簽到,指在規定的簿冊上簽名或寫一“到”字,表示本人已經到達。亦即用記錄的方式表明自己出席或者參加過某個活動。多用于出席會議或上班,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幼兒園教職工大會簽到表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幼兒園教職工大會簽到表5篇
幼兒園教職工大會制度
一、按幼兒園的管理網絡,分層組織各級各類學習活動。
二、積極參加各類會議,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無故缺席,不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請假,集中思想,認真討論,積極發言,作好記錄,不看與會議無關的報刊,不干私活,不聊天。學習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來訪來客。
三、全體教職工會議:每月一次,由園長主持,內容有傳遞信息、政治學習、總結、布置工作、分析發展問題等。
四、園務會議:按需召開,由園長主持,園務委員會成員參加。討論園內主要工作,貫徹上級決議,修改規章制度,審查經費預決算執行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等。
五、班子會議:一般兩周一次,由園長主持,班子成員參加。交流、討論幼兒園主要工作及重大決策。
六、條線會議:每月一次,由園長主持,條線負責人參加。總結、分析階段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商量確定下階段工作重心及具體任務。
七、教研組長會議:每月一次,由業務園長主持。研究討論如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業務學習,有目的有計劃的制定科研課題進行科研活動等。把握課程實施方向,研究課程實施內容,分析課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研討對策,調控課程實施。
八、伙食管理委員會會議:兩月一次。討論有關幼兒伙食問題,(幼兒進食量、熱量和蛋白質攝入量,伙食費使用盈虧情況,庫房庫存情況等)由總務主任主持。
九、每學期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教代會,審議園內重要事宜,加強監督和管理。
幼兒園教職工大會制度
教職工大會是幼兒園教職工行使民主權利,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幼兒園管理體制中的重要組成部分。為了推進幼兒園民主建設,保障教職工參與幼兒園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健全和完善校長負責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XX市中小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試行意見》等法律、法規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根據《教育法》和《教師法》的規定,“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結合XX市實驗幼兒園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建立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大會制度,使教職工代表在審議并通過學校發展的重大決策、監督行政領導和維護教職工權益等方面發展重大作用。
第三條 教職工大會是學校實行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基本形式,是教職工行使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權利的機構。
第四條 教職工大會在幼兒園黨總支的領導下,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正確處理國家、黨政和教職工三者之間的利益關系,在法律規定范圍內行使職權。
第五條 教職工大會在本園行使下列職權:
(一)聽取園長的工作報告,討論審議幼兒園的辦學指導思想、發展規則、年度工作計劃、重大改革方案、教職工隊伍建設及其他有關學校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意見和建議。
(二)審議通過崗位責任制方案、聘任制實施方案、人事制度改革方案、考核辦法、獎懲規定以及其他與教職工權益有關的基本規定制度,由園長頒布實施。
(三)審議決定教職工福利費管理使用的原則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教職工生活福利的事項。
(四)監督學校各級領導干部,建立民主評議領導干部的制度。對于學校各級領導可以進行表揚、批評、推薦。
(五)收集、審議和討論教職工提案,提請并監督有關部門監督辦理。
第六條 幼兒園工會委員會是教職工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教職工大會的籌備及有關工作。如遇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召集主席團會議說明原因,征求意見,取得多數同意方可推遲。遇有重大問題,經學校黨、政、工領導研究,或根據三分之一以上代表的要求,可以召開臨時代表會議。
第七條 教職工大會的議題,應根據學校的中心工作和教職工的普遍要求,提請大會通過。
第八條 教職工大會的決議應得到認真貫徹,代表提案應得到及時處理。落實、處理的情況,應向下次大會提出報告。教代會的工作情況應向教職工公布,接受群眾監督。
附則:
本制度需經教職工代表大會通過方能生效。
本制度中的條款若與有關上級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級文件制度為準。
幼兒園教職工大會制度
一、按幼兒園的管理網絡,分層組織各級各類學習活動。
二、積極參加各類會議,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學習,不無故缺席,不遲到、早退,無特殊情況不請假,集中思想,認真討論,積極發言,作好記錄,不看與會議無關的報刊,不干私活,不聊天。學習時間不接電話、不接待來訪來客。
三、全體教職工會議:每月一次,由園長主持,內容有傳遞信息、政治學習、總結、布置工作、分析發展問題等。
四、園務會議:按需召開,由園長主持,園務委員會成員參加。討論園內主要工作,貫徹上級決議,修改規章制度,審查經費預決算執行情況及經費使用情況等。
五、班子會議:一般兩周一次,由園長主持,班子成員參加。交流、討論幼兒園主要工作及重大決策。
六、條線會議:每月一次,由園長主持,條線負責人參加。總結、分析階段工作完成情況及存在問題,商量確定下階段工作重心及具體任務。
七、教研組長會議:每月一次,由業務園長主持。研究討論如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加強業務學習,有目的有計劃的制定科研課題進行科研活動等。把握課程實施方向,研究課程實施內容,分析課程實施中存在的問題,研討對策,調控課程實施。
八、伙食管理委員會會議:兩月一次。討論有關幼兒伙食問題,(幼兒進食量、熱量和蛋白質攝入量,伙食費使用盈虧情況,庫房庫存情況等)由總務主任主持。
九、每學期根據幼兒園的實際情況,定期召開教代會,審議園內重要事宜,加強監督和管理。
幼兒園教職工簽到表 第( )周
星期
姓名
周一
周二
周三
周四
周五
早
中
晚
早
中
晚
早
中
晚
早
中
晚
早
中
晚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到崗
離崗
幼兒園教職工大會制度
1. 召開教職工大會時,選舉大會主席團若干人主持會議。其成員由幼兒園各方面人員組成,其中包括黨政工主要負責人。
2. 教職工大會每三年為一屆,每學年召開一至二次。每次會議必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教職工出席。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如期開會,應向職工說明,取得多數職工同意;遇有重大事項,經黨支部、工會或三分之一以上職工的要求,可以提前召開教職工大會。教職工大會進行表決必須有全體教職工半數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3. 教職工大會議題,應根據長寧實驗幼兒園中心工作和群眾迫切關心的問題,廣泛吸收教職工意見,經主席團審議后,提交大會通過。
4. 凡屬教職工大會職權范圍內的事項,必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并做出決定或決議。對教職工大會所作出的決定和提案,應認真執行,并向下次大會提出報告。
5. 工會主席要定期向教職工大會報告工作,聽取意見,認真對待教職工大會決議和提案,尊重和支持教職工大會行使民主管理的職權,實施教職工大會通過的決議和決定,接受教職工大會的評議和監督。
6. 教職工大會對工會主席在其職權范圍內決定的事項有不同意見時,可以向其提出建議,也可報告黨支部或上級工會。
7. 提高教職工的素質,提高參政、議政的能力和水平。保障教職工正確行使民主權利,接受教職工的申訴。
8. 工會有權對本單位違反教職工大會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的行為和言論提出意見,保障教職工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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