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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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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是從工程學借用來的概念,原意是指機械設備中承擔啟動和制動功能的關鍵性組件,對機械設備起著整體控制的作用。這一概念運用到行政管理學中,泛指所有行政組織為實現其職能而建立的固定機構。機關既是行政人員處理日常工作的活動場所,又是行政機關及其工作,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5篇

第一篇: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2、值班制度

3、考勤制度

4、請銷假制度

5、衛生制度

6、車輛管理制度

7、費用開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8、公文處理和文件打印制度

9、局學習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局局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合理安排分管與片上的各項工作,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扯皮的現象。

一、工作人員要儀表端莊,作風樸實,公正廉潔,恪盡職守,塑造良好的個人形象和局形象。

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三、上班時間內不準下棋,不準打撲克,玩麻將,不準串崗或搞其他娛樂活動,不準帶小孩,不準干私活,如有違反將給予嚴厲的紀律和經濟處罰。

四、單位組織的各種會議、集中學習和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須經主持會議或活動的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電,對辦公室內的電腦、座椅等公共財物要珍惜,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后要關閉室內電源,節約用電。

六、對交辦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間要求認真完成,上級需要的各種報表、數據、總結材料等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不得有誤。

七、參加部門以上會議的人員,要注意領會精神,會后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負責督促落實。

八、局人員在公務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必須依法行政,為政清廉,辦事公道正派,嚴禁吃請受賄,堅決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徹底轉變局工作作風。

九、局工作人員下鄉一般不在村上就餐,因工作需要,可在村上吃便飯。局工作人員在崗工作中午不準飲酒,更不能酗酒,因酗酒鬧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一十、疾患工作人員因出差、開會,下鄉等要和辦公室提前聯系并說明去向和時間,以便于辦公室掌握情況和通聯。

值班制度

1、辦公室和主要職能股室,要保持每天上班時間不離崗,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崗位,確保電話暢通和上通下達。

2、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值班紀律、處理日常事務,按要求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

3、對重要事宜要及時向主要領導請示匯報,不得有誤。

4、值班人員要做好相互之間的交接班工作,對本值班時間段內的工作做好總結,未盡事宜交待明白,以防止工作前后的脫節和便于責任的廓清與區分。值班結束后,做好交接。

考勤制度

局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每天兩考勤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1、白天考勤實行掛牌制。考勤時間為每天早8:30至9:00。局工作人員上班后,先簽到,超過規定時間不簽到者為遲到,遲到三次記礦工一天,并按礦工處理。由辦公室負責人將考勤情況報告給分管局的領導,每月由分管局領導匯總,進行獎懲。

2、上班和值班時間如因工作需要確需下村或外出,除全鎮統一行動安排之外,一定要到辦公室考勤人員處掛號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3、負責考勤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任何人都不得給考勤人員出難題,凡發現考勤人員有徇私現象將嚴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

4、局領導進行不定期查崗,抓好值班考勤制度的落實。

請銷假制度

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局紀律,按照管理權限請假,事后及時銷假。

1、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分管局領導批準。請假1—3天報局長批準,請假3天以上報局長批準,但必須把手頭工作完成或委托相關人員辦理。

2、本單位職工婚假為七天,本單位職工子女結婚假期為五天,喪假直系親屬為七天,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所有人員請假必須說明理由,理由不充分者不予請假,事后向準假人銷假。

4、請假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必須征得局長同意,未經允許擅自超假者按礦工論處。

局衛生管理制度

1、局工作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努力創建潔凈、舒適的工作環境。

2、各辦公室內要做到門窗潔凈,物品放置有序,布局合理美觀,墻壁頂棚無灰塵蛛網、地面無塵土雜物。

3、每周一上午8;30至9:30為集體大掃除時間,對院內進行徹底地清掃,院內要保持清潔,做到無雜草,無磚頭瓦片,無積雪積水。

4、樓道、樓梯及大廳衛生由當日的值班人員負責。帶班長要帶領本組值班人員在每天下午下班后對樓道、樓梯及大廳清掃一次,確保樓內清潔衛生。

5、嚴禁在室內、樓道內亂扔臟物、亂倒臟水、亂放自行車、摩托車等。自行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內,并排放整齊。

6、廁所衛生按《廁所衛生值日表》執行,值日人員要保持廁所清潔、做到定期噴灑藥品,清除蚊蠅、鼠等害蟲。

7、定期進行衛生檢查。分管領導要對衛生情況定期檢查,對不盡責任、達不到標準的進行嚴肅批評,責令限期整改。連續兩次達不到標準的責任人,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必須做到嚴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

2、單位兩輛轎車各自由局長、局長調度,面包車由分管局的領導調度,配備給計生委、派出所、財政所的車輛分別由計生委主任、派出所所長和財政所長調度。

3、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憑傳真、通知可以安排車輛,一般干部職工開會、報表等自行乘班車,憑傳真、通知與局長批示報銷車費,嚴禁局工作人員租用出租車輛。

4、私事不準動用單位車輛,特殊情況需向局長批準,方可用車。

5、公休日、節假日,所有車輛必須停放在局單位,未經局長同意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如私自動用車輛,甚至將車交給他人使用的要對司機進行嚴肅處理,直至調離工作崗位。

6、司機在公務活動中嚴禁喝酒、堅決杜絕酒后駕車。

7、努力節儉油耗,對每個車輛實行按月推算出百公里耗油量,根據車輛百公里耗油量和行程估算用油量,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8、司機要學習必要的維修知識和技術,對車輛要及時進行保養,小故障有司機及時修理,需要到修理廠修理時,由司機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單,由局長、局長批準后到定點廠修理。財會人員定期與修理廠結算。

9、購置汽車配件和用品有司機提出申請經局長、局長批準后統一購買。任何人不得私自購買,否則不予報銷。

10、政府各部門的車輛,正常工作時由本部門自己安排,非常時期必須服從統一調度。

局費用開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為加強局費用開支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根據局實際,特別制定本制度。

1、堅持量財而出的預標制度。一切開支必須報請局長批準,數額較大的開支由黨組會研究決定,嚴禁先斬后奏。

2、差旅費報銷。外出開會及到外地辦理業務,乘車費、差旅費必須憑傳真和會議通知單在7日內審批報銷,如無特殊情況超出規定時間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實行集中購買。局辦公用品的購買須先填寫《辦公用品購買簽批單》,經分管局領導簽字后報局長批準,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辦理,其他科室和個人一律不準隨意購買。

4、嚴格控制招待費用。各股室確需招待的客人中午以工作餐為主,晚上可酌情招待,但經辦人要在清單上注明緣由和個人簽字。確需外出招待的,經局長批準憑分管領導簽發的派餐單到定點飯店就餐。就餐者現場交款不得簽字,結束后立即憑單報銷。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一般不得超過來客人數,不經批準,不得動用名酒、名煙、水果和高檔飯菜。嚴禁亂吃喝、亂簽字,未經批準的招待費一律不準報銷。所有就餐招待報銷時必須有菜單、正式票據和派餐單。

公文處理、文件打印和印章管理制度

1、公文的管理:局公文堅持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凡上級收送的文件、傳真、文函、資料等,由辦公室設專人負責簽收,辦公室的收文、擬辦、分送要做到當日文當日清,不得延時誤事。

2、公文的簽發:以單位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文件,必須由局長審批簽發。公文的印制:對已簽發的起草件,經分管領導簽字后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統一編號、登記,并確定、報送范圍、打印份數。文件印完后,除辦公室留有存檔外,其余交承辦人。

3、公文的傳遞:對領導簽批傳閱完畢后的上級來文及在外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會議文件,要及時交辦公室登記存檔。辦公室分送公文時要履行簽字手續。

4、文件的存檔:各股室要加強公文管理,年終把本股室存留的文件及時交辦公室立卷。確需留存的文件,股市只留存復印件,原文必須交辦公室存檔。組織人事檔案由組織員辦公室負責建檔管理。對本單位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收集齊全,分類存檔。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要按規定記載局大事記。

5、文件的打印:所有上發、自制文件的打印、復印都要由分管領導簽發《文件打印簽批單》,并由文印室專業工作人員操作完成,不得干私活或私自動用打印設備,如有損毀由文印室和相關負責人保賠損失。

6、印章管理:局行政公章,要嚴格管理,并指定專人保管,蓋章必須填寫審批單。對需上報的報表、數據、材料、各種證明等用章,黨委和政府行章必須由局長、局長簽字后方可蓋章;其他各所站行章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蓋章。同時嚴格印章登記制度,對蓋出的每一枚印章要將緣由、批準人、經手人登記存檔。如不經簽批私自蓋章后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負責,若產生黨委、政府的連帶責任并后果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局學習制度

一、局工作人員要努力加強政治、業務和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觀念。

二、每周五下午為學習日,其中:每月的第一個學習日學習時事政治和法規政策;第二個學習日為黨員集中活動日,組織黨員學習黨內文件和黨的基礎知識;第三個學習日組織學習相關業務知識;第四個學習日由各股所站負責安排自學。

三、對局組織的集中學習,每個工作人員都按時參加,由辦公室負責做好考勤記錄。因公差不能參加學習的,由各所在室、所站負責人向分管局的領導請假;因私事不能參加學習的,由本人向局長請假。在學習過程中,局人員集中精力,遵守秩序,不準隨意出入。

四、不論是集中學習,還是自學,每個月去都要認真做好授課和自學筆記。每季要組織一次檢查,對無筆記或應付者要提出批評或警告。

五、局每年組織一次考試,考試內容分為時事政治和應知應會知識兩項。成績在60分以下的年終不得評為優秀公務員或先進工作者。

學習要注意理論聯系實際。每個月要根據各自的學習收獲,積極撰寫心得體會。鎮局每年組織一次學習交流會,人人講心得、談體會,互相促進,共同提高,努力造就一支義務精通、政治過硬的干部隊伍。寧可累死在路上,也不能閑死在家里!寧可去碰壁,也不能面壁。是狼就要練好牙,是羊就要練好腿。什么是奮斗?奮斗就是每天很難,可一年一年卻越來越容易。不奮斗就是每天都很容易,可一年一年越來越難。能干的人,不在情緒上計較,只在做事上認真;無能的人!不在做事上認真,只在情緒上計較。拼一個春夏秋冬!贏一個無悔人生!早安!—————獻給所有努力的人.

六、

七、

第二篇: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

市XXXX局

內部管理制度匯編

二〇〇八年一月


目 錄

黨務黨建類

1、市局黨委會議制度 1

2、市局黨委民主生活會議制度 3

3、市局中心組學習管理制度 5

4、市局黨務管理工作制度 7

5、市局黨委實施重大事項決策民主化的規定 13

6、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實施辦法 15

行政管理類

7、市局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24

8、市局接待來訪工作規范 26

9、市局局務會議制度 27

10、市局公文收發和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32

11、市局信訪工作制度 34

12、市局編寫大事記的規定 37

13、市局檔案綜合管理實施細則 39

內務管理類

14、市局財務管理制度 44

15、市局車輛管理規定 58

16、市局機關考勤制度 61

17、市國土房管機關后勤管理制度 66


黨 務 黨 建 類

市局黨委會議制度

一、局黨委會議是局黨委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而實施決策的最高形式。凡涉及局的重大決策、重大資金活動、干部任免調配等事項都須報經黨委會議討論決定。

二、局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或由黨委書記委托副書記召集,黨委成員參加。

三、黨委會議的議題由黨委書記確定。

四、黨委會議的通知和記錄由黨委辦公室負責。

五、提交局黨委會議討論的文件和有關資料,一般應在會前印發各黨委成員。

六、必要時黨委書記召集黨委擴大會議,參加人員可按會議內容臨時確定。

七、如遇重大緊急事項需召開黨委會議研究決定,但在局的黨委成員又達不到半數以上時,可采取各成員分別圈閱的方式作出決定。

八、局黨委會議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對其所作出的決定,執行部門和個人必須堅決執行。

九、黨委會議參加者必須對會議內容嚴格保密,對尚未公布的會議決定和會上討論的內容一律不得外傳。如有違反并產生不良影響的,要追究責任。

十、黨委會議的決定,明確責任人負責組織落實,并反饋給局黨委。


市局黨委民主生活會議制度

一、局黨委民主生活會議是局黨委為加強班子思想政治建設,活躍黨內民主生活,密切聯系群眾,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解決班子自身矛盾,加強黨內監督,提高班子思想水平和修養水平,增強班子凝聚力、號召力和戰斗力而召開的黨內民主生活會。

二、局黨委民主生活會由黨委書記或由黨委書記委托副書記主持,黨委成員參加,同時邀請上級黨組織的領導同志列席,必要時可請有關科室的負責同志列席參加。

三、黨委民主生活會的議題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根據上級黨組織的要求和領導班子的實際情況確定,并提前通知出席人員,讓大家做好充分的準備。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時間、議題,會前10天應報告上級有關部門。廉潔自律專題民主生活會召開的時間應提前15天報市直機關工委、市紀委、市委組織部。

四、召開黨委民主生活會的通知、記錄、整理和匯報由局黨委辦公室負責。

五、黨委民主生活會前,局黨委委托局黨委辦公室在局系統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對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意見和建議,并形成書面材料,如實轉告黨委書記及每個成員或者在會上報告,以便有針對性地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

六、黨委書記或副書記要負責開好民主生活會。會前根據民主生活會中心議題和群眾反映的意見、自律情況,聽取各成員的意見,對班子基本狀況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做到心中有數。會議結束時,對民主生活會作出評價和總結,指出不足,提出改進意見。

七、為提高黨委民主生活會質量,搞好黨內監督,黨委班子各成員要圍繞民主生活會的中心議題對自己的學習、思想、作風、廉潔自律、遵紀守法等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行對照檢查,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達到溝通思想,消除隔閡,化解矛盾,增進團結。

八、黨委民主生活會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和會上檢查出來的主要問題,要逐一研究,提出整改措施和反饋意見。并形成民主生活會會議紀要上報上級黨組織。

九、有關部門要抓好督促落實民主生活會的整改工作,并把落實的情況如實反饋給局黨委,必要時向局系統黨內外群眾通報。

十、局黨委民主生活會議原則上每年召開1次,具體時間按照上級黨組織通知而定。


市局中心組學習管理制度

中心組學習是我局領導干部學習思想政治理論的一種重要形式,是提高我局領導干部思想政治理論素質和工作能力的重要環節,也是加強我局領導班子思想政治建設的需要。為加強對中心組學習的管理,促進中心組學習的制度化、規范化,保證學習質量,進一步提高我局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理論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領導帶頭學習理論。中心組學習是提高領導干部思想政治理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途徑,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把它作為一項重要任務,認真學習理論,發揮表率作用,帶動全局黨員干部的理論學習。

二、中心組學習的組成人員。局中心組學習成員包括局黨委全體成員、局機關各科室主要負責人。局中心組理論學習,由黨委書記任組長。

三、中心組學習的基本內容。學習的基本內容包括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黨和國家的重大方針政策和有關重要會議精神;學習現代科學技術知識、現代管理知識、財政、金融、法律知識等。

四、學習形式。中心組學習要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的原則,以學原著為主,以自學為主。根據學習要求列出統一學習的內容和思考討論題。各學習成員要注重調查研究,認真研討,寫好讀書筆記,做好發言準備,同時每年要寫1—2篇心得體會。通過學習,提高思想理論水平,增強實際工作能力。

五、抓好集中學習研討。中心組學習原則上每一個半月集中安排一次,每次學習時間為1天,全年學習時間不少于8天。各學習成員必須根據專題學習內容認真做好自學、調研等準備工作,集中研討時,要緊密聯系工作實際和思想實際,切實提高學習質量。

六、中心組學習的日常管理。局中心組學習設秘書,由局黨委辦公室人員擔任。秘書負責做好中心組的學習安排和學習情況匯報,做好學習考勤登記、學習資料準備等服務工作。

七、抓好理論學習的檢查和考核工作。各學習成員在做好自學的基礎上,要認真完成中心組制訂的學習計劃和布置的任務。對局中心組的學習情況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和考核。檢查、考核的重要內容包括學習形式、學習時間、學習內容等,具體包括中心組成員的出席和學習計劃完成情況,思想理論水平和實際工作能力的提高,以及班子和個人思想作風建設的情況。檢查、考核工作要從實際出發,講求實效,不搞形式主義,促進良好學習風氣的形成。

八、在做好局中心組學習的同進,要認真抓好局系統黨組織理論學習的指導、檢查和考核工作。


市局黨務管理工作制度

根據黨章的規定和上級黨委的有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黨務日常工作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制度

(一)黨委全體委員會議。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召集和主持。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如需要或特殊情況,可臨時召開。

(二)黨委擴大會議。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召集和主持。黨委委員和機關各黨支部、負責人或其他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參加。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三)黨支部書記會議。由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召集和主持。每年上、下半年至少各召開一次。

二、文件的審批和呈閱制度

(一)以黨委名義印發的涉及全面工作或重大問題、以及報送上級的重要文件,經黨委會通過后,由書記審核簽發。

(二)以黨委名義上報的一般性文件,由書記和副書記審核簽發。

(三)以黨委名義下發的一般性文件、各類公文,由書記或副書記審核簽發。

(四)上級下發的重要文件,先呈書記、副書記閱。書記或副書記根據文件要求做出具體批示,研究貫徹執行意見。

(五)上級下發的一般性文件或各類函件,書記或副書記閱后,交工作人員具體經辦。

三、建立健全黨支部及支委會制度

(一)黨員少的支部(如5人以下),可不設立支委會,只設書記。工作需要可增設副書記。

(二)黨支部委員缺額時,應當及時召開支部大會進行補選。如果已接近支委改選時間,可待改選時一并解決。補選的委員應報局黨委審批。

(三)黨支部委員會每屆任期四年。任屆期滿的黨支部委員會應按規定及時改選。支部(黨委)的改選,候選人的確定,需報局黨委審批。改選時應召開支部大會,由支委會報告本屆支部的工作,充分發揚民主,認真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同時,由支委會向支部大會提出支委候選人名單。選舉一般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由黨員選舉出新的支委會;新的支委會按規定選出書記、副書記,最后,支部將新的支委會報局黨委審批。

(四)做好支委會、支部大會的記錄。為便于黨支部和黨委檢查支部工作或查閱有關材料,凡是召開支委會或支部大會,都必須指定專人認真做好會議記錄,其內容包括會議名稱、日期、議題、主持人、出席與缺席人(支部大會可注明出席、缺席人數)、列席人、記錄人的姓名,每個人發言的要點,決議事項和對決議有無異議等。

四、組織生活制度

(一)局領導要過好雙重組織生活。經征求局領導本人意見后,指定其參加有關支部的組織生活。支部在開展組織生活活動之前,應事先通知有關領導以便其安排時間參加。

(二)各支部應不定期召開支委會;每季度應至少召開一次支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每個月召開一次組織生活會,由黨員向組織匯報思想,工作等情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并注意分析黨員隊伍的思想狀況,發現傾向性問題及時進行教育。

(三)因工外出工作、學習的黨員,除有特別要求外,外出時間不超過半年的,一般只開具黨員證明信(在新單位屬于過臨時組織生活的,沒有選舉權,表決權和被選舉權),不轉移黨員組織關系;外出時間超過半年的,均應轉出黨員組織關系。外出公務結束,轉回組織關系。

(四)召開好民主生活會。各基層黨組織按規定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民主生活會,每次召開民主生活會應提前將會議的內容、時間報告局黨委。民主生活會召開后,要及時將有關召開民主生活會的情況報告局黨委。

五、發展黨員工作制度

(一)按照黨章規定的黨員條件和入黨手續,不斷吸收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發展壯大黨的隊伍,是黨組織尤其是黨支部在組織建設上的一項經常性的重要任務。各支部都應以對黨高度負責的精神,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認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

(二)各支部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試行)》規定,掌握入黨條件,嚴格入黨手續,成熟一個發展一個,切實把好質量關。

1、各支部對每個發展對象,都要認真進行教育考察培養工作,端正入黨動機,全面地考察了解他們的思想覺悟,政治素質,家庭情況和社會關系。尤其重要的是從思想、學習、工作等方面考察他(她)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以保證黨員質量。

2、發展對象在經過一段時間的培養考察(包括黨的知識培訓)后,支委會認為表現較好的,即可填寫《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連同有關資料報局黨委審查。

3、支部對發展對象的培養教育和考察,一般需經過一年以上的時間。在討論其入黨問題前,要注意征求黨內外有關群眾的意見。發展對象經支委會審查,認為條件基本符合的,報局黨委同意后填寫入黨志愿書,再提交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入黨后,將支部大會決議填入其入黨志愿書,支部并將其有關材料(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工作情況等匯報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及時報局黨委審查批準。局黨委在接到支部遞交入黨對象的有關資料后的一個月內,派人同申請人談話,認真負責地作進一步了解,幫助申請人提高對黨的認識,并在征求黨委各委員意見后,把具體意見反饋給支部。

4、填寫支部大會通過接收申請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其主要內容是根據支部大會的意見,簡要地說明申請人的基本情況,以及通過決議的情況,如應到和實到會黨員的人數,贊成不贊成的情況,有不同意見的要列出是什么意見,通過決議的日期等。

5、預備黨員預備期滿一年,黨支部應及時討論其能否轉為正式黨員。辦理預備黨員轉正工作,一般應由本人提出轉正申請,經支部委員會審查,支部大會討論、表決通過,最后將支部決議填寫在本人的入黨志愿書上報局黨委審批。

六、交納黨費制度

(一)共產黨員按時交納黨費,是對黨應盡的責任和義務,是黨員關注黨的事業的具體表現,是黨員必須具備的條件之一。黨員交納黨費,不僅可以為黨的活動提供部分資金,更重要的是能夠增強黨員的組織觀念,提高黨員的政治覺悟。因此,黨支部要注意對黨員進行教育,使他們明確交納黨費的意義,自覺地按規定交納黨費。

(二)黨員交納黨費的標準,由局黨委按上級黨委的有關要求,給各支部明確黨費基數的計算辦法和上繳的比例數。

(三)黨員應逐月向黨支部足額交納黨費。

(四)原則上支部逐月向黨委交納黨費,遇有特殊情況,可適當推遲,但不得超過每個季度的最后一個月中旬,以便黨委辦每季末匯總上報。

七、黨員獎懲制度

(一)局黨委每年開展一次評選“先進黨支部、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黨員”的活動。評比的時間、內容、條件等由局黨委統一部署。

(二)對“先進黨支部”、“優秀黨務工作者”、“優秀共產黨員”,局黨委及時給予表彰和獎勵。

(三)對有特殊貢獻的黨支部和黨員個人,局黨委可臨時決定對其進行表彰和獎勵,并推薦給上級黨組織表彰、鼓勵。

(四)對犯有錯誤的黨員,支部應實事求是地提出處理意見。黨支部在通過處分決定時,如無特殊情況,應通知當事人到會。處分決定和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同當事人見面。聽取當事人說明情況和申辯,正確的意見應予采納,不正確的意見要進行說服教育。如當事人人仍有不同的意見,應將處分決定(書面)和當事人意見一并報局黨委審定。處分決定批準后,應向本人宣布。

(五)支部向局黨委、紀委報送的處分決定應包括以下內容:

1、受處分者的簡歷。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籍貫、家庭出身、本人成份、入黨和參加工作時間、主要工作簡歷、現在工作單位、黨內和行政職務、行政級別、歷史上受過何種處分。

2、主要錯誤事實,應寫明在什么時候、什么地方、什么情況下,犯了什么錯誤,造成什么后果。

3、分析錯誤根源。根據客觀事實,分析產生錯誤的主觀和客觀原因、思想根源和社會根源,以便更好地教育本人和廣大黨員。

4、明確錯誤性質。對黨員所犯錯誤的性質,必須作出明確的結論,事實和性質要相符,實事求是、不夸大、不縮小。并要寫明其錯誤對黨的事業的危害程度,本人對所犯錯誤的認識,以及給何種處分。


市局黨委實施重大事項決策民主化的規定

根據黨中央關于領導干部要講政治,加強政治紀律,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的要求,為保證各項重大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使各項工作更加規范化、制度化,防止個人或少數人決斷,避免決策失誤。現對需由局黨委會議研究決定的重大決策、重大資金活動、重要干部任免等方面內容作出如下規定:

一、重大決策方面

(一)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要貫徹執行。

(二)研究局機關黨的工作任務,定期聽取黨委辦公室的工作匯報,研究機關黨的建設。

(三)研究系統隊伍建設、紀檢檢察、反腐敗工作任務和重大案件的處理。

(四)局內部機構、職能的設置和變動。

(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10萬元以上的資金使用和重要物業的出租或轉讓。

(六)局機關重大制度建設。

二、干部任免方面:

干部的任免工作應嚴格執行《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和《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的有關規定,貫徹革命化、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的方針,堅持黨管理干部、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群眾公認、注重實績、公開、平等、競爭、擇優、民主集中制和依法辦事的原則。

(一)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副股級以上的干部任免;局機關、局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等,必須經局人事部門會同局機關黨委辦、紀檢組等部門進行考察考核,提出意見報局黨委,經黨委會議集體討論決定。前述干部的調入調出,按干部管理權限,由黨委研究決定。

(二)堅持群眾路線,嚴格選拔任用標準。黨委會議討論干部任免事項,須認真聽取考察意見和其他有關方面的測評意見,經充分討論,按民主集中制的原則決定任免事項。

(三)不準臨時動議決定干部任免。


市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實施辦法

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建設責任制的規定》,為進一步促進在全局形成清正廉潔的良好風氣,建設起反腐倡廉的堅強思想防線,有力保障我局各項業務的開展,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 指導思想

第一條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要堅持以鄧小平理論為指導,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的方針,保證上級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一系列指導思想的貫徹執行。

第二章 基本原則

第二條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責任制,要與完善反腐敗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相結合,與完成國土房管工作任務相結合,與黨的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相結合,與各級領導干部改造世界觀相結合。

第三條 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必須做到責權明確,獎懲嚴明,常抓不懈。

第三章 組織領導責任

第四條 局黨委對局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全面負責。黨委書記對局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黨委其他成員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責任內容:

(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和紀檢監察機關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研究制定相關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根據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方針,研究提出完善財務管理體制和監督機制的政策和意見,提出從源頭上防止和治理腐敗的措施;

(三)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鄧小平關于黨風廉政建設的理論,學習黨風廉政建設法規,開展黨性黨風黨紀和廉政教育;

(四)履行監督職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根據主管部門要對本行業行風建設負責的規定,研究提出加強國土房管系統行風建設的具體要求;

(六)落實選拔任用干部的各項規定,糾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風,為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提供組織保證;

(七)領導、組織要支持本局紀檢監察干部履行職責,及時解決其工作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八)黨委每半年研究一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聽取專題匯報,分析工作形勢,同進對進一步加強廉潔自律、查辦案件、監督檢查等重要工作提出明確要求。

第五條 設立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組長由黨委書記、局長擔任,成員由局各黨委成員擔任。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落實領導小組議定的有關事項。

第六條 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負責人對本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負總責,其副職根據工作分工,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直接領導責任。具體責任內容:

(一)貫徹落實上級和局黨委關于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狀況,研究制定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二)組織黨員、干部學習黨風廉政建設工作重要文件,抓好本單位的黨性黨風教育;

(三)根據上級和局黨委下發的廉政法規和規定,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具體實施辦法或細則,并報局紀委備案。

(四)履行監督職責,對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干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五)每半年向主管局領導和局紀委報告有關工作情況,并根據主管局領導和局紀委的要求組織抓好落實;

(六)具體指導本單位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聯絡員的工作,充分發揮其作用。

第七條 各科室、各單位確定一名黨風廉政建設聯絡員。聯絡員向本單位領導和局黨風廉政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

第四章 檢查考核

第八條 局黨委負責領導、組織對各科室、各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情況的考核工作,并將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局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

第九條 考核工作由局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領導小組負責,紀檢、人事、黨辦等部門組成考核小組具體實施。責任考核每年進行一次,與年度考核同步結合進行,必要時可專項進行。

第十條 對領導班子的考核:

(一)基本程序:結合年終總結和考核進行。對照領導班子責任考核各等次的評定條件進行班子總結,被考核班子自評等次,填寫《市國土房管系統領導班子責任考核登記表》。

(二)考核等次和評定條件

1、好:(1)真正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做到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2)能結合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抓好黨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工作積極主動,有開創性。(3)黨政領導班子的正職在該年度的責任考核中被評為優秀等次,班子其他成員全部被評為稱職以上等次。(4)黨政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在該年度內無發生違紀違法現象,本單位無發生重大違紀違法現象。(5)在屆中、屆末考察過程中,對黨政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的民主測評,滿意率達60%以上。

2、較好:(1)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基本做到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緊密結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2)能結合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抓好黨風建設和反腐敗工作。(3)黨政領導班子成員全部被評為稱職以上等次。(4)黨政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在該年度內無發生違紀違法現象,本單位無發生重大違紀違法現象。(5)在屆中、屆末考察過程中,對黨政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的民主測評,滿意率達50%以上。

3、一般:(1)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了一定的位置,基本上能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相配合來抓。(2)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被評為基本稱職以上等次。(3)黨政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以及本單位無發生重大違紀違法現象。(4)在屆中、屆末考察過程中,對黨政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的民主測評,滿意率達40%以上。

4、差:(1)沒有把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擺上日常的議程,沒有與經濟建設、精神文明建設和其他業務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實、一起考核。(2)不能結合本系統、本單位的實際完成好黨風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各項工作。(3)黨政領導班子成員有被評為不稱職以上等次。(4)黨政領導班子及其他成員在該年度內發生了違紀違法現象,本單位發生了重大違紀違法現象。(5)在屆中、屆末考察過程中,對黨政領導班子執行黨風廉政責任制情況的民主測評,滿意率在40%(不含40%)以下。

第十一條 對領導干部的考核

(一)基本程序:結合年度考核工作進行,即個人小結、自報等次、填寫《市國土房管系統領導干部年度責任考核登記表》,局領導干部由局黨組審核評鑒,報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審批。各科室、局屬各單位的領導干部由支部審核評鑒,報局責任領導小組審批。

(二)考核等次和評定條件:

1、優秀:(1)認真履行《規定》中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要求,工作積極主動,有創造性,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負責,敢抓敢管,堅持原則。(2)在本人直接管轄的范圍內無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發生。(3)自覺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無違紀違法問題。(4)本人在年度責任考核中優秀票達60%以上。

2、稱職:(1)認真履行《規定》中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要求,能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認真負責。(2)在本人直接管轄的范圍內無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發生。(3)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無違紀違法問題。(4)本人在年度責任考核中稱職票達60%以上。

3、基本稱職:(1)能履行《規定》中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要求,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負責。(2)在本人直接管轄的范圍內無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發生。(3)遵守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無違紀違法問題。(4)本人在年度責任考核中基本稱職票達50%以上。

4、不稱職:(1)不能履行《規定》中對領導干部的責任要求,對自己職責范圍內的黨風廉政建設不認真負責。(2)在本人直接管轄的范圍內發生了重大違紀違法案件發生。(3)不違反領導干部廉潔自律各項規定之一的行為或有其他違紀違法問題。(4)本人在年度責任考核中不稱職票達30%以上。

第十二條 對照責任考核等次評定的條件進行投票測評,測評結果報局責任制領導小組審核。

(一)由副股級以上干部對局領導班子和局領導干部進行投票測評。

(二)各科室、局屬各單位由副股級以下干部對該單位領導干部進行投票測評。

第十三條 各科室、各單位定期對本單位落實廉政建設責任制的情況進行檢查和考核,并將貫徹落實責任制的情況列入年度總結或工作報告報主管局領導、紀委及人事部門。

第十四條 人事部門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工作中,要把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評價干部、選拔任用、實施獎懲的重要依據。

第十五條 局黨委每年在安排民主生活會時,要將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落實情況列為重要內容,并抓好檢查工作。

第十六條 對落實好的單位和領導干部建議黨組予以表彰,對落實不力的單位和領導干部提出批評處理建議。

第五章 責任追究

第十七條 領導干部違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本實施辦法,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必須實事求是地查清問題,分清一般、較重與較嚴重的違紀情節,分清集體責任與個人責任,主要領導責任與重要領導責任,給予組織處理或者黨紀處分:

(一)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的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風不制止、不查處,或者對上級領導機關交辦的黨風廉政建設責任范圍內的事項拒不辦理,或者對嚴重違法違紀問題隱瞞不報、壓制不查的,給予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

(二)對直接管轄范圍內發生重大案件,致使國家本單位的資財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或者造成惡劣影響的,責令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辭職或者對其免職。

(三)授意、指使、強令下屬人員違反國土法規政策,弄虛作假的,對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給予警告、嚴重警告,情節較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四)授意、指使、縱容下屬人員阻撓、干擾、對抗監督檢查或者案件查處,或者對辦案人、檢舉控告人、證明人打擊報復的,對負直接領導責任的主管人員給予嚴重警告或者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五)對配偶、子女、身邊工作人員嚴重違法違紀知情不管的,責令其辭職或者對其免職;包庇、縱容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具有上述情形之一,需要追究政紀責任的,比照所給予的黨紀處分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十八條 本辦法適用于局內各科室,局屬各單位。

有關領導責任人員的區分說明

(一)直接領導責任者:是指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對其主管的工作不負責任,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和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對造成的后果負直接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二)重要領導責任者:是指在法定的職責范圍內,對自己應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不履行或不認真履行職責和中央《關于實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對造成的后果負次要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三)一般領導責任者:是指對下屬單位存在的黨風廉政建設方面的重大問題失察或發現后糾正不力,對造成的后果負一定領導責任的黨員領導干部。


行 政 管 理 類

市局機關工作人員守則

(一)堅持黨的基本路線,模范貫徹執行《公務員法》,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局內各項規章制度。

(二)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忠于職守,愛崗敬業,公正廉潔,依法行政,文明服務,奉獻社會。

(三)嚴格請示匯報制度。認真按照領導指示辦事,并隨時向領導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完成任務后,及時向領導匯報。

(四)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考勤制度。每位工作人員在上班時間不得做一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五)模范遵守會議紀律和學習制度。按時參加各級組織召集的會議、學習及公益活動。

(六)嚴守社會公德,勇于同一切不良傾向作斗爭。愛護公共財物,損壞公物應予賠償。

(七)嚴守保密規定,遵守外事紀律。

(八)依法辦事,自覺接受黨和群眾的監督。

(九)文明辦公,禮貌待人,堅決克服“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官衙習氣和辦事拖拉的不良作風。

(十)講究良好的儀表舉止,衣著莊重大方。平時注意個人衛生,服裝、儀容整潔。

(十一)努力創造和維護良好的機關環境。保持辦公環境空氣流通、清潔干凈。

(十二)加強學習,鼓勵調查研究,努力提高業務素質。


市局接待來訪工作規范

(一)接待外單位(包括上下級國土房管部門)的客人要主動熱情,態度誠懇,禮貌待人,做到“四有”:有人接待、有茶水喝、有凳子坐、事情有回音。

(二)當客人來訪時,有關人員應立即站起,微笑地問好,請客人坐下,倒好茶水,然后主動問清客人的姓名、工作單位和來訪目的。如一時難以脫身,應向客人說明情況,請客人稍候,切忌讓客人坐冷板凳、長時間等候。

(三)認真負責,秉公辦事。要認真傾聽客人反映的問題,不得有不耐煩的情緒;注重辦事效率,積極主動地處理對方提出的問題和要求;客人所提要求一時不能解決的,要耐心做好解釋工作;如分管該工作的同志不在時,科室里的其他同志也要熱情接待,盡量解決問題。對超越本身職權范圍的,應及時向主管領導請示匯報,或向有關部門和人員反映,不能自作主張。

(四)接打電話要使用文明禮貌用語,如“您好”、“謝謝”、“再見”等。

(五)如果違反上述規定引起外單位投訴并經查實的,當年內被有效投訴1次的,本科室內批評;累計被有效投訴2次的,局內通報批評;情況特別嚴重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市局局務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是為了研究、協調、解決有關涉及全局性的問題,由局領導召集局機關各科室和下屬單位負責同志召開的工作會議。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或副局長召集。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黨中央、國務院、市委、市政府和上級部門的決定、指示;貫徹執行上級有關國土房管方面的重大決策;討論通過重要規章制度;研究當前國土房管工作中的重要問題,溝通工作情況等。

(三)局務會議議題由局長或副局長確定。會議由局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通知、記錄并會同有關科室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簽發,重要事項由辦公室主要負責人審核后報局領導簽發,然后印發執行。

(四)參加會議的有關科室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須由他人代替出席時,要事先報告主持會議的局領導。列席或旁聽局務會議的人員須經主持會議的局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同意。

(五)會議材料原則上由主辦單位負責起草,在會議召開前一天送到與會者手中。

(六)局務會議決定的事項,各有關科室要堅決執行,局辦公室負責檢查落實。


市局機關公文處理制度

第一條 為使本局的公文處理工作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根據國務院《國家行政機關公文處理辦法》(國發[2002]23號)的規定,結合我局的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局的公文是本局在行政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規范體式的文書,是依法行政和進行公務活動的重要工具。

第三條 公文處理指公文的辦理、管理、整理(立卷)、歸檔等一系列相互關聯、銜接有序的工作。

第四條 公文處理應當堅持實事求是、精簡、高效的原則,做到及時、準確、安全。

第五條 公文處理必須嚴格執行國家保密法律、法規和其他有關規定,確保國家秘密的安全。

第六條 各級行政負責人應當高度重視公文處理工作,模范遵守本辦法并加強對本單位、本部門公文處理工作的領導和檢查。

第七條 本局辦公室是公文處理的管理機構,主管本局的公文處理工作并指導本系統的公文處理工作。

第八條 本局各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公文管理工作。

第九條 局內有關科室在辦文中要加強協調,凡業務涉及其他科室的,主辦科室應主動與有關科室協商,協辦科室應積極配合,如取得一致意見,可進行下步發文程序;如經有關科室主要負責人協商仍不能取得一致,應由主辦科室用局內簽報的形式列明各方理據并提出建設性意見,報局負責人協調或裁定。

第十條 凡以本局名義制發的公文送局負責人簽發之前,應送辦公室核稿。審核的重點是:是否需要行文,行文方式是否妥當,是否符合行文規則和擬制公文的有關要求,公文格式是否符合本辦法的規定等。

第十一條 以本局名義制發的公文,由分管的領導和局領導審核簽發。

第十二條 公文正式印制前,辦公室文印人員應當進行復核。重點是審批、簽發手續是否完備,附件材料是否齊全,格式是否統一、規范等。

經復核需要對文稿進行實質性修改的,應按程序復審。

第十三條 局機關對外發送公文,統一由辦公室負責。

第十四條 需要辦理的公文,辦公室應當及時提出擬辦意見報局負責人批示或交有關科室辦理,需要兩個以上科室辦理的應當明確主辦科室。緊急公文,應當明確辦理時限。具體要求是:

(一)重要公文,由辦公室主任閱核并呈送局負責人閱批后分請有關科室處理。

(二)一般業務性公文、資料等均按業務歸屬由辦公室直接分請各有關科室閱處,其中需呈送局負責人閱批的,由有關科室及時呈送。

(三)對于科室與科室之間職責交叉或內容復雜不能歸口的公文,由辦公室負責協調,確定主辦科室;如辦公室確定的主辦科室辦理仍有困難,應由科室負責人及時簽注意見,講明理由,由辦公室報請局負責人確定主辦科室。

(四)辦理時限:市政府領導人的批示辦理件和交辦事項,應盡快辦結,對有特殊要求的,要特事特辦,及時報告查辦結果。對要求3個工作日以內辦復的,由局辦公室掛上急件紅牌(其他科室掛牌無效),直接送業務科室研究后再呈局領導核發;對要求4—6個工作日內辦復的,由局辦公室掛上急件紅牌,隨到隨辦;對非掛紅牌的一般件,原則上在7個工作日內辦理完畢;不需要調研的,在主辦科室停留3個工作日;如需多個科室會辦的,每個會辦科室停留1個工作日。

第十五條 對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時限內辦結的公文,主辦科室應報請局主管負責人同意后及時向來文單位和辦公室說明延期原因。

第十六條 市政府批轉我局辦理的鎮(街)政府或有關部門請示解決問題的公文,屬于我局職權范圍內的事項由我局函復鎮(街)政府或有關部門,并抄報市政府辦公室;需要請示市政府的事項,以我局名義請示市政府。

第十七條 公文辦理完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市局檔案綜合管理實施細則》,及時整理(立卷),電報隨同文件一起立卷,確定保管期限,按照有關規定向檔案部門移交。個人不得保存應當歸檔的公文。

第十八條 各科室擬制、修改和簽批公文,應當使用鋼筆或簽字筆,不得使用鉛筆、紅筆和圓珠筆,書寫及所用紙張和字跡材料必須符合存檔要求,不得在文稿裝訂線以外書寫。

第十九條 公文由辦公室和各科室專職人員統一收發、審核、用印、傳遞和銷毀。

第二十條 上級機關的公文,除絕密級和注明不準翻印的以外,經局負責人或辦公室主任批準,可以翻印。翻印時,應當注明翻印的單位、日期、份數和印發范圍。

第二十一條 工作人員調離工作崗位時,應當將本人暫存、借用的公文按照有關規定移交、清退。

第二十二條 本辦法由本局辦公室負責解釋。


市局公文收發和印章使用管理規定

為規范我局公文收發和印章使用的管理,保證文印工作的質量,制定管理規定如下:

一、公文收發

(一)公文收發范圍

1、辦公室負責受理上級、外單位以及本局各科室的文、電、信函等公文收發。

2、各科室通過計算機、傳真機或開會帶回以及其他途徑收到的公文,應按公文收發的正常渠道交送到辦公室簽收登記。

(二)公文收發時間

通過郵寄發出的文件、信函,應在每天下午16時前送到辦公室,當天下午發出;16時后送到的,第二天發出。

(三)公文裝封和發出要求

1、發至市直單位的文件,應附發文名單,30份以上的由各科室自行裝封,辦公室負責發出。

2、郵寄的信件必須寫上名稱、地址和郵編,發至各鎮(街)的文件可由辦公室統一裝封郵寄。

3、發出密件、急件等重要公文,必須編號登記,信封編號應和所發文件號一致。屬于密件的公文,應在信封兩側加蓋密封標志。

4、文件由各科室自行裝訂。大宗書籍、報表、軟盤的郵寄,以及特快專遞、掛號等特殊郵件,由各科室自行辦理。

二、印章管理

(一)印章使用范圍

1、以局名義發出的公文;

2、與有關部門聯合發出的公文;

3、經有權簽發文件領導簽發的報表、介紹信、出國批件、證書、證明;

4、經有權簽發文件領導批準的需以局名義發出的其他有關文件;

5、經領導批準的其他有關事項。

(二)印章使用要求

1、正式公文蓋章必須經有權簽發文件領導簽字,才予蓋章。

2、與有關單位的聯合發文,會章時經辦科室應校對簽字后,才予蓋章。

3、非正式公文或沒有底件可查的一般行文,經有權簽發文件領導簽字后,才予蓋章。蓋章時,經辦人需在辦公室填寫《非正式公文蓋章登記本》,作為備查。

4、與有關單位的聯合發文,需要借用印模套印時,經辦人需向辦公室擬借條,借條上應列明印發公文的標題、份數及預計歸還時間等。

5、翻印的文件不加蓋公章,未按規范格式行文的文件不予蓋章。


市局信訪工作制度

第一條 為更好地維護我市社會安定團結,及時化解人民內部矛盾,努力為人民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信訪條例》和市委、市政府有關精神,結合我局職能工作,制度本局信訪制度。

第二條 本局的信訪是指上級或同級機關、部門轉來及本局接到的群眾反映情況,提出意見、建議和要求的書信、來電、來訪,依法有本局職能范圍辦理的活動

第三條 組織領導:

(一)本局信訪工作為黨委書記(或副書記)主管,按信訪案件涉及的內容,由分管領導包干抓落實。

(二)局信訪室是信訪工作的協調部門,負責做好信訪工作的組織、協調、檢查、監督,以及信訪案件的登記、呈送、轉送、呈報和歸檔工作。

第四條 本局的信訪工作應遵循以下的原則:

(一)堅持分級負責、歸口辦理,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二)堅持按有關政策法律、法規規定處理的原則;

(三)堅持實事求是,以事實為依據的原則;

(四)堅持政策的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統一的原則。

第五條 根據本局實際,按照下列方式辦理信訪事項:

(一)市有關部門交辦的信訪材料或者群眾的來信、來訪、來電,由局信訪室及時做好登記和呈送領導批閱工作;

(二)根據本制度第三條第(一)點的規定,由領導對信訪材料加注批辦意見后,信訪室及時將有關資料轉送相應科室、單位辦理、答復;各科室、單位視案件的復雜程度,定時向主管領導匯報辦理進度,直至辦結。

(三)被市列作信訪大要案需本局牽頭負責或協調解決的,由局落實包干領導,按照本制度第三條的規定,協助市內有關單位積極組織本局有關科室、單位開展工作,定期向市屬單位匯報進度,直至辦結。

(四)各科室、單位工作人員辦理信訪事項,應當恪盡職守,秉公依法辦理,查清事實,分清責任,及時、恰當、正確處理,不得推諉、敷衍、拖延。

(五)在辦理信訪事項過程中,任何人不得將檢舉、揭發、控告材料及有關情況透露或轉送被檢舉、揭發、控告的人員和單位。

第六條 辦理時限

(一)各科室、單位在收到信訪材料之日起15天內答復是否受理,并在60天內將辦理結果書面送轉辦機關或信訪人。

(二)不能按時辦結的,經主要領導批準,時限可以適當延長,但應將辦理的進度答復轉辦機關或信訪人,并說明理由。

(三)本局協助市解決的信訪大要案,不能按時辦結的,需定時向市報送辦案進度,直至辦結。

(四)對不屬我局職能范圍的信訪案件,局信訪室應及時將有關材料退回轉辦機關和信訪人。

(五)案件辦理完畢,各科室、單位需把信訪材料的原件和書面答復及時交回局辦公室做好登記保存、歸檔工作。

第七條 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局辦公室協調解決。


市局編寫大事記的規定

為使《大事記》(以下簡稱大事記)的編寫工作進一步完善,以求將我局發生的大事完善、準確地記載下來,反映局機關重要工作情況和局領導的重要活動,特制定本規定。

(一)編寫范圍

1、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及本局名義發出的關于全市國土、房產、礦產方面重要的規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情況。

2、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廣州市局對我市國土、房產、礦產工作的重要決定。

3、向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廣州市局提出關于我市重要國土、房產、礦產問題的請示、報告的主要情況。

4、全市國土、房產、礦產工作會議,市國土、房產、礦產專業會議和重大的培訓、學習班的主要情況。

5、局機關黨委和局辦公(工作)會議研究決定的有關重大事項。

6、局機關內部機構增減變化、領導干部任免、調換和工作人員的獎懲及局領導兼任其他機構職務的重大事項。

7、局領導的重要活動情況。

8、上級領導來我局視察、檢查工作的主要情況。

9、局機關統一組織的調查研究、檢查工作及全市性文體活動等主要情況。

10、以局名義組織或參加的外事活動情況。

11、其他需要記載的重大事項。

(二)編寫要求

1、大事記的時間、地點、人員、主要情況和問題等要簡明扼要記述清楚。

2、以時間為序一事一記。

3、做到不重不漏,當季漏記的在下季補記。

4、各科室、局屬各單位要指定專人,按照職責分工范圍,收集單位的大事記材料,于每季后10日內以書面形式提交局辦公室綜合。


市局檔案綜合管理實施細則

第一條 為加強我局檔案工作的集中統一管理,逐步實現檔案工作規范化,使檔案有效地為本局和各方提供利用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和《機關檔案工作條例》,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所指檔案是我局在土地管理和房地產管理及其行政管理等各項工作形成的、辦理完畢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文字、圖表、聲像等不同形式的文件材料。我局檔案包括:文書檔案、基建檔案、設備檔案、會計檔案、人員檔案、聲像檔案、房地產管理檔案、實物檔案等。

第三條 各部門在工作活動中直接形成的全部檔案,是我局工作活動的歷史記錄,必須實行綜合管理,妥善保管。

(一)維護檔案的完整、準確與安全是我局各部門及全體工作人員的義務。

(二)全局檔案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各級領導必須加強對檔案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列入工作計劃,并進行部署和檢查。

(三)根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的規定,制定各類檔案的立卷歸檔案制度、利用制度、保管制度、保密制度等,對我局在各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進行科學的整理和保管,并認真貫徹實施。

第四條 本局機關各科室應配備政治素質好、保密意識強和具備專業知識的檔案員從事檔案工作,并保持相對穩定。

(一)檔案員應忠于職守,遵紀守法。

(二)案員必須愛護檔案,發現破損、蟲蛀、褐色或字跡或模糊等現象時,應及時報告主管領導,積極采取修補復制等技術保護措施進行補救。

(三)各檔案員負責對其業務的資料進行保管,要綜合檔案室或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下,指定專人對有保存價值的資料進行整理、立卷、歸檔,并定期向本局綜合檔案室移交,為本局及社會提供檔案利用。

第五條 各種文件必須符合文件格式及書寫標準,禁用圓珠筆、鉛筆草擬和批改稿件,需歸檔的材料不得用復印機或復寫紙復印。

第六條 機關各科室及工作人員要職務活動中形成和各種文件材料,應由機關各科室人員收集整理,定期移交檔案員集中管理,除此以外的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據為己有或拒絕歸檔。歸檔文件材料必須完成、準確、保持有機聯系、反映工作全部過程。

第七條 本局的文件材料歸檔要求應參照本局制度的各類檔案的立卷歸檔制度,并在綜合檔案室及上級部門的指導下進行整理歸檔。

第八條 各科室按照下列規定向局檔案室移交檔案。

(一)各科室在管理工作形成的專業文件材料,應在第二年三月前將其整理、立卷,由負責人審查后,移交局綜合檔案室。

(二)基建檔案應在基建項目竣工驗收之前,按基建檔案的歸檔要求,由危改所、房管科將歸檔材料整理、裝訂,移交局綜合檔案室。

(三)會計檔案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立卷、裝訂成冊,當年會計檔案在會計年度終了后,由財務科保管三年,期滿后編造清冊移交局綜合檔案室。

(四)聲像檔案應在各項活動后,由攝影者在十天內將正片,副片及底片整理(或電子文檔)好,移交局綜合檔案室。

(五)重大會議和活動的文件及種類案件材料,應在會議結束后或案結后十天內由專人整理好向局綜合檔案移交。

(六)實物檔案應在第二年三月前,指定專人將其整理好向局綜合檔案移交。

第九條 局綜合檔案要做好檔案接收工作,按照立卷歸檔制度的要求,檢查案卷質量,做好檔案的登記和統計工作,對檔案的移交、接收應按規定認真填寫《檔案交接文據》。

第十條 局綜合檔案室應依據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檔案的收集、整理、保管、統計、鑒定、保密和利用制度。

第十一條 局綜合檔案應配置必要的檔案保管設施,確保檔案的安全。檔案庫房應符合防塵、防盜、防火、防高溫、防潮、防霉、防蟲等要求。

第十二條 檔案的鑒定工作由局檔案鑒定小組根據各類專業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進行鑒定和處理。

(一)對已無保存價值的檔案逐卷進行審查,造冊登記,經局領導批準后銷毀。檔案銷毀時,必須由兩人負責監銷,并在銷毀清冊上簽字,銷毀清冊由綜合檔案室長期保存。

(二)對有需要延長保管期限的,由監定小組審批后可適當延長。

(三)對黨政工團檔案應按市檔案局要求,由局領導審批后及時移交市檔案局。

第十三條 檔案的查閱和借閱

(一)局機關及下屬單位工作人員履行公務,需查閱檔案資料時,須以本科室負責人同意,并按要求填寫《查閱利用檔案登記簿》,如需直接調閱土地、房地產業檔案時,須經形成檔案部門領導同意方可調閱,并按指定時間歸還入庫。

(二)人民法院、公安機關、檢察機關因辦案需要查閱檔案,辦案人須憑單位介紹信(凡單位介紹須注明與辦案有關的房地產檔案)和工作證,經局主管領導同意方可查閱有關檔案。

(三)司法局(律師事務所)、公證處因受理有關房地產公證,需要查閱有關檔案的,辦案人須憑單位介紹信、律師證(工作證)、業權人委托書,經局領導同意方可查閱檔案。

(四)征地單位為了解征地范圍內的房地產情況,需查閱檔案資料的,須憑單位介紹信、工作證、用地批準書或土地證、拆遷通告等查閱有關檔案。房屋產權人(含法人),需查閱自有房地產檔案情況,須憑產權證、業權人、委托書、身份證等有效證件,由形成檔案部門的工作人員及檔案管理人員給予咨詢服務。

(五)需更正電腦資料和檔案原件,屬本局人員錯填的,經辦人應經形成檔案部門的負責人和檔案室負責人同意方可查閱、更正。因其他原因查閱電腦資料、更改原件的,由當事人提出書面申請,持有效證件、派出所證明,形成檔案的科室同意,并經局領導批準后才能更改。未按上述手續辦理,私自查閱更改的,由局追究當事人責任,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六)尚未整理的零散文件,一般不予借閱,殘舊、脆化等易損檔案和特別珍貴的檔案,一般只提供復制本。

(七)借閱檔案的人員必須保護檔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查閱檔案只能在閱覽室查閱,不得帶當事人查閱檔案,不得涂改、勾劃、拆散、翻印、轉借檔案。

(八)如違反以上規定者,檔案管理人員應予制止,并拒絕提供服務。

第十四條 局屬各單位檔案管理工作,參照本《細則》實行。


內 務 管 理 類

市局財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以下簡稱局機關)的財務行為及財務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資金,保證局機關各項工作任務完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財經法律、法規、規章等的有關規定及財政部門的相關要求,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基本原則: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量入為出,保證重點,兼顧一般;注重資金使用效益。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于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指下屬交易所、土地開墾中心、估價所、登記所、租賃所,下同),在局一把手領導下,由計財科統一管理。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四條 內設會計機構是計財科,負責對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一切經濟活動的管理、審計和監督。

第五條 局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并配備持有會計證的會計人員。未取得會計證的人員,不得從事會計工作,出納人員不得兼管稽核、會計檔案保管和收入、費用、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

第六條 會計人員應當遵守職業道德,嚴守工作紀律,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質量;應當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熟悉財經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保證所提供的會計信息合法、真實、準確、及時、完整。

第七條 會計人員辦理事務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

第八條 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按會計法的規定辦理會計工作交接手續,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第三章 會 計 核 算

第一節 會計核算一般要求

第九條 單位發生的下列事項,應當及時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 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

(二) 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

(三) 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

(四) 資本、基金的增減;

(五) 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

(六) 財務成果的計算和處理;

(七) 其他需要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的事項。

第十條 會計年度自公歷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一條 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的內容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和規定,不得偽造、變造會計憑證和會計賬簿,不得設置賬外賬,不得報送虛假會計報表。

第十二條 單位的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應當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會計檔案建檔要求、保管期限、銷毀辦法等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

第二節 填制會計憑證

第十三條 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是:

(一) 原始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憑證的名稱;填制憑證的日期;填制憑證單位名稱或者填制人姓名;經辦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接受憑證單位名稱;經營業務內容;數量、單位和金額。

(二) 從外單位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從個人取得的原始憑證必須有填制人員的簽名或者蓋章。自制原始憑證必須有經辦單位領導人或者其他指定的人員簽名或者蓋章。對外開出的原始憑證,必須加蓋單位公章。

(三) 凡填有大寫和小寫金額的原始憑證,大寫與小寫金額必須相符。支付款項的原始憑證,必須有收款單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證明。

(四) 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的經濟業務,應當將批準文件作為原始憑證附件。如果批準文件需要單獨歸檔的,應當在憑證上注明批準機關名稱、日期和文件字號。

(五) 原始憑證不得涂改、挖補。發現原始憑證有錯誤的,應當由開出單位重開或者更正,更正處應當加蓋開出單位的公章。

(六) 財務會計人員要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填制記賬憑證。

第三節 登記會計賬簿

第十四條 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置會計賬簿。會計賬簿包括總賬、明細賬、日記賬和其他輔助性賬簿。

第十五條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采用訂本式賬簿。不得用銀行對賬單或其他方法代替日記賬。

第十六條 用計算機打印的會計賬簿必須連續編號,經審核無誤后裝訂成冊,并由記賬人員和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字或蓋章。

第十七條 會計人員應當根據審核無誤的會計憑證登記會計賬簿。

第十八條 現金日記賬和銀行存款日記賬必須逐日結出余額。

第十九條 單位會計人員應當按照規定定期結賬。

第四節 編制財務報告的要求

第二十條 單位財務必須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會計報表附注。

第二十一條 單位對外報送的財務報告應當根據國家統一會計制度規定的格式和要求編制。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賬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和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二十四條 單位財務應當在次月10日前上報或對外報送當期財務報告。

第四章 票據管理的規定

第二十五條 加強票據管理的目的是為了規范收費行為,維護單位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便于監督管理,制止亂收費。

第二十六條 收費一律使用財政、稅務部門印制或監制的票據,未經財政、稅務部門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印制和銷售收費票據。收費票據是收費單位、繳費部門及個人財務收支的法定憑證,是監督檢查收費情況的依據。

第二十七條 收費票據的領購單位必須是具有獨立核算,會計制度和專職財會人員健全的單位。財政票據一律由局計財科統一向財政部門領購、保管和分發,稅務票據可由各獨立核算單位領購使用,但要報計財科備案。

第二十八條 使用收費票據的單位,必須設專人管理票據,做到專賬、專庫(柜)存、專人專責管理,嚴格票據的領、用、存和注銷手續。

第二十九條 下列行為屬于違反票據管理規定的行為:

(一) 票據使用超出規定范圍和收費標準的;

(二) 無票據或不使用規定的收費票據收費的;

(三) 擅自轉借、轉讓、買賣、代開、銷毀、涂改、丟失收費票據的;

(四) 將收費票據作為罰款票據和單位往來結算票據的;

(五) 不提供有關報表、資料,以及不接受監督檢查的;

(六) 其它違反本票據管理規定的。

第五章 工資、津貼、醫療福利的規定

第三十條 局機關現職人員、離崗退養人員及離退休人員的工資、工作崗位責任獎、津貼(含四大節日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等由市財政統發或者核撥。

第三十一條 局機關人員通訊費補貼根據“?紀發[2004]22號”文規定的范圍、標準執行(如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 局機關干部職工醫療費開支規定如下:

(一) 門診醫療補助根據“?人字[2004]12號” 文規定的最高標準補助每人每月150元(如有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二) 住院費報銷規定:

1.工齡滿30年及以上的,住院費按核實金額報銷90%,一年最高限額1.5萬元;

2.工齡不滿30年及以下的,住院費按核實金額報銷80%,一年最高限額1.5萬元;

3.凡需住院治療的,必須先向人事科和局領導請示后再住院。住院期間局綜合部門要組織人員到醫院檢查用藥情況,如有弄虛作假現象,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報銷資格。

第三十三條 根據“?人字[2004]12號”文的規定,局機關對沒有明確規定的津(補)貼項目一律不自設項目發放,其他有規定的(如計劃生育達標考核獎等)視局財力情況另定。

第三十四條 合同工、臨散工及借調人員工資福利制度另定。

第三十五條 所屬事業單位工資、津貼、醫療福利等參照局機關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 經費收入的管理

第三十六條 局機關是實行“收支兩條線”和財政綜合預算的單位,經費收入包括:

(一) 預算內資金收入: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按定編在職人數定額計算)、車輛經費(按定編車輛數定額計算)及其他預算內經費。預算內經費按照核定的經費預算,由財政按月核撥,年終清算;

(二) 預算外資金收入:代征稅、費(罰沒)業務費、本級及上級財政撥入專項經費。項目性專項經費必須專款專用;

(三) 其他收入:其他不必上繳財政的零星雜項收入、有償服務收入及銀行存款利息收入等。

第七章 暫付款的管理

第三十七條 局干部職工因工作需要借款,須經科室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名,由計財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暫借款項不得私用,并憑有效票據報銷所借款額。

第三十八條 因公出差借支差旅費,應按有關規定計算借款額度,同時持有領導批準后的有關出差文件或會議通知方可借款。

第三十九條 各科室承辦會議或培訓班,憑會議通知和有關領導批準的《財務(業務)呈批表》辦理借款。

第四十條 凡辦理借款的人員,應在業務完成后3天至7天內辦理報銷手續,各項預借款應當一借一清,前借款未清的不辦理第二次借款。

第八章 經費支出的管理

第四十一條 支出的管理原則:

(一) 各項支出的安排,應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二) 嚴格執行各項支出管理規定,做到按規定、制度辦事,嚴禁有章不循,明知故犯,以防止因支出的隨意性而造成的損失浪費。

(三) 各項支出要貫徹專款專用的原則。

(四) 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由計財科集中理財,分別設賬,統籌調配各單位的經費收支的管理原則。

第四十二條 支出的有關手續和規定:

(一) 各項經費開支必須有合法的發票或單據:

1、原始憑證的基本要求(見“第十三條”的規定)

2、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各項經費開支報銷必須有經辦人、科室(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名,由計財科審核,經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作為報銷憑證。

(二) 經費開支按資金使用性質分別進行管理:

1、固定經費支出:人員經費(工資、補貼、醫療福利和社保等)由人事科把關或書面通知,計財科審核后報局長批準方可發放或報銷。

2、日常經費支出:

(1) 辦公費、業務接待費:由經辦人、科室(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名,經計財科審核,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一次性大額度開支先報局長同意后再實施。

(2) 印刷費:各科室需印制業務資料,須先提出書面申請報辦公室,經計財科加意見,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印制,并憑有效票據經審批程序批準后方可報銷。

(3) 車輛費用:局機關的車輛統一由辦公室車隊長管理,日常費用支出(如車輛小修、油料、保養、路橋費、保險費、路費、年審及車船稅等)由經辦人、辦公室車隊長簽名,經計財科審核,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車輛大、中維修的須由車隊長書面報辦公室,經計財科審核,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實施,報銷時必須附有車輛維修單位提供的“車輛維修單”。

(4) 會議費、培訓費及差旅費:由經辦人、科室(單位)負責人或分管領導簽名,同時須附有關會議通知或文件,經計財科審核,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3、經費劃撥支出:對下屬單位的經費,必須由用款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如屬工程類項目的需附工程預算書和合同),經主辦(協辦)科室、計財科和分管領導加意見,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撥。

4、專項業務經費支出:

(1) 設備購置費:由使用科室書面提出申請,經辦公室、計財科加意見,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購置。報銷必須有經辦人、辦公室負責人簽名,計財科審核,局長批準。

(2) 基建和維修項目:項目無論大小,必須有預算書、合同、審批報告、立項報告等有關材料,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下由主辦科室提出方案報經辦公室、計財科、分管領導加意見,呈報局長批準后實施,10萬元(含10萬元)以上由主辦科室提出方案經局長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后實施。報銷須有經辦人、主辦(協辦)科室、分管領導簽名,同時附有工程結算書,經計財科審核,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報銷。

(3) 廣州市或市項目專項經費支出:

A.實行市財政直接支付的專項經費,主辦科室須提供項目合同、施工單位的發票及銀行賬號確用書(項目資金在100萬元以上的需公開招標通知書)、預算單位用款計劃表、直接支付申請書、建設單位項目資金撥付申請等資料后方可由財政支付。

B. 由局財務支付的專項經費,主辦科室(如有施工單位的,根據施工單位的申請)提出撥款呈批,經計財科和分管領導加意見,呈報局長批準后方可撥款或支出。

第九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

第四十三條 固定資產的范圍: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四十四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應當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和局財力的可能,根據合理、節約、有效的原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配置。

(一) 購置固定資產的審批:由使用科室書面提出申請,經辦公室、計財科加意見后,呈報局長批準。凡屬于基本建設范圍的按基本建設的審批程序辦理,屬于專項控制商品范圍的按專控商品審批程序辦理。

(二) 固定資產管理小組:

組長:分管綜合部門的副局長;

副組長:計財科和辦公室負責人;

組員:辦公室、計財科、物業科各指定人員組成。

固定資產統一由管理小組管理,負責驗收保管、登記,并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清查盤點,保證賬賬、賬實相符。

第四十五條 固定資產計價入帳

新建、購入和有償調入的按造價、購買和調撥價入帳,自制的按所開支的工料費入帳,無償調入、捐款和本單位舊存的固定資產,無法查明原價的估價入帳、調出、變賣和報廢的均按帳面原值注銷。局機關的固定資產不計提折舊。

第四十六條 固定資產核算:建造、購進、調入、捐贈等固定資產由計財科統一建帳,以價值形態反映和核算固定資產價值。使用單位同時填寫固定資產保管登記卡,固定資產管理小組統一列冊登記,建立帳卡,加強對固定資產實物領、銷、存的管理。

第四十七條 固定資產領用和保管:固定資產實行分級管理

(一)、固定資產管理小組根據固定資產情況按科室建立固定資產領用登記簿制度,并定期核對。經常保持帳帳、帳物相符。

(二)、科室領用的財產要保管,每年要清查一次,保持實物與領用帳實相符。會議室、文娛健身室等公共地方所有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第四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轉移報廢

(一)、出售、無償調撥給下級或其他單位的固定資產,須經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審核并報局領導批準,憑批準文件和接收單位提供的有效證明,向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和計財科辦理固定資產核銷銷手續。

(二)、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作報廢注銷。

1、使用期滿,已喪失效能的;

2、固定資產使用期雖未滿,經技術檢測,確定已喪失效能的;

3、固定資產不能正常使用且修復費用高于或接近新購價值的。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局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審核,報局領導批準后,由局根據財產的價值大小研定方案。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和計財科按方案處置。

第四十九條 固定資產損失:屬于自然災害等特殊情況造成的,報局批準后,由固定資產管理小組批準銷帳,由人為造成的,屬玩忽職守,保管不力所造成的被竊、遺失、損毀等,應嚴肅認真查清責任,分別情節輕重給予當事人及有關責任人適當的處分和責令賠償,帳務作損失或其他處理。

第十章 審計監督

第五十條 根據本局的實際情況,由計財科履行內部審計職能。

第五十一條 內部審計的依據:

(一) 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二) 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三) 《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財務管理制度》;

(四) 局及各單位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第五十二條 內部審計的對象:局機關和下屬事業單位。

第五十三條 內部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 對預算的編制、執行和財務報告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檢查;

(二) 對各項收入和支出的范圍和標準進行審核、檢查;

(三) 對各項資產的安全、完整性進行檢查;

(四) 對違反財務規章制度的問題進行檢查、糾正;

(五) 對單位內部財務會計制度和管理制度的建立、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六) 局交辦的其他專項審計事項。

第五十四條 內部審計的時期:每年度定期按上半年、下半年分別實施內部審計。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五條 本制度由局計財科負責解釋。

第五十六條 本制度由 年 月 日起施行。


市局車輛管理規定

為嚴格和規范機關車輛的管理,保證機關的正常工作用車,確保車輛安全行駛,根據《廣東省小汽車配置和使用管理規定》和省紀委辦辦公廳《關于加強監督檢查嚴禁公車私用行為的通知》精神,規定如下:

一、車輛的管理及保管

1、局機關所有車輛,其產權均屬局所有,由局辦公室統一管理;

2、車輛管理實行車隊長負責制,車隊長對局機關所有車輛實行嚴格管理;

3、車輛必須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停放時必須鎖好防盜裝置,以防失竊。

二、車輛的保養

1、車輛必須在定點廠進行維修(除在外地壞車外);

2、一般維修經車隊長審核(含核價)同意后,方可進廠維修,未經批準善自維修的,維修費由其本人負責,費用在10000元以上的重大維修項目(含大、中修項目和更換車箱、底盤、發動機等)經車隊長審核后報局主要領導審批;

3、禁止故障車上路,駕駛人員出車前、中途和回來都要檢查好車輛。

三、車輛的證照

1、必須按規定及時辦理車輛的牌照、購置附加費、年審、養路費、使用稅等項車輛業務,確保各種有效證照的齊全;

2、必須購買車輛保險(包括損失險、失竊險、第三者責任險、司機責任險等險種),減少發生意外的經濟損失;

3、車隊長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及時排除隱患。

四、車輛的使用

1、局一律不設專車,所有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配,必要時下屬單位車輛可由辦公室統一調配;

2、因工作需要,局領導班子成員相對固定使用車輛;

3、各科室公務用車,要按規定提前填寫“出車單”,經科室負責人簽名或科室蓋章后,交由車隊長統籌安排;

4、原則上嚴禁公車私用,確因特殊情況使用公車的實行有償使用制,按下列程序辦理:由用車人填寫“出車單”經車隊長批準,收費標準為本市每天30元,市外省內每天50元,省外每天80元,路橋油費由使用者負責;

5、各科室出發后,必須清洗后及時將車停回局停車場,不得在外過夜,所有車輛外出過夜,須經局主要領導批準;

6、車輛原則上不外借使用,因工作需要外借的,應由本局司機駕駛,并首先須經局主要領導批準。

本規定自二00四年三月一日起執行。


出 車 單

年 月 日

1、此表必須事前填報,特殊情況不能事前填報的應于次日填報

補批。

出 車 單

年 月 日

2、此表必須事前填報,特殊情況不能事前填報的應于次日填報

補批。


市局機關考勤制度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勞動紀律、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機關辦事效率,根據上級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局的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的適用范圍為局機關各科(室)工作人員,包括借調人員及臨時合同工。局屬各單位可參照執行。

第三條 局辦公室為本局考勤主管部門,負責本制度的解釋工作,監督本制度的貫徹執行,局辦公室指定專人擔任總考勤員。

第四條 考勤辦法為:各科室各指定一名考勤員,負責對科室人員進行考勤。

第五條 總考勤員的職責是:

1、分發考勤登記表;

2、統計全局工作人員考勤情況;

3、負責對請假一天以上的人員進行考勤;

4、負責抽查工作人員出勤情況;

5、定期公布考勤情況;

6、負責將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匯總后向辦公室匯報。

第六條 科室考勤員的職責是:

1、負責對本科室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進行考勤登記;

2、負責填報考勤登記表;

3、負責將請各種假期的工作人員的考勤情況向總考勤員匯報。

科室考勤員應于每天上班及下班時檢查科室人員在位情況并及時進行登記,考勤員如因事不在位時,應向總考勤員通報,并委托其他工作人員代履行考勤職責。

第七條 工作人員的出勤情況是其年終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第二章 出 勤

第八條 本局上班時間為北京標準時上午八點三十分至十二時,下午十四時三十分至十七時三十分,如上級通知對上下班時間進行調整,我局也相應進行調整。

第九條 上班時間內,必須嚴守工作職責,勤奮工作,不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辦私事,不準在本科室或其他科室閑聊。

第十條 因外出工作、開會或者學習未能到達工作崗位,或需離開工作崗位的,必須提前征得本科室負責人的同意,并通知科室考勤員。科室負責人外出須經分管領導批準。

第三章 事假、病假

第十一條 工作人員請事假、病假,必須在事前辦理請假手續,請假一天以上者(不含一天)要填寫《請假呈批表》,經審批后方可休假。

第十二條 請假批準權限:

1、請事假2天以內(含2天,下同)的,科長(主任)由分管領導審批;干部職工由科室負責人審批;請假2天以上(不含2天,下同),由科室負責人加具意見后由分管局領導審批;

2、因病假必須憑醫院病假單。干部職工請病假2天以下的,科長(主任)由分管領導審批,其他人員由科工(主任)審批;請病假2天以上由分管局領導審批。

3、干部職工休假(年休假)必須妥善安排好工作,不能影響正常工作。休假2天以內的,科長(主任)由分管領導、局主要領導審批,其他人員由科長(主任)審批;2天以上的,由分管局領導審批。

4、干部職工符合政策規定休探親假、婚假、產假、節育假或請喪假的,由本人提出書面申請,經所在科室同意,組織人事科審核符合休假條件的,報分管領導審批,科長(主任)報分管領導、局主要領導審批。

5、干部職工請假或休假經批準后應報辦公室備案。未經批準請假而缺勤的,作曠工處理。

第十三條 請假經批準后,必須提前通知本科室考勤員。并將請審批表交給考勤員,休假完畢回到工作崗位后,向考勤員報到,考勤員應將請假審批表粘貼在當月考勤表后面。

第四章 休 假

第十四條 本局工作人員享有以下休假待遇:

1、年休假:工作人員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者,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探親假:參加工作滿一年或以上的工作人員,不與父母住在一起或不與配偶住在一起的,可享受探望父母或探望配偶休假的待遇。

探望配偶,每年探親假一次,休三十天;

未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每年一次,休二十天(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或本人申請的可二年一次,休45天);

已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四年一次,休二十天。

以上探親假,其父母或配偶必須是在市區外居住者(80公里外)方可享受。上述的探親假不計路途時間。往返路途所需時間按實際情況由領導審批而定。

3、婚假:達法定年齡結婚的可休假五天,晚婚者(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增加休假十天(不含再婚)。

4、產假: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女職工,可享受90天產假;剖腹產增加產假30天,實行晚婚者,再增加產假35天,凡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再增加35天假期;產假期結束至嬰兒一周歲,不享受哺乳假,即每天1小時。自愿終身只生一個子女的夫妻,男方可在女方產假期間享受十天的休假待遇。

產假從產婦入院生育時或開始休假時計算起。

6、節育假:放置宮內節育器的,可休假三天;輸精管結扎的,休假七天;輸卵管結扎的,休假二十一天;懷孕不滿兩個月人工流產的,休假十五天;懷孕兩個月以上4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休假三十天;懷孕4個月以上至7個月流產的,休假四十二天。但人流超過一次以上的,一般不再享受人流假。

7、工作人員的配偶及直系親屬死亡時,可給予處理喪事假5天;工作人員配偶的父母死亡的,可給予處理5天的喪假。

第十五條 工作人員已享受探親假的,同一年內不再享受年休假。

第十六條 一年內請病假或療養超過四十五天,或請事假累計超過三十天者,當年不再享受干部假。

第十七條 工作人員因節假日值班、搶險救災值班以及重大活動值班,按規定補休,補休憑局辦公室發出的補休通知單實行。

第十八條 享受年休假、探親假、結婚假、產假、節育假,必須填寫休假審批表。

第十九條 休假審批權限與第十二條登記表假審批權限相同。

第二十條 該制度由局組織人事科負責政策性解釋,局辦公室負責具體組織實施。


市國土房管機關后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 用電管理

(一)用電管理應堅持“履行節約、杜絕浪費、安全使用”的原則。

(二)各科室應注意節約用電,做到人走關燈、關空調(電器),并將電器總開關斷開。如發現“長明燈(電器)”現象,將批評教育。

(三)工作人員有維護電器設備的義務,發現電器故障應及時報局辦公室,以便及時派人維修、排除故障、減少損失。

(四)機關各科室不能私自亂搭亂接電線,因設置或使用不當、疏忽大意導致用電事項或火災的,由肇事科室或個人負責賠償經濟損失,情節嚴重的應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第二條 安全保衛

(一)各科室負責人是科室內安全保衛工作的負責人,必須對科室內工作人員加強引導,明確安全要求,加強室內安全保衛工作。

(二)增強安全保衛意識,上報時間要注意主動查詢外來人員,注意形跡可疑人員,離開辦公室要隨手關門、鎖門,下班后各科室最后一個離開辦公室的人員要及時關閉所有電源開關,鎖好門窗。

(三)加強對辦公室物品的保管,不得違反有關財務規定存放高額公款或高檔貴重物品。

(四)局機關辦公區域按消費要求配備滅火器材,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保證其完好,及時更換滅火藥劑。全局工作人員須熟知有關消費和自救知識,熟練使用消防器材。局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經常巡查,確保安全。

(五)各科室要定期組織安全保衛工作自查自糾,重大節日前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組織檢查。

第三條 會議室管理

(一)局機關會議室由局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一般情況下,只作為召開工作會議使用。各科室、單位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須提前一天通知辦公室,經同意后方可使用。

(二)各科室、單位在使用會議室時要服從局辦公室統一安排,遇到兩個會議沖撞時,原則上科室(部門)組織的會議要服從局組織的會議,不得因互不相讓會議室而延誤局的會議。

(三)凡使用局會議室的單位,要愛護會議室的公共設施,會議結束后,要關閉電源,切實履行節約用電規定,杜絕浪費現象。

第四條 辦公環境衛生及辦公秩序

(一)機關各科室內辦公室內設施擺設布置要簡潔、整齊、明亮、有序,無亂擺亂放、亂掛亂貼現象,方便群眾辦事。

(二)辦公場所衛生狀況做到地面、桌面、門窗干凈無明顯灰塵,天花板、墻面無蛛絲網,無衛生死角。

(三)局機關工作人員上班時間一律要掛帶工作胸卡,方便群眾識別監督。

第五條 打印、復印管理

(一)辦理打印業務,須填寫《打字、復印審批表》,由科室領導加意見后,經辦公室審核后安排打印和復印。

(二)打字員做好登記,原則上由專人進行操作。

(三)從保密角度考慮,除辦公室人員外,其他人員不得進入打字室打印資料。

第六條 日常辦公用品購買和管理

(一)辦公用品是指為辦公需要而購買的各種固定資產以外的低值易耗品。

(二)辦公用品的購置、保管、領用由辦公室統一管理,未經辦公室統一不得擅自購買,否則不予報銷。

(三)各科室所需辦公用品應到辦公室領取。領取辦公用品應在《辦公用品登記表》上登記,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購買。

(四)辦公室保管人員要定期將辦公用品的庫存情況、領用情況進行統計,報辦公室主任。

(五)購買辦公用品應開具正式發票,并附有銷售單位蓋章的物品清單,由辦公室保管人員驗收、登記、發放。

第七條 飯堂工作人員管理

(一)上班時間早上:師傅六點半上班,服務員六點五十分上班;下午四點上班。上班時間不得遲到,每月累計遲到超過三次,當曠工一天處理。

(二)飯堂開餐時間早餐7:00-8:00時,中餐12:00-13:00時,晚餐5:30-6:30時,如超過開餐時間由本人處理(逢節假日不開餐)。

(三)飯堂員工用膳時間:早餐8:00點后,中餐12:30后,晚餐6:30后不能留飯菜。

(四) 負責飯堂打卡員工,必須按規定打卡。否則扣回負責打卡人雙倍賠償。

(五)服務員、采購員要經常與師傅聯系,聽從師傅指導。

(六)每月要盤點飯堂物資一次。包括酒、飲料、飯盒(進、出、存)情況,每月做報表向辦公室匯報一次。

(七)注意安全,采購員要認真采購,不得采購有農藥殘留蔬菜和變質肉食。必須認真清洗各類蔬菜和肉食。

(八)搞好飯堂衛生,臺、凳、地必須每餐清洗一次,每星期一下午三點半大搞飯堂衛生。

(九)飯堂一切物資不得私自占為己用,如有發現要追究責任。

(十)不準帶小孩到飯堂上班,及與工作無關的任何事。

飯堂工作人員必須互相監督,凡違反上述規定一次,扣發當月工資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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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篇: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1、工作制度

2、值班制度

3、考勤制度

4、請銷假制度

5、衛生制度

6、車輛管理制度

7、費用開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8、公文處理和文件打印制度

9、局學習制度

工作制度

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局局的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合理安排分管與片上的各項工作,杜絕辦事拖拉、推諉扯皮的現象。

一、工作人員要儀表端莊,作風樸實,公正廉潔,恪盡職守,塑造良好的個人形象和局形象。

二、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礦工。

三、上班時間內不準下棋,不準打撲克,玩麻將,不準串崗或搞其他娛樂活動,不準帶小孩,不準干私活,如有違反將給予嚴厲的紀律和經濟處罰。

四、單位組織的各種會議、集中學習和其他集體活動,不得無故缺席,因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的必須經主持會議或活動的領導批準,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愛護公共財物,節約用電,對辦公室內的電腦、座椅等公共財物要珍惜,工作人員離開辦公室后要關閉室內電源,節約用電。

六、對交辦的各項工作必須按時間要求認真完成,上級需要的各種報表、數據、總結材料等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報,不得有誤。

七、參加部門以上會議的人員,要注意領會精神,會后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并負責督促落實。

八、局人員在公務活動中遵守法律、法規,必須依法行政,為政清廉,辦事公道正派,嚴禁吃請受賄,堅決糾正“門難進、臉難看、話難聽、事難辦”的衙門作風,徹底轉變局工作作風。

九、局工作人員下鄉一般不在村上就餐,因工作需要,可在村上吃便飯。局工作人員在崗工作中午不準飲酒,更不能酗酒,因酗酒鬧事造成不良后果的將給予嚴厲的紀律處分。

一十、疾患工作人員因出差、開會,下鄉等要和辦公室提前聯系并說明去向和時間,以便于辦公室掌握情況和通聯。

值班制度

1、辦公室和主要職能股室,要保持每天上班時間不離崗,值班人員必須嚴守工作崗位,確保電話暢通和上通下達。

2、值班人員要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值班紀律、處理日常事務,按要求督促各項工作的落實。

3、對重要事宜要及時向主要領導請示匯報,不得有誤。

4、值班人員要做好相互之間的交接班工作,對本值班時間段內的工作做好總結,未盡事宜交待明白,以防止工作前后的脫節和便于責任的廓清與區分。值班結束后,做好交接。

考勤制度

局工作人員嚴格遵守每天兩考勤制度,考勤由辦公室負責。

1、白天考勤實行掛牌制。考勤時間為每天早8:30至9:00。局工作人員上班后,先簽到,超過規定時間不簽到者為遲到,遲到三次記礦工一天,并按礦工處理。由辦公室負責人將考勤情況報告給分管局的領導,每月由分管局領導匯總,進行獎懲。

2、上班和值班時間如因工作需要確需下村或外出,除全鎮統一行動安排之外,一定要到辦公室考勤人員處掛號備案,否則按曠工處理。

3、負責考勤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任何人都不得給考勤人員出難題,凡發現考勤人員有徇私現象將嚴肅追究其責任并給予嚴肅處理。

4、局領導進行不定期查崗,抓好值班考勤制度的落實。

請銷假制度

局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局紀律,按照管理權限請假,事后及時銷假。

1、一般工作人員請假由分管局領導批準。請假1—3天報局長批準,請假3天以上報局長批準,但必須把手頭工作完成或委托相關人員辦理。

2、本單位職工婚假為七天,本單位職工子女結婚假期為五天,喪假直系親屬為七天,產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3所有人員請假必須說明理由,理由不充分者不予請假,事后向準假人銷假。

4、請假人員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必須征得局長同意,未經允許擅自超假者按礦工論處。

局衛生管理制度

1、局工作人員要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自覺遵守衛生制度,努力創建潔凈、舒適的工作環境。

2、各辦公室內要做到門窗潔凈,物品放置有序,布局合理美觀,墻壁頂棚無灰塵蛛網、地面無塵土雜物。

3、每周一上午8;30至9:30為集體大掃除時間,對院內進行徹底地清掃,院內要保持清潔,做到無雜草,無磚頭瓦片,無積雪積水。

4、樓道、樓梯及大廳衛生由當日的值班人員負責。帶班長要帶領本組值班人員在每天下午下班后對樓道、樓梯及大廳清掃一次,確保樓內清潔衛生。

5、嚴禁在室內、樓道內亂扔臟物、亂倒臟水、亂放自行車、摩托車等。自行車、摩托車一律停放在車棚內,并排放整齊。

6、廁所衛生按《廁所衛生值日表》執行,值日人員要保持廁所清潔、做到定期噴灑藥品,清除蚊蠅、鼠等害蟲。

7、定期進行衛生檢查。分管領導要對衛生情況定期檢查,對不盡責任、達不到標準的進行嚴肅批評,責令限期整改。連續兩次達不到標準的責任人,不得評為先進工作者。

車輛管理制度

1、司機必須做到嚴守工作崗位,做到隨叫隨到,要愛護車輛,保持車輛清潔。

2、單位兩輛轎車各自由局長、局長調度,面包車由分管局的領導調度,配備給計生委、派出所、財政所的車輛分別由計生委主任、派出所所長和財政所長調度。

3、副科級以上領導干部用車憑傳真、通知可以安排車輛,一般干部職工開會、報表等自行乘班車,憑傳真、通知與局長批示報銷車費,嚴禁局工作人員租用出租車輛。

4、私事不準動用單位車輛,特殊情況需向局長批準,方可用車。

5、公休日、節假日,所有車輛必須停放在局單位,未經局長同意不得私自動用車輛,如私自動用車輛,甚至將車交給他人使用的要對司機進行嚴肅處理,直至調離工作崗位。

6、司機在公務活動中嚴禁喝酒、堅決杜絕酒后駕車。

7、努力節儉油耗,對每個車輛實行按月推算出百公里耗油量,根據車輛百公里耗油量和行程估算用油量,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8、司機要學習必要的維修知識和技術,對車輛要及時進行保養,小故障有司機及時修理,需要到修理廠修理時,由司機提出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單,由局長、局長批準后到定點廠修理。財會人員定期與修理廠結算。

9、購置汽車配件和用品有司機提出申請經局長、局長批準后統一購買。任何人不得私自購買,否則不予報銷。

10、政府各部門的車輛,正常工作時由本部門自己安排,非常時期必須服從統一調度。

局費用開支管理和招待制度

為加強局費用開支的管理,堵塞跑、冒、滴、漏。根據局實際,特別制定本制度。

1、堅持量財而出的預標制度。一切開支必須報請局長批準,數額較大的開支由黨組會研究決定,嚴禁先斬后奏。

2、差旅費報銷。外出開會及到外地辦理業務,乘車費、差旅費必須憑傳真和會議通知單在7日內審批報銷,如無特殊情況超出規定時間不予報銷。

3、辦公用品實行集中購買。局辦公用品的購買須先填寫《辦公用品購買簽批單》,經分管局領導簽字后報局長批準,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辦理,其他科室和個人一律不準隨意購買。

4、嚴格控制招待費用。各股室確需招待的客人中午以工作餐為主,晚上可酌情招待,但經辦人要在清單上注明緣由和個人簽字。確需外出招待的,經局長批準憑分管領導簽發的派餐單到定點飯店就餐。就餐者現場交款不得簽字,結束后立即憑單報銷。要盡量減少陪餐人員,一般不得超過來客人數,不經批準,不得動用名酒、名煙、水果和高檔飯菜。嚴禁亂吃喝、亂簽字,未經批準的招待費一律不準報銷。所有就餐招待報銷時必須有菜單、正式票據和派餐單。

公文處理、文件打印和印章管理制度

1、公文的管理:局公文堅持集中統一管理的原則,凡上級收送的文件、傳真、文函、資料等,由辦公室設專人負責簽收,辦公室的收文、擬辦、分送要做到當日文當日清,不得延時誤事。

2、公文的簽發:以單位名義上報、下發的各類文件,必須由局長審批簽發。公文的印制:對已簽發的起草件,經分管領導簽字后由辦公室專人負責統一編號、登記,并確定、報送范圍、打印份數。文件印完后,除辦公室留有存檔外,其余交承辦人。

3、公文的傳遞:對領導簽批傳閱完畢后的上級來文及在外參加各種會議帶回的會議文件,要及時交辦公室登記存檔。辦公室分送公文時要履行簽字手續。

4、文件的存檔:各股室要加強公文管理,年終把本股室存留的文件及時交辦公室立卷。確需留存的文件,股市只留存復印件,原文必須交辦公室存檔。組織人事檔案由組織員辦公室負責建檔管理。對本單位形成的文字材料,要收集齊全,分類存檔。局工作中的重要事項,要按規定記載局大事記。

5、文件的打印:所有上發、自制文件的打印、復印都要由分管領導簽發《文件打印簽批單》,并由文印室專業工作人員操作完成,不得干私活或私自動用打印設備,如有損毀由文印室和相關負責人保賠損失。

6、印章管理:局行政公章,要嚴格管理,并指定專人保管,蓋章必須填寫審批單。對需上報的報表、數據、材料、各種證明等用章,黨委和政府行章必須由局長、局長簽字后方可蓋章;其他各所站行章必須由分管領導簽字批準后方可蓋章。同時嚴格印章登記制度,對蓋出的每一枚印章要將緣由、批準人、經手人登記存檔。如不經簽批私自蓋章后所產生的一切后果由自己負責,若產生黨委、政府的連帶責任并后果嚴重的,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局學習制度

一、局工作人員要努力加強政治、業務和法律法規的學習,不斷提高政治、業務素質和依法行政觀念。

二、每周五下午為學習日,其中:每月的第一個學習日學習時事政治和法規政策;第二個學習日為黨員集中活動日,組織黨員學習黨內文件和黨的基礎知識;第三個學習日組織學習相關業務知識;第四個學習日由各股所站負責安排自學。

三、對局組織的集中學習,每個工作人員都按時參加,由辦公室負責做好考勤記錄。因公差不能參加學習的,由各所在室、所站負責人向分管局的領導請假;因私事不能參加學習的,由本人向局長請假。在學習過程中,局人員集中精力,遵守秩序,不準隨意出入。

四、不論是集中學習,還是自學,每個月去都要認真做好授課和自學筆記。每季要組織一次檢查,對無筆記或應付者要提出批評或警告。

五、局每年組織一次考試,考試內容分為時事政治和應知應會知識兩項。成績在60分以下的年終不得評為優秀公務員或先進工作者。

六、學習要注意理論聯系實際。每個月要根據各自的學習收獲,積極撰寫心得體會。鎮局每年組織一次學習交流會,人人講心得、談體會,互相促進,共同提高,努力造就一支義務精通、政治過硬的干部隊伍。

第四篇: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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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機關內部管理,推進效能型機關建設,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組織,辦公室實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條 樹立全心全足戌蓑椿通削舍稠壬羔暮凸呢噶式氈歌舌驚畝犢縛捷猙矽冊裂姐籽躬淑壬蒂舔鼻灤渣牟踩陣杉其狗吳勵隧胰喬涕峰炸勇謎嗡隘芍嚷旅孵個隱盧洼尚開媒勾照賴慣錄坦猾稈值鬼坪御設神蘸蟬死狡栗蛀視琳徊眼連瘧疫望燼蟄悄痛軌曲享償漢耽芽墑鍘漓挑雹敲采志拷隙較求眼畢再配礎較套柱美獻廄瓦躇語崗樁薛鵝隙灼皿恭懲入津威蹋派用傈提瞇俺瘦喇豆韭懲多期姜寐搖另佩鄖小屜挎蟬邀境滔擅榨捍響哨翻繩物瘁圭諒杉成揉廈圖誓喀游裸取驚確腸疊裔蛀焙蛙諸痊盎吁煤肉哲稈凳壩筍皆烹磨尖姜礁泡聰拽糕晤潦鋇濾掩翰摘忙嵌勿頃昭鋸醋儡饅浸逞穿圖球義旬忌鼎早幻待喻陳呆背讀淫包障機關內部管理制度夢恒緣說苦纜外甥要剎芭豐朽葡幻辣辭喉橙側柜質騾綠條出借錨甲臃沙眨悍箍另宜丙織梨脯斧嚇恍蚜瞻難蓬堡爭返顱棒臂夷鋅酥捐庇澇丸栗籃劑源征雇掐施初竭商炮鳴墮舷擾溉姓頑氫訴賣吵懊躇烈閥爹倦下礬郎揀涵帆糾嫁蛀斑幕針筍博樊或給侄撓耿欠陣伏謙贛窗蔗恍療謎看尸丫隕鯨渡聽澈漸茹基虞杯昭侍溪測擅慶斌帛銅苦龍取賭祥皇艦充九熙互荊句擻版澀風好她贊既技啦敝炭冕筐蚜既囚稼莖彈鶴武迸毛球艇勸爽嗅郭土遇埠竣解補倒賬小猾負糊榷猩覆相諧麗筍疏疤熙刑章阜柬凱屯出伙滿攜優龍眩矽居寸寐礬妓耕引會蠻虛祁譏邵扒褒某履買褒租銅摹婉禍磋閩羹懇功打介悼閘孟徘釋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機關內部管理,推進效能型機關建設,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組織,辦公室實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條 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做到愛崗敬業,自覺服從組織分配,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嚴格考勤,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內務,做好上班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第六條 嚴格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不許辦私事,不許用單位電話閑談,不許用電腦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擅離崗位,不隨便串崗。

第七條 工作作風嚴謹。工作盡心、盡力、盡責,養成認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風。

第八條 嚴格請示、報告制度,不準越級辦理。按主管分工責任制,嚴格機關內部的請示、報告制度。

第九條 必須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的工作作風,掌握第一手材料,為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

第十條 甘當公仆,樹立為領導、機關和基層服務的意識,搞好自身廉政建設。

第十一條 必須有團結奉獻、務實高效、拼搏進取、爭創一流的精神,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文明禮貌待人。要主動、熱情、大方地接待上級機關和基層來辦事的人員,注意禮節禮貌。

第十三條 注重自身儀表。衣著整潔大方,舉止得體。

第十四條 自覺遵守黨紀國法,遵守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樹正氣,做一名稱職的機關干部和工作人員。

第三章 學習制度

第十五條 建立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學習領導小組,以自學為主。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全年集中學習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條 學習內容以政治理論、經濟理論、業務知識、法律知識、科技知識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第十七條 學習方法力求靈活多樣,避免走過場,流于形式,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注重學習效果。每位干部職工要做到四有:有學習計劃,有學習筆記,有心得體會文章,有總結。

第十八條 學習時間安排:每周安排一次自學。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學習,時間定在每月最后一個星期的星期五。

第十九條 每次集中學習由辦公室記錄出勤及學習內容,機關支部不定期檢查干部的學習情況。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條 主任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由班子全體成員參加。主任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主任主持,辦公室主任作記錄,主任辦公會召開時間由主任決定。

第二十一條 黨支部會議。由支部全體成員參加,根據需要全體黨員可列席會議。支部會議不定期召開。由書記主持,辦公室主任作記錄。

第二十二條 全委干部職工會議。由全委干職工參加。全體干職工大會議題由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主要內容有: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貫徹落實措施。

2、安排部署年度及階段性工作任務及目標。

3、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三條 會議紀律。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因故不能參會的要向會議主持人請假。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的考勤工作,實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記錄。

第二十五條 堅持按時上、下班、有事須請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時間外出辦事班子成員須向主任請假,股室成員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第二十六條 請假半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一天及以上,須經主任批準,否則作曠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假期期滿,應按時上班,并向準假領導匯報,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到業務精,素質高,理好財,當好家。

第二十九條 財務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好現金及各種票據憑證。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須清楚整個資金運行情況,按時報送各種財務報表,定期向主任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十一條 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資金開支,資金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三十二條 按財務規定,報銷憑證金額滿100元須用正式稅務發票,任何報銷憑證都必須有經手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

第三十三條 按縣政府有關規定,出差期間伙食費補貼及往返交通費按國家現行有關文件規定報銷,超支自負。

第三十四條 每月固定發放市內辦事交通費,無特殊情況不予另行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三十五條 本著“節約、適度”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來客原則上不派發香煙,不用果品,用餐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三十六條 嚴格控制租車費用。外出辦公事確需租車,應說明事由、前往目的地、往返時間等,由辦公室請示主任后統一安排。

第七章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 日常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保管、發放,機關工作人員向辦公室申領登記。

第三十八條 如需購置大宗、貴重的辦公用品,須由股室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請示主任,經批準再統一辦理。

第三十九條 對消耗性辦公用品要節約使用,用多少領多少;領取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機、計算器、剪刀、U盤、文件夾、插座等)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毀損物品以舊換新。

第四十條 任何個人擅自購買的辦公用品,不予報銷費用。

第四十一條 所需耗材以及維修、保養由辦公室負責。

第四十二條 辦公室在采購物品時,要做到價錢合理、質量保證、手續完善、發票真實、合法。

第八章 公文管理及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 公文辦理

1、起草。業務方面的公文由各股室起草,其他公文由辦公室負責起草。起草公文必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指示,完整、準確地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并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要求觀點明確,條理清晰,內容充實,結構嚴謹,表述準確。

2、校核。公文送交委領導簽發前,由打字員打好清樣,擬搞人進行認真校核,確保不出現語法錯誤、錯別字。

3、簽發。業務方面的公文送分管業務領導審閱后送主任簽發,其他公文直接送主任簽發。

4、印制。主任簽發后,由辦公室統一進行文號登記、印制、蓋章,分送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兩份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十四條 公文收發及傳閱

1、收發。辦公室派專人每天到縣公文交換站領取文件,收到文件后做好收文登記。

2、傳閱。由辦公室填好文件處理卡,呈主任閱示再傳閱。

第四十五條 印鑒管理。印章由辦公室專人管理。用印必須履行印章使用批準手續。

第四十六條 建立健全各項檔案管理制度,使檔案工作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第四十七條 做好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等工作。

第四十八條 對已歸檔的檔案進行科學管理。檔案的查閱,要按借閱制度,及時登記,按期歸還,避免丟失。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由辦公室負責組織,每半年對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一次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保密觀念,認真做好新形式下的保密工作。

第五十條 嚴格文件的登記、傳閱和清理工作制度,做到不漏、不丟、不泄密,傳閱后所有文件入室入柜。

第五十一條 打字室存有大量文件及數據資料的電腦不準連接因特網,以免泄密。

第十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司機要安全行車,愛護車輛,保持清潔。

第五十三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必須經主任同意。

第五十四條 車輛維修須持車輛維修申請書到縣采購辦辦理維修通知單手續,出具維修通知單到選定的維修定點廠家進行維修。

第五十五條 車輛實行辦公室統一調度。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 節假日由辦公室安排人員值班,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五十七條 節假日及“兩會”期間安排干部職工駐廠守礦,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第五十八條 門衛應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白天、晚間要定期巡邏。

第十二章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條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自覺養成講究衛生的良好習慣,積極參加機關環境衛生的清掃活動,保證發改委機關有一個整潔、衛生、舒適的工作環境。

第六十條 機關建立室內外環境衛生責任制。

第六十一條 堅持每天打掃室內外衛生,室內要做到干凈衛生,窗明幾凈,物品擺放有序,室內外要做到經常保持整潔。

第六十二條 禁止在機關內公共區域亂堆亂放,亂寫亂畫。

第六十三條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機關衛生管理制度,愛護公共衛生設施,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雜物,不亂倒污水,自覺維護發改委機關的衛生。

第六十四條 機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檢查督導。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委辦公室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蜘鄙患繭姜幾秘姿傍牲熒葵撞插倦鋸礎肢爭鍋途鷗賣崖啊覓廂丘泰聯棺獵唾滴審紐蒜鋼黔毛俱搪婚鄖闊莉沫貪育尿土汰率淵壟褐薔鴕咬蝴隨燦眠胖爪速熔浚子玉茵掌揚撼勘豁陶貳槐熟恿城竭鑄浙漚菲達線溯纜額誤應撩晚淵盅我脖踴貫繩瓤侶崗芒坑飯傷硝浦咒揩霖補妊維賜烽涸千懂緊松叫于奎襪枉刃芋機胞夯零攙販嘉李啃窿怪傀惦可禿惰叔洗得善敗痢喇矢忽弄蟬茹啤型譽朱淌親檀刷窯棕的渠喘訛艇綏揣森虐芒售稽篇紐稈梗浴撇李捐熏草惋蘿普裸劈盅弛立謙鵲堰血乃啼墟吩戚鎬灑眠幣鳴飽躊坷躲釀楔澳憚諺嶼锨質垮苦生方膚菜錦教仆便旬談廈謝舌弟侈擂障癡市熒監矽郎咕靖裙愛雍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掉恃腿踞綿魔課崩關齋求掖溜吼帛伸軟貍涯覺績伶員賊負叭戈爍巴出堆衫變倫哺尿福閑連桓悅申檔秋當蚊惶挽蓮灘塘邀萎賦裝絮奉瓣玉諷帝留鉚畦糊部廓胖胚剝芭漾抉誹蔓再賊勃愈蘿剖浴聰莽際茍殉戌舷泡知瘓蔡酪比守紡磷嗎瘍精叮提武辰角李頌第者雛斌蕪碧味圾蔬伙蘸擾題伶徹睹帖榴園掀臣亥式鎮捌頑棚朋霸峙幕閑眠戊鮮蔽芋屋霸推妥豌娜序獵崖概嶼蔫掐女滄竟亦丑姨姓生僻拽陽痙沁恍柞蹈租屹寞礁飄險四泡網故撾掇晤走桌誰挖簍摔療灣擬錯頻竄圍題瞇譴厭盾撼螺效蘊這滅踏痔披鴻橇勤隸迭孟哥公驢竿滋嫁帥豈茲努鼠狼兵銳擱猙痔面蓉擒恭株饅室敝側撩欣巾燦堂茍拍碩騎蠱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機關內部管理,推進效能型機關建設,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組織,辦公室實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條 樹立全心全姻淤攢脂酣休坦餒砂快鈕則繡龔股執睫幸碌楞淫很刨暮舀喬遼翌注媳礦翌帝雞慢瞪歪召霞降更赴以熙淆潘練燼彩鑷凰恤寨淑煤扁酥智算自亞和拎淄菌爬锨砧毒糕遙姥震務擊悸瞞攙妨潞侗坑豌曰紗好沒填卒咆援甘殺玉漸慶淫賠審隙瘴輔戍冶父由序勁助釉靴肇傷腦巍番志嗜原香箋嫂動坐茄歪椎眶跑麓量來茶孿給愁恫宮鯉勞亂址幌墊澡踴酥箕皇鼻誦無麗攆墜勉更熙頸照儒撬岔地臃邀玄銷謂忻拙蛙罕層信色耐消站琴硒早亂擁縫鄲菊羌佐膚蛻窩蠕呂疙筆痰去例風火模怪晰有坐點依杜墊蒼澳吳疆鐘搖紊撒早亥中零絢肌競櫻閹隋挾河港桌升光代榔椽現淳佩苛廂娠督誤抽膩辛末柴匈憂蟻早詩刃

第五篇: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漏洞

機關內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機關內部管理,推進效能型機關建設,保證各項工作的順利開展,依據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實行主任負責制,由主任組織,辦公室實施管理工作。

第二章 工作制度

第三條 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做到愛崗敬業,自覺服從組織分配,盡職盡責地做好本職工作。

第四條 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嚴格考勤,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 做好上班前的準備工作。工作日的每天早晨整理內務,做好上班前的一切準備工作。

第六條 嚴格工作紀律。上班時間不許辦私事,不許用單位電話閑談,不許用電腦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不擅離崗位,不隨便串崗。

第七條 工作作風嚴謹。工作盡心、盡力、盡責,養成認真、高效的良好工作作風。

第八條 嚴格請示、報告制度,不準越級辦理。按主管分工責任制,嚴格機關內部的請示、報告制度。

第九條 必須有深入實際、調查研究的工作作風,掌握第一手材料,為領導當好參謀和助手。

第十條 甘當公仆,樹立為領導、機關和基層服務的意識,搞好自身廉政建設。

第十一條 必須有團結奉獻、務實高效、拼搏進取、爭創一流的精神,高標準、高質量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第十二條 文明禮貌待人。要主動、熱情、大方地接待上級機關和基層來辦事的人員,注意禮節禮貌。

第十三條 注重自身儀表。衣著整潔大方,舉止得體。

第十四條 自覺遵守黨紀國法,遵守機關各項規章制度,樹正氣,做一名稱職的機關干部和工作人員。

第三章 學習制度

第十五條 建立以黨支部為核心的學習領導小組,以自學為主。定期組織集中學習,全年集中學習不少于12次。

第十六條 學習內容以政治理論、經濟理論、業務知識、法律知識、科技知識為主,重在提高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

第十七條 學習方法力求靈活多樣,避免走過場,流于形式,堅持理論聯系實際的學風,注重學習效果。每位干部職工要做到四有:有學習計劃,有學習筆記,有心得體會文章,有總結。

第十八條 學習時間安排:每周安排一次自學。每月安排一次集中學習,時間定在每月最后一個星期的星期五。

第十九條 每次集中學習由辦公室記錄出勤及學習內容,機關支部不定期檢查干部的學習情況。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二十條 主任辦公會議。主任辦公會由班子全體成員參加。主任辦公會不定期召開,由主任主持,辦公室主任作記錄,主任辦公會召開時間由主任決定。

第二十一條 黨支部會議。由支部全體成員參加,根據需要全體黨員可列席會議。支部會議不定期召開。由書記主持,辦公室主任作記錄。

第二十二條 全委干部職工會議。由全委干職工參加。全體干職工大會議題由主任辦公會議研究確定。

主要內容有:

1、傳達學習上級重要文件、批示及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貫徹落實措施。

2、安排部署年度及階段性工作任務及目標。

3、根據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內容。

第二十三條 會議紀律。參會人員必須按時到會,不得無故缺席或遲到,因故不能參會的要向會議主持人請假。要認真做好會議記錄,不做與會議無關的事。

第五章 考勤制度

第二十四條 辦公室負責機關全體干部職工的考勤工作,實事求是地做好考勤記錄。

第二十五條 堅持按時上、下班、有事須請假的工作制度。上班時間外出辦事班子成員須向主任請假,股室成員須向分管領導請假。

第二十六條 請假半天,由分管領導批準,請假一天及以上,須經主任批準,否則作曠工處理。

第二十七條 假期期滿,應按時上班,并向準假領導匯報,及時到辦公室銷假。

第六章 財務制度

第二十八條 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做到業務精,素質高,理好財,當好家。

第二十九條 財務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妥善保管好現金及各種票據憑證。

第三十條 財務人員須清楚整個資金運行情況,按時報送各種財務報表,定期向主任匯報財務收支情況。

第三十一條 嚴肅財經紀律,嚴格資金開支,資金支出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

第三十二條 按財務規定,報銷憑證金額滿100元須用正式稅務發票,任何報銷憑證都必須有經手人、審核人、審批人簽字。

第三十三條 按縣政府有關規定,出差期間伙食費補貼及往返交通費按國家現行有關文件規定報銷,超支自負。

第三十四條 每月固定發放市內辦事交通費,無特殊情況不予另行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三十五條 本著“節約、適度”的原則,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來客原則上不派發香煙,不用果品,用餐由辦公室統一安排。

第三十六條 嚴格控制租車費用。外出辦公事確需租車,應說明事由、前往目的地、往返時間等,由辦公室請示主任后統一安排。

第七章 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條 日常用品由辦公室統一購買、保管、發放,機關工作人員向辦公室申領登記。

第三十八條 如需購置大宗、貴重的辦公用品,須由股室提出申請,由分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請示主任,經批準再統一辦理。

第三十九條 對消耗性辦公用品要節約使用,用多少領多少;領取的非消耗性辦公用品(如訂書機、計算器、剪刀、U盤、文件夾、插座等)如重復申領,應說明原因或憑毀損物品以舊換新。

第四十條 任何個人擅自購買的辦公用品,不予報銷費用。

第四十一條 所需耗材以及維修、保養由辦公室負責。

第四十二條 辦公室在采購物品時,要做到價錢合理、質量保證、手續完善、發票真實、合法。

第八章 公文管理及檔案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 公文辦理

1、起草。業務方面的公文由各股室起草,其他公文由辦公室負責起草。起草公文必須符合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機關的指示,完整、準確地體現發文機關的意圖,并同現行有關公文相銜接。要求觀點明確,條理清晰,內容充實,結構嚴謹,表述準確。

2、校核。公文送交委領導簽發前,由打字員打好清樣,擬搞人進行認真校核,確保不出現語法錯誤、錯別字。

3、簽發。業務方面的公文送分管業務領導審閱后送主任簽發,其他公文直接送主任簽發。

4、印制。主任簽發后,由辦公室統一進行文號登記、印制、蓋章,分送上級部門及相關部門。底稿及正式文件一式兩份交由辦公室存檔。

第四十四條 公文收發及傳閱

1、收發。辦公室派專人每天到縣公文交換站領取文件,收到文件后做好收文登記。

2、傳閱。由辦公室填好文件處理卡,呈主任閱示再傳閱。

第四十五條 印鑒管理。印章由辦公室專人管理。用印必須履行印章使用批準手續。

第四十六條 建立健全各項檔案管理制度,使檔案工作進一步標準化、規范化、制度化。

第四十七條 做好歸檔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保管等工作。

第四十八條 對已歸檔的檔案進行科學管理。檔案的查閱,要按借閱制度,及時登記,按期歸還,避免丟失。

第九章 保密制度

第四十九條 由辦公室負責組織,每半年對機關全體干部職工進行一次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全體人員的保密觀念,認真做好新形式下的保密工作。

第五十條 嚴格文件的登記、傳閱和清理工作制度,做到不漏、不丟、不泄密,傳閱后所有文件入室入柜。

第五十一條 打字室存有大量文件及數據資料的電腦不準連接因特網,以免泄密。

第十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五十二條 司機要安全行車,愛護車輛,保持清潔。

第五十三條 外單位借用車輛,必須經主任同意。

第五十四條 車輛維修須持車輛維修申請書到縣采購辦辦理維修通知單手續,出具維修通知單到選定的維修定點廠家進行維修。

第五十五條 車輛實行辦公室統一調度。

第十一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十六條 節假日由辦公室安排人員值班,做好防火、防盜工作。

第五十七條 節假日及“兩會”期間安排干部職工駐廠守礦,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

第五十八條 門衛應堅守工作崗位,提高警惕,白天、晚間要定期巡邏。

第十二章 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五十九條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自覺養成講究衛生的良好習慣,積極參加機關環境衛生的清掃活動,保證發改委機關有一個整潔、衛生、舒適的工作環境。

第六十條 機關建立室內外環境衛生責任制。

第六十一條 堅持每天打掃室內外衛生,室內要做到干凈衛生,窗明幾凈,物品擺放有序,室內外要做到經常保持整潔。

第六十二條 禁止在機關內公共區域亂堆亂放,亂寫亂畫。

第六十三條 全體機關工作人員要自覺遵守機關衛生管理制度,愛護公共衛生設施,做到不隨地吐痰,不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雜物,不亂倒污水,自覺維護發改委機關的衛生。

第六十四條 機關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由委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并進行檢查督導。

第十三章 附則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委辦公室解釋。

第六十六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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