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干影院/欧美午夜电影在线观看/高黄文/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在线观看完整版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集合5篇

| 瀏覽次數:

人類生存的空間及其中可以直接或間接影響人類生活和發展的各種自然因素稱為環境。對人的心理發生實際影響的整個生活環境也稱為環境,更多稱為心理環境,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5篇

第1篇: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

截至3月7日,我局共完成稅務總局稅收營商環境調查1012戶,占應調查戶數900戶的112.24%,推動了“放管服”各項措施落地,持續優化稅收營商環境。?

  在認真學習省局通知的的基礎上,我局制定實施方案,提取納稅規模符合條件的業戶清單,確定各單位調查戶數任務,于節前召開全市專題工作會議部署調查工作;利用辦稅服務廳、門戶網站、稅企QQ群、稅企聯絡微信群、納稅人學堂等各種渠道,廣泛宣傳本次調查的重要意義,公布公開調查二維碼,鼓勵引導納稅人積極參與、自愿填報。?

  調查工作開展前,各地積極與地稅部門聯系,根據市局提供清單明確調查名單,制定調查計劃,分批次組織實施,避免重復調查和納稅人集中填寫造成系統擁堵。此次稅收營商環境調查是首次大范圍開展,納稅人對相關指標不熟悉,為避免理解誤差造成調查項目回答錯誤,各地專門印制調查問卷說明,由稅企聯絡員逐戶發放并進行輔導,確保納稅人準確理解調查標準,真實作答。

  各地在輔導調查中,廣泛收集對稅務系統便民辦稅等各方面工作的意見建議,積極運用好營商環境調查結果,促進我市2018年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新時代·新稅貌”主題系列便民辦稅措施的推出和落實。

為全面落實國務院關于持續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要求,太原市國稅局緊緊抓住我省轉型綜改先試先行的有利契機,以黨建聯建為引領,堅持國地聯合、管服聯動、協同共治,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充分釋放稅收改革紅利,為納稅人營造了良好的營商環境,激發了市場主體活力,有效促進地方經濟轉型發展。
????一是開展“大服務”行動。圍繞造環境、促轉型,以開展“萬名稅干入企服務”專項行動為契機,以全面落實《全省稅務系統優化稅收營商環境服務經濟轉型發展實施意見》28項政策措施為重點,全員發動,深入全市所有稅戶“一對一”把各項政策送上門、講明白,做到政策推送、熱點輔導“一個不少”,確保納稅人盡享政策紅利,激發納稅人創業創新活力,稅企合力推動全市轉型發展。
????二是著力提升納稅人遵從。推行規范化服務建設,實施便利化改革措施,建立常態化服務合作,拓展社會化服務協作,助力于納稅人降低稅收遵從成本,為納稅人辦稅掃清障礙、提供方便,不斷提高稅收遵從水平;通過完善誠信納稅機制,建立科學的信用評價體系,深化評價結果運用,實施跨部門的聯合獎勵和懲戒措施,讓誠信守法者暢行無阻,讓失信違法者寸步難行,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用納稅信用制度倒逼納稅人主動遵從稅法;抓好“實體+網上”納稅人學堂建設,創建“納稅人學堂活動月”,探索定期開班、隨到隨學、微課堂等多種辦學形式,通過稅收知識、政策學習培訓提升納稅人稅法遵從覺悟。
????三是確保放管結合。一方面,依托金稅三期強大的征管系統和內控平臺,通過采取風險核查推送、納稅評估等方式進行風險管理,增強了部門協作和后續管理的針對性,加大了稅收征管力量,做到保護合法,打擊非法。另一方面注重加強與地稅、工商、銀行等互通信息有無,相互融合,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進行信息交流和政策磋商,通過征信系統,采取聯合懲戒措施治理稅收環境,以及欠稅違法等行為,推進稅收社會共識,讓納稅人更有安全感。
????四是持續優化納稅服務。持續開展“便民辦稅春風行為”,不斷推進“互聯網+稅務”的建設發展,大力推廣二維碼辦稅,網上申報平臺、同城通辦等,讓納稅人盡享“足不出戶”就能辦稅的便利,真正做到讓納稅人“多跑網絡,少走馬路”,同時在辦稅大廳采取對內優化人員配置,實行“一窗式”受理,“一站式審批”,建立首問責任制、導稅協稅工作機制等,對外強化便民辦稅服務,實行“一次性告知”、限時辦結、預約服務、延時服務等措施,大大提高了辦事效率,實實在在地為納稅人提供了方便,使納稅人更有滿意感。

第2篇: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

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

要引導村民向經濟型農作物轉型,為它們提供優質的服務。同時也要營造一個優質環境給蔬菜農戶,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困難。下面是小編帶來的關于優化營商環境心得體會,有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1.

合理流轉土地 帶領村民“轉型”

這次街道辦事處開展“營商環境大家談”活動,主要為深化20XX年營商環境再提高,充分發揮全街道辦事處各界力量再創造一個好的環境招商引資,提高服務職能,形成尊商愛商親商的好氛圍,促進企業發展,為同和再發展、再擴大創造一個有利的基礎。

我們村地處與蓼蘭鎮交界處,主要以農業為主,我們把我們村千百年的傳統種植逐漸向經濟型轉變。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精神,切實增強“四個意識”,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為新時代“三農”工作重點,統籌共建農村經濟建設。以優先發展實現與“四化”同步,以融會發展實現城鄉均衡,以全民發展實現利益共享。進一步推動鄉村振興,使我村經濟建設有新的突破,使村民經濟收入有一個飛躍提高。

今年以來,我們村重點引導村民向經濟型農作物轉型,把外村有種植經濟作物經驗的農民引到我村來,把土地流轉給他們,為他們提供優質的服務,幫助他們排憂解難,使他們感覺到在我們村像在自己村一樣。種植的農作物生長的要好,爭取賣個好的價錢。只要他們感覺環境好,就會有長期住下的信心,就能帶領我村村民向經濟型轉移,使村民徹底轉變千百年的種植傳統。

我們以新技術為支撐,強化新技術應用,大力發展終端型、循環型新產業。我們今年成功地引進新型獼猴桃栽培技術,共計栽培新型獼猴桃三萬余株,將60畝土地流轉給栽培葡萄和花卉,每畝地年收入5萬余元。將20余畝土地流轉給草莓種植,計劃建栽培大棚10余個。讓村民向人家學習,向經濟型作物轉型,讓村民富起來,為我村經濟轉型助一臂之力。

我們要為引進種植蔬菜農戶營造一個優質環境,爭取上級政策,成立蔬菜專業合作社。現在我們村有40%的土地流轉給種植蔬菜大戶,今年春天種植土豆300余畝。今年土豆收成不錯,每畝地光土豆收入利潤1500余元,我們村也有5戶村民開始種植土豆和大蔥。

我們對引進的蔬菜種植戶、草莓種植戶多次走訪,及時幫助他們解決困難。聯系保險公司幫助他們把經濟作物投上保險,使他們經濟損失降到最低,使他們的蔬菜專業合作社鞏固和發展起來,進一步帶動我村經濟轉型,造福廣大村民,為鄉村振興打下堅實基礎。

2.

踏踏實實做事 明明白白做人

最近街道黨工委指出登高才能望遠,思想要解放,不僅要頭腦清醒,更要看實際行動。要大力優化營商環境,用心情做事情,努力提高店小二保姆式的服務,多為振興鄉村經濟做些“雪中送炭”的實事,要讓投資者放心、生活舒心、發展安心。這就要求我們村莊基層干部要進一步轉變作風,提升效能,踐行好“快字當頭、先人一步、馬上就辦”的要求。務求敢于擔當,打造最佳營商環境。

解放思想,決策事情要快,絕不拖泥帶水。凡是涉及項目推進和投資人的決策工作。①要及時開會,不積壓會議議題;②要果斷決策,不議而不決;③要迅速形成并下發通知,不影響執行。中間協調要快,基層的落實要快。具體負責落實的項目推進和投資服務部門的干部,應做到以下三點:一是會前有謀劃,凡事心中有數;二是會后不等待,會上定了就去干,不要等;三是辦事不拖拉,在工作上要養成“事不過夜,案無積卷”的好習慣。

踏踏實實做事,明明白白做人。作風務實,控除病灶,大力整改干事激情不足,作風慵懶,缺乏擔當的問題。推動項目的工作落實,按時按質按量完成,落地生根,開花結果。

作為村莊干部,我們要把群眾的表情包當做工作的晴雨表。多干有利于農村發展的大事,多干有利于民生的實事。工作干得好干得漂亮,至少要符合三條標準:一是按程序辦事,這就要求我們村干部在項目推進和干事創業工作中,履行好程序,符合法律法規,遵從組織原則,不破壞紀律底線,經得起推敲和檢查。二是要憑專業說話,也就是在技術標準上要做得好。三是要優化政務環境,建立健全創業項目管理服務體系,著力營造開放、公平、透明的營商環境,強化和規范“一站式”服務。

通過學習,我深刻地認識到要想把營商環境的精神內化于心,外化于行。深挖“慵、懶、散、漫、拖、瞞”等問題,就要從日常工作做起,從一點一滴的小事做起,不斷地用一些小事情打動投資者和創業者,消除他們的顧慮,更好地發展本村經濟。

第3篇: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

《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已經2019年10月8日國務院第66次常務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總 理 李克強2019年10月22日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持續優化營商環境,不斷解放和發展社會生產力,加快建設現代化經濟體系,推動高質量發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本條例所稱營商環境,是指企業等市場主體在市場經濟活動中所涉及的體制機制性因素和條件。

第三條

國家持續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活動的直接干預,加強和規范事中事后監管,著力提升政務服務能力和水平,切實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增強發展動力。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部門應當堅持政務公開透明,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四條

優化營商環境應當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原則,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以深刻轉變政府職能為核心,創新體制機制、強化協同聯動、完善法治保障,對標國際先進水平,為各類市場主體投資興業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良好環境。

第五條

國家加快建立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依法促進各類生產要素自由流動,保障各類市場主體公平參與市場競爭。

第六條

國家鼓勵、支持、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發展,激發非公有制經濟活力和創造力。

國家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促進外商投資,平等對待內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等各類市場主體。

第七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組織領導,完善優化營商環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統籌推進、督促落實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相關機制,及時協調、解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優化營商環境的相關工作。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可以明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的主管部門。

國家鼓勵和支持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情況,在法治框架內積極探索原創性、差異化的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對探索中出現失誤或者偏差,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予以免責或者減輕責任。

第八條

國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場主體和社會公眾滿意度為導向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發揮營商環境評價對優化營商環境的引領和督促作用。

開展營商環境評價,不得影響各地區、各部門正常工作,不得影響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或者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任何單位不得利用營商環境評價謀取利益。

第九條

市場主體應當遵守法律法規,恪守社會公德和商業道德,誠實守信、公平競爭,履行安全、質量、勞動者權益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等方面的法定義務,在國際經貿活動中遵循國際通行規則。

第二章 市場主體保護

第十條

國家堅持權利平等、機會平等、規則平等,保障各種所有制經濟平等受到法律保護。

第十一條

市場主體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對依法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各類事項,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第十二條

國家保障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使用資金、技術、人力資源、土地使用權及其他自然資源等各類生產要素和公共服務資源。

各類市場主體依法平等適用國家支持發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在政府資金安排、土地供應、稅費減免、資質許可、標準制定、項目申報、職稱評定、人力資源政策等方面,應當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不得制定或者實施歧視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條

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應當公開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對待各類所有制和不同地區的市場主體,不得以不合理條件或者產品產地來源等進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招標投標和政府采購監管,依法糾正和查處違法違規行為。

第十四條

國家依法保護市場主體的財產權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護企業經營者人身和財產安全。

嚴禁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依法確需實施前述行政強制措施的,應當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圍內。

禁止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攤派行為。市場主體有權拒絕任何形式的攤派。

第十五條

國家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推動建立知識產權快速協同保護機制,健全知識產權糾紛多元化解決機制和知識產權維權援助機制,加大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力度。

國家持續深化商標注冊、專利申請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標注冊、專利申請審查效率。

第十六條

國家加大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力度,完善中小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保障中小投資者的知情權、參與權,提升中小投資者維護合法權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條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市場主體有權自主決定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預。

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不得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第十八條

國家推動建立全國統一的市場主體維權服務平臺,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維權服務。

第三章 市場環境

第十九條

國家持續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統一企業登記業務規范,統一數據標準和平臺服務接口,采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進行登記管理。

國家推進“證照分離”改革,持續精簡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審批、審批改為備案、實行告知承諾、優化審批服務等方式,對所有涉企經營許可事項進行分類管理,為企業取得營業執照后開展相關經營活動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特定領域外,涉企經營許可事項不得作為企業登記的前置條件。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簡化企業從申請設立到具備一般性經營條件所需辦理的手續。在國家規定的企業開辦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企業申請辦理住所等相關變更登記的,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及時辦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規、規章另有規定外,企業遷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許可證件不再重復辦理。

第二十條

國家持續放寬市場準入,并實行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市場準入負面清單以外的領域,各類市場主體均可以依法平等進入。

各地區、各部門不得另行制定市場準入性質的負面清單。

第二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執法力度,有效預防和制止市場經濟活動中的壟斷行為、不正當競爭行為以及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的行為,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第二十二條

國家建立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打破城鄉、地區、行業分割和身份、性別等歧視,促進人力資源有序社會性流動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完善政策措施、強化創新服務,鼓勵和支持市場主體拓展創新空間,持續推進產品、技術、商業模式、管理等創新,充分發揮市場主體在推動科技成果轉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嚴格落實國家各項減稅降費政策,及時研究解決政策落實中的具體問題,確保減稅降費政策全面、及時惠及市場主體。

第二十五條

設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應當有法律、行政法規依據或者經國務院批準。對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以及實行政府定價的經營服務性收費,實行目錄清單管理并向社會公開,目錄清單之外的前述收費和保證金一律不得執行。推廣以金融機構保函替代現金繳納涉企保證金。

第二十六條

國家鼓勵和支持金融機構加大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支持力度,降低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成本。

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完善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的監管考核和激勵機制,鼓勵、引導其增加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信貸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長期貸款和信用貸款支持,提高貸款審批效率。

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在授信中不得設置不合理條件,不得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設置歧視性要求。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規范收費行為,不得違規向服務對象收取不合理費用。商業銀行應當向社會公開開設企業賬戶的服務標準、資費標準和辦理時限。

第二十七條

國家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規范健康發展,拓寬市場主體融資渠道,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中小企業依法發行股票、債券以及其他融資工具,擴大直接融資規模。

第二十八條

供水、供電、供氣、供熱等公用企事業單位應當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等信息,為市場主體提供安全、便捷、穩定和價格合理的服務,不得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不得以任何名義收取不合理費用。各地區應當優化報裝流程,在國家規定的報裝辦理時限內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加強對公用企事業單位運營的監督管理。

第二十九條

行業協會商會應當依照法律、法規和章程,加強行業自律,及時反映行業訴求,為市場主體提供信息咨詢、宣傳培訓、市場拓展、權益保護、糾紛處理等方面的服務。

國家依法嚴格規范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第三十條

國家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提高全社會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維護信用信息安全,嚴格保護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

第三十一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不得以行政區劃調整、政府換屆、機構或者職能調整以及相關責任人更替等為由違約毀約。因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改變政策承諾、合同約定的,應當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進行,并依法對市場主體因此受到的損失予以補償。

第三十二條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不得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大型企業不得利用優勢地位拖欠中小企業賬款。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加大對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清理力度,并通過加強預算管理、嚴格責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國家機關、事業單位拖欠市場主體賬款的長效機制。

第三十三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優化市場主體注銷辦理流程,精簡申請材料、壓縮辦理時間、降低注銷成本。對設立后未開展生產經營活動或者無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可以按照簡易程序辦理注銷。對有債權債務的市場主體,在債權債務依法解決后及時辦理注銷。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需要建立企業破產工作協調機制,協調解決企業破產過程中涉及的有關問題。

第四章 政務服務

第三十四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切實轉變工作作風,為市場主體提供規范、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

第三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按照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的要求,編制并向社會公開政務服務事項(包括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下同)標準化工作流程和辦事指南,細化量化政務服務標準,壓縮自由裁量權,推進同一事項實行無差別受理、同標準辦理。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不得增設政務服務事項的辦理條件和環節。

第三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辦理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根據實際情況,推行當場辦結、一次辦結、限時辦結等制度,實現集中辦理、就近辦理、網上辦理、異地可辦。需要市場主體補正有關材料、手續的,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內容;需要進行現場踏勘、現場核查、技術審查、聽證論證的,應當及時安排、限時辦結。

法律、法規、規章以及國家有關規定對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有規定的,應當在規定的時限內盡快辦結;沒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合理、高效的原則確定辦理時限并按時辦結。各地區可以在國家規定的政務服務事項辦理時限內進一步壓減時間,并應當向社會公開;超過辦理時間的,辦理單位應當公開說明理由。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已設立政務服務大廳的,本行政區域內各類政務服務事項一般應當進駐政務服務大廳統一辦理。對政務服務大廳中部門分設的服務窗口,應當創造條件整合為綜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務。

第三十七條

國家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以下稱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服務事項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一網通辦”。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涉及國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務服務事項應當按照國務院確定的步驟,納入一體化在線平臺辦理。

國家依托一體化在線平臺,推動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優化政務流程,促進政務服務跨地區、跨部門、跨層級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提供數據共享服務,及時將有關政務服務數據上傳至一體化在線平臺,加強共享數據使用全過程管理,確保共享數據安全。

國家建立電子證照共享服務系統,實現電子證照跨地區、跨部門共享和全國范圍內互信互認。各地區、各部門應當加強電子證照的推廣應用。

各地區、各部門應當推動政務服務大廳與政務服務平臺全面對接融合。市場主體有權自主選擇政務服務辦理渠道,行政機關不得限定辦理渠道。

第三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通過政府網站、一體化在線平臺,集中公布涉及市場主體的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和各類政策措施,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強宣傳解讀。

第三十九條

國家嚴格控制新設行政許可。新設行政許可應當按照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的規定嚴格設定標準,并進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審查論證。對通過事中事后監管或者市場機制能夠解決以及行政許可法和國務院規定不得設立行政許可的事項,一律不得設立行政許可,嚴禁以備案、登記、注冊、目錄、規劃、年檢、年報、監制、認定、認證、審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

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對相關管理事項已作出規定,但未采取行政許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對相關管理事項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規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該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第四十條

國家實行行政許可清單管理制度,適時調整行政許可清單并向社會公布,清單之外不得違法實施行政許可。

國家大力精簡已有行政許可。對已取消的行政許可,行政機關不得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不得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

對實行行政許可管理的事項,行政機關應當通過整合實施、下放審批層級等多種方式,優化審批服務,提高審批效率,減輕市場主體負擔。符合相關條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關規定采取告知承諾的方式辦理。

第四十一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深化投資審批制度改革,根據項目性質、投資規模等分類規范投資審批程序,精簡審批要件,簡化技術審查事項,強化項目決策與用地、規劃等建設條件落實的協同,實行與相關審批在線并聯辦理。

第四十二條

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優化工程建設項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領域的重大工程)審批流程,推行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竣工驗收等方式,簡化審批手續,提高審批效能。

在依法設立的開發區、新區和其他有條件的區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推行區域評估,由設區的市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對一定區域內壓覆重要礦產資源、地質災害危險性等事項進行統一評估,不再對區域內的市場主體單獨提出評估要求。區域評估的費用不得由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三條

作為辦理行政審批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以下稱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沒有依據的,不得作為辦理行政審批的條件。中介服務機構應當明確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國家加快推進中介服務機構與行政機關脫鉤。行政機關不得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除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外,不得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行政機關所屬事業單位、主管的社會組織及其舉辦的企業不得開展與本機關所負責行政審批相關的中介服務,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行政機關在行政審批過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技術性服務的,應當通過競爭性方式選擇中介服務機構,并自行承擔服務費用,不得轉嫁給市場主體承擔。

第四十四條

證明事項應當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依據。

設定證明事項,應當堅持確有必要、從嚴控制的原則。對通過法定證照、法定文書、書面告知承諾、政府部門內部核查和部門間核查、網絡核驗、合同憑證等能夠辦理,能夠被其他材料涵蓋或者替代,以及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不得設定證明事項。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公布證明事項清單,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等。清單之外,政府部門、公用企事業單位和服務機構不得索要證明。各地區、各部門之間應當加強證明的互認共享,避免重復索要證明。

第四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的有關要求,依法削減進出口環節審批事項,取消不必要的監管要求,優化簡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清理規范口岸收費,降低通關成本,推動口岸和國際貿易領域相關業務統一通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辦理。

第四十六條

稅務機關應當精簡辦稅資料和流程,簡并申報繳稅次數,公開涉稅事項辦理時限,壓減辦稅時間,加大推廣使用電子發票的力度,逐步實現全程網上辦稅,持續優化納稅服務。

第四十七條

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加強部門協作,實行不動產登記、交易和繳稅一窗受理、并行辦理,壓縮辦理時間,降低辦理成本。在國家規定的不動產登記時限內,各地區應當確定并公開具體辦理時間。

國家推動建立統一的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公示系統,逐步實現市場主體在一個平臺上辦理動產和權利擔保登記。納入統一登記公示系統的動產和權利范圍另行規定。

第四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構建親清新型政商關系的要求,建立暢通有效的政企溝通機制,采取多種方式及時聽取市場主體的反映和訴求,了解市場主體生產經營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并依法幫助其解決。

建立政企溝通機制,應當充分尊重市場主體意愿,增強針對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擾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不得增加市場主體負擔。

第四十九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建立便利、暢通的渠道,受理有關營商環境的投訴和舉報。

第五十條

新聞媒體應當及時、準確宣傳優化營商環境的措施和成效,為優化營商環境創造良好輿論氛圍。

國家鼓勵對營商環境進行輿論監督,但禁止捏造虛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實進行不實報道。

第五章 監管執法

第五十一條

政府有關部門應當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職責,落實監管責任,明確監管對象和范圍、厘清監管事權,依法對市場主體進行監管,實現監管全覆蓋。

第五十二條

國家健全公開透明的監管規則和標準體系。國務院有關部門應當分領域制定全國統一、簡明易行的監管規則和標準,并向社會公開。

第五十三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國家關于加快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要求,創新和完善信用監管,強化信用監管的支撐保障,加強信用監管的組織實施,不斷提升信用監管效能。

第五十四條

國家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外,市場監管領域的行政檢查應當通過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抽查事項及查處結果及時向社會公開的方式進行。針對同一檢查對象的多個檢查事項,應當盡可能合并或者納入跨部門聯合抽查范圍。

對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眾生命健康等特殊行業、重點領域,依法依規實行全覆蓋的重點監管,并嚴格規范重點監管的程序;對通過投訴舉報、轉辦交辦、數據監測等發現的問題,應當有針對性地進行檢查并依法依規處理。

第五十五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對新技術、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針對其性質、特點分類制定和實行相應的監管規則和標準,留足發展空間,同時確保質量和安全,不得簡單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監管。

第五十六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充分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等技術手段,依托國家統一建立的在線監管系統,加強監管信息歸集共享和關聯整合,推行以遠程監管、移動監管、預警防控為特征的非現場監管,提升監管的精準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條

國家建立健全跨部門、跨區域行政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監管標準互通、處理結果互認。

國家統籌配置行政執法職能和執法資源,在相關領域推行綜合行政執法,整合精簡執法隊伍,減少執法主體和執法層級,提高基層執法能力。

第五十八條

行政執法機關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和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實現行政執法信息及時準確公示、行政執法全過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全覆蓋。

第五十九條

行政執法中應當推廣運用說服教育、勸導示范、行政指導等非強制性手段,依法慎重實施行政強制。采用非強制性手段能夠達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實施行政強制;違法行為情節輕微或者社會危害較小的,可以不實施行政強制;確需實施行政強制的,應當盡可能減少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的影響。

開展清理整頓、專項整治等活動,應當嚴格依法進行,除涉及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發生重特大事故或者舉辦國家重大活動,并報經有權機關批準外,不得在相關區域采取要求相關行業、領域的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措施。

禁止將罰沒收入與行政執法機關利益掛鉤。

第六十條

國家健全行政執法自由裁量基準制度,合理確定裁量范圍、種類和幅度,規范行政執法自由裁量權的行使。

第六章 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條

國家根據優化營商環境需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及時制定或者修改、廢止有關法律、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

優化營商環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調整實施現行法律、行政法規等有關規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經有權機關授權后,可以先行先試。

第六十二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充分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通過報紙、網絡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并建立健全意見采納情況反饋機制。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公平競爭審查。

制定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國務院的規定進行合法性審核。

市場主體認為地方性法規同行政法規相抵觸,或者認為規章同法律、行政法規相抵觸的,可以向國務院書面提出審查建議,由有關機關按照規定程序處理。

第六十四條

沒有法律、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和命令依據的,行政規范性文件不得減損市場主體合法權益或者增加其義務,不得設置市場準入和退出條件,不得干預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

涉及市場主體權利義務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經公布的不得作為行政管理依據。

第六十五條

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應當結合實際,確定是否為市場主體留出必要的適應調整期。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統籌協調、合理把握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等的出臺節奏,全面評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疊加或者相互不協調對市場主體正常生產經營活動造成不利影響。

第六十六條

國家完善調解、仲裁、行政裁決、行政復議、訴訟等有機銜接、相互協調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第六十七條

國家加強法治宣傳教育,落實國家機關普法責任制,提高國家工作人員依法履職能力,引導市場主體合法經營、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不斷增強全社會的法治意識,為營造法治化營商環境提供基礎性支撐。

第六十八條

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整合律師、公證、司法鑒定、調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務資源,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務能力和水平,為優化營商環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務。

第六十九條

政府和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規追究責任:

(一)違法干預應當由市場主體自主決策的事項;

(二)制定或者實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對待各類市場主體;

(三)違反法定權限、條件、程序對市場主體的財產和企業經營者個人財產實施查封、凍結和扣押等行政強制措施;

(四)在法律、法規規定之外要求市場主體提供財力、物力或者人力;

(五)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六)違法設立或者在目錄清單之外執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業性收費、涉企保證金;

(七)不履行向市場主體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諾以及依法訂立的各類合同,或者違約拖欠市場主體的貨物、工程、服務等賬款;

(八)變相設定或者實施行政許可,繼續實施或者變相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或者轉由行業協會商會或者其他組織實施已取消的行政許可;

(九)為市場主體指定或者變相指定中介服務機構,或者違法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十)制定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時,不按照規定聽取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

(十一)其他不履行優化營商環境職責或者損害營商環境的情形。

第七十條

公用企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不向社會公開服務標準、資費標準、辦理時限等信息;

(二)強迫市場主體接受不合理的服務條件;

(三)向市場主體收取不合理費用。

第七十一條

行業協會商會、中介服務機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部門責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一)違法開展收費、評比、認證等行為;

(二)違法干預市場主體加入或者退出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組織;

(三)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參加評比、達標、表彰、培訓、考核、考試以及類似活動,或者借前述活動向市場主體收費或者變相收費;

(四)不向社會公開辦理法定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條件、流程、時限、收費標準;

(五)違法強制或者變相強制市場主體接受中介服務。

第七章 附則

第七十二條

本條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4篇: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

1.判斷題

根據本講,改革開放40年來,民營經濟貢獻了中國經濟50%以上的稅收。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2.判斷題

制度性交易成本是指企業在運行的過程中,由于執行政府制定的一系列的規章制度所付出的成本,往往更加難以下降。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3.判斷題

政商關系要注意,寧可不做事,也要不出事。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4.判斷題

紅頂中介的存在加大了企業的辦事成本。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5.判斷題

堅定理想理念是構建新型政商關系的思想根基。

A、正確

B、錯誤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6.單選題

世界銀行《2019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中國營商環境總體評價在190個經濟體中位列()位。

A、32

B、36

C、46

D、48

您的答案:C?

試題解析:

7.單選題

根據本講,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關鍵是()。

A、提高改革質量

B、完善改革體系

C、優化布局結構

D、強化約束機制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8.單選題

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要進一步(),推動“非禁即入”普遍落實。

A、縮減市場準入負面清單

B、克服“準入不準營”的現象

C、開展“減證便民”改革行動

D、建立政務服務“好差評”制度

您的答案:A?

試題解析:

9.單選題

以下不屬于我國國有企業存在的典型問題的是()。

A、效率不高

B、活力不足

C、責任不清

D、利潤很低

您的答案:D?

試題解析:

10.單選題

2019政府工作報告提出,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清理電價附加收費,降低制造業用電成本,一般工商業平均電價再降低()。

A、5%

B、10%

C、12%

D、15%

您的答案:B?

試題解析:

11.多選題

新型政商關系基礎薄弱的原因包括()。

A、政府和企業家積極性不足

B、資本逐利的本性不會改變

C、我國政府不響應構建新型政商關系

D、權力尋租的土壤沒有鏟除

E、不能腐的體制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起來

您的答案:B,D,E?

試題解析:

12.多選題

新型政商關系表現為()。

A、界限清晰

B、交往規范

C、渠道暢通

D、擔當作為

E、廉潔清白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3.多選題

根據本講,我國在著力優化營商環境方面的主要舉措包括()

A、深化“放管服”改革?

B、提高行政權力運行透明度

C、進一步降低實體企業成本

D、加快確立競爭政策基礎性地位

E、以建立科學的監管體制為主題,推動監管現代化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14.多選題

政商關系的正面表現包括()。

A、政商關系依附資本

B、黨政干部與企業家的交往,能夠守規矩、講分寸

C、主動服務,幫助企業解決困難

D、民營企業家積極參與地方經濟社會發展

E、民營企業守法誠信意識增強

您的答案:B,C,D,E?

試題解析:

15.多選題

企業家精神是企業家在發現機會、整合資源、創造財富的過程中表現出來的哪些方面的精神特質?()

A、愛國敬業、遵紀守法

B、艱苦奮斗、創新發展

C、專注品質、追求卓越

D、履行責任、敢于擔當

E、服務社會

您的答案:A,B,C,D,E?

試題解析:

第5篇: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

優化營商環境匯報 xxx優化營商環境匯報材料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強化為民服務宗旨,確保窗口服務優化。

我局繼續推行服務受理零推諉、服務事項零積壓、服務方式零距離、服務質量零差錯、服務結果零投訴“五零”承諾舉措,實行一個窗口受理,推行一個事項一站辦結,采取承諾公示、社會監督、日常巡回督導檢查和受理投訴舉報等措施。同時對行政審批事項、行政權力事項和公共服務事項的工作流程進行重新梳理,學習借鑒浙江省“最多跑一次”模式,移植成熟經驗,復制先進標準,推行“馬上辦、一次辦”,與全區同步實現同事項同流程,簡政放權、提速增效。堅持“一把手”走流程服務制度,單位“一把手”定期到行政便民服務中心走流程、坐窗口,認真了解學習窗口部門的服務事項、辦事流程、辦理指南、辦事材料等服務信息,確保窗口服務得到群眾滿意。

(二)加快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等工作

今年以來,我局持續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大力推進政務服務“一網、一門、一次”改革,通過政務服務平臺認領34項行政權利,并且將34項行政權利全部進行了辦理環節、辦理時間的優化,真正的做到了行政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100%,“最多跑一次”可辦率100%,實現線上線下深度融合,推動辦事流程更優化、服務方式更便捷。

(三)深入開展工程項目大清查

今年以來,我局將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工作相結合,對我區已批工程項目進行大清查,重點對新林區公共體育田徑跑道和足球場建設工程、“三供一業”設備設施維修改造工程等項目進行了系統清查,并針對容易影響營商環境的設計、施工、監理、材料“四指定”等情況進行了排查,經排查我局未發現此類問題。

(四)著力提升公共服務水平

我局始終堅持“一份部署,九分落實”的原則,嚴格責任落實,明確工作要求,做細做實各項工作,防止空喊口號、流于形式。針對“霸王條款”專項治理,我局多次組織相關人員對供熱、供水、燃氣企業違規設置業務辦理附加條件;設置規定拒絕用戶退還預交使用費用;違規收取費用等水熱氣公共服務“霸王條款”進行專項檢查,檢查中未發現我區供熱、供水、燃氣企業私自設立“霸王條款”。針對“四制定”專項治理,我局嚴格把控水熱氣行業在招投標、收費過程中涉嫌實施指定設計、施工、監理、材料采購“四指定”行為治理工作。積極發動群眾對發現水熱氣企業涉嫌“四指定”行為的積極撥打舉報電話,加大水熱氣行業壟斷市場經營行為治理力度,及時做好線索排查、移交及處理工作。

(五)推進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

認真落實推進供熱等各類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對照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政策措施,簡化、優化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流程及材料清單工作。其中,取消農民工工資保障金繳納證明、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改為書面承諾。實行建設工程項目多評合一、并聯審批、多圖聯審、聯合勘驗、聯合測繪、聯合驗收。建立設計院、造價咨詢機構、招投標公司、監理公司、施工單位的機構備選庫,實現項目建設規范化、管理科學化。

(六)著力推進不動產發票辦理事宜。

今年以來,我局共開具不動產登記增值稅發票2000余份,其中加區異地開具1800余份,我區各鎮開具200余份。為方便對百姓服務,實現“最多跑一次”我局專門委派兩名工作人員,到加格達奇異地發放不動產登記增值稅發票,并提前在加區異地安置各小區張貼領取公告,避免百姓因為手續不齊全而“多次跑”“往返跑”,讓我區異地安置百姓真正的對“最多跑一次”有所體驗。

二、存在的問題

一是營商環境工作開展以來,工作量增加,以我局目前的人員配置,急需增加人員編制來克服。二是并聯審批工作還未能深化,存在多部門聯合審批的情況下還未能做到“最多跑一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繼續按照優化營商環境工作要求,結合《關于印發的通知》(新作辦〔xxx〕1號)工作要求,進一步規范和優化我局政務服務事項,提高供熱等領域的服務效率。

二是我們將對標江浙等地政務服務的先進做法,探索更多便民舉措,全面提升政務服務“最多跑一次”辦事效率。進一步推動部門審批強化流程再造,壓縮辦理時限,除法律法規明確規定外,全面實現公共服務事項1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批手續,持續不斷將“互聯網+政務服務”工作推向更高水平。

三是堅持秉著“為民服務,服務無止”理念,保持“廉潔、高效、勤政、務實”的政務環境,把窗口標準化建設貫徹在改變窗口服務作風上,把便捷企業落實在優化辦事效能上,把為民服務體現在服務質量和良好形象上,創優質窗口,展住建形象。

推薦訪問: 集合 優化 環境

【優化營商環境指什么集合5篇】相關推薦

工作總結最新推薦

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