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2、制訂法規;3、規定;4、指規定品級的服飾;5、制作;6、制作方法;7、規模、樣式;8、規制形狀;9、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用社會科學的角度來理解,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6篇
【篇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
道路運輸企業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車安全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安全車輛管理
1、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各物流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2、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等。 3、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車況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4、車輛發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5、嚴禁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6、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7、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二)駕駛員安全行車操作規程
(1)認真學習并自覺遵守國家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及本地區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按照操作規范安全駕駛,文明駕駛,依法經營。
(2)嚴格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樹立強烈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駕駛員責任感,不斷提高安全和業務知識,養成良好的駕駛作風和守法習慣。
(3)確保車輛的轉向、制動、燈光等綜合安全技術狀況良好和各項安全設施齊備有效。
(4)嚴格執行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的“三檢”制度和例保制度,自覺配合車站的安全門檢工作。
(5)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或者患有妨礙安全駕駛車輛的疾病,或者過度疲勞影響安全駕駛的,不得駕駛車輛,行車過程中嚴禁駕駛室內吸煙。
(6)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載明的準駕車型駕駛車輛,出車攜帶好各種證件,按規定線路、時間正點運行,嚴格遵守運輸紀律,服從交警、運管和車站管理,安全、優質、低耗地完成運輸任務。
(7)行車前檢查貨物是否裝捆牢固,載貨質量及貨物長、寬、高是否符合規定;注意裝載物品安全,嚴禁超載。
(8)發生較大交通事故時,必須保護好現場,積極搶救傷者和財產,按規定放置警告標志,并迅速向當地交警部門、車屬單位(車主)報告,主動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二、車輛安全管理與日常維護制度
(一)物流公司自有車輛維護應貫徹“安全行車、預防為主、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二級維護保養工作,駕駛員和車輛都不能超負荷和帶“病”上路。
1、駕駛員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駕駛員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車輛。駕駛員使用新購車輛時,須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規定進行走合保養。
2、駕駛員必須對車輛進行日常維護,并按國家規定進行二級維護、季保與年檢。
3、當車輛發生故障或技術狀況不良時,應對車輛進行修理,防止車輛帶病行駛。車輛修理時,駕駛員須說明車輛故障原因,經主管人員同意進指定維修站修理。
4、當新購車輛或車輛保險期到期時,車輛必須按規定投保各項險種。
5、駕駛員在運輸貨物時,必須遵守消防、交通、治安等法律、法規。
6、對車輛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發現故障須排除后方可投入運行。
7、行車途中車輛發生故障需要修理時,應選擇安全地點,嚴禁明火作業。
8、一旦發生突發性事件或事故,在進行應急處理的同時,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不得隱瞞和逃逸。
9、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以應付突發性事件。
(二)為全面掌握車輛在使用周期中的安全管理,建立反映車輛全貌的一車一檔。主要材料應包括:
1、所有首次進入本市場的駕駛員及車輛必須辦理登記尚可進入市場,登記駕駛員信息,車輛行駛證、各項強制險、及應投保險種的憑證。
2、隨車攜帶的消防器材等必需齊全、完好,車廂內不得留有與所載貨物相抵觸的殘留物。
3、專用車輛安全技術檢測的確認資料。
(三)企業營運車輛停放必須按照市場停放要求,到指定停車場(庫)停放,并落實專人負責管理。車輛回場停放時應按照規定的位置停放,特殊情況下確需在外停放的,由駕駛員或其他人員向公司安全員匯報同意后,方可進行,但必須確保安全。
(四)企業車輛報停與報廢必須按照國家規定進行。企業所有車輛報廢,應由安全管理機構根據使用情況和報廢標準做出評估后,批準后報廢。
三、行車記錄設備應用管理制度
(一)車輛日常維護操作
日常維護是日常性作業,由駕駛員操作執行,其中心內容是清潔、補給和安全檢視。車輛日常維護分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三個階段操作,并特別注意輪胎的使用。
1、出車前,對汽車潤滑油(脂)、燃料、冷卻液、制動液及液壓油等各種工作介質和輪胎氣壓等進行檢查補給,保證行車前車輛油液充足、清潔和性能良好。
2、行車中,在中途休息時,重點檢查輪胎氣壓、表面磨損和車輛花紋間有無鑲嵌物并別除;天氣尖熱時應檢查車輪輪轂溫度,若溫度過高,應將車停在陰涼通風處自然降溫;察看儀表燈光工作是否正常;帶掛車的要檢查掛車連接裝置;檢查貨物的捆扎牢固情況。
3、收車后,對車輛進行清潔,保持車容和發動機外表整潔;對車輛進行檢查,記錄車輛行駛的情況。如有故障,應詳細記錄車輛故障狀況,為車輛維修提供資料。
4、輪胎使用必須保證無任何可能導致對人或路面造成損害的缺陷。
(二)在本規程沒有明確規定的情況下操作時,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
四、駕駛員管理制度
(一)駕駛員職業道德規范
1、愛祖國、愛人民、忠于職守、文明行車。
2、所有進入市場的貨運駕駛員及車輛必須做好資料登記。
3、提高警惕,確保安全,防患于未然,做到“四要四不”,即要遵章守紀,不開超速車;要集中精神,不開疲勞車;要發揚風格,不開賭氣車;要及時檢查車輛,不開帶病車。 (二)取得駕駛員守則 1、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相關證件。 2、不準酒后駕駛車輛。
3、不準駕駛安全設備不全或機件失靈的車輛。
4、不準駕駛不符合裝卸規定的車輛。
5、過度疲勞妨礙安全行車時不準駕駛。
6、每日出車前行駛中收車后要對所駕駛車輛進行安全檢查。
7、嚴禁車輛承運危險貨物或貨物中夾帶危險品,不得拉運旅客。
8、駕駛室內乘員人數不得超過車輛行駛證核定的載員人數。
9、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10、必須按當地公安交通管理機關或公司規定的時間參加安全活動。
五、安全教育培訓與安全會議制度
(一)行車安全宣傳工作要利用黑板報、墻報、通訊(GPS )、橫幅標語、廣播、錄像等宣傳工具常抓不懈,長期堅持。主要采取的方式有:
1、常年宣傳。即根據一年四季的不同天氣、氣候情況、不同交通特點、可能出現的傾向性問題,結合本單位實際有的放矢地進行宣傳。
2、重點宣傳。在全國性的“安全生產月”及省、市的“安全宣傳周”、“百日安全競賽”等活動中,或在重要節假日中,結合實際進行重點宣傳。
3、突擊宣傳。主要是針對一個時期來交通安全方面的突出問題,配合突發性整頓、管理開展宣傳,對駕駛人員進行有關安全知識教育,分發宣傳單頁。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安全工作例會,遇有特殊情況或遇特大、惡性行車事故應隨時召開緊急會議,研究、分析、制定措施。
(三)安全會議內容主要包括:
1、宣傳、貫徹、學習有關行車安全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指示。
2、總結交流行車安全工作的經驗教訓,分析典型事故案例,針對公司行車安全工作實際情況,提出具體要求與防范措施。
3、布置有關安全生產工作。
(四)安全例會建立會議記錄。
六、企業安全目標管理與考核制度
(一)市場每年度根據上級部門下達的安全考核指標,結合本市場實際情況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二)公司每半年組織對責任制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實行安全生產獎懲制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
(三)公司對安全做出顯著成績的部門、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七、企業安全責任獎懲制度
(一)獎勵:
凡具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其功績大小,分別給予表揚或獎勵:
1、對于安全技術規程執行得好,安全生產、文明生產有顯著成績的物流公司,設月度安全獎。
2、由于認真檢查,及時發現重大事故隱患、采取有效措施、積極參與搶險救災,避免重大火災、爆炸、人身傷亡、主要設備損壞以及有其它顯著成績者。
3、為保證安全生產,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經有關部門審查,確有很大價值,列為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實施后,經實踐考核有效者。
4、對改善勞動條件,消除塵、毒和噪音危害,預防職業病發生,對環境保護貢獻較大的技術改進項目的主要成員。
5、在發生重大火災、爆炸事故中,臨危不懼,奮勇搶救、保護國家財產和人身安全,避免事故擴大,措施得力,成績突出者。
6、及時制止違章和錯誤操作并轉危為安者。
7、舉報事故經確認屬實者。
8、在安全專項活動及安全宣傳教育中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
(二)處罰:
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的個人,市場嚴格追究其違章違紀和造成事故的責任。
各種違章違紀的處罰:
1、凡違反禁煙規定,在禁煙區吸煙者,罰款300元,在禁煙區內的轄區內,發現煙、煙頭、煙灰等跡象罰責任人2OO元/個、堆。
2、違反勞動保護用品管理制度,不按規定著裝,扣罰30元/人、次。
3、各種車輛無安全措施進入市場承載營運的,罰款50元/次。
4、凡不按規定持證上崗者,罰款50元/人、次。
5、損壞各種安全防護設施,防、滅火器材、安全標志的,賠償經濟損失的50%~lOO%。
6、各類事故隱患不按《限期整改通知書》按期完成的,扣罰50-500元/項。
7、發生各類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拖延不報的,扣罰責任人100元/次。
8、發生事故后,凡不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處理的,扣罰責任人100元/起。
9、進入塵、毒、噪聲等具有職業危害的工作場所,未按規定佩戴勞動防護用品者,經說服教育屢教不改者扣罰20元/人。
10、其它各種違章,視情節扣罰20-50元/人、次。
凡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嚴肅處理:
(1)對工作不負責任,因故發泄私憤,有意擾亂操作,造成經濟損失和違反勞動紀律,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2)對已列入安全技術措施項目,不按期實施又不采取應急措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3)對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勸阻不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4)對忽視勞動條件,削減或取消安全設備、設施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5)對限期整改的事故隱患,不按期整改而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6)對違章設計、制造、安裝或不按設計施工造成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7)對發生事故后,破壞現場,隱瞞不報或謊報的主要責任者。
(8)對發生事故后,不認真吸取教訓,不采取措施致使事故重復發生的主要責任者。
(9)在上級組織開展的單項安全活動期間,發生事故的主要責任者。
八、企業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制度
(一)安全檢查形式包括全面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重大節日檢查、抽查及車輛回場檢查等,安全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二)檢查內容包括安全生產教育、安全生產制度落實情況、生產設備安全技術狀況、事故隱患及事故處理等。
(三)對涉及運輸的重點部位、重點駕駛員、重點運輸車輛進行重點檢查。
(四)對于危及人身、財產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立即整改。
(五)限于客觀條件不能立即整改的隱患,通過采取有效措施能確保安全的,應制定明確的整改計劃,限期整改;無安全保證的,應停運或停止使用。
(六)事故隱患整改實行跟蹤制度,安全管理人員應隨時了解事故隱患整改的進程和整改落實情況,并及時做出記錄,發現整改中的問題應及時補充完善整改措施。
九、分管經理、車隊長等崗位職責
市場安全分管經理是市場安全生產管理的直接指揮員,對市場的安全生產負主要領導責任,接受公司總經理的領導并向公司總經理負責。其分管經理、車隊長工作職責是:
(一)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和法律法規的培訓,自覺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帶頭學好安全生產管理知識。
(二)主持市場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向總經理匯報,接受上級有關部門的指導,做好同級領導的溝通、配合工作。
(三)為主設計與市場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系統及其配備和各級運作模式,主持建立市場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充實業務素質高、作風好、責任性強的安全管理人員。
(四)為主起草或擬定公司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主持制定符合本市場實際的重特大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五)組織、協調市場內各物流企業和駕駛員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各部門、各單位全面貫徹執行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以及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六)主持或參加市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聽取各單位安全生產工作匯報,及時總結和部署下一步安全生產工作;定期對市場的安全生產狀況作實事求是的自我評估,發現和研究解決安全生產上存在的問題。
(七)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和有關部門匯報市場安全生產情況,提出主要議題和工作打算。
(八)根據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計劃,有組織地對安全管理人和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全員安全意識和市場安全管理水平。
(九)經常深入基層和生產現場,檢查、指導安全工作,督促基層加強生產現場的安全管理和消防訓練,定期做好生產安全和消防檢查,對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迅速整改。
(十)發生重大及以上事故要及時趕赴現場,協助或指導事故善后工作;密切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與處理,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辦事。
十、各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一)領導小組安全生產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落實上級、運管部門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各項制度、標準和辦法。
2、對公司安全生產實行統一監管,實現對公司安全生產的綜合管理,加強對基層各級安全管理機構的業務指導和檢查,及時協調,定期考評。
3、建立健全一套具有監督、反饋、制約、激勵等諸多功能的安全管理運行機制,制定并完善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定期組織召開本級范圍內的安全例會,隨時掌握各基層單位的安全生產動態,督促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責任制。
5、組織公司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組織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競賽活動。
6、負責組織對各基層單位車輛機械、動力、設備的安全性能、維護及安全操作管理及特殊工種持證上崗等情況的監督、檢查和考核。
7、根據有關規定,隨時抽查公司車輛的安全運行情況,并充分運用GPS衛星定位系統、汽車行駛記錄儀(如果安裝)等高科技管理手段,對車輛實施監控和動態管理,及時糾正違章行為。
8、負責對進入市場的所有駕駛員的資格、資歷進行核查。
9、負責建立市場安全生產各項基礎管理工作臺帳妥善保管各項原始記錄和資料檔案,建立和完善公司安全管理信息系統。
(二)總經理(公司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職責
總經理是本市場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對本市場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并直接對上級主管部門負責。其工作職責是:
1、認真學習貫徹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積極參加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法規和安全知識培訓。
2、當好市場安全生產總指揮的角色,組建市場安全管理領導機構,主持制定各分管領導的工作職責。
3、建立健全與市場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管理機構,選拔業務素質高、思想作風好、責任性強的人員擔任公司安全管理工作。
4、認真審定市場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駕駛員管理、安全教育培訓、安全生產檢查、事故調查管理、機具設備安全管理等一整套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認真審定事故救援應急預案。
5、參與和主持召開市場安全生產工作會議,提出市場安全生產目標和總體規劃。
6、督促職能部門和基層單位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職業道德教育,抓好公司干部職工的安全培訓,努力提高全員安全意識。
7、加強事故管理,對各類事故嚴格按“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8、定期公布市場安全生產工作情況,認真聽取意見和建議,接受職工群眾監督。
(三)安全協助管理員安全生產職責
安全協助管理員是督促各物流公司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部門下達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認真執行市場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2、組織安全學習活動,會同有關部門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積極開展行車安全競賽等活動。
3、經常深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督促入駐本市場內的物流企業檢查營運車輛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保障各項基礎管理工作的落實。對危及安全生產的行為有制止和向上級反映的權力。
4、負責市場安全事故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建立各類臺帳,做好行車安全管理督促工作。
5、加強對駕駛員的安全行車管理,協助做好駕駛員的審驗、評比和上崗前技術考查工作等。
6、樹立“安全管理,以人為本”的思想,工作廉潔奉公,及時為駕駛員排憂解難。
7、發生重大事故后應配合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處理和調解,不隱瞞、謊報、拖延報告。
8、根據車輛技術管理的有關規定,監督本市場內營運車輛維修制度和維護、修理情況。
9、配合車輛技術管理部門做好監督本市場內物流商戶營運車輛維護、修理后的質量驗收工作。
(二)財務人員安全生產職責
1、根據實際情況及安全技術措施實施經費的需要,按計劃及時提取安全技術措施經費、勞動保護經費,保證專款專用。
2、根據公司的章程,統籌落實安全生產經費。
3、按財務制度對審定的經費列入年度預算,確定各類用途的需要并進行統一資金調度。
4、設立專項資金課目,隨時調查、監督使用安全經費的情況,杜絕各類占用經費的現象。
5、由安全措施不落實的技術措施項目,未經領導小組同意,不得撥款。
6、要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食品、清涼飲料及職業病防治費用的合理使用,沒有安全部門簽注同意的費用,不準報銷。
7、年終進行安全經費使用情況的審計和總結。
8、及時向主要負責人匯報安全經費使用情況,以利于領導正確決策。
9、按審定的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的費用,并合理開支。
10、對不按計劃撥付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或對挪用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監不管、擅自核銷而發生的傷亡事故負責。
11、按照國家、地方政府及公司對勞動保護用品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負責審查購置勞動防護用品的合法性,保證其滿足標準要求。
12、按有關規定的標準,保證勞動防護用品、保健、防暑降溫等費用的開支,同時實行財務監督。
13、確保安全教育經費的開支。
14、對入駐市場內的物流商戶有關安全生產內容的落實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15、協助安全管理部門建立安全基金,辦理安全獎、罰款手續。
【篇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禁止私用電熱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義務消防員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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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
安 全 培 訓 教 育 制 度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增強安全操作技能,保證其具備應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從而保護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1 .“三級”安全教育
1.1 凡新入廠員工(包括合同工和臨時工)、試用人員、長期實習人員(三個月以上)均需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證》后方可上崗作業。轉崗人員需持單位轉崗證明或公司調令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辦理變更手續。在本車間內部崗位調動需重新接受班組級安全教育,在車間之間調動需接受車間級、班組級安全教育,離崗一年以上的需進行班組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1.2 各級安全教育要保證培訓學習時間,公司級32學時以上,車間級24學時以上,班組級16學時以上。
1.3“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實行補考制,第一次考試不合格可以進行一次補考,補考不合格交回上一級培訓單位或公司人事部門。
1.4 一級(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和人事部門負責,二級(車間級)、三級(班組級)教育,各單位必須建立安全教育教材、臺帳、試卷(班組級試卷按崗位分類)。安全教育教材內容要符合安全培訓要求,經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審批后方可有效。
2.外來人員
2.1 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區內作業前,必須先到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資質審查,開具施工證明或簽定業務合同(協議),然后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接受安全培訓,簽定《安全管理協議書》,經審批同意后可持入廠證進入作業區域作業,并執行公司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2.2 外來參觀(學習)人員和外來短期實習人員,必須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接受安全教育,在指定人員的陪同下進入生產區。實習人員未經允許不準獨立操作,特殊情況下需經車間主任同意,在崗位主操作的監督下方可操作。
3 .特種作業安全教育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國家有關部門組織的安全資格培訓,取得《特種作業安全作業證》后方可上崗作業,并按規定定期參加復審。
4. 復工安全培訓
復工人員到公司安全環保管理中心接受上崗前的安全培訓,重溫安全基礎知識,考試合格后方可返崗作業。
5. 日常安全教育
5.1 各單位每年必須對所在單位的員工組織一次安全培訓,培訓要有計劃、實施過程文件、教材、試卷、臺帳。
5.2 每年的安全培訓內容要符合公司安全的要求,所編寫的教材必須報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備案。
5.3 各單位在培訓、考試時必須提前通知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將對培訓、考試的過程進行監督考核,并做記錄。并對各單位的培訓效果實行隨機抽考制。
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為了使公司各單位的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工作規范化,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然,制訂本制度。
1.日常安全檢查
1.1 公司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不定時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安全操作規程的執行情況、員工的思想狀況及“三違”現象等內容,對查出的不符合項進行考核并記錄。
1.2 各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每天要不定時對本單位進行安全巡檢,對檢查的不符合內容進行考核并記錄。
1.3 各單位的值班人員要對夜間四點班和零點班巡檢不少于兩次,對檢查的不符合內容進行考核并記錄。
1.4 班組安全員對本班人員和生產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每班不少于三次,對檢查的不符合內容進行考核并記錄。
1.5 崗位操作人員每小時要對本崗位的生產裝置和安全設施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
2. 綜合安全檢查
2.1 公司運營管理中心組織各單位相關人員組成安全生產檢查組,每月對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設備運行、現場管理、安全基礎管理等情況進行一次綜合性安全檢查。檢查情況依據公司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將檢查考核情況進行通報。
2.2 各單位每周對單位的安全生產、設備運行等情況進行一次綜合性的檢查,做好檢查記錄,按規定進行考核。
2.3 各車間根據公司規定進行綜合安全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3. 季節性安全檢查
3.1 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要針對冬季和夏季的生產特點組織兩次季節性安全檢查,并保存檢查記錄。
3.2 夏季安全檢查內容為:防雨、防洪、防雷電、防暑降溫。
3.3 冬季安全檢查內容為:防凍、防滑、防火、防煤氣中毒。
4. 節日前檢查
節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等)前,各單位要對安全、保衛、消防、生產設施、備用設備完好情況進行重點檢查。
5. 專業安全檢查
各單位應對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安全設施、危險化學品儲存和裝卸環節、防塵防毒、環境保護等進行檢查。專業檢查由專業科室負責牽頭,組織有關單位參加檢查。
6.安全隱患整改
6.1 各單位對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查出的安全隱患要高度重視,一把手親自安排專人負責整改,并且要簽字確認。對于未按要求和期限整改的隱患,發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由單位負責人和整改負責人負直接責任。
6.2 安全隱患整改費用不計入日常維修費用,任何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卡、扣、減、留。由此發生事故,由相關人員承擔直接責任。 6.3 對于限期整改的安全隱患,由于客觀原因確實不能按期整改完的,必須在期限前2天內將原因書面報安全環保管理中心。
7. 安全檢查落實
7.1 對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下發的所有《安全檢查通報》或《安全檢查通知單》要保存完整。
7.2 對于安全環保管理中心檢查的所有問題,相關單位要及時拿出落實措施,認真落實整改,嚴禁弄虛作假。
7.3 在接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下發的《安全整改通知單》2天內將落實措施填寫《安全檢查整改落實反饋單》報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存檔。
安 全 作 業 管 理 制 度為了規范安全作業行為,控制和預防風險,消除安全隱患,降低生產安全事故,依據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制訂本制度。
1. 特殊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持《特殊工種安全作業證》,方可上崗作業。學徒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安全作業證》不得獨立作業。
2. 凡屬高處作業、動火作業、入罐作業、吊裝作業、抽堵盲板、設備檢修等作業都要依據《廠區作業安全規程》落實安全措施,各類安全作業票證要有完整的簽字審批手續。
3. 動火作業
3.1 在禁火作業區內動火必須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辦理《動火作業許可證》,落實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3.2 在固定動火區可不辦理動火作業證,但必須落實安全措施。
3.3 在使用氣焊時,乙炔瓶與氧氣瓶的距離不少于5m,距離明火不少于10m,在焊接前必須消除周圍及下方的易燃物,或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3.4 電焊作業,在地面施焊時,應站在絕緣處,在潮濕的工地或地溝槽內要站在備好的絕緣板上。
4. 登高作業
4.1 高處作業必須審批辦理登高作業證。
4.2 年老體弱人員、視力差、患有頭暈病者,不能登高作業。
4.3 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惡劣氣候、霜露天等不能登高作業,夜間登高要有充足的照明。
4.4 登高作業前應檢查登高用具是否安全可靠,不能借用設備、建筑物、支架、管道、繩索、不堅固的水泥架等非登高設施作為登高工具。
4.5 登高作業時在沒有取得上下聯系好的情況下嚴禁向地面扔物,大件工具要拴牢,防止滑落,地面上的監護人應和登高者統一聯絡信號。
5.設備內作業
5.1 設備內作業必須辦理“設備內安全作業證”,并嚴格履行
審批手續。
5.2 進設備內作業前,必須將該設備與其它設備進行安全隔離,并清洗、置換合格。
5.3 對于進入有毒物質的儲罐內作業,必須通風置換,并在進入前30分鐘之內進行化驗分析合格,經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同意后方可進入作業。如在設備內作業時間長,至少每隔2h分析一次。
5.4 在設備內作業時,應采取適當的通風措施,確保設備內空氣良好流通。
5.5設備內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電壓為24V,在潮濕、狹小容器內作業應≤12V,燈具及電動工具應符合防爆、防潮等安全要求。
5.6 設備內作業必須設專人監護,并與設備內作業人員保持有效的聯系。
6. 在帶電運轉設備上進行作業時,必須采取停電、掛牌等安全措施后,方可作業。
7. 在生產區內不準使用電爐子取暖,因生產需要使用電爐子的必須經過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審批,辦理《固定用火證》方可使用。
8. 各種安全作業票證要保證完整無損,不得損壞、亂畫。現場作業時必須由作業人員隨身攜帶。
9. 移動電動工具必須安裝安全保護裝置。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避免危化品事故發生,制訂本制度。
1. 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負責制訂本制度,并對各單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2. 經營部負責制訂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充裝的各自分管環節的管理。
3.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和使用
3.1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必須按《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經審查批準。
3.2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生產、經營、使用國家明令禁止的危險化學品。
3.3 危險化學品包裝內應附有與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術說明書,并在包裝上加貼或者拴掛與包裝內危險化學品完全一致的化學品安全標簽。
3.4 生產條件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取得相應的許可,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5 生產、儲存、使用危險化學品,應當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種類、特性,在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防爆、泄壓、防毒、防潮、防雷電、防滲漏、防腐、防護圍堤等安全設施。
3.6 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使用,應當在生產、儲存和使用場所設置通訊、報警裝置,并保證始終處于正常備用狀態。
3.7 重復使用的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容器在使用前,應當進行檢查,并做出記錄;檢查記錄應當至少保存2年。
3.8 應定期組織檢查,并按有關規定對本單位生產、儲存裝置
定期進行安全評價。
3.9 危險化學品必須儲存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內,儲存方式、方法與儲存數量必須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并由專人管理。
3.10 危險化學品出入庫,必須進行核查登記。庫存危險化學品應當定期檢查。
3.11 劇毒化學品必須在專用倉庫內單獨存放,實行雙人收發、雙人保管制度。
3.12 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對安全、消防的
要求,設置明顯標志。危險化學品專用倉庫的儲存設備和安全設施應
當定期檢查或檢測。
3.13 處置廢棄危險化學品,依照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 危險化學品經營
4.1 國家對危險化學品經營銷售實行許可制度。未經許可,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經營銷售危險化學品。
4.2 從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生產許可證或者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企業,不得從本公司采購危險化學品。
4.3 不得銷售沒有化學品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的危險化學品。
4.4 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不得向未取得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危險化學品。
4.5 銷售危險化學品,應當建有銷售檔案(臺帳),如實記錄購買單位的名稱、地址和購買人員的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所購危險化學品的品名、數量、用途,記錄應存檔至少保存一年。
4.6 銷售人員應當每天核對危險化學品的銷售情況;發現異常情況時,立即報告。
4.7 銷售人員負責審驗購買危險化學品企業經營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的齊全與真偽;禁止向無證企業和單位銷售危險化學品。
4.8 購買劇毒化學品,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5. 單位臨時需要購買劇毒化學品,應當憑本單位出具的證明(注明品名、數量、用途)向設區的市級公安部門申請領取《準購證》,憑《準購證》購買。企業在完成《準購證》限定的品種與數量銷售后,及時將客戶提供的《準購證》,交到當地公安部門治安科備案。
6. 危險化學品、劇毒化學品充裝人員,要嚴格執行危化品充裝制度,充裝車輛必須提供真實、有效證件,充裝車輛安全附件必須齊全,否則不得對該車進行充裝。
生產設施安全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生產設施的管理,提高生產設施運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證生產設施技術狀態良好,確保設備安全長周期運行,特制訂本制度。
1. 管理原則
2.1 設備安全管理應當依靠技術進步,堅持維護與計劃檢修相結合,修理、改造與更新相結合,專業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技術管理與經濟管理相結合的原則,進行全員、全面、全過程的綜合管理,以確保企業生產安全。
2. 前期管理
設備的前期管理是指從制定設備規劃方案起到投產止這一階段全部活動的管理工作。它包括設備的規劃決策、外購設備的選型采購和非標設備的設計制造、安裝調試和使用初期管理四個環節。
2.1 設備規劃包括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劃兩部分,設備規劃的編制,必須結合企業經營方針目標,由規劃部門或設備管理部門組織擬定,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研究,論證并提出設備的技術性、可靠性和經濟性的要求。
2.2 設備的選型應本著技術上先進、適用、生產效率高、性能穩定、結構合理、安全可靠、價格合理、售后服務好的原則進行。
2.3 非標設備的設計制造應當由國家批準的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須有制造生產許可證的單位按照設計圖紙的要求進行制造安裝,為設備的安全運行創造良好條件。
2.4 設備質量的驗收按照廠《外協加工件及設備制作質量控制制度》驗收入庫。
2.5 設備投用前,設備管理部門應本著對設備高度負責的態度,認真檢查設備的設計、制造、采購、安裝等一系列環節上的情況,掌握設備的使用性能和生產工藝要求。特種設備還應報請有關部門檢驗,取得使用證后方可投入使用。
3. 設備的使用管理
3.1 設備驗收合格并取得使用證后即進入使用階段,正常使用過程中要認真執行設備巡回檢查制度、潤滑制度,做好各種運行記錄,消除跑冒滴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2 設備管理人員要對設備認真建檔、建帳、建卡,使設備運行有章可循。
3.3 操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工藝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地使用和維護好設備。對新用設備要做到“四懂”、“三會”,嚴格執行巡回檢查,認真填寫運行記錄,及時消除跑冒滴漏,使設備保持在良好的工作狀態。
3.4 對生產中發生的設備故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再次發生類似事故,處理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
4. 特種設備的管理
4.1 對于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其他特種設備的管理,必須按有關技術檢驗標準、規程、規定執行。
4.2 應有專人負責特種設備管理工作,沒有取得質檢部門頒發許可證的特種設備禁止使用。
4.3 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責任制。
4.4 特種設備進廠要有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使用說明書以及有關的技術資料,由設備管理中心簽發驗收單后,財務部門方可付款。
4.5 特種設備必須建立完整的技術檔案。主要包括:制造材料、安裝、歷次檢修、檢驗、改造及事故記錄等。
4.6 特種設備運行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準帶壓和高溫條件下擰緊或拆卸螺栓,未經批準,不準對主要受壓元件進行任何修理或緊固工作。
4.7 特種設備、安全裝置和附件應嚴格遵循檢驗周期,定期校驗,發現缺陷應及時處理。
5. 設備在使用中由于磨損、腐蝕、老化,使其精度、性能、動力達不到工藝要求和安全要求,且能耗高、污染嚴重而無法進行修復、改造的設備,需作報廢處理。
6. 設備報廢由使用部門根據設備報廢的有關條件寫明原因,經設備電議中心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技術鑒定,符合條件的,由設備電議中心填寫報廢單,經總工批準后,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批準報廢的設備必須進行清洗、置換、拆除,不得繼續在生產線上使用。
安 全 投 入 保 障 制 度為了確保公司對安全資金的不斷投入,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達到和保持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實現安全文明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1. 安全費用的提取標準由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和相關部門統一規劃安排,按上年度銷售收入≥0.5%的標準進行提取。
2. 整改及所需費用的提取,經公司審計后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保障安全費用的落實。
3. 各單位要確保的安全費用主要用于安全教育培訓、個體安全勞動保障用品器材、安全生產設施技術改造及維護等方面。
4. 為提升企業員工的安全意識、安全素質,轉變員工“要我安全”為“我要安全”的觀念,確保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落到實處,必須得以強大的資金后方保障。
5. 為減少職業危害,防止職業安全健康方面的損傷,由經營管理中心對外購生產所需物件、勞保器材、用品用具的相關資質把關。
6. 生產設施技術改造和維護費用:各部門應嚴格履行整改制度。對生產過程中已嚴重落伍淘汰的設備、設施應作報廢處理。
7.對于生產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因資金保障出現整改滯后現象者,一律按年初簽訂的公司《安全經濟責任書》中的相關條款進行考核。
勞動防護用品(具)和保健品發放管理制度為了加強對勞動防護用品在購買、驗收、保管、發放、使用、和報費等方面的管理,充分發揮勞動防護用品和保健品的防護作用,切實保障勞動者的安全與健康,特制訂本制度。
4.1 公用勞動防護用品的領用和使用。
4.1.1 使用單位持車間(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申請表》由分管經理審批后,方可開單據領取。
4.1.2 個人享受的勞動防護用品如膠手套、口罩、工作服、肥皂等,日常檢修不再發放,大修根據實際情況而定。
4.1.3 使用后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各單位必須妥善保管,以備下次使用,嚴禁出現故意損壞、私自占有、丟失、挪用公用防護用品等現象。
4.2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及使用
4.2.1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到期后,一律由本人持《勞動防護用品領取證》在每月的1日至10日辦理領取手續,其它時間不予辦理。
4.2.2 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到期后,40天之內不領取的,視為自動放棄領取資格,不再辦理領取手續,只享受下一個周期待遇。
4.2.3 勞動防護用品單據開出后本月不領取者(在庫存無特殊情況下),不予辦理換單據手續。
4.3 臨時工的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
4.3.1 非正式崗位臨時工在第一次領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時,到財務部門交勞保費50元押金后,方能按規定享受發放待遇。
4.3.2 正式崗位臨時工在入廠經過三級安全教育后可領取工作服,在離職前,必需到所在單位、安全環保管理中心、人事部門辦理相關手續,上交部分個人勞動防護用品。凡在崗工作不滿180天的,個人所享受的一切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從押金中扣除。
4.4 安全帽的發放管理
4.4.1 凡生產系統各單位在崗員工(非正式崗位員工、分析化驗員、倉庫保管員、地磅員除外)享受領用安全帽待遇(工藝人員每5年一頂,各維修人員每3年一頂)。
4.4.2 管理人員佩戴藍色安全帽;工藝人員佩戴黃色安全帽;維修人員、電修人員、計量管理人員等佩戴紅色安全帽。
4.4.3 各類人員檢修或日常檢查維護時,必須按規定佩戴安全帽。
4.4.5 各類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各自的安全帽,在不使用安全帽時必須存放于崗位,嚴禁私自帶出廠區或挪做他用,否則扣所在單位50元罰款。如出現丟失或損壞,本人持本單位證明和50元人民幣到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辦理相關手續后,領取新安全帽。
4.4.6 相關單位保存不編號的安全帽用于非正式崗位員工參加檢修用。各單位保存規定數量的安全帽期限為5年。
4.4.7 對于人員調動或離職時,必須將安全帽交于所在車間(部門),由新單位重新調配發放安全帽。相關單位要及時將安全帽調配情況上報安全環保部。
4.5 各單位進入生產區現場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使用或佩戴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工作服、防毒面具等)。
事 故 管 理 制 度為加強事故管理與控制,嚴格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分析和處理事故,教育和警示他人遵章守紀,避免和減少事故,保障人身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法規,特制訂本制度。
1. 生產安全事故分類
1.1 一般事故: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1.2 較大事故: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
1.3 重大事故: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
1.4 特別重大事故: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事故。
2. 事故種類
事故種類通常劃分為以下十三類:傷害事故、火災事故、爆炸事故、破壞性事故、生產操作事故、設備事故、質量事故、污染事故、交通事故、計控事故、電力事故、自然災害事故、未遂事故。
3. 事故調查與處理
3.1 發生事故,要按照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分析,明確責任人和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提出防范措施并限期完成。
3.2 各單位主要負責人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發生事故的調查結果、報告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3.3 發生重傷事故的單位,要積極組織傷員救治、保護事故現場,盡可能做出標志、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
3.4 輕傷事故,由車間組織,會同相關科室進行事故調查,確認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填寫事故報告單報送安全環保管理中心。
3.5 對未造成人員傷亡的一般事故,應在事故發生的當天,由車間和有關專業主管部門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查明原因、吸取教訓、提出防范措施、對事故責任者作出處理決定。
3.6 對一般以上事故,公司安全委員會應積極協助上級主管部門參與調查處理。
3.7 對所有事故調查分析的資料,均應整理、登記、建檔,妥善保管。
3.8 負責調查處理事故的部門應當自收到事故報告之日起3日內作出處理,并按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規定,劃分事故責任,落實責任人。
4. 事故報告
4.1發生一般以上事故后(包括一般事故),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公司主要負責人報告,單位負責人必須在事故發生后1小時內報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緊急情況時,事故現場管理人員可直接向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有關部門報告。
4.2發生任何生產安全事故,必須先由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寫出事故經過,經調查落實后,由所在單位按規定填寫事故分析報告單,事故經過和原因分析要層次清楚,說明問題,整改措施要具體可行。事故分析報告單應體現出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
職 業 衛 生 管 理 制 度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防止職業病,保護員工健康及其相關權益,促進公司經濟發展,制定訂本制度。
1. 防塵防毒
1.1 企業認真做好防塵防毒工作,采取綜合治理措施消除塵毒危害,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實現安全清潔生產。
1.2 依照預防為主、全面規劃、因地制宜、綜合治理的原則,公司有關部門按時編制防塵防毒規劃,并納入年度安措計劃和長遠規劃,逐步消除塵毒危害。
1.3 防止塵毒物質的泄漏和擴散,努力實現作業場所的衛生標準;對可能產生塵毒有害物質泄漏的工藝、設備、管道和閥門要加強維護和檢修,杜絕跑冒滴漏;對防塵毒作業點要加強機械通風和自然通風相結合的措施。
1.4 生產過程中采用密閉的設備和隔離操作,技術部門和設
備管理部門要認真研究革除不合理的工藝設備,以無毒、低毒的物料代替有毒高毒物料,并逐步實行生產過程的全部機械化、自動化、密閉化。
1.5 對接觸塵毒作業的工人加強安全教育,掌握有關塵毒安全技術知識,加強個人防護,盡量減少操作人員與塵毒物質的直接接觸,加強防塵防毒的輔助措施,為作業人員提供健康保障。
1.6 重視塵毒監測工作,搞好塵毒監護。積極協助上級勞動衛生部門對我廠塵毒進行檢測。在容易泄漏有毒物質地點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有毒物質自動分析報警器。
1.7 新建、擴建、改建工程項目嚴格執行國家《工業衛生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和《三廢綜合排放標準》,做到防塵防毒設施和“三廢”治理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使用。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時必須有相應的衛生防護設施,經檢查符合規定要求方可用于生產。
2. 防噪聲
2.1 生產車間和作業場所的工作地點噪聲標準為85分貝(A)。
2.2 教育職工了解噪聲危害,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噪聲。
2.3 在現有條件下將從技術改造、設備更新等方面積極采取隔聲、使用消聲器、隔振、更新設備等措施,降低噪聲強度。
2.4 積極做好個人防護,對噪聲嚴重尚不能有效治理的崗位,
上班工人可戴用內防聲器和外防聲器。
2.5 經常測定噪聲,檢查治理效果,在暫無測量手段的情況下,求助于上級勞動衛生主管部門檢測。
3. 發生職業危險搶救的原則
3.1 發生職業危害的搶救工作,嚴格執行企業制訂的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急救的措施及規定》。
3.2 搶救工作堅持“立即、就地”搶救的原則,即使在送醫院的途中也要堅持進行。
3.3搶救中毒人員要注意某些毒物造成中毒的潛伏期,不要掉以輕心。
3.4化學物質如硫酸、燒堿、鹽酸等引起的化學性灼傷應在現場立即用大量清水沖洗15分鐘以上,切勿放棄現場救治的寶貴時間。
3.5 加強事故搶救的管理措施,掌握各種毒物中毒救治方法。應成立救援的組織機構,配齊人員,并配備足夠數量的急救器材和藥品。制訂應急救援預案,并進行經常性學習和演練。
4. 體檢與職業病防治
4. 1新入廠職工必須進行健康檢查,不適宜有毒有害作業的,不
得分配到有毒有害崗位。
4. 2 對接觸塵毒危害的職工應按規定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查體,并進行相關職業病特殊項目檢查,特殊情況應及時進行檢查,應建立健康監護檔案。
4. 3 對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企業逐步為其創造良好的工作條件,可采取定期輪換、短期脫離、進行預防性治療等措施。
4. 4 認真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嚴格按照《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倉庫、罐區安全管理制度為加強公司各單位倉庫、罐區重點消防部位管理,保證廠區安全,消除火災及泄漏危險物品的隱患,特制訂本制度。
1. 倉庫儲存管理
1.1 庫房內物品儲存要分類、分堆,堆垛與堆垛之間應當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應少于兩米,根據庫存物品的不同性質、類別確定垛距、墻距、梁距。儲存量不得超過規定的儲存限額。
1.2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易燃和可燃物品堆場與建筑物的防火間距應當符合《建筑設計防火規范》中的有關規定。
1.3 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與一般物品以及性質互相抵觸和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庫儲存,并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1.4 能自燃的物品、化學易燃品的堆垛應當布置在溫度較低、通風良好的場所,并應當有專人定時測溫。
1.5 遇水容易發生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濕和容易積水的地點。
1.6 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的化學易燃物品,不得露天存放。
1.7 閃點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裝易燃液體不準露天存放,在炎熱季節必須采取降溫措施。
1.8 化學易燃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立即進行安全處理。
1.9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驗收,確認符合要求后,方可入庫或歸垛。
1.10 儲存易燃和可燃物品庫房、露天堆垛、罐區,不準進行分裝、試驗、封焊,動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災的作業,如因特殊情況需要作業時,須經安全環保管理中心批準,并采取安全措施,進行現場監護,方可作業。
1.11 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不準住人,不準用可燃材料搭建隔層。
1.12 在庫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間距內,不準堆放可燃物品。
1.13 庫區和庫房內要經常保持整潔,用過的油棉紗、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須放在庫外的安全地點,妥善保管。
2. 罐區儲存管理
2.1 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按操作規程進行定期巡回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相關隱患。
2.2 盛裝重要物料儲罐均有物料液位、壓力、溫度等相關信息傳送至中央控制室或值班室;重要參數均有上、下限報警裝置。一旦出現異常,立即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安全生產。
2.3 儲罐每年要檢查一次腐蝕情況并測量其壁厚,若不符合要求,應及時進行整修或更換;
2.4 定期檢查儲罐上的測量設施,發現測量值不在允許誤差范圍內,立即檢修或更換;
2.5 定期檢查儲罐呼吸閥、安全閥、緊急切斷閥、水噴淋等安全裝置是否完好;
2.6 罐區間的泵、管線等每班要按時巡回檢查,出現異常立即采取緊急措施進行處理并上報。
3. 裝卸運輸管理
3.1運輸車輛必須具有《易燃易爆化學品準運證》,否則不準進
入倉庫或罐區內。
3.2 進入易燃易爆罐區或倉庫界區內的車輛應符合安全規定,不得在庫內檢修車輛。
3.3 在危險性較大庫區內作業的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不得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
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為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保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實施,及時總結生產經營過程中的經驗教訓,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1. 例會制度
1.1 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每月召開一次安全生產例會。
1.2 例會由總經理主持,安委會全體成員參加,特殊情況擴大參加人員范圍。
2. 例會內容
2.1 安全環保管理中心匯報上一月安全生產情況。
2.2 介紹同行業近期的安全生產形勢。
2.3 傳達上級文件和指示精神。
2.4 分析季節性安全生產的特點,研究防范措施。
2.5 分析上個月的生產安全事故情況,總結經驗教訓,指出生產管理中存在的問題。
2.6 提出下一步工作中應該注意的問題和建議采取的措施。
3. 例會議題
3.1 學習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上級重要的安全生產文件精神。
3.2 研究當前的安全生產形勢和工作措施。
3.3 研究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方案、時間及進度。
3.4 調度基層單位安全生產中存在的疑難問題,制定解決方案。
3.5 安排下一步的安全生產工作。
4. 會議實行簽到制,并做好會議記錄,存檔備查。
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為了進一步調動干部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杜絕工作中的“三違”行為,促進企業的安全健康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 基本要求
1.1 獎罰嚴明是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的根本原則,應采取有效的獎罰措施,最大限度地調動全體員工搞好安全生產的積極性。
1.2 企業對安全生產有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及個人應根據成績和貢獻的大小,給予表揚和獎勵,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章制度而引起不良后果的單位和個人應根據情節輕重,給予處罰、行政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3 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而釀成事故的要加重處罰,嚴肅處理。
2. 獎罰原則
2.1 獎勵范圍
2.1.1 從原料投入到生產出成品的全部生產過程中,能夠及時消除隱患避免事故,有突出貢獻者。
2.1.2 積極參加安全生產勞動競賽,有突出成績者。
2.1.3 積極提出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安全措施、安全技術創新,有突出成績者。
2.1.4 對勞動衛生、職業病防治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2.1.5 在經濟承包的同時承包安全工作,有突出貢獻者。
2.1.6 在事故發生后,積極搶救人員和物資有突出貢獻者。
2.1.7 在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中成績突出者。
2.1.8 在生產過程中長期嚴格遵章守紀,連續三年以上未發生
事故者。
3. 獎勵級別及審批
3.1 榮譽獎勵
3.1.1 車間掛安全先進牌;連續三年無重傷事故,無重大事故隱患,千人負傷率為0‰的車間,可命名為安全先進車間,頒發“安全先進車間”牌,直至不達標時摘除。
3.1.2 個人榮譽證書:所領導的車間連續三年無重大事故的正副車間主任、車間安全員,頒發“安全生產,領導有方”證書。連續三年未發生任何事故的工人應發“安全無事故光榮”證書。
3.1.3 “安全先進車間”牌的制作和掛摘、個人榮譽證書的收發,由安全主管部門負責,計算安全時間從文件公布執行之日計算。
3.2 物質獎勵
3.2.1 安全先進車間的職工安全獎應高出所有職工的5%,持有個人榮譽證書者再提高5%,當安全先進牌被摘下、個人榮譽證書收回時,提高的額度隨時取消。
3.2.2 職工避免重大生產事故發生,及時采取安全措施有重大創新、事故搶救有功的,應當給子專門單項獎勵。
3.2.3 企業的獎勵分廠級和車間級,車間的獎勵采取考核,計分辦法,車間應制訂出考核細則。
3.3 審批手續
廠級獎勵:首先由車間安全員根據車間主任或主管部門的意見,按申請獎勵報告內容填寫,車間主任簽述意見后,上報安全管理部門審核,最后由主管經理批準實施。車間級獎勵:由車間安全員按申請獎勵報告表的內容填寫,由車間主任審核、批準實施。
防火、防爆、防塵、防毒管理制度為進一步加強明火、動火的管理,消除火災和爆炸安全隱患,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制訂本制度。
1. 各級領導要切實把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時,要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防毒、防塵、防火、防爆工作。
2. 各車間、部門應每年將防毒、防塵、防火、防爆工作規劃和采取的技術措施經費、設備、器材等與生產計劃一起安排,把防毒、防塵、防火、防爆的措施計劃列入技術措施計劃和財務、物資計劃中。
3. 在新建、改建、擴建時,基建部門必須按照國家《工業企業設計衛生標準》及《職業衛生保護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標準要求,做到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驗收投入生產和使用。
4. 在生產過程中,對散發出的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如廢氣、廢水、廢渣、廢油等,要采取回收綜合利用和凈化處理措施,使有毒、有害物質的排放符合國家“三廢”排放標準要求; 對于存在易于泄漏的易燃易爆介質附近張貼標示標識,配備消防滅火器材及消防水等措施.
5. 對于容易泄漏或散發有毒氣體、液體的工藝設備,要加強計劃檢修,提高檢修質量,嚴格控制跑、冒、滴、漏,對排毒、防塵,通、排風裝置要加強管理,搞好維護保養,不得擅自移置他用和拆除。
6. 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的設備、管道、容器等進行檢修時,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檢修制度》和《消防管理規定》。
7. 在審查、驗收新、擴、改工程的設計、施工、竣工時,發現不符合防塵、防毒、防火、防爆要求,要重新返工,否則不予以驗收和投產。
8. 生產區和生活區的安全距離,要符合安全間距規定,除值班室外,生產區內不得安排人員居住,非生產人員不得隨便進入生產區。
9. 加強對生產區域塵、毒、霧、氣等污染物、可燃物的定期監測,對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及時予以整改,對暫時不能整改好的,要采取預防措施。
10. 加強防塵、防毒、防火、防爆器具的管理和維護保養,并規定配置好防塵、防毒器材和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經常進行巡查并做以記錄保存。
11. 保證防塵、防毒、防火、防爆管理制度的執行,教育員工嚴格遵守規章制度,對以上各項工作有突出貢獻者或違紀者要根據實際情況予以獎懲。
消防管理制度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發生,確保企業員工人身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安全生產的持續健康發展,制訂本制度。
1. 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職責:
1.1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同時也是本單位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總責。
1.2 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1.2 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1.4 督促各單位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1.5 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隱患。
1.6 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2. 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2.1 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 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2.3 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通。
2.4 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2.5 確定本單位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2.6 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2.7 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8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
2.9 加強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10 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 防火安全檢查
3.1 安環部要經常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3.2 車間、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發現火險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3.3 工段、班組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4 安全環保管理中心、車間、工段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 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4.1 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公司調度系統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的物質、火警規模大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公司調度系統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4.2 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大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4.3 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教育警示周圍群眾,處理事故責任人。
4.4 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大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和縣公安消防科。
禁火、禁煙管理制度為了嚴格落實各項安全規章制度的貫徹執行,落實廠區內禁火禁煙措施,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1. 動火區域劃分
1.1 工藝車間一級動火區:造氣崗位、脫硫崗位、吹風氣崗位、壓縮崗位、銅洗崗位、脫碳、合成、冰機、聯醇、變換、液氨灌區、甲醇灌區、氣柜周圍區域5米以內、 生產區內各管廊及地溝。
1.2 工藝車間二級動火區:循環水、配電室、變電所、電機班、活門組、車工等生產區內除一級動火區以外的地方
1.3三聚氰胺一級動火區:粗制總控崗位、精制混料崗位。
1.4三聚氰胺二級動火區:熔鹽爐、壓濾、離心機、包裝、各庫房等。
2. 進入生產區內,不準攜帶火柴、打火機、香煙等相關物品。
3. 按照屬地管理的原則,嚴格禁火區內禁煙制度,任何人進入廠區不準吸煙。
4. 各車間辦公室、維修班、操作崗位不準存放火柴、打火機、香煙等相關物品。
5. 各單位對有吸煙習慣的人員做好摸底登記,所在單位要對這部分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嚴格控制攜帶上述相關物品進入生產區。
6. 廠區內動火作業必須嚴格遵守《動火作業安全規程》。
7. 外來參觀、培訓、學習人員的禁煙問題由接待單位負責溝通與保證。
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為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增強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實際安全操作技能,保障裝置的安全運行和人身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 特種作業的范圍:
a) 電工運行與維修作業;
b) 金屬焊接與切割作業;
c) 壓力容器操作;
d) 鍋爐司爐作業。
二、 特種作業人員必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a) 工作認真負責,遵章守紀;
b) 年滿十八周歲;
c)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d) 按上崗要求的技術業務理論考核和實際操作技能考核成績合格;
e) 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本工作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復審與培訓:
1. 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每兩年進行一次復審。未按期復審或復審不合格者,其操作證自行失效。
2. 凡到期復審的特種作業人員,由公司相關專業部室統一上報縣安監局或其它主管部門辦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復審內容
a) 檢查作業期間安全行為,違章記錄和事故責任;
b) 安全技術知識培訓和事故案例教育;
c) 進行理論和實際考核;
d) 健康體檢;
5.5 日常管理
5.5.1 特種作業人員須持《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5.5.2 各單位應加強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做好申報、培訓、考核、復審的組織和日常管理工作。
5.5.3 建立建全特種作業人員檔案。
5.5.4 離開特種作業崗位六個月以上的人員,須重新進行安全技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原作業。
5.5.5 特種作業人員違章作業,應視情節給予批評和吊扣、吊銷其操作證,造成嚴重后果者,應按有關規定和制度進行處罰。
【篇四】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
安全管理制度
一、各級領導及廣大職工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上級指示、嚴格執行《勞動法》有關勞動安全衛生和勞動保護及鐵道部鐵路施工安全規程的條文規定,做到管生產必須同時管安全;切實履行自己的職責,強化安全意識,克服官僚主義和盲干行為,在施工生產及安全管理工作中,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國家財產和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二、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三、保證各種生產建筑物、技術設備和工具等,符合安全技術規程和勞動衛生標準。
四、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和宣傳教育,重點檢查新工人的“三級”教育情況,經考試不合格者不得上崗操作。
五、對臨時設施、機械設備、小型機具、勞動保護設施等,使用前應組織有關部門檢查、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準使用。建立管理使用制度,定機、定人、定責,加強維修保養,不準無證上崗和帶病操作,確保安全。
六、嚴格執行特殊工種持證操作制度,對無安全合格操作證的人不得分配工作。
七、開工前必須對工地、工具等防護措施情況進行檢查,提出安全注意事項,進行安全交底。
八、嚴格各種易燃、易爆及危險有毒物品的管理,固定專人領取、使用并管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做好防火、防爆、防盜的工作。
九、嚴禁將設備交無證者操作。在未熟悉設備性能和操作規程前,不得上崗操作。禁止酒后開車、駕駛機械和進入作業場所。
十、高處作業、起重、打樁等有物體墜落的施工現場,必須帶安全帽,在高處、懸崖、陡坡等處作業時必須系安全帶。
十一、經常組織檢查工地宿舍、環境、食堂、浴室、廁所等衛生,預防食物中毒和煤氣中毒發生。
十二、經常對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教育和尊章守紀教育,搞好勞逸結合,防止超勞,促進安全生產。
十三、要堅持按規范施工,按規程操作,施工現場要標準化管理,要有明顯的安全標志、警示和標語牌,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要到現場到崗位,工程項目要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十四、嚴格堅持工前安全交底、工中安全檢查、工后安全講評的“三工制度”及安全分析會制度。
十五、要建立完善安全生產激勵約束機制,加大安全獎懲力度,以促進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中鐵十九局集團廣州地鐵項目部
【篇五】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各部門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五、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六、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七、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用電安全管理
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各部門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禁止私用電熱器、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2、用火安全管理
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確需動火作業時,作業單位應按規定向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申請“動火許可證”;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5米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的安全隔離,并向保衛部借取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即時歸還,若有動用應如實報告。
九、義務消防隊組織管理制度
義務消防員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每年舉行一次防火、滅火知識考核,考核優秀給予表彰;不斷總結經驗,提高防火滅火自救能力。
十、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十一、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制度
應按規定正確安裝、使用電器設備,相關人員必須經必要的培訓,獲得相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證書方可操作;各類設備均需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有效合格證明并經維修部確認后方可投入使用;電氣設備應由持證人員定期進行檢查(至少每月一次)。
十二、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制度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 。
【篇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上墻
消防安全制度
一、及時檢查安全隱患,更換老化電線,消除安全隱患。
二、經常組織教職工學習消防知識,參加消防安全知識培訓,增強消防安全意識。
三、不定期向幼兒傳授簡單、基礎的消防安全知識。
四、及時更換破舊的消防器材。
五、注意用火的安全管理工作。
六、節假日實行人員值班制度。
七、實行專人專項管理制度。
入離校安全制度
一、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學生獨自回家,要孩子家長親自接送。
二、?老師必須熟悉每位家長,不能讓不認識的人把學生接走,如家長有事,托別人來接必須用電話與家長聯系好,情況屬實,才通讓他人接走。
三、為了確保,各班老師要做到不能讓十六周歲以下的小孩子將學生接走。
四、如有家長工作忙,叫三輪車送學生上學,必須交待家長,一定要同車主講好,把學生交到任課老師手中。
五、各班老師平時通過故事、兒歌、游戲的形式讓學生了解基本的交通規則
值班制度
一、值班人員不準遲到,不早退。每天清理辦公室衛生,下班后檢查各班教室衛生。
二、把早來的學生安排在活動室活動,等上班后各班老師把學生安排到各班去。
三、值班老師要掌握好本周的作息時間表及任課老師情況。
四、建立值班記錄,如發現遲到者,補值班一周。
五、下班后必須看好大門,不得讓幼兒獨自回家。
教師職責
一、安排好全班學期教學進度和學期工作計劃,認真完成班級各項工作任務,并寫好學期工作總結。
二、抓好幼兒思想品德教育,培養良好的常規習慣,每學期應家訪一次。
三、要認真選好教材,備好課,上好課。
四、積極開動腦筋,自制生動、實用教具。
五、進班后開窗保持通風、擦好桌面及學生能接觸到的部位,做好迎接學生的準備工作,按時上課。
六、注意學生的情緒,冷熱及時增添衣服,發現異常情況或學生生病,立即上報校長室,通知家長,按時給帶藥學生服藥。
七、注意學生安全,家長來接學生時,要簡單介紹學生的當天情況。
八、放學后搞好教室的衛生,做到清潔整齊,并關好門窗、水電。
九、學生大小便的臟衣褲要及時交保育員清洗干凈交給家長。
十、有質量地完成學校學期任務,認真負責配合學生參賽及演出活動
教師職業道德
一、熱愛祖國,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社會主義,熱愛幼教事業。
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有事業心和責任感。
三、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學習科學文化知識和教育理論,鉆研業務,精益求精,勇于創新。
四、認真學習“藝術培訓相關規章規程”,實行保育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對學生實施體、智、德、美全面發展的教育,促進其身心和諧發展。
五、愛孩子,全心全意為幼兒服務,不歧視、不諷刺、不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建立平等親密的關系。微笑待學生。
六、奉公守法,不謀私利,不向家長索取錢物,遵守紀律,關心集體,謙虛謹慎,團結協作,任勞任怨,勤奮工作,微笑迎家長,與家長、社會緊密配合,共同教育孩子。
七、衣著整潔,舉止端正,遵守社會公德,語言文明,禮貌待人。不說粗話,不說臟話,不犯自由主義。
八、忠于職守,以身作則,為人師表,不干私活,不擅自離崗。
九、工作中顧全大局,聽從領導,服從分配。
十、不準用、吃孩子的東西,不準在孩子面前吃東西。
十一、按時參加政治、業務學習和各種會議。
十二、不能在班內會客,有事安排好到班外辦,在班時間不能經常打電話,影響工作。
十三、本校職工在工作時間必須立足本崗位,不離崗、不串崗。
校長職責
一、主持學校全面工作,負責學校年度工作計劃和上級的各項任務的組織落實。
二、做好學校教職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各項制度執行督導工作。
三、抓好政治學習,文明建設,計劃生育,晚婚晚育,衛生、財務、等工作。
四、安排好教學計劃,每季檢查教師工作計劃、教學進度和備課筆記的情況,并組織互相聽課。
五、做好師資隊伍建設工作,鼓勵教師自學成才,抓好教師繼續教育,提高教學質量。
六、做好學校發票管理工作,掌握財務收支情況。
七、年度寫好學校的工作總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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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偉大祖國73華誕之際,我參加了單位組織的“光影鑄魂”主題黨日活動,集中觀看了抗美援朝題材影片《長津湖》,再一次重溫這段悲壯歷史,再一次深刻感悟偉大抗美援朝精神。1950年10月,新中國剛剛成立一年,
根據省局黨組《關于舉辦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讀書班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通過專題學習、專題研討以及交流分享等形式,系統的對《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進行了深入的學習與交流,下面我就來談一談我個人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是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的大背景下,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重大戰略部署、重大理論創造、重大思想引領的系統呈現。它生動記錄了新一代黨中央領導集體統籌兩個
《真抓實干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是《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的文章,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文章指出,我常講,領導干部要胸懷黨和國家工作大
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從嘉興南湖中駛出的小小紅船,到世界上最大的執政黨,在中國共產黨的字典里,“人民”一詞從來都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以馬克思主義戰略家的博大胸襟和深謀遠慮,在治國理政和推動全球治理中牢固樹立戰略意識,在不同場合多次圍繞戰略策略的重要性,戰略和策略的關系,提高戰略思維、堅定戰略自信、強化戰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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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共建網上美好精神家園》一文中指出:網絡玩命是新形勢下社會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網絡強國的重要領域。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 32億,較2020年12月增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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