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的字面含義是公用之路、公眾交通之路,汽車、單車、人力車、馬車等眾多交通工具及行人都可以走,當然不同公路限制不同。民間也稱作馬路,如“馬路天使”里的用法,不限于馬匹專用,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公路養護制度建設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公路養護制度建設6篇
**高速公路養護管理制度
第一章 養護管理機構
**高速公路建設有限公司作為**高速公路一體化的載體經營管理單位,下設**高速公路營運管理中心對**高速公路直接進行經營管理。
為充分發揮**高速作為貴州省南下出海通道大動脈的功用,展示貴州高速公路形象,結合本單位企業管理優勢,對**高速公路優質高效的進行養護管理。在養護組織管理上,突出質量管理,安全管理,組織專業化養護施工隊伍進行施工作業;建立科學的養護管理體系,成立優質高效的養護管理機構,建立健全明晰的目標責任制。公司養護管理組織機構如下:
圖5 養護組織機構框架圖
養護工程科作為養護工作組織實施主體,人員配置為:養護安全員2名、機電網絡管理員各1名。共4名。
第二章 職責
一、養護科職責
1.結合**高速公路實際路況及行業管理要求,編制年度養護計劃及預算,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并將城發公司批復金額分解,制定年度計劃;
2.制定、安排轄段橋涵定期檢查計劃,組織實施轄區內橋涵、隧道養護的定期檢查,以及橋涵受各種自然災害、人為損害情況的檢查,根據上述檢查結果,提出橋涵養護、維修、改善方案和對策措施;
3.定期公布日常養護及工程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向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統計上報各類養護報表,完善養護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
4.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組織**高速公路日常養護、專項工程、大修工程的招標工作,完善合同簽訂手續及審批實施過程中的工程變更;
5.負責養護工程施工的落實和監督、檢查及質量、進度控制并參與轄區內橋涵新、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
6.監督、檢查公司養護站的橋涵小修保養工作情況,并進行評分;
7.協助實施轄區內橋涵的特殊檢查工作;
8.負責轄區內橋涵技術檔案的補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橋涵技術狀況作出綜合評價與分析。
二、養護站及其他養護承包單位
1.按合同及業主要求進行養護工程的實施,并配合**公司工程部對養護工程的完成及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
2.編制計量資料和結算書;
3.負責對所轄段路面、橋梁狀況進行經常檢查,排查安全隱患,統計上報各類養護報表,完善養護基礎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
4.負責轄段路基、路面、綠化、設施的日常養護及小修工程,制定維修養護計劃;
5.負責轄段水毀預防及應急措施的現場實施,制定水毀修復方案并及時報養護工程科;
6.及時向工程部上報各類養護報表,完善養護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
三、養護工程科科長職責
1.全面負責本部門各項工作,本公司科長一職空缺,由公司負責人代兼科長一職。
2.結合**高速公路實際路況及行業管理要求,編制年度養護計劃及預算,上報公司領導審批,并將董事會批復金額分解,制定年度計劃;
3.制定、安排轄段橋涵定期檢查計劃,組織實施轄區內橋涵、隧道養護的定期檢查,以及橋涵受各種自然災害、人為損害情況的檢查,根據上述檢查結果,提出橋涵養護、維修、改善方案和對策措施;
4.定期公布日常養護及工程質量目標完成情況,向省級行業主管部門統計上報各類養護報表,完善養護資料的管理、歸檔工作;
5.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配合總公司工程部組織**高速公路日常養護、專項工程、大修工程的招標工作,完善合同簽訂手續及審批實施過程中的工程變更;
6.負責養護工程施工的落實和監督、檢查及質量、進度控制并參與轄區內橋涵新、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
7.監督、檢查公司養護站的橋涵小修保養工作情況,并進行評分;
8.協助實施轄區內橋涵的特殊檢查工作;
9.負責轄區內橋涵技術檔案的補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橋涵技術狀況作出綜合評價與分析。
四、技術員(養護安全員)職責
1.主持轄段橋梁(涵、隧道)的經常檢查,并詳盡記錄檢查結果;
2.根據經常檢查結果,負責向部門主管報告三類以上橋梁的病害狀況;
3.負責轄區內橋梁(涵、隧道)的小修保養和維修加固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考核橋涵養護質量,及時上報轄區內橋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的情況;
4.參與轄區內橋涵養護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驗收;
5.協助橋梁養護工程師作定期檢查工作;
6. 及時對轄區內橋涵技術檔案進行日常管理、補充、完善,提供各類原始數據;
7.對**高速公路水毀預防及應急措施的實施進行現場指導和監督,參與制定水毀修復方案;
8.根據**高速公路實際需要,組織人員學習培訓,積極開展相關技術課題研究,引導養護站引進新材料、新技術及新工藝,推動養護科技進步。
第三章 工作控制程序
一、養護計劃管理
公司養護工程科每年末根據**高速公路的實際路況, 并結合高管局行業管理要求,組織各養護站編制下年度公路養護投資預算,上報公司領導審核。年度養護計劃經公司研究通過后,直接下達養護工程科組織實施。
二、養護工程招標管理
養護工程科根據公司批復的養護計劃,及時分解成各個單項,按《貴州高速公路養護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組織公開招標和專家評標,最終確定承包人,簽訂工程合同。對技術復雜和規模較大的專項工程和大修工程,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進行勘測設計,并對施工圖設計進行審批。
三、養護工程監督及合同管理
養護工程項目簽訂施工合同后,承包人須按合同要求及時進場施工,并由養護工程科對工程進行全過程監督管理和收方計量。清單或合同中沒有適用或類似于變更的價格,由承包人按照招標文件的約定提出適當的變更價格,經公司養護工程科確認并報總經理審批后執行。養護工程科在項目實施過程中不定期進行質量抽檢,檢查結果計入養護站考核內容。
四、養護資金支付
養護工程科依據養護站上報的養護工程月報表,按工程進度及合同約定為承包人辦理工程進度款。工程竣工驗收后,養護工程科與財務科共同完成項目竣工結算,費用列入養護成本。
五、養護工作的監督檢查及考核
1、監督檢查
養護工程科每季度對**高速公路路況及小修保養完成情況至少進行兩次抽查。路況抽查里程不少于總管養里程的80%,維修項目不少于5處,檢評方法按照《日常維護保養及小修委托合同》執行,對檢查的結果進行評分,計入養護工作考核內容。
2、考核
養護工程科每年組織進行至少兩次的養護工作綜合檢查考核,對沿線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沿線設施、養護安全、報表資料等內容進行檢查,結合平時抽檢的情況對養護站的養護工作進行綜合評價評分。
六、統計報表
每月(季度)根據養護站上報的養護質量報表、工程報表、水毀報表進行匯總,每半年根據各養護站上報的高速公路病害統計表進行匯總,并進行統計分析,按需要上報行業管理單位。
七、橋涵檢查與管理
養護工程科應及時審核養護站上報的三、四、五類橋梁特殊檢查申請報告,提出橋梁特殊檢查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特殊檢查項目應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科學檢測和鑒定,依據特殊檢查報告,向公司主管領導提出橋梁特殊加固、改造、改建工程項目建議。具體依照《橋梁(涵洞)養護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八、業務培訓及養護科研活動
每年初征集養護工程科及養護站的意見,根據養護管理工作的實際需要,做好養護年度業務培訓及科研計劃,經公司領導審批后實施。
第四章管理規范
第一節 日常養護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日常養護工程控制和管理,確保工程質量和投資效益,制定本辦法。
2、公路養護資金,必須專項用于公路養護,做到專款專用,不得挪用和擠占。
3、本辦法適用于**高速公路及其匝道、服務區、管理區、收費站區。
二、各單位職責
1、養護工程科在日常養護中行使以下職責:
(1) 將董事會批復金額分解,制定年度計劃;
(2)對年度計劃分解成月計劃;
(3)負責養護工程的計劃、組織實施、日常管理、檢查、驗收;
(4)對承包單位(養護站)每個月的計劃書進行審核及現場抽查,對計量資料中工程項目的現場質量和完成情況進行驗收;
2、承包單位(養護站)職責
(1)按合同及業主要求進行養護工程的實施,主要實施日常養護及小修工程,配合養護工程科對養護工程的完成及質量情況進行檢查和驗收;并編制計量資料和結算書。
(2)按規定完成報表、圖表、原始記錄;資料要齊全、及時、準確,并分類歸檔。
(3)按時報送各類報表、資料
a.高速公路養護質量報表。養護站于每季度末25日前,向公司養護工程科上報本季度的養護質量報表及分析說明;養護工程科匯總后向高管局上報當季度的養護質量報表及分析說明;
b.高速公路小修保養工程完成情況統計報表。養護站當月10日前向公司養護工程科報送上月小修保養完成情況統計表,每年1月10日前須上報上年小修保養完成情況統計表;
c.高速公路養護工程統計月報表,養護站于當月的25日前向養護工程科上報當月的工程月報表并附工程實施情況的分析說明;
d.高速公路病害統計表,養護站每年在7月10日、1月10日前向養護工程科報送高速公路病害統計表;
e.水毀報表,按照《水毀管理辦法》執行;
f.按要求上報公路統計年報、交通運輸統計年報、交通情況統計報表。
三、承包單位的選擇和控制
1、養護工程的承包單位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公路養護工程三類(甲級)資質;
2、養護工程的承包單位由養護工程科按相關要求進行篩選報公司確定。
3、承包單位必須在路政部門辦理《涉路施工許可證》;
4、養護工程科對轄段內承包單位的工程進行全過程管理;
5、養護工程科通過日常巡檢和每月考核對承包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不符合合同要求,按合同約定進行處理,嚴重違約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后可解除合同;
6、養護工程科組織每季度對承包單位從工程質量、服從安排、工作時效、人員設備、計劃完成情況、下步工作計劃等方面進行全面考核。
四、日常養護及小修要求
1、路容保潔
路容保潔包括路面、路肩、邊坡、平臺、邊溝、隔離帶、護欄、輪廓標、標志牌等九部分內容。現按其不同的作用及對路容整體影響的不同程度確定以下的保潔養護要求。
(1)路面、硬路肩保潔:在整個路面、硬路肩內發現雜物必須及時清除;嚴重污染(主要指車輛流至路面的汽、柴、機油等)必須在一周內洗刷處理完畢。路面保潔要求全線每周至少巡視兩遍、工作日內每天清掃一遍;若遇交通事故,須在事故處理完畢后及時清除事故現場;
(2)土路肩、邊坡和平臺保潔:在整個保潔作業面(指土路肩1.5米范圍及整個平臺)內,無任何直徑15厘米以上的雜物;
(3)護欄保潔:護欄上不得掛有任何廢棄物;
(4)輪廓標、道釘保潔:有油污或過多的塵土時應及時清洗,保持反光紙(片)良好的反光效果;
(5)標志牌保潔:各種標志牌要保持清潔、醒目、反光效果好,否則應進行清洗;
(6)標線保潔:標線污染時應及時清潔。
2、邊溝、邊坡養護維修要求
邊溝、邊坡對于保護路基、路面排水,保證道路的整潔美觀起著重要的作用,要長期保證邊溝、邊坡的完好,提高其使用質量和抗災能力。
(1)邊溝、邊坡的檢查要與日常路況調查相結合,對邊溝、邊坡要進行經常性檢查。嚴格執行雨后巡查制度,對損壞的邊溝、邊坡須及時修復,需作特殊處理的,制定修復方案上報,同時須作必要的臨時處理;
(2)邊溝、邊坡整修時要符合施工技術規范,斷面尺寸要滿足設計要求;淤泥、雜草、雜物須全部清除外棄,不應隨意處理。
3、橋涵養護要求
(1)嚴格執行橋梁檢查制度;
(2)對檢查出的問題,要及時進行處理(一般不得超過一個月),需作特殊處理的,制定修復方案上報;
(3)對涵洞、通道要進行經常性清理(特別是雨季),保證涵洞、通道的暢通。
4、綠化養護要求
(1)基本要求:樹木花草生長茂盛,葉色鮮綠,花色艷麗,無病蟲害,無枯枝;
(2)鋤草:對高度不足1.5米和路邊第一排樹木以及上邊坡花灌木,每年鋤草不少于2次,樹根周圍50厘米內的雜草要連根鋤去;
(3)施肥:根據實際需要給花灌木和高3米以下喬木進行施肥,施肥方式:喬木、花灌木可采用溝施、坑施或葉面噴肥;草皮(馬尼拉草、臺灣草皮)采用撒施;
(4)修剪:樹枝不得伸入鋼護欄內,對影響視線、路容、路貌的苗木和病枯枝應及時修剪;
(5)防蟲:對于病蟲害要以預防為主,發現病蟲及時治理。要求每年冬季要對直徑10厘米以上喬木(除速生桉及相思樹外)的1.2米以下樹桿進行涂白防蟲;
(6)花草樹木成活率要求達到95%以上,對枯死的花草苗木要及時進行補植。
5、交通安全設施養護要求
(1)輪廓標、道釘: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丟失、損壞的輪廓標、道釘等進行修復;
(2)隔離柵、防護網: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對損壞的部分進行修復;
(3)標志牌:采用日常巡查的方式進行檢查,對損壞、被盜的標志牌按照《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的技術指標要求進行修復;
(4)護欄:護欄更換必須符合施工規范的要求,損壞的波型鋼及時進行修復;
(5)標線:應保持完好、整潔;
(6)收費站棚:要求土建設施保持完好、整潔,鐵件無銹蝕,對污染、損壞的設施,要求一個月內清洗或修復完畢。
五、養護工程實施
1、養護工程實施流程
(1) 計劃書的提交及批復
a. 計劃書每月一次,每個月25日養護站上交下個月的計劃書;
b. 養護工程科在接到計劃書后5天內對計劃進行批復,并下發《計劃批復單》;
c.計劃書中或增加的養護項目中含合同不適用的單價且需用新單價進行計量支付時在實施前需辦理變更手續,內容包括該項目采用的計量單價及該單價的單價分析、變更理由及金額;
圖一 養護工程實施流程圖
d.當月出現某個細目計量金額超過批復的計劃書中該細目的±10%時需在編制計量資料前辦理變更手續,內容包括超出計劃的說明;
e. 所有變更手續由承包單位提辦,由養護工程科核實并提出審批意見后報公司領導審批。
(2) 檢查、驗收及支付
a.養護工程科收到承包單位的計量資料后進行現場驗收,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將簽認的計量資料返回承包單位;
b.承包單位根據養護工程科簽認的計量資料編制結算書;
c.養護工程做到當月完成當月結算,原則上不允許補報到下月計劃。
2、人員配備
(1)養護工程科應要求承包單位(養護站)配備專職負責人(站長),配合養護工程科的指導與監督,以及施工困難的反饋;同時還應要求承包單位必須配備具有專業技能的技術人員若干名,技術人員負責必須能夠在現場指導施工,解決一般性技術問題,配合養護工程科管理人員的工作。
(2) 養護工程由養護工程科派專人負責,代表公司行使業主和管理雙重職責,對施工現場進行技術指導,對工程的進度、質量、工程數量等進行控制及辦理各種與養護工程有關的事項。
3、養護工程質量及進度管理
(1)承包人申請開工時,應向養護工程科提供用于本養護工程的施工組織計劃、配合比試驗報告及原材料試驗報告。同時,養護站應按照規范要求對施工單位所用的原材料進行檢查驗證。對一般性材料可由承包單位提供相應出廠證明和產品合格證或材質試驗報告,對主要原材料(鋼筋、水泥、瀝青材料),養護工程科應委托有資質的試驗單位進行檢驗;
(2)養護工程科應監督承包人按相關技術規范和質量要求完成養護工程項目并做好相關記錄,必要時,養護工程科應對施工項目進行現場測量和取樣,進行檢測試驗或委托試驗,以保證現場施工質量;
(3)如單處養護工程計量金額超過20000元時,需按相關技術規范及評定標準對工程進行檢驗并做好紀錄,如無相應技術規范或評定標準則由承包單位編制符合業主要求和設計要求的檢驗標準;
(4)養護工程科編制的計劃書中應明確時限要求,承包單位應按要求及時完成工程。
4、處罰
養護工程科在每次結算時根據合同有關罰則及考核結果,對承包單位進行審查。如有違反合同約定的,則按照合同有關條款對其進行相應的罰款。
六、搶險
對危及行車安全的病害要求當時發現當時處理。對處理難度大、時間長的,應先進行交通管制,采取保證行車安全的有效措施。
七、安全生產
1、嚴格按照國家頒發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范》(JTJ076-95)、《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J073-96)、《公路法》的要求進行管理和施工;
2、養護站要求有制度,有檢查,有記錄,對存在問題及時整改;
3、養護站每月召集路上施工的人員進行一次安全生產例會;專項工程開工前對施工人員要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教育。
八、執行相關技術文件
(1)《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J073-96)
(2)《公路瀝青路面養護技術規范》(JTJ073.2-2001)
(3)《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JTG F80/1-2004)
(4)《公路工程瀝青及瀝青混合料試驗規程》(JTJ052-2000)
(5)《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04)
(6)《公路路基施工技術規范》(JTJ033-95)
(7)《公路路面基層施工技術規范》(JTJ032-2000)
(8)《公路瀝青路面施工技術規范》(JTG F40-2004)
(9)《公路橋涵施工技術規范》(JTJ041-2000)
(10)《公路交通安全設施設計細則》(JTG/T D81-2006)
(11)《建筑裝飾裝修工程質量驗收規范》(GB 50210-2001)
(12)《日常養護工程考核辦法》
(13) 其他技術規范
附表:
養護資料填報及完成時間表
養護資料填報及完成時間表
第二節 專項(大、中修)工程暫行管理辦法
一、目的
對專項工程、大、中修工程從計劃、立項、招標(詢價)到施工和驗收進行全過程有效管理,確保養護資金的合理使用和工程的順利實施。
二、范圍
適用于**高速公路營運管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管轄的高速公路專項工程、大、中修工程的管理。非養護資金投資工程、水毀工程及非部門預算維護性專項工程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三、職責
養護工程科負責組織所轄路段的專項工程和大、中修工程的初步計劃、初步設計與概(預)算、招標、工程監管、工程驗收、計量與支付、資料(監管和竣工)整理工作。
四、工作程序
高速公路專項工程、大、中修工程的管理程序一般包括以下環節:計劃和立項、設計和概(預)算、招標、工程監督、計量支付、工程驗收和結算、竣工資料的收存。
1、工程的計劃和立項
專項、大、中修工程計劃實行“逐級上報,分級管理”的原則。未經批復不得增列或變更計劃。
(1)專項工程和大、中修工程立項
養護工程科通過實地調查收集信息,準確掌握需要立項的專項工程和大、中修工程,經運中心審定后報總公司審批。
專項(大、中修)工程實施流程圖
報公司總經理
(1)專項工程、大、中修工程計劃申報條件:
a.單項工程造價10萬元以上(指同類損壞累計修復造價),且單處工程造價2萬元以上;
b.周期性批量損壞的工程,如:標線、路面損壞等,且造價10萬元以上;
c.超出公司掌握使用的非公路維護費限額的管理設施維護、更新和改善;
d.服務區功能改造和增擴建;
e.領導指示實施的其他項目。
2、工程設計和概(預)算
專項工程和大、中修工程經董事會批準立項并下達計劃后,由養護工程科負責編制設計文件及預算。施工技術復雜或規模較大的工程,養護工程科應根據董事會下達的計劃要求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勘測設計單位進行勘測設計及編報預算。3、招標
(1)工程招標方式
專項工程和大、中修工程招標人應根據工程規模大小合理劃分標段,確定合理施工工期,確定資格審查、招標方案,制定招標計劃。可采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詢價三種形式。
a.公開招標
高速公路養護專項、大修工程投資200萬元(含200萬)以上的項目須采用公開招標形式選擇施工單位。公開招標是指招標人通過國家指定的報刊、信息網絡或其他媒體發布招標公告,邀請不特定的法人投標。
b.邀請招標
高速公路養護專項、大修工程投資100~200萬元(不含200萬)的項目可采用邀請招標形式選擇施工單位。招標人以發送投標邀請書的方式,邀請三家以上具備相應資格的特定法人投標。
c.詢價
高速公路養護專項、大修工程投資小于100萬元以下的項目可采用詢價的方式選擇施工單位。
因突發事件、搶險救災或戰備需要而安排的特殊高速公路養護工程項目按國家、行業有關規定執行。
(2)工程招標的程序
根據省高管局《貴州高速公路養護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執行。
(3)合同的簽訂
養護工程科審核后由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代理人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4)工程詢價的程序
工程詢價流程圖
養護工程科針對工程詢價工作職責:
a. 編制詢價文件。詢價文件內容包括:詢價通知書、詢價須知、工程量清單、圖紙(如有)、技術規范等;
b. 初步選擇被詢價的單位(不少于3家),呈詢價小組審批;
c. 詢價小組根據工程需求, 選取不少于3家符合資質要求的單位,并向其發出詢價通知書讓其報價;
d. 詢價小組根據符合詢價文件要求的質量、工期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中標單位,并將結果通知所有被詢價的單位;
e. 養護工程科審核后公司總經理或其授權代理人與施工單位簽訂合同。
4、工程實施
(1) 在專項工程的實施過程中,公司養護工程科代表公司,全面負責項目的技術工作和管理工作;同時公司養護工程科根據工程的施工技術復雜程度或規模大小,決定是委托專業監理咨詢公司進行監理或是下達《專項工程管理通知書》指定專人對工程實施監管。每個項目開工前,公司養護工程科向營運科發送專項工程施工情況,包括:施工地點、時間、改封道情況和需發布的電子情報信息;
(2)簽發開工令:在工程開工之前,管理(監理或業主現場代表)單位應對施工單位的準備工作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合同文件、施工組織計劃、涉路施工許可證、開工申請單,進場的人員、機械設備和材料,砼、砂漿強度配合比試驗報告等,準備工作檢查合格后,管理(監理或業主代表)單位負責人簽發開工令;
(3) 工程開工后,公司養護工程科和管理單位應督促施工單位遵守合同的各項條款,按國家規范和合同規定的質量標準施工,否則公司養護工程科和管理單位均有權下令停工,責令施工單位停工整改,整改結束經管理簽字后方可繼續施工。施工期間由現場管理單位將費用、質量控制及進展情況每月以《工程月報表》上報公司養護工程科;
(4)工程質量監督:工程質量監督是根據合同文件、技術規范、圖紙的要求和規定,對工程施工中各個環節、每道工序進行嚴格地、系統地全面監督,以保證工程施工質量、進度、安全達到合同規定的要求。
執行單位 工作程序
圖三 工程質量管理程序流程圖
a.公司養護工程科定期(每月)或不定期地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質量進行抽檢、評價或提請有關部門鑒定。不定期檢查采取日常巡查方式;定期檢查應每月應至少一次。對不符合規范、合同規定的工程一律不予驗收和計量;
b.管理(監理)單位應獨立行使監理權,強化現場監理職責。對材料、設備、工藝等按合同規范嚴格控制,對重要工序或關鍵部位(例如:基坑的開挖、砼的澆筑以及其它隱蔽工程)要求做好檢查、記錄,對存在質量問題的工程一律要求施工單位返工至合格后才能進行下道工序。
5、不合格控制
(1)工程中發現存在不合格時,應視情況采取口頭或書面通知等形式責令施工單位整改;
(2)管理(監理)單位對不合格整改情況進行驗證復查合格后方可允許施工單位進行下道工序。
6、工程計量支付
專項工程根據其規模大小和工期,可按月度支付、一次性結算或其他方式,主要根據承包人計量資料的報送情況進行。計量支付工程款的一般程序為:
(1)申報階段:承包人在單項(個)工程完工并自檢后提出中間交驗申請(附質量證明文件),由管理(監理)單位(至少2人)對符合計量規定的已完工程量進行質量驗收;驗收合格后,由管理(監理)單位負責人簽認中間交工證書;承包人按規定和合同文件編制計量支付報表交由管理(監理)單位審查;
(2)審核階段:管理(監理)單位對計量文件和質量證明文件進行全面的審核,包括計量數據是否正確,質量保證資料是否齊全,填寫是否規范,手續是否完備;確認無誤后由承包人報公司養護工程科和財務科復審。
執行單位 工作程序 階段劃分
圖四 計量支付程序流程圖
7、工程驗收
工程竣工應按照合同及現行相關標準進行工程的驗收。
(1)竣工驗收條件:
a.施工單位按合同和設計文件要求將工程完成,具有獨立使用價值;
b.施工單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及相關規定的要求自檢合格;
c.竣工資料已按相關要求和規定編制完成;
d.已向管理(監理)單位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并經管理(監理)單位對工程項目質量進行初步鑒定,確定達到竣工驗收條件。
(2)竣工驗收程序及內容:
a.由養護工程科組織成立竣工驗收委員會;
b.檢查工程實體質量、審查有關資料,按照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及工程合同對工程質量進行評分,并確定工程質量等級;
c.聽取項目法人、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管理(監理)單位的工作報告;
d.按交通部規定的辦法對參建單位進行綜合評價;
e.對建設項目進行綜合評價;
f.形成并通過竣工驗收鑒定書。
8、結算的條件和程序
(1)結算的條件是各單位工程經竣工驗收合格;
(2)承包人提交的結算書經養護工程科復核;經養護工程科復審確認無誤后報請公司總經理審批;最后送交財務科進行結算支付。
9、竣工資料的整理與收存
養護工程科督促施工單位參照交通部《工程竣(交)工驗收辦法》中對竣工資料相關要求和規定編制按時完成。養護工程科負責竣工資料的收存。竣工資料要求統一使用A4和A3(圖紙)紙型編制。
10、 創新創效
養護工程科門應積極采用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先進養護技術,大力推廣和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提高專項和大、中修工程的科技含量和投資效益。
11、缺陷責任期的管理
專項工程實行質量保證金制度,缺陷責任期為2年,暫扣保證金金額為工程造價的5%。
12、檢查、考核
公司養護工程科對各養護站所監管的工程定期或不定期進行檢查、考核,考評依據按照公司現行相關辦法執行。
第三節 橋梁(涵洞)養護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高速公路橋梁(涵洞)養護管理工作,保持橋梁(涵洞)處于完好工作狀態并延長其使用壽命,依據《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公路橋涵養護管理工作制度》(交公發(2007)336號)等相關規范和制度,制定本辦法。
2、公司應加強對橋涵養護管理工作的領導,公司主管領導和分管領導應重視橋涵安全,支持橋涵養護管理工作,防止“養路不養橋”的不良傾向。
3、公司養護工程科應設置橋梁養護工程師一人,保持橋梁養護技術人員的相對穩定,橋梁養護工程師應認真執行《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中橋涵檢查、養護的標準和規定,切實掌握橋梁的技術狀況,保障橋涵正常使用。
4、橋梁養護工程師應認真貫徹執行《公路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恪盡職守,做好橋涵管養各項工作。
5、本辦法適用于**高速公路橋涵養護管理工作。
二、高速公路橋涵養護分級負責
1、高速公路橋涵養護實行兩級負責制:
(1)養護站設橋梁養護技術員。養護站橋梁養護技術員應為公路橋梁專業,具有三年以上從事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公路橋梁專業助理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公司養護工程科設橋梁養護工程師。養護工程科橋梁養護主管工程師應為公路橋梁專業,具有五年以上從事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經歷,具有公路橋梁專業工程師及以上技術職稱。
2、養護站橋梁養護技術員職責:
(1)主持轄段橋梁(涵、隧道)的經常檢查,并詳盡記錄檢查結果;
(2)根據經常檢查結果,負責向養護工程科橋梁養護工程師和養護站主管領導報告三類以上橋梁的病害狀況;
(3)負責轄區內橋梁(涵、隧道)的小修保養和維修加固工程的監督檢查工作,考核橋涵養護質量,及時上報轄區內橋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的情況。根據上級審定的超重車輛通過橋梁方案,組織和指導超重車輛通過,其后詳細檢查有無破損,同時記錄在案;
(4)提出轄區內橋梁(涵、隧道)小修保養年(月)度工作計劃;
(5)參與轄區內橋涵養護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驗收;
(6)協助養護工程科橋梁養護工程師作定期檢查工作;
3、公司養護工程科橋梁養護工程師職責:
(1)制定、安排轄段橋涵定期檢查計劃,組織實施轄區內橋涵養護的定期檢查,以及橋涵受各種自然災害、人為損害情況的檢查,并提交檢查報告;
(2)根據上述檢查結果,提出橋涵養護、維修、改善方案和對策措施;
(3)提出轄區內橋涵養護大、中修及改善工程項目年度計劃;
(4)負責橋涵養護大、中修工程計劃的落實和工程施工的監督、檢查及質量、進度控制;
(5)組織橋涵大、中修、改善工程的中間檢查和竣工驗收;
(6)參與轄區內橋涵新、改建工程的竣工驗收;
(7)審核轄區內橋涵小修保養年度計劃;
(8)監督、檢查公司養護站的橋涵小修保養工作情況;
(9)協助實施轄區內橋涵的特殊檢查工作;
(10)負責轄區內橋涵技術檔案的補充、完善和保密工作。定期對轄區內橋涵技術狀況作出綜合評價與分析;
4、橋梁養護工程師應相對穩定,需要調整時,橋梁養護工程師應對接任者進行橋梁管理系統及橋涵管養知識培訓,并報公司橋梁養護工程師認可后,方能進行調整。
三、高速公路橋梁檢查與評定
1、橋梁檢查分為經常檢查、定期撿查和特殊檢查。
2、經常檢查:主要指對橋面設施、上部結構、下部結構及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檢查。
(1)檢查方式:采用目測為主,結合簡單工具測量;
(2)檢查周期:根據橋梁技術狀況而定,一般每月不得少于一次,汛期加強不定期檢查;
(3)主要工作:當場填寫“橋梁經常檢查記錄表”,現場要登記所檢查項目的缺損類型,估計缺損范圍及養護工作量,提出相應的小修保養措施,為編制轄區內的橋梁養護(小修保養)計劃提供依據;
(4)檢查內容:執行《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第3.2.4條款。
3、定期檢查:為評定橋梁使用功能,制定管理養護計劃提供基本數據,對橋梁主體結構及其附屬構造物的技術狀況進行的全面檢查,它為橋梁養護管理系統收集結構技術狀態數據。
(1)檢查方式:以目測觀察結合儀器觀測進行,必須接近各部件仔細檢查其缺損情況;
(2)檢查周期:根據技術狀況確定,最長不得超過三年,新建橋梁交付使用一年后,進行第一次全面檢查,在經常檢查中發現重要部(構)件的缺損明顯達到三、四、五類技術狀況時,應立即安排一次定期檢查;
(3)檢查準備:橋梁養護工程師在每次實施定期檢查前。要認真查閱所檢查橋梁的技術資料以及上次定期檢查報告,以便有充分的準備和做對比分析;
(4)主要工作:
a.現場校核橋梁基本數據。
b.當場填寫“橋梁定期檢查記錄表”,記錄各部件缺損狀況并做出技術評分。
c.實地判斷缺損原因,確定維修范圍及方式。
d.對難以判斷缺損原因和程度的部件,提出特殊檢查(專門檢查)的要求。
e.對損壞嚴重、危及安全運行的危橋,提出限制交通或改建的建議。
f.根據橋梁的技術狀況,確定下次檢查時間。
g.對特大型、大型橋梁的控制檢測按《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第3.3.3條款執行。
(5)檢查內容:執行《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第3.3.4~3.3.12條款;
(6)病害標識:檢查發現的各種缺損均應在現場用油漆等將其范圍及日期標記清楚,發現三類以上橋梁及有嚴重缺損和難以判明損壞原因和程度的橋梁,應作影像記錄,并附病害狀況說明;
(7)提交檢查文件:執行《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第3.3.14條款。
4、特殊檢查:是查清橋梁的病害原因、破損程度、承載能力、抗災能力,確定橋梁技術狀況的工作,其分為專門檢查(根據經常檢查或定期檢查結果,對需要進一步判明損壞原因、缺損程度或使用能力的橋梁,針對病害進行專門的現場試驗檢測、驗算與分析等鑒定工作。)和應急檢查(當橋梁受到災害性損傷后,為了查明破損狀況,采取應急措施,組織恢復交通,對結構進行詳細檢查和鑒定工作)。特殊檢查執行《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第3.4條款。
5、橋梁評定:執行《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第3.5條款
6、橋梁養護工程師應將橋梁技術狀況評定結果報送本公司主管領導,再由公司報高速公路管理局總工程師及其授權的橋梁養護主管工程師。
四、高速公路橋梁養護對策
1、對一般評定劃定的各類橋梁,分別采取不同的養護措施:
一類橋梁進行正常保養;二類橋梁需進行小修;三類橋梁進行中修,酌情進行交通管制;四類橋梁需進行大修或改造,及時進行交通管制,如限載、限速通過,當缺損嚴重時應關閉交通;五類橋梁需進行改建或重建,及時關閉交通;
2、對適應性不能滿足的橋梁,應采取提高承載力、加寬、加長、基礎防護等改造措施。若整個路段有多座橋梁的適應性不能滿足,應結合路線改造進行方案比較和決策;
3、對經檢查確認為危橋的橋梁,應及時向上級橋梁養護工程師報告,盡快進行維修加固或改造。對暫時無法維修加固或改造的危橋、險橋,要通過發布通告,設立限速、限載、繞行標志等措施,提前向司乘人員發出警告;并要派專人晝夜看護,嚴防發生橋垮人亡的惡性事故;
4、對技術檔案資料不齊全,難以評價的橋梁,或在橋梁檢查中,認為適應性評定達不到要求時,應組織具有橋梁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承載能力、通行能力、抗洪能力等項目檢測,針對檢測結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處理;
5、加強對高速公路橋梁伸縮縫、橋頭路面、防撞墻(或欄桿)的養護和檢查,對存在安全隱患的病害要及時處理,避免因養護不當而引發安全事故;
6、公司養護工程科、養護站要確保事故信息上報渠道暢通。凡出現橋梁垮塌或斷通事故的,各級部門要在事故發生2小時內,將有關情況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對安全事故隱瞞不報的,要追究有關領導和橋梁養護工程師的責任。
五、高速公路橋梁養護技術檔案管理
1、養護站應建立專門的橋梁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橋梁基本狀況卡片;
(2)歷次橋梁大、中修工程施工原始記錄和竣工圖表以及驗收報告;
(3)歷次橋梁經常檢查表。
2、公司養護工程科,一般應建立橋梁技術檔案室,由橋梁養護工程師負責管理。檔案資料包括:
(1)橋梁基本狀況卡片;
(2)橋梁設計施工圖;
(3)隱蔽工程施工檢驗報告,材料試驗報告,工程質量監理報告;
(4)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
(5)歷次橋梁定期檢查報告,橋梁技術現狀評定表;
(6)歷次橋梁大、中修設計圖紙和驗收報告;
(7)歷次橋梁特別檢查報告;
(8)歷次橋梁改善、加固工程施工圖紙、施工監理報告、竣工圖驗收報告;
(9)橋梁的歷史、地質水文情況;
(10)歷年遭受地震、水災、滑坡、泥石流、超重車輛行駛影響、損害情況。
3、養護工程科應著重建立**高速公路特大橋、大橋的橋梁梁卡片及全線橋梁的匯總表,并保存橋梁的歷次特別檢查報告和橋梁技術現狀評定表。
六、高速公路橋梁管理系統
1、養護工程科應逐步建立公司、養護站兩級橋梁數據庫管理系統,配備和使用交通部“橋梁管理系統”(CEBMS)軟件,并定期收集,錄入數據,實行橋梁技術狀況動態管理,逐步達到數據共享、使用方便;
2、橋梁管理系統應配備專用電腦并實行專人管理,橋梁管理系統所用數據及資料應及時另行備份;
3、橋梁養護工程師每月至少運行2次橋梁管理系統,檢查橋梁管理系統運行情況,認真收集系統缺陷及問題,及時反饋至上一級橋梁養護工程師。
第四節 路況調查及病害修復時限管理制度
一、總則
1、為及時、有效地修復**高速公路常見路況病害,經常保持高速公路及其設施處于完好狀態,確保高速公路暢通、快速、安全、舒適的營運效能,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的制定依據為《公路養護技術規范》(JTJ073-96)、《公路水泥混凝土路面養護技術規范》(JTJ073.1-2001)、《公路瀝青路面養護技術規范》(JTJ073.2-2001)、《公路橋涵養護規范》(JTG H11-2004)、《高速公路養護質量檢評方法(試行)》以及**高速公路管理制度及辦法等。
二、管理職責
1、養護工程科對養護站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管理、考核,并對管轄路段的有修復時限的病害修復情況存檔;
2、養護站的職責是及時調查所轄路段的路況病害,在標準規定時效內修復,并填寫《路況病害調查及修復時限登記表》(附件三)登記在案、存檔。
三、管理程序和內容
1、隨機抽取所轄段1公里(單幅)管養路段,填寫《**高速公路常見路況病害修復時限檢查表》(附件二),對有修復時限的病害跟蹤其是否在要求時限內修復完畢;
2、按照每月對養護站不少于10個點的頻率進行抽查,檢查其管轄路段的有修復時限的病害是否在要求時限內修復完畢,當養護站的修復時限率達到100%時,養護工程科即承認其養護站當月的修復情況。
附件:1.**高速公路常見路況病害修復時限標準
2.**高速公路常見路況病害修復時限檢查表
3.**高速公路路況病害調查及修復時限登記表
附件1:
**高速公路常見路況病害修復時限標準
附件2: **高速公路常見路況病害修復時限檢查表
被檢單位及代表: 時間: 年 月(季度) 里程樁號:
附件3:
**高速公路路況病害調查及修復時限登記表
第六節 養護工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路上施工作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為了保障高速公路的養護、維修及其他公路施工生產過程中的人身、車輛安全,確保文明施工,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2、在高速公路上進行養護、維修及從事其他公路生產過程中,必須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04)、《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JTJ076-95)等的有關安全作業規范和條文。
(1)在高速公路上進行養護、維修及其他施工作業,需占用車道時,必須根據占用車道的具體情況,按照高管局有關文件要求執行;
(2) 在高速公路上從事養護、維修及其他施工作業所用的各種標志,應按《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和《公路臨時性交通標志技術條件》(JT/T429-2000)的有關要求制作;
(3) 在高速公路上設置施工標志時,應從上游向下游依次擺設;作業完畢時,應從下游向上游依次拆除施工標志,并清理現場,作業車輛和人員按規定路線安全離開高速公路;
(4)占用車道的同向相鄰兩個作業區,第一個作業區的下游過渡區終點與第二個作業區的上游過渡區起點間的距離不宜小于2公里;單個施工點的長度不超過2公里(不含標志牌擺放距離,大修工程除外);
(5)在對高速公路路面進行作業時,必須事先做好人力、財力、設備的充分準備,合理安排病害修復施工,減少行車干擾;
(6)對危及行車安全的路上病害應及時處治。如果處治方案復雜、費用大,須向公司報告申請的,可做臨時技術處理或作交通管制,并立即向公司報告;
(7)上路從事養護、維修的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穿著安全標志服,并嚴格在作業控制區內進行作業,嚴禁在作業控制區外亂放工具、設備、材料或隨意穿越走動,不準在高速公路或作業現場嬉鬧,不準向高速公路上正常通行的車輛拋擲物品或有影響其安全行駛的行為;
(8)作業車輛、機械設備應按規定裝設明顯標志,由專人操作,并應明確在安全前提條件下進行作業。
3、各單位應配置各種安全生產設備、工具,設立安全生產責任小組,明確分工,專人負責。
4、每項專項工程開工前,現場管理單位的有關人員應對工程現場的安全標志設置、作業機械等進行安全檢查,對施工隊伍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5、對新到的養護職工或養護工,應對其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6、公司、養護站每月對所有項目應不少于一次對作業現場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對違規作業現象必須及時進行糾正。
7、發生責任安全事故,有關單位應按責任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事故處理。
8、加強與路政部門的協調,施工單位在上路作業前,應到路政部門辦理有關手續,以便監督和管理。
9、對已通車的高速公路上還在施工的施工點,各責任單位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道路交通標志和標線》(GB5768-1999)、交通部發布的《公路養護安全作業規程》(JTG H30-2004)標準和本文的要求進行安全監督。
二、公路維修作業交通標志設置
公路維修作業交通標志設置及相關養護作業區管理按照公司《養護區作業管理辦法》實施。
第五章 管理目標責任制考核制度
一、總體考核目標確定
1、養護質量指數(MQI)及養護質量指數(MQI)指標:MQI≥90。
2、次差路率:不超過公司下達的限度。
路況抽查頻率:按各等級路況3%左右的比例進行隨機抽查。
質量評定標準:執行《高速公路養護質量檢評方法》(試行)和《高速公路養護質量檢評方法中破損及缺陷定義的補充規定》及局發的其他相關通知。
3、路況任務完成情況
(1)平均MQI評定
平均MQI認定率=
當認定率≥95%時,承認各處自報平均MQI;認定率>100%時,取100%;
當認定率
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直接關系到公路安全暢通,不僅涉及施工管理和操作者的安全,而且涉及行駛車輛和周邊環境的安全。為加強公路養護施工安全管理,保障公路事業科學、協調發展,促進和諧社會建設,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養護施工安全合同管理
養護工程的安全責任必須納入承包合同內容,公路段與養護道班簽定安全合同,需明確安全管理要求,落實安全責任。養護道班對施工設計應當兼顧安全措施。凡是拒不執行安全規定的,要限期整改,實施處罰。段部應對養護道班的安全情況予以監督。
二、施工前期安全準備
養護道班要對養護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培訓。養護工程開工前,段部在召開技術和安全交底會議時,應對養護道班的安全工作明確具體要求,對進場施工的安全準備情況進行核查。養護道班要制定施工項目的安全管理崗位職責、制度和操作規程,配備施工安全必需的設施、設備。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養護道班施工作業人員必須穿戴安全標志服,路面施工點要按規范規定合理布置,需要部分封閉車道時應保證過度區最小長度。施工現場要按規定擺設安全標志,傾倒的標志應及時扶正,破損的標志要隨時修復。施工作業點應當采取隔離措施,防止灑落物干擾行車;現場要有專人指揮,控制并盡量減少施工與交通的相互影響,必要時請路政部門維持現場交通秩序。需要過夜的施工現場,必須安放反光標志,并適當設置警示閃光標志。加強巡查,及時發現并清除路面影響行車的拋灑廢棄物件。路面施工需要進行交通分流、管制等措施時,必須事前與路政、交警部門密切協調配合。養護施工工程要盡快完成,嚴格執行質量和時效規定,并且認真清理施工現場,及時開放交通。凡是來不及安排處治并且直接影響交通安全的情況要采取緊急預案處理,對路面坑洞要采取臨時填補。
四、養護設備安全管理
養護道班的所有養護設備運行時須嚴格執行安全規定。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資格資質證書,應會基本知識,熟悉操作技能,養護道班要定期對機械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考核。養護施工作業車輛不準帶病出車,不準隨意掉頭和逆向行駛,夜間行車必須保持高度警覺,嚴禁疲勞和違規駕駛。
五、突發緊急情況處置
養護道班應針對安全事故、交通運輸事故、公共設施和設備事故等突發緊急情況分別制定處置預案措施,提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提高處置突發緊急情況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情況造成地損害。
六、養護安全信息管理
段部和養護道班必須堅持路況巡查制度和緊急情況報告制度。及時掌握所轄路段的路況和養護施工信息,凡是可能影響交通安全的施工作業情況,都應當及時將信息匯集至上級部門,突發緊急情況必須及時上報,將收集的養護信息認真予以記錄。
七、安全檢查考核
段部必須堅持安全檢查和督察,長抓不懈,警鐘長鳴。將養護安全工作納入目標責任管理,分期進行考核,嚴格獎懲。對管理不善、監督不為、執行不力導致的重大以上養護安全責任事故,堅決實行責任追究制度。對嚴重違反規定、且拒不整改的問題,要求停工整改。
***鎮鄉村公路建設養護工作總結
年我鎮農村公路養護工作在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縣交通部門的指導下,農村公路建設及養護工作比往年得到進一步改善。我鎮農村公路分布于2 9個行政村,其中:鄉道一條,村道1 4條,村莊道路5 2條,其路線長、難度大,養護極其不易。鎮公路所現有工作人員4人,所長1人,辦事員3人,有專門的養護車一輛。按照農村公路“建養并重、有路必修、群專結合、確保長效’’的原則,結合各村實際成立了相應的公路養護組織,并完善了各項管理制度,全面推進了養護工作的有序開展。現將上半年工作情況總結如下:
一、明確工作目標,抓好公路養護基礎工作。我鎮公路
養護站人員重點從抓路基、路面、邊坡、邊溝等方面入手,
年初與各養護員簽訂責任書,制定養護計劃,并定期組織人
員檢查。共上路巡察各線3 0余次,里程達到1 6 0多公里,
對養護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當場提出要求,并對個別嚴重的路
段專門組織維修,有效提高了養護質量。
二、把握工作重點,抓好重點線路的養護工作。我鎮以
通達工程和通暢工程路線為養護重點,這些路線涉及村莊較
多,養護工作難度也大,為此,鎮上成立了聯合養護工作領
導小組,實行共同管理、統一養護,主要負責養護工作的安
排、部署、協調、缺口資金籌集等,及時解決養護工作中出
現的問題。在日常養護基礎上,我鎮加大對水毀修護工程的投入,對水毀較嚴重的路段出動大型機械2 0車次進行重點
整治修復,進行了鄉村公路標準化建設,大大消除了安全隱
患,也減少了農村公路養護難度。通過重點養護和重點整治,
促進和提高了我鎮農村公路養護工作的整體水平。
三、重視安全養護,加大宣傳護路工作。首先結合文明
村、整治村建設,進一步實現公路美化目標,在重點路段進
行了綠化種植。其次以落實好農村公路安保工程為龍頭,圍
繞路基、路面、橋涵、標志標線、安保防護工程及整治公路
兩側違章建筑等為中心,大力提高農村公路養護標準,向進
一步達到“暢、潔、綠、美”而努力。另外,加大宣傳共同
參與養護意識、有效地防范農村公路交通事故,進一步提高
廣大群眾的愛護、護路、養路意識,營造良好的養護管理氛
圍。
加強聯動考核,合力做好鄉村公路養護工作。農村公路
養護工作納入村干部考核指標,并且安排相應的經費,作為
農村公路日常養護管理專項資金,為更好地進行公路養護管
理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礎。在此基礎上及時養護工作,在防汛
期間,更是以水毀工程修復和清理塌方為主要任務,共清理
塌方35余處,現每條線路的塌方和水毀工程都得到了修復,
確保了每條線路都能安全通車。
雖然我鎮農村公路養護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
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有:1、由于我鎮農村公路里程長,公路等級低,鄉村公路養護受上級政策和配套資金的影響,困難重重。特別是水毀嚴重,塌方清理量較大,資金缺口大。
2、群眾法制意識、愛護公路意識不強,部分路段存在
侵占路基、堆放雜物等現象,影響正常交通。
3、由于村級經濟薄弱,公路養護配套資金較少。養護
工作量大、難度大,特別是碰到雪災等自然災害是,養護工
作難度更大,加上現在沒有固定的養護工,無法正常開展養
護工作,從而影響公路養護質量。
今后,我們將加大公路養護力度,定期檢查,靠實養護
人員責任,加大資金投入,力爭使全鎮的鄉村公路暢通。
公路日常養護制度
1、堅持全面和科學養護,做好公路日常養護工作,努力推進公路養護規范化、標準化和精細化。
2、堅持養護質量標準,認真執行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平時勤上路勤保養,雨天勤排水,雨后勤修補,冬季做好掃雪除冰工作,做到路面整潔平整無坑函,路肩無積水和堆積物,排水系統暢通,構造物完好,設施完善,綠化協調美觀。
3、堅持公路日常檢查和汛期查路制度,做好雨前、雨中和雨后的查路,發現險情時,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當雨天巡查發現公路險情時,應及時排除,避免造成交通中斷,不能處理時應設立警示標志,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5、公路發生水毀或地質災害時,應迅速組織搶修,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6、對已發生的路基缺口、塌方、泥石流、危橋(涵)或其他危及行車安全的險情,一時難以恢復處置的路段,必須設置安全警示標志,提醒廣大駕乘人員注意。
公路日常巡查制度
1、日常巡查工作要做到經常化、制度化,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應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影響行車安全的應及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2、日常巡查范圍包括路基、路面、橋涵、隧道、交通安全及沿線設施。
3、日常巡查以車行查路為主,采用觀察、目測及人工計量,定性與定量相結合,重要情況應予以攝影或攝像。
4、日常巡查頻率原則上每天1次,汛期、雨雪天氣等特殊時段應加大巡查頻率,并作好巡查記錄。
公路養護安全管理制度
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搞好養護生產安全工作,杜絕安全責任事故的發生。
2、上路作業時,必須穿著具有反光性能的標志服,落石路段應戴好安全帽.不得穿高跟鞋、拖鞋、赤腳或酒后上路作業.
3、養護作業路段要按要求設置安全警標志,必要時應有專人負責指揮交通,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公路養護作業現場機具擺放和作業規范,材料堆放整齊,做到文明施工。
5、做好站(中心)內安全防范工作,防止被盜、火災等突發性事件發生。
公路日常養護管理制度
一、由公路管理處根據各鎮、街道的養護里程和路況測算出日常養護資金,實行經費包干。
??? 二、各鎮、街道與養護人員簽訂工作合同,并依據《榮成市農村公路養護管理辦法》對日常養護工作進行管理,分段責任到人,明確工作內容和養護標準。
??? 三、各鎮、街道養護人員每日對其列養路段進行巡查,掌握其使用情況,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上報和處理,確保公路安全暢通。
??? 四、路面病害要及時維修,出現的坑槽要在兩日內補好,修補坑槽必須當日完成。
??? 五、堅持每周進行路面清掃制度(特殊路線每日進行清掃),保持路面整潔。
??? 六、嚴格按《公路養護技術規范》要求,堅持標準化養護,使路基達到GBM工程、文明樣板路建設標準的要求。
??? 七、落實橋梁工程師制度,做好橋梁日常檢查、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及日常養護工作,及時填寫、上報檢查記錄,確保橋涵完好。
??? 八、對“三樁一碑”和沿線設施要及時維修、涂刷和更換缺損部分,確保完好齊全、醒目。
??? 九、加強對綠化植物日常管護工作,適時進行補植、除蟲、澆水、施肥和修剪工作,確保綠美效果。
??? 十、各鎮交通所、分局及養護管理辦公室的室內外衛生經常保持整潔,物品擺放整齊。內業資料和上墻圖表填寫及時、準確。
十一、公路處每月組織對農村公路日常養護工作進行月檢與平時抽檢,并根據月檢(抽檢)結果,及各級領導反饋的情況,對各站當月日常養護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計量評分。
橋梁管理制度
第一條 公路橋梁是公路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著行車安全和暢通。為了加強橋梁養護管理工作,保持橋梁完好工作狀態并延長其使用壽命,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鎮、街道應加強對橋梁養護管理工作的領導。設置專職(或兼職)橋梁養護工程師(或技術員)一人,保持橋梁養護技術人員的相對穩定,經常監督檢查橋梁的養護管理情況。
第三條 各級橋梁養護工程師應認真執行《公路養護技術規范》有關橋梁檢查、養護的標準和規定,切實掌握橋梁的技術狀況,保障橋梁正常使用。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于農村公路各等級道路橋梁養護。
第五條 公路管理處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職責:
1.主持縣道橋梁(涵、隧道)的經常性檢查,并詳盡記錄檢查結果。
2.根據經常性檢查結果,負責向上一級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和本縣市主管領導報告三類以上橋梁的病害狀況。
3.負責主持轄區內橋(涵、隧道)小修保養和抗災搶險工作,考核橋梁養護質量,及時上報轄區的橋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災害和其他因素損壞的情況。并根據上級審定的超重車輛通過橋梁方案,組織和指導超重車輛通過,其后詳細檢查有無破損,同時記錄在案。
4.提出轄區內橋梁(涵、隧道)小修保養年度工作計劃。
5.參與轄區內橋梁養護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驗收。
6.協助上一級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作定期檢查。
第六條 橋梁檢查分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第七條 經常性檢查以直接目測為主,配合簡單工具量測,一般可和橋梁的小修保養工作結合進行,每月至少進行一次。
第八條 經常性檢查的項目和內容:
1.橋面是否平整,有無損壞;
2.橋面泄水管是否損壞、堵塞;
3.橋面是否清潔,有無雜物堆積,雜草生長、蔓延;
4.欄桿扶手、引道護欄是否斷裂、撞壞、銹蝕;
5.伸縮縫是否填塞、破損、失效;
6.錐坡、翼墻有無開裂、坍塌、沉陷;
7.交通信號、標志、照明設施是否完好;
8.其他顯而易見的損壞(病害)。
第九條 經常檢查要如實記錄,填好橋梁檢查記錄表
第十五條 定期檢查的時間根據橋梁的不同情況規定為:
1.新建橋梁竣工接養一年后;
2.一般橋梁檢查周期為三年,也可視橋梁具體技術狀況每一至五年檢查一次,非永久性橋梁每年檢查一次。
橋梁經常性檢查記錄表(表略)
3.根據下級橋梁養護工程師的報告,病害在三類以上的橋梁,應安排定期檢查。
第十六條 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在每次實施定期檢查前,要認真查閱所檢查橋梁的技術資料以及上次定期檢查報告,以便有充分的準備和做對比分析。
第十七條 橋梁定期檢查應按規范程序進行,檢查的項目和內容有:
1.橋面鋪裝:是否有坑槽、開裂、車轍、松散、不平、橋頭跳車現象等;
2.人行道、欄桿:人行道有無開裂、斷裂、缺損;欄桿是否松動、撞壞、銹蝕和變形等;
3.伸縮縫:是否破損、結構脫落、淤塞、填料凹凸,跳車、漏水等;
4.排水設施(防水層):橋面橫坡、縱坡是否順適,有無積水;泄水管有無損壞、堵塞、泄水能力情況;防水層是否工作正常,有無滲水現象等。
5.上部結構:
(1)梁式結構:主梁支點、跨中、變截面處有無開裂,最大裂縫值;梁體表面有無空洞、蜂窩、麻面、剝落、露筋,有無局部滲水,橫隔板是否開裂、焊縫是否斷裂;鋼結構銹蝕情況、變形情況等。
(2)污工拱橋:主拱圈是否開裂、滲水、砂漿松動、脫落、變形、拱腳是否開裂;腹拱是否變形、錯位;立墻、立柱有無開裂、脫落;側墻有無鼓肚、外傾等。
(3)雙曲拱橋:拱腳有無壓裂;拱肋1/4處、3/4處、頂部是否開裂、破損、露筋、銹蝕;拱肋與拱波結合處是否開裂;波間砂漿是否脫落、松散;橫隔聯系是否開裂、破損等。
6.支座:位移是否正常;橡膠支座是否老化、變形;鋼板滑動支座是否銹蝕、干澀;各種支座固定端是否松動、剪斷、開裂等。
7.橋墩:墩身是否開裂,局部外鼓,表面風化、剝落、空洞,露筋;是否有變形、傾斜、沉降、沖刷、沖撞損壞情況等。
8.橋臺:是否開裂、破損,臺背填土是否有裂縫、擠壓、受沖刷等情況。
9. 翼墻:是否開裂,有無前傾、變形等。
10.錐坡:是否破損、沉陷、開裂、沖刷、滑移等。
11.照明:橋上照明情況是否正常等。
12.河床及調治構造物:河床是否變遷;有無漂浮物堵塞河道。
調治構造物是否發揮正常作用,有無損壞、水毀等。
定期檢查中,無論檢查哪個部分,都要察看它的清潔情況,連同病害一起記錄下來。
定期檢查中,發現三類以上的病害以及難以判明原因和程度的病害都應拍照記錄在案。
第十八條 定期檢查的外業完成后,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應按下列要求寫出檢查報告:
1.概述檢查的背景、組織工作過程;
2.整理、填寫“橋梁定期檢查記錄表”(見表二)(表略);
3.填寫定期檢查附錄說明。檢查中發現的四類以上的破壞、新發現的三類以上的破壞以及難以判明損壞原因和程度的病害,都要作出附錄說明,并附上照片。多項此類病害,附錄說明應加以編號。(見表三)(表略)
第十九條 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應根據定期檢查結果,評定橋梁的技術狀況。報送本管理機構主管領導和省級公路管理機構總工程師及其授要的專職橋梁養護主管工程師。技術狀況評定按下列表式進行(見表四)(表略)
第二十條 定期檢查后,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應即通知縣級公路管理機構,對二類以下的橋梁進行針對性、預防性小修保養。對三類橋梁應提出大、中修方案建議。對于四類橋梁必須向總工程師或授權的專職橋梁養護主管工程師提出作特殊檢查計劃報告;對于難以確定損壞原因和程度的,應作出繼續觀察或提出特殊檢查計劃報告。報告應對提出檢查原因和損壞部位作詳細說明,連同“橋梁技術現狀評定表”一起上報。
第二十一條 橋梁特殊檢查通常按照協議(合同)交由公路橋梁檢測中心(或具有這種能力的科研設計單位、工程咨詢機構、組織)執行。
第二十二條 橋梁特殊檢查系指采用儀器、設備等特殊手段和科學方法分析橋梁病害的確切原因和程度,確定橋梁的技術狀態,以采取相應的加固、改造措施。一般在下列四種情況下作特殊檢查:
1.在地震、洪水、滑坡、超重車輛行駛、行船或重大漂浮物撞擊之后;
2. 決定對單一的橋梁進行改造、加固之前;
3.橋梁定期檢查難以判明損壞原因、程度及整座橋的技術狀況時;
4.橋梁技術狀況在四類者。
第二十三條 進行特殊檢查前,負責檢查的工程師應充分收集資料,包括計算書、竣工圖、材料試驗報告、施工記錄、歷次橋梁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報告等。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應給予必要的協助。
第二十四條 特殊檢查項目一般有:
1.上述第1、2種情況檢查的項目(見表五)(表略)
2.上述第3、4種情況檢查的項目和方法:
(1)結構驗算、水文驗算;
(2)靜載、動載試驗;
(3)用精密儀器對病害進行現場調查和實驗室分析;
①混凝土裂縫外觀及顯微調查、混凝土碳化鑒定、氯化試驗、濕度調查、強度測試、結構分析;
②鋼筋位置、銹蝕狀態調查;
③預應力鋼筋現狀及灌漿管道狀況、空隙情況調查;
④橋面防水層狀況調查;
⑤橋面鋪裝狀況調查。
第二十五條 橋梁的特殊檢查,應在總工程師與負責檢查的工程師(單位)簽訂特殊檢查合同(協議)后進行,其內容包括:
1.特殊檢查的工作項目和成果;
2.完成的期限;
3.特殊檢查中雙方應負的職責、義務。
第二十六條 負責特殊檢查的工程師(單位)應按規定的時間完成檢查任務,并作出檢查報告,檢查報告的項目和內容:
1.概述檢查的一般情況,包括橋梁的基本情況、檢查的組織、時間、背景、工作過程等。
2.目前橋梁技術狀況的描述,包括現場調查、檢測方法、記錄以及實驗室試驗過程、方法、結果,橋梁技術狀況類別等。
3.詳細敘述檢查部位損壞原因和程度,以及改造、加固方法,并對結構部件和總體提出改造的建議方案。
第二十七條 特殊檢查工作由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負責協調監督。總工程師或授權的專職橋梁養護主管工程師組織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及有關的技術人員對特殊檢查報告進行審查核定。
第四章 橋梁養護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第二十八條 縣級公路管理機構應建立專門的橋梁技術檔案,內容包括:
1.橋梁基本狀況卡片(略);
2.歷次橋梁大、中修工程施工原始記錄和竣工圖表以及驗收報告;
3. 歷次橋梁經常性檢查表。
第二十九條 地(市)級公路管理機構,一般應建立專門的橋梁技術檔案室,由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負責管理。檔案資料包括:
1.橋梁基本狀況卡片;(同三十條、1 款)
2.橋梁設計圖、施工圖;
3.隱蔽工程施工檢驗報告,材料試驗報告、工程質量監理報告;
4.竣工圖和竣工驗收報告;
5.歷次橋梁定期檢查報告,橋梁技術現狀評定表;
6.歷次橋梁大、中修設計圖紙和驗收報告;
7.歷次橋梁特別檢查報告;
8.歷次橋梁改善、加固工程施工圖紙、施工監理報告、竣工圖驗收報告;
9.橋梁的歷史、地質水文情況;
10.歷年遭受地震、水毀、滑坡、泥石流、超重車輛行駛影響、損害情況。
第一部分 崗位責任制
1.1公路管理站崗位職責
1.1.1公路管理站工作職責
(1)貫徹執行“建養并重,強化管理;深化改革,調整結構;依靠科技,提高質量;依法治路,保障暢通”的公路工作方針。
(2)遵守執行《公路小修保養工作制度》、《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堅持科學養護與規范化管理,提高公路養護質量,改善公路服務水平。
(3)組織養護中心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公路養護工作任務。
(4)采取正確的技術措施,改善公路路況,保持公路及其設施經常處于完好狀態,保障公路行車安全、舒適、暢通。
(5)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組織養護中心積極做好公路夏季水毀預防、冬季除雪保暢和搶修(通)工作,提高公路的抗災能力,減少公路損失。
(6)積極實施GBM工程和創建文明樣板路,確保公路暢、安、舒、美。
(7)協助執法部門保護轄區內公路路產,維護公路路權。
(8)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有關安全、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9)嚴格執行機械管理制度,協助做好養護機械的選型配套,提高機械車輛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10)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養護資金管理和使用。
(11)積極推廣公路養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改善養護手段,提高養護水平和質量。
(12)積極開展“創雙文明”和勞動競賽活動,貫徹計劃生育政策,搞好職工勞保福利,改善職工工作和生活條件。
1.1.2站長崗位職責
(1)負責公路站行政全面工作。
(2)負責制訂公路站年度工作計劃及相關規章制度,并組織各養護中心做好養護計劃的實施工作;
(3)深入養護中心了解掌握養護作業情況,及時指導、組織解決養護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4)協助黨支部書記抓好本站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促進公路站的精神文明建設。
(5)負責本單位的財務審核工作。
(6)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對公路站副站長可向局黨委提出任免、獎罰、誡勉的建議。
(7)負責統攬公路站安全生產和機械設備管理工作,完成局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3黨支部書記崗位職責
(1)主持本站黨支部委員會和黨員大會,組織黨員認真宣傳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上級決議。
(2)制訂本站黨支部工作計劃,檢查計劃、決議的執行情況,按時向支委會、黨員大會和上級黨組織總結報告支部工作。
(3)加強黨員的教育和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組織黨員認真學習政治理論和專業文化知識,監督黨員履行義務,遵守紀律,保障 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
(4)做好本站的廉政、紀檢工作。
(5)抓好本站干部職工的政治學習,協助縣局抓好本站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促進本站的精神文明建設。
(6)完成局領導和上級黨組織交辦的其它事項。
1.1.4副站長崗位職責
(1)協助站長制訂本站年度工作計劃和崗位責任制及各項管理辦法、規定。
(2)協助站長抓好內部管理工作,督促各養護中心完成年度、季度、月度養護工作任務。
(3)深入各養護中心了解掌握養護情況,及時指導并組織解決公路養護工作中存在的疑難問題。
(4)配合站黨支部書記抓好本站干部職工的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教育,促進本單位的精神文明建設。
(5)協助站長做好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和機械設備管理工作。
(6)完成局領導和站長、支部書記交辦的其它事項。
1.1.5辦公室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本站的文件收發與管理,檔案管理(包括文書檔案和影像檔案)。
(2)負責一般性文件起草工作,編輯本站工作簡報、大事記以及宣傳報道工作。
(3)負責會務的組織實施,整理會議紀要。
(4)負責本站信息化管理系統維護,及時登錄系統查看文件或處理相關事務,保持信息暢通,做好橋梁管理系統數據更新工作。
(5)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6會計崗位職責
(1)負責本站的會計核算工作,掌握本單位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
(2)負責公路站財務報表的匯總、編報工作。
(3)負責本單位會計檔案工作及會計檔案的業務工作。
(4)負責會同上級部門定期對本站固定資產進行盤點及全面清查工作。
(5)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7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執行現金管理制度,按照縣局財政政策和有關規定辦理收付、報銷、暫借、發放工作。
(2)負責編制本單位會計記賬憑證,登記現金、銀行日記帳。
(3)負責銀行存款余額同銀行對帳單的核對工作。
(4)負責妥善保管財務印章、現金和各種有價證券。
(5)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8橋梁養護工程師崗位職責
(1)主持橋梁(涵、隧道)的定期檢查,并詳盡記錄檢查結果。
(2)橋梁養護工程師要根據橋梁檢查結果,評定橋梁的技術狀況,負責向上一級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和局主管領導報告三類以上橋梁的病害狀況。
(3)負責主持轄區內橋(涵、隧道)小修保養和抗災搶險工作,考核橋梁養護質量,及時上報轄區的橋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災害和其它因素損壞的情況。并根據上級審定的超重車輛通過橋梁方案,組織和指導超重車輛通過,其后詳細檢查有無破損,同時記錄在案。
(4)橋梁檢查后,要安排二類以下的橋梁進行針對性、預防性小修保養,對三類橋梁應提出大、中修方案建議,對于四類橋梁必須提出作特殊檢查計劃報告;對于難以確定損壞原因和程度的,應做出繼續觀察或提出特殊檢查計劃報告。報告應對提出檢查原因和損壞部位作詳細說明,連同“橋梁技術現狀評定表”一起上報。
(5)參與轄區內橋梁養護大、中修、改善工程的竣工驗收。
(6)協助上一級專職橋梁養護工程師作定期檢查。
1.1.9統計崗位職責
(1)完成上級下達的統計任務,做好原始統計資料的搜集、整理、分析、匯總、上報,確保原始資料的真實、可靠。
(2)協助站長制訂完成養護指標和各項計劃,并組織人力實施。
(3)配合有關部門搜集和整理各養護中心的生產、考勤等資料,提供有關統計資料。
(4)對本單位的計劃執行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實行統計監督。
(5)管理本單位的統計報表和固定資產,建立健全統計臺帳制度。
(6)準確、全面、及時填寫各種圖表數據,并公布上墻。
(7)協助養護技術人員搜集和整理本站管理的路況、橋梁、涵洞等技術資料。
(8)協助機械管理人員搜集和整理機械、車輛等技術檔案。
(9)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10駕駛員崗位職責
(1)熟練掌握車輛駕駛及維護技術,安全文明行車,完成出車任務和其它工作。
(2)認真做好對車輛的維護、維修和清潔衛生工作,使車輛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每日出車時要對車輛安全進行系統檢查。
(3)節約用油,降低油料、機物料的消耗。
(4)及時做好年度的車輛保險、車輛審核、繳費等工作。
(5)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1.11門衛崗位職責
(1)認真學習有關法律和治安保衛常識,搞好“四防”保障國家、集體和個人的人生財產安全。
(2)負責維護本站院內秩序,做好院落、樓道的清潔衛生,保持院內外環境整潔。
(3)負責收發報刊、信件,遇到重要通知、電報、信件情況應及時與辦公室或相關人員聯系。
(4)負責接聽值班電話,做好電話記錄,重要情況及時向站領導報告。
(5)嚴格控制外來車輛進入大院,對確需進院的外來車輛要檢查登記,并要求其按規定地點停放,保持大門附近暢通。
(6)完成站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2公路養護中心崗位職責
1.2.1公路養護中心工作職責
(1)遵守執行《公路小修保養工作制度》、《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堅持科學養護與規范化管理,提高公路養護質量,改善公路服務水平。
(2)組織養護職工認真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公路養護工作任務。
(3)做好每月路況自查自評工作,對公路養護應做到勤保養、勤檢查,做好“四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和匯報,確保公路暢通無阻。
(4)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注意防火、防盜,搞好治安保衛工作。
(5)嚴格執行機械管理制度,做好養護機械的選型配套,提高機械車輛的完好率和使用率。
(6)嚴格執行財務管理制度,加強養護資金管理和使用。
(7)積極推廣公路養護新技術、新工藝、新方法,改善養護手段,提高養護水平和質量。
(8)協助執法部門保護轄區內公路路產,維護公路路權。
1.2.2主任崗位職責
(1)負責本養護中心行政全面工作。
(2)合理安排生產任務,實施有效各類監管,確保完成全年養護任務。
(3)負責財務管理,當好家、理好財。
(4)負責內業管理,確保各類資料規范、準確、達標。
(5)負責安全生產和機械設備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
(6)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工作,加強業務培訓,不斷提高隊伍整體素質。
(7)完成主管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2.3副主任崗位職責
(1)協助主任做好每月路況自查自評工作,做到勤保養、勤檢查,做好“四防”工作,發現問題及時搶修和匯報,確保公路暢通無阻。
(2)協助主任做好內業管理工作,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3)協助主任做好職工政治、業務學習和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搞好精神文明建設。
(4)協助主任搞好職工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維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5)完成主管領導、主任交辦的其他事項。
1.2.4會計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落實《會計法》和局財務管理制度,積極探索本養護中心財務管理新思路新辦法.
(2)根據規定科目,設置本單位總賬、分類賬和固定資產臺賬。
(3)負責審核、匯總本單位記賬憑證,保證帳證、賬賬、賬表三相符。
(4)按要求時間結帳,報表經主任審核后上報,并作出財務分析報告。
(5)做好記帳憑證的整理、編號、裝訂和保管,并及時按要求歸檔。
1.2.5出納崗位職責
(1)嚴格按照現金管理和銀行結算制度的規定辦理業務,把好本單位財務程序關。
(2)做好本單位現金、有價證券的保管;賬務要日清月結,按時結賬。
(3)負責本單位銀行存款余額同銀行對帳單的核對工作。
(4)保管好本單位各種財務印件,并分開存放。
1.2.6統計崗位職責
(1)負責本單位人員、養護、生產、考核等資料的統計和上報工作,并及時將統計資料匯報中心領導。
(2)負責填寫本單位各種統計臺帳和報表,制作上墻圖表。
(3)負責本單位信息化管理系統數據的錄入、更新工作,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養護經營情況。
1.2.7辦公員崗位職責
(1)負責收集、匯總養護生產信息及需求,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2)負責本單位的文件收發與管理,檔案管理(包括文書檔案和影像檔案)。
(3)負責一般性文件起草工作,編輯本單位工作簡報、大事記以及宣傳報道工作。
(4)負責會務的組織實施,做好會議記錄。
(5)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2.8料具保管員崗位職責
(1)清記生產物料和機具賬目,加強料具管理,健全借取手續。
(2)教育員工愛護公物,領發好勞保用品,不得出現遺失、盜失、占用公物行為。
(3)履行局規定的養護作業隊工人安全職責。
1.2.9道班班長
(1)協助主任、副主任安排生產計劃,確保完成養護生產任務。
(2)督查班員完成養護任務,帶領班員完成臨時性、突擊性工程任務。
(3)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1.2.10養護工崗位職責
(1)熱愛公路事業,認真執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公路養護方針,做好本職工作,完成所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2)嚴格遵守國家的政策法規,自覺執行本養護作業隊的各項規章制度。
(3)忠于職守,勤奮工作,盡心盡責,服從指揮。
(4)勤巡路查橋、勤清障排水、勤保養維修、勤保潔美化,確保安全生產。
(5)協助綜合執法部門保護路產路權,發現損害路產路權的現象,應及時制止并向領導反映情況。
(6)積極參加政治學習和業務培訓,不斷提高自身的綜合素質。
(7)履行局規定的養護作業隊工人安全職責。
1.2.11駕駛員
(1)熟練掌握車輛駕駛及維護技術,完成出車任務。
(2)認真做好對車輛的維護、維修和清潔衛生工作,使車輛處于良好的運行狀態,每日出車時要對車輛安全進行系統檢查。
(3)安全文明行車,節約用油,降低油料、機物料的消耗。
1.2.12安全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貫徹、落實《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安全生產分級管理的規章制度。
(2)實施班組安全建設達標活動,檢查、監督班組執行道路安全施工的有關規定。
(3)組織安全生產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及時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4)完成中心領導交辦的其它事項。
1.2.13工會小組長(兼)崗位職責
(1)負責工會小組工作和完成上級工會交給各項工作任務。
(2)動員和組織職工參加政治、業務學習,活躍小組生活,做好會員的思想政治工作,開展各種有益身心健康的文娛體育活動,抓好精神文明建設。
(3)健全和完善小組制度,開好小組生活會。
(4)教育職工以主人翁的態度參加管理,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切實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5)組織勞動競賽,協助領導完成生產(工作)任務,注重總結先進經驗,樹立先進典型,表彰先進事跡,充分發揮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搞好職工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維護職工的安全和健康。
(6)關心職工生活,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職工,要盡心盡力幫助解決,把黨的溫暖、組織的關懷、同事的友情送到職工的心里,解決職工困難,為職工排憂,把工會小組辦成溫暖的“職工之家”。
1.2.14公路養護作業隊學習輔導員崗位職責
(1)積極宣傳貫徹黨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及上級指示。
(2)組織員工學習政治、業務、技術,辦好本單位宣傳欄,及時表揚好人好事,總結先進經驗。
(3)履行養護中心工人安全職責。
1.1.15質量檢查員崗位職責
(1)認真檢查、驗收生產材料和做好每月公路養護作業質量查評工作。
(2)嚴格執行各項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
(3)履行養護中心職工安全職責。
1.2.16生活管理員崗位職責
(1)保持個人和環境公共衛生,要求廚房環境整潔、餐具干凈,注意防火安全。
(2)主動熱情為職工服務,不斷提高自身的烹調水平,做到飯菜可口,價格合理,保質保量。
(3)辦好本單位職工伙食,定期結算,及時公布上報伙食賬目。
(4)發動員工搞好衛生,美化室內環境。
(5)履行局規定的養護作業隊工人安全職責。
第二部分 管理制度、辦法、規定
2.1綜合管理類
2.1.1會議制度
(1)黨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由支部書記主持召開。主要貫徹落實上級黨委的決議和指示,學習討論黨的組織、思想、作風、制度、建議;發展新黨員。
(2)站(中心)務會:一般每半月召開一次,根據工作需要可隨時召開。由站長(中心主任)主持召開。主要研究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監督檢查目標完成情況;研究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制定各項管理制度。
(3)民主生活會:站(中心)領導班子每季末召開一次生活會。會上坦誠交流思想,認真總結工作,積極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
(4)各種會議要堅持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民主集中制,參加會議人員應超過半數否則不能召開;對爭議較大的問題一時不能決定,請示上級決定,對一經決定的事,要帶頭執行落實。各種會議都要做到會前有準備、會議有中心、會后有檢查。會議要有完整記錄,以便存檔和查詢。
2.1.2學習制度
(1)學習時間:每周六下午為固定的學習時間。
(2)學習內容: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市、縣領導有關重要講話;有關養護業務知識和法律法規;重要時事新聞;警示學習教育;傳達學習局領導講話。
(3)全體干部職工必須按時參加學習,無故不參加集中學習的,將按考勤辦法的有關條款予以處理。
2.1.3機關考勤制度
(1)站長、支部書記請假由局主管領導批準,副站長請假由站長批準,中心主任請假由局主管領導批準,副主任請假由主任批準,一般工作人員請假5天以內由站長(中心主任)批準,6天以上由站長(中心主任)簽注意見,報主管局長批準。
(2)為便于考勤,一律履行請假條制度,由本人填寫請假條,經站長批準后須將工作安排好,方可離開工作崗位;有特殊情況者要補填請假條,否則視為曠工,請假條一律由辦公室保管。
(3)除法定節假日外,月遲到、早退不超3次,年終給全勤獎;請事假超過10天,扣除當月全額工資的20%,請事假超過3個月不發工資,只保留工作;病假(出示縣醫院以上證明)超過10天,不足3個月,每月扣10%工資;超過3個月不足半年,每月扣20%工資;半年以上不足1年,每月扣30%工資;請病假1年,每月扣50%工資。
(4)值班人員必須準時上下班,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不得脫崗或擅自離崗,遇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站長(中心主任)批準,否則按曠工論處。
(5)全年累計遲到早退超20次,病假1個月以上(出示縣醫院以上證明),事假超10天的實行一票否決,年終不評優。
2.1.4信息化管理制度
(1)信息化設備由信息化管理員負責管理。設備管理應做到制度落實、職責明確,按規范要求操作、保養。
(2)信息化管理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使用設備,嚴禁私自安裝或拆卸設備,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保證設備正常運行。
(3)信息化設備出現故障時,管理員應及時檢查維修,無法維修的,應聯系供應商或有關維修單位處理,確保不影響正常工作。
(4)信息化系統軟件、應用軟件以及殺毒等工具軟件由管理員負責安裝、升級、調試后使用,嚴禁自行安裝、更改軟件程序或相關參數。
(5)信息化系統用戶應及時登錄系統查看文件或處理相關事務,保持信息暢通。如因請假需離開較長時間的,需報站領導指定授權人代辦文件處理、信息傳遞等工作。
(6)信息化管理員要對辦公自動化及業務應用系統數據及時更新和備份,確保數據安全可靠。
(7)不得私自修改IP地址、計算機名、網卡等網絡技術信息,嚴禁在內網安裝與工作性質無關的軟件。
(8)視頻會議室由信息化管理員負責具體管理維護,其他工作人員未經允許不準進入。視頻會議室鑰匙指定專人保管,不得隨意轉借,不準其他人配帶。
2.1.5財務管理制度
(1)財務人員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財務規定和縣局財務制度,各種開支必須報站長(中心主任)批準后方可進行。嚴格執行一支筆簽字,每張單據票面反映要準確,必須由經辦人、接收人和站長(中心主任)三人以上簽字,未簽字或簽字不全的票據不準入帳。
(2)財務人員必須按財務的各項規定管好帳目,做到日清月結、帳實相符、各種報表及時準確,并及時反饋收支情況,當好領導的參謀。
(3)財務人員不得私自外借公款,單位職工遇有特殊情況需向單位借錢,必須經站長(中心主任)批準,數額不得超過借款人2個月工資,事后按月從工資中扣回。
(4)單位出差人員根據情況借給差旅費,出差回來后必須在5日內結清,不能結清的從當月工資中扣除。未經批準隨便挪用公款,發現一筆扣除責任人挪用金額的50%作為罰金,造成嚴重影響,不能及時追回的,從重處罰,交回縣局處理。
(5)差旅費、招待費要先請示站長(中心主任)批準,按照局財政政策規定報銷,否則費用自理,財務不予報銷。
(6)單位“三金”即養老保險金、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金必須報局審核、批準,否則不得繳納。
(7)不論什么情況單位一律不準給個人擔保貸款,否則誰擔保誰負責還款。
2.1.6辦公室制度
(1)辦公室日常工作必須做到快捷、高效,做好溝通、協調工作,重要信息及時上傳下達。
(2)負責本單位文字材料起草,送領導核稿、閱示后報送,所有文字材料必須工整整潔,格式規范。
(3)做好文件收發、管理工作,負責建立、保管文書檔案。
(4)樹立服務意識,發揮好橋梁紐帶作用。領導交辦的事項,必須在交辦的時間內完成,并及時匯報辦理結果。
(5)做好信息化管理系統維護,及時登錄系統查看文件或處理相關事務,保持信息暢通。
2.1.7橋梁養護工程師制度
(1)認真執行《公路養護技術規范》有關橋梁檢查、養護的標準和規定,切實掌握橋梁的技術狀況,保障橋梁正常運營。
(2)堅持橋梁經常檢查、定期檢查制度,填寫檢查記錄,內容要詳細,字跡要清楚,檢查人、領導要有簽字。
(3)定期對三、四類橋、危涵進行實地勘測,發現安全隱患及時上報,并通知管養單位及時采取相應措施。
(4)橋梁養護月報每月20日前報市養護處,報表必須經站長審核、簽字,加蓋公章。
2.1.8統計制度
(1)統計工作必須做到實事求是,反對弄虛作假;注重實地調查,科學統計,資料詳細全面;上報資料必須真實、準確、全面、及時。
(2)統計資料、臺帳要分類歸檔,裝訂整齊,不得丟失、亂堆、亂放,做好保密工作。
(3)做好信息化管理系統維護,及時登錄系統錄入、更新相關數據或處理相關事務,及時、準確、完整地反映養護經營情況。
2.1.9車輛管理制度
(1)駕駛員要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愛惜車輛,勤于保養,經常保持車輛內外清潔,使車況處于良好狀態。嚴禁酒后駕駛車輛,確保全年行車安全。
(2)車輛用油統一使用油票,車輛需要修理或購置附屬品時,駕駛員要及時向站長(中心主任)請示,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或購置;否則,自行處理,不予報銷。
(3)單位內私人用車,原則上不予提供,但遇特殊情況或緊急情況確需照顧的,由站長(中心主任)批準,但要自付油款。
(4)未經批準,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車,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5)駕駛員酗酒開車,不請示私自為他人開車,開賭氣車、英雄車,違反操作規定發生肇事,責任高于50%(含50%),經濟責任自負。駕駛員交給其他人員駕駛車輛造成肇事,一切后果自負。
2.1.10門衛管理制度
(1)堅持24小時值班,加強對大院的巡視,發現可疑情況及不明身份的來往人員應及時追蹤盤查并迅速報告單位領導。
(2)門衛人員對來訪及聯系工作的人員要以禮相待,并及時報告單位領導或有關人員。
(3)按時開關大門,沒有特殊情況一律不開門,大門鑰匙不準任何人配帶。
(4)未經批準,不準外單位或個人車輛、物品在單位院內停放。
(5)夜間值班遇有急事,應及時報告帶班領導,并通知有關人員協助解決。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事故工作,遇有緊急情況,迅速報告相關部門。匪警電話“110”、火警電話“119”、急救電話“120”。
(6)不得私自脫崗或讓他人替崗,遇有特殊情況,必須事先經站長(中心主任)批準,確保值班正常連續運轉。
2.1.11公路養護中心(道班)房管理暫行規定
一、用電用水和住房方面
(一)各公路養護中心(道班)房內不準居住職工家屬;
(二)嚴禁擅自在公路養護中心(道班)房亂拉亂搭電源線,一經發現以偷電論處,給予當月本人電費數加10倍罰款,造成事故者,當事人要負全部責任;
(三)不準公路養護職工在房間內使用電爐及煮東西;不準用銅線做保險絲,如違者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如造成安全事故者,要負全部責任。
(四)注意節約用水、用電。
二、環境衛生、綠化和財物方面
(一)炊事員在做好炊事工作的同時,必須堅持每天對室內外的環境衛生打掃一次,并做好花木和綠化的淋水施肥等管理工作,如花木由于管理不完善而枯死的,要視情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集體宿舍必須收拾好各種物件、臺面及打掃干凈各自門前衛生,房間內不得亂掛衣服等。各中心領導要做好管理督促工作,如發現以上現象,經教育仍不改正者,扣發當事人當月津貼;
(三)各公路養護中心每月要抽出適當時間進行一次環境衛生大清潔,對地面、門窗清洗,特別是對衛生死角的一切雜物進行清理,并列為月度生產檢查的依據;
(四)各公路養護中心大院內原則上不準放養牲畜(如確需養狗看守的,則須在狗籠里圈養,只能晚上放出來);不準擅自亂搭亂建和堆放雜物,違者扣發當事人當月津貼;
(五)人人都要自覺維護養護中心(道班)房的綠化、美化、凈化工作,凡有損害環境衛生和花木者,除作批評外,還要賠償損失;
(六)樹立人人愛護公共財物的觀念,凡損壞公共財物或遺失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并視情節給予賠償;
(七)凡配備給職工(臨工)使用的床、衣柜、電視柜等公物,工作調動或退場時,單位的一切物品不能隨人員一起調動(帶走)。調動或退場時,主任應安排副主任和財務人員一定要清點核對無缺,如缺少部分要按原價賠償,否則在年度清點核對時數量和品種不符合時,將追究該養護中心負責人的責任。
三、伙食飲食方面
(一)各公路養護中心要安排身體健康、講究衛生、責任心強的人員當炊事員。炊事員每年進行體檢一次,如體檢發現有傳染病等不符合當炊事員條件的或責任心不強的要及時更換;
(二)炊事員要學習食品衛生法,不購買腐爛或變質的食品;做到生熟分離,飯熱菜香,保證開水供應,并根據天氣變化情況,多煲一些有益于身體 健康的季節性湯水、涼茶等;
(三)積極做好傳染病的預防工作,經常對公共場所消毒,確保員工身體健康;
(四)在月、季、年度查路評比中,把伙房飲食衛生和養護中心(道班)房的各項管理工作作為評比內容之一。
2.1.12勞動考勤管理制度
(1)公路養護職工的考勤必須按照每個職工每天上班的實際工作情況,由班長負責如實登記在考勤表上。在當月25日前將考勤表上報公路站。要求各中心不得上報虛假的考勤表。如發現多報人數,報大考勤以及未上班照打考勤的違紀行為,按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2)道班班長請假經中心主任批準,道班工人請假3天以內由班長批準,4天以上由中心主任批準。養護中心職工在生產季節原則上不準請假,有特殊情況者,必須由中心主任簽注意見,報局主管領導批準。
(3)為便于考勤,一律履行請假條制度,由本人填寫請假條,請假期滿后,要及時銷假;有特殊情況者要補填請假條,否則按曠工論處,請假條一律由批準單位保管。所有在職工作人員,月遲到、早退、私自離崗累計3次,視為曠工1天;曠工1天,扣除當日全額工資,月內超過3天,按待崗處理;凡請事假每天扣工資10元,事假超過一周以上的扣除當月全部工資和津貼,超過3個月不發工資,只保留工作,一年以上自動除名;病假在一周以內的,有定點醫療機構證明,原工資照發,超過15天的,扣除工資和津貼。專業技術崗位人員請假后,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后方可離崗。請假人員在假中必須遵紀守法,如出現違法行為由本人負責。請假人員在休假中使用交通工具要遵守交通法規,出現交通事故由本人自行處理。
(4)職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原則上安排補休,不發加班費。
(5)各養護中心一律實行簽到,局、站領導不定期進行抽查,凡違背制度或上班期間不服從指揮、酗酒怠工、不能完成生產任務或找他人替崗者,發現一次給予50元處罰,屢教不改的,按待崗處理。
(6)在工作時間,嚴禁玩撲克、下象棋等娛樂活動,嚴禁在工作場地、班房內參加各種形式的賭博活動,如有違反,一經發現,對參賭人員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扣發當事人全年津貼,造成嚴重后果的作除名或辭退處理。
(7)單位發放的生產用具、用品,職工應自覺愛護,主管人員要做好領用登記,更換時要以舊換新,避免資源的浪費。
(8)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按勞動法等規定,報局予以處理:員工無正當理由經常曠工;連續曠工時間超過15天或一年以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
(9)公路養護職工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根據相關文件規定,報局予以辭退: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影響生產工作秩序的;違反操作規程,損壞設備的;不服從工作安排的;盜竊、賭博的;無理取鬧、打架斗毆、嚴重影響單位秩序的。值班時間擅離崗位,造成單位財產嚴重損壞或嚴重損失的。
2.1.13巡回查路搶修管理制度
(1)各路段養護承包人員負責每天上、下班對公路的巡回檢查各一次,必要時,中心領導也可增加巡回查路的次數,并建立巡查登記制度。巡查不到的部位,其他職工發現公路險情的,要及時報告中心主任,中心主任及時組織人員對險情進行處理和排除。
(2)每天巡查公路后(要求兩次以上),由巡查人員按照《公路日常巡查》表,記錄當天巡查人員或發生路障的時間、地點和清理險情。
(3)遇大雨、雷暴雨、暴風雪等惡劣天氣,增加公路巡查次數,雨(雪)停無論是白天還是黑夜都要求全面巡查一次,加強值班制度。巡查要注意觀察公路綠化、水溝和危險路段,發現險情要及時向主任報告,主任同時要迅速組織人員進行處理,并上報公路站。
(4)遇到重大的公路險情,如山泥傾泄、路面塌方、排水系統堵塞、雪阻、大樹被風吹倒、重大交通事故導致的交通堵塞等,要第一時間上報縣局,并迅速調動機械車輛,組織員工趕往現場,全力搶修。
(5)清除路障要注意安全,要劃定警界線,有專人在現場指揮,禁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動用機械清除路障,要有足夠的人員監管,防止發生安全事故。
(6)對公路搶修工作不重視,組織不力,不能保障公路暢通,導致公路交通嚴重堵塞,造成不良的社會影響的,報局對有關責任人做出嚴肅的處理,追究其責任。
2.1.14橋梁養護管理工作制度
一、橋梁養護管理人員機構組織
(一)局設專職橋梁工程師一名。負責轄區內橋梁的養護管理工作。嚴格按照《公路養護技術規范》的要求,經常監督檢查橋梁的養護管理情況,切實掌握橋梁的技術狀況,保障橋梁正常使用。
(二)各公路養護中心主任為管轄區內橋梁養護負責人,各中心設置橋梁養護巡檢員,負責管轄區內橋梁養護經常性的巡查工作。
二、公路養護中心橋梁養護的職責
1、公路養護中心主任主持管養橋梁經常性檢查。
2、每天的公路巡查要納入橋梁巡檢項目。
3、每月做好《橋涵日常檢查和養護月志》,及時上報轄區的橋梁(涵洞、隧道)受自然災害和其它因素損壞的情況。
三、橋梁檢查分經常性檢查、定期檢查和特殊檢查。
(一)經常性檢查以直接目測為主,配合簡單工具量測,一般可和橋梁的小修保養工作結合進行,每日與公路巡查時同時檢查。發現情況要立即采取措施處理,并上報情況。
(二)定期檢查每月次,要如實記錄、填寫《橋涵日常檢查和養護月志》。發現三類以上的破壞以及難以判明損壞原因和程度的病害,橋梁工程師要做出附錄說明,并附上照片。
(三)橋梁特殊檢查要采用儀器、設備等特殊手段和科學方法分析橋梁病害的確切原因和程度,確定橋梁的技術狀態,以采取相應的加固、改造措施。
四、橋梁養護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公路站要建立專門的橋梁技術檔案。內容包括:橋梁基本狀況卡片、歷次橋梁大、中修工程施工原始記錄和竣工圖表以及驗收報告、歷次橋梁定期性檢查表。
2.1.15公路養護檢查登記制度
為了加強干線公路養護的技術管理工作,提高公路養護技術和服務水平,經常保持管養公路及其設施的完好狀態,及時治理公路存在的病害和隱患,提高公路的抗災能力,特制定如下幾項設施的檢查內容和檢查登記制度,以便采取有效的養護措施。
一、橋梁
(一)檢查內容
1、橋面鋪裝是否平整,有無裂縫、局部坑槽,橋頭有無跳車。
2、伸縮縫是否堵塞卡死、失效,聯結件有否松動、局部破損。
3、橋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損。
4、人行道、防撞欄(欄桿)、扶手有無撞壞、斷裂、松動、錯位、缺件、剝落、銹蝕等。
5、翼墻(側墻、耳墻)有否開裂、風化、剝落、沉陷和異常變形。
6、錐坡、護坡有否局部塌陷,鋪砌面有否塌陷、缺損,有否垃圾堆積、灌木叢生。
7、河床有無積物堵塞河道,水流主流有無沖刷墩臺,河流上下游各200m內有無取砂、挖砂現象。
8、墩(臺)身是否有開裂,局部外鼓,表面風化、剝落、空洞、露筋等現象。
9、墩(臺)基礎是否有外露、青苔、污穢,是否有沖刷、淘空,保護層是否有開裂、露筋。
10、墩(臺)帽有無露筋銹蝕,砼有無剝落、壓裂、缺損。
11、支座是否完整、清潔,橡膠支座是否老化、變形,鋼板支座是否銹蝕、干澀,各種支座是否松動、剪斷、開裂等。
12、梁(主拱)及一般結構有無滲水、局部缺損、露筋、開裂,橫向聯系是否松動或損壞、不傳力,石砌拱圈有無錯位,拱肋上緣有無縱向離縫等現象。
13、交通標志、照明設施是否完好齊全。
(二)檢查登記制度
1、四類橋每星期檢查登記一次;三類橋每半個月檢查登記一次;一、二類橋每月檢查登記一次。
2、汛期結合公路巡查制度,必須加強對所有管養的橋梁墩、臺、錐坡、翼墻及河床鋪砌等構造物的巡視觀察,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公路站,同時按巡查制度的要求填寫好登記表。
二、涵洞
(一)檢查內容
1、進出水口是否堵塞,沉沙井有無淤積,洞口鋪砌有無沖刷、脫落。洞內有無淤塞、沖刷。
2、涵洞有無開裂,涵洞頂路面是否開裂、下沉,邊坡填土有無沉陷,涵底涵墻有無漏水,翼墻是否完整。
(二)檢查登記制度
1、涵洞每季度檢查登記一次。
2、汛期結合局下發的巡查制度的規定加強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上報公路站,同時按巡查制度的要求填寫好登記表。
三、擋墻
(一)檢查內容
1、檢查擋墻有無裂縫、斷裂、傾斜、鼓肚、滑動、下沉、周圍地基錯臺、空隙等情況。
2、檢查有無滋生雜草,泄水孔是否堵塞,墻背填土有無沖空,墻后有無積水等現象。
3、暴風雨和重型車輛經過后應及時對高擋墻作特殊檢查(檢查內容同上)。
(二)檢查登記制度
1、擋墻每季度檢查登記一次。
2、暴雨和重型車輛過后應作特殊檢查,參照巡查制度執行并做好登記。
四、高邊坡
(一)檢查內容(包括高路塹邊坡和高路堤邊坡)
1、檢查坡頂和坡面有無下沉、裂縫,邊坡植物有無突然歪斜倒伏,有無危巖、浮石等可能坍塌的跡象,如有應及時查明原因,采取相應的預防措施并上報局和養護所,以免突然下坍,傷害行人和阻斷交通。
2、檢查坡面是否平順、有無沖溝。
3、檢查高路塹邊坡(上邊坡)的截水溝是否斷裂、損壞及堵塞等現象;高路堤邊坡(下邊坡)坡頂的截水墻是否完好,路肩是否下沉開裂。
4、暴雨過后應結合局下發的巡查制度仔細檢查高邊坡的穩定情況(檢查內容同上),同時按巡查制度的要求填寫好登記表。
(二)檢查登記制度
1、高邊坡每季度檢查登記一次。
2、暴雨后應作特殊檢查,參照巡查制度執行并做好登記。
2.1.16公路小修保養工作制度
1、養護中心是基層的生產單位,其生產任務主要是公路小修保養,即對管養公路及其工程設施進行預防性保養和修復其輕微損壞部分,使公路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遵守執行《公路養護技術規范》、《公路小修保養工作制度》及上級對公路小修保養工作的有關規定, 努力使公路小修保養工作規范化、科學化。
3、建立健全職工定期學習制度,每周至少組織一次職工技術、業務知識學習,以提高職員工的技術業務水平和操作技能。
4、加強公路小修保養工作計劃管理。每月月底根據上級下達的公路小修保養計劃,結合季節特點,公路路況等因素,按定額編制下個月度公路小修保養工作計劃,經批準后執行實施。計劃要明確工作點、里程樁號、工作項目、材料消耗、勞動力安排和資金使用等情況。
5、建立健全養護材料驗收使用制度。養護材料在保證質量的基礎上,需經不少于三人驗收簽章后方能入賬。
6、嚴格按操作規程及時修復路基、路面、橋涵、構造物等的病害。雨天應先疏通排水、填平坑槽,確保安全暢通;雨后及時修補面層。國道及交通繁忙地段,提倡路面坑槽修補不過夜。
7、實行全面質量管理,建立健全養護質量崗位責任制。各養護中心制定公路病害處理崗位責任表,并制訂養護質量獎懲規定。凡因處理質量不符合要求而造成損失者,查明原因后,按規定對當事人適當的經濟處罰。
8、為防止和減少雨水及洪水對公路的危害,各公路養護中心應督促組織職工隊伍切實做好公路的水毀防治工作。在汛前,應對公路及排水系統進行全面檢查疏浚;雨天和汛期,應堅持日夜巡路。小的阻塞,及時予以排除。當發生嚴重毀壞危及行車安全時,應立即在兩端設立危險警告標志或禁止通行標志,并及時上報,雨后應重點檢查并抓緊搶修恢復。
9、積極應用公路中修保養技術、新工藝、新材料,走科學養護的路子。支持和鼓勵職員工對公路小修保養技術、工藝、機具等進行革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議。
10、要求各養護中心執行“每天巡路、每月檢查總結”的公路小修保養質量檢查制度,公路站組織養護技術人員每月月底按照《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查評路況。
11、注意安全生產。養護工人路上作業時應嚴格執行上級對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
2.1.17公路小修保養職責范圍及要求
公路小修保養是養護中心主要的生產任務,其質量要求是保持路面完好清潔;路肩整潔、邊坡穩定、排水暢通;構造物、橋涵隧道完好;沿線設施完善;綠化協調美觀,力爭營造暢、安、舒、美的公路交通環境。總之,小修保養的目的和任務是對管養公路及其設施進行預防性保養和修補其輕微損壞部位,使之經常保持完好狀態,保障行車安全、舒適、暢通。
一、混凝土路面養護
(一)必須經常清掃沙石、泥土和垃圾污物,特別是石場路口及彎道半徑較小碎石容易漏灑的路段更應勤清掃,免受車輛碾壓破壞路面。
(二)縫養:縫養包括縱縫、橫縫及路面出現的裂縫,要經常對路面進行檢查,發現縫隙時要及時進行瀝青灌縫,灌縫要認真細致,先清除縫內已經老化的瀝青、沙子和污物,然后小心地灌注瀝青,做到填滿縫隙防止雨水滲入墊層的同時,不污染相鄰的路面板。當氣溫上升填縫料擠出縫外時,應將擠出的瀝青鏟除,保持接縫完好,表面平順,行車不顛跳,防止因顛跳而產生板邊緣破損和板的垂直錯臺。灌縫宜氣溫較低時進行,但雨天、路面潮濕時不能灌縫;
(三)要及時排除路面積水,路面不允許有過水或積水現象,防止水與行車的作用下發生抽吸作用,使墊層流失而使部分基層與板脫空,導致砼板開裂或折斷;
(四)出現坑槽或局部破碎時,應及時修補,防止擴展。用瀝青拌合料修補時,修補面要方正,縱橫邊緣成90度角,并保證平整度。
二、路肩、邊坡養護
應經常清除余泥、積砂、雜物保持路肩整潔,土路肩出現缺口時,應及時填補。路肩不能高出路面,過高時須鏟削整平,過低則加土填補夯實,保持橫坡順適,利于排水,路肩外緣應整齊成線。有條件的土路肩應全面綠化,因地制宜地種上一些植被以保持水土不流失;要經常檢查邊坡是否出現裂縫和沖溝,如有可用粘性土填塞搗實,以防止表層水滲入路基體內,造成邊坡滑塌。高邊坡應經常觀察其坡頂和坡面有無下沉、邊坡植物有無突然歪斜倒伏,有無危巖、浮石等可能坍塌的跡象,如有應及時處理、清除,以免突然下塌,傷害行人和阻斷交通。對已堆積在路上的坍方,應先及時清除然后再處治邊坡。高邊坡每季度檢查登記一次,汛期應加強檢查。
三、排水設施養護
排水設施包括邊溝、截水溝、泄水槽等。養護中心要經常對所轄各種排水設施進行檢查疏通、及時排除堵塞,要堅持雨中上路巡查,雨后全面巡查,如有沖刷、損壞,須及時修理加固。出現險情應及時設示警樁(牌)及時搶修,并及時上報。
四、橋梁養護
(一)經常清掃橋面積砂、垃圾,保持橋面整潔;
(二)經常清除伸縮縫內的石塊和其它雜物,使其能發揮正常的伸縮作用;
(三)經常疏通橋面泄水孔,清疏橋下河床淤泥、雜物,保持橋面不積水,橋下水流暢通。發現墩(臺)水下部分或基礎部分受水流直接沖刷可能影響結構安全時需及時拋石或用砂包維護;
(四)經常清除錐坡、翼墻、護坡的雜草雜物(有砌石的雜草拔除,無砌石的雜草應剪割),以防植物蔓延造成砌體松脫;
(五)及時修補橋面坑槽、橋面裂縫和橋頭跳車,保持橋面平整和不滲漏水;
(六)及時修補防撞欄的局部損壞,修理泄水孔;修理或更換伸縮縫;
(七)及時修補墩臺、錐坡、翼墻及河床鋪底、河道防護圬工的微小損壞;
(八)及時修補橋梁各部件限值內的裂縫及砼表面的局部剝落和局部露筋,以免大氣侵入造成鋼筋腐蝕,影響結構承載力。大面積剝落及露筋報公路站;
(九)要加強對橋梁支座、梁板、拱圈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
(十)汛期必須加強對橋梁墩、臺、錐坡、翼墻及河床鋪砌等構造物的巡視觀察,按要求做好橋梁技術狀況的檢查和登記。四類橋每星期檢查登記一次;三類橋每半月檢查登記一次;一、二類橋每月檢查登記一次。
五、涵洞養護
涵洞的養護要求是:水流在任何情況下都能順利暢通地通過涵孔排到適當地點,保證涵洞洞身、涵底、進出水口、八字墻、護坡的完好、清潔、不漏水。涵洞應定期進行檢查。主要檢查涵洞有無淤塞、沖刷、洞身有無開裂,臺背、涵頂填土有無沉陷,涵底涵墻有無漏水,八字翼墻是否完整,進水口是否堵塞,沉沙井有無淤積,洞口鋪砌有無沖刷脫落,洞口洞內沙井如有積物應及時清理,圬工砌體若有裂縫、灰縫剝落或局部損壞應用水泥砂漿修理其損壞部分。涵洞每季度檢查登記一次,臺風、暴雨期間應加強巡視檢查。
六、擋墻養護
要經常清除擋墻上滋生的雜草,疏通泄水孔。定期檢查其有無裂縫、傾斜、鼓肚、下沉、墻后積水,并觀察其發展情況,小的開裂和局部損壞用水泥砂漿填塞和修補,一般的臺背凹陷及時用疏水性材料(如石屑、砂)處理,較大問題及時上報局。擋墻每季度檢查登記一次,汛期要加強檢查。
七、沿線設施
歪斜、缺損的里程碑百尺樁、標志牌、示警樁要及時扶正,補全缺損,并定期清洗和翻新,使其經常保持完整、齊全、鮮明、醒目的良好狀況。
八、綠化
(一)公路路樹和班房內花草樹木要進行修剪、滅蟲、撫育期的維護、歪斜扶正、死樹枯樹及時清理,對缺株進行補種。每年年底對公路路樹進行一次白灰粉刷,既防病蟲侵染,又增加公路美觀。
(二)完成或超額完成種植路肩草任務,并悉心培植,長勢過高時(超過15厘米)須修剪,并拔除其中的雜草雜樹,達到全路段滿幅草皮,且長勢良好、整齊、美觀的要求。
(三)做好花基、花壇的綠化護管,及時澆水、修剪、除草、滅蟲和清除花基內垃圾,修補花基的局部輕微損壞。
九、養護中心(道班)房
保持養護中心(道班)房內及周圍環境的整潔美觀,清除下水道淤積,勤滅蚊蠅;宿舍內物件擺放整齊;工具有序存放;修理房屋、圍墻的局部損壞。
2.1.18公路養護檢查考核辦法
為了加強公路養護生產檢查考核管理工作,促進和提高公路養護水平,提高養護質量,調動養護職工的積極性,制定本辦法。
二、檢查考核的組織實施:
(一)各公路養護中心的月度生產檢查、考核,由公路站組織,局主管領導監督和指導。每月26日~28共3天為檢查時間,每個養護中心抽查里程1~2KM,橋涵抽查1~3座。
(二)每季度末由局組織公路站、各養護中心負責人參加全局的綜合性檢查,并進行季度總結、評比。
(三)每月25日前,公路站上報下一個月養護生產計劃,經局主管領導審核批復下發到各養護中心細分,養護中心每月按下發的養護生產計劃,安排組織實施工作,并作為月度檢查考核的依據。
三、檢查考核內容:
(一)各養護中心的各類統計圖表和各種記錄臺帳。
(二)按照《公路養護質量進行檢查評定標準》的規范檢查項目進行檢查考核,分為路面、路基、路隧構造物和沿線設施、勞動紀律、班房管理、執行局各項工作情況等檢查項目。
(三)考核評分標準,外業工作方面(占總生產考核分數的95%):檢查時按《公路養護質量檢查評定標準》100分制,路面50分,路基8分,路隧構造物10分和沿線設施7分,勞動紀律5分,班房管理5分、執行局各項工作情況10分。統計圖表記錄臺帳5分。
四、獎罰辦法:
(一)考核結果分為優、良、中、次、差五個等級,綜合評定優為≥90分,良為(≥80,〈90分〉,(中為≥70分,〈80分〉,次為(≥60,〈70分〉,差為〈60分以下。
(二)一年中獲得一等(優等)最多的養護中心和月度考核綜合評定分數高最多的養護中心,除按規定給予獎勵外,并作評為市(縣)局先進單位的主要依據。
(三)一個月被評為次等的養護所(隊),按不完成當月養護任務扣罰,扣罰正、副所(隊)長各100元,其他職工50元,在通報會作口頭警告;連續兩個月被評為差等的,扣罰當月正、副所(隊)長每人200元,其它職工100元/每人,并在全局通報批評,取消評先進資格。一個月被評為差等的養護中心,正、副所(隊)長各扣罰300元/每人,其它職工200元/每人,并在全局通報批評,取消評選先進資格。
(四)局、站領導不定期對各養護中心職工養護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不定期抽查,發現一次不按規定要求完成養護任務的,扣罰承包責任人50元;發現兩次,扣罰承包責任人100元;發現三次及以上,交回縣局處理。被公路工程抽調,表現不好被辭退的,按待崗處理。
2.1.19公路綠化養護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加強公路綠化管理,提高管養公路的綠化標準,美化公路環境,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路綠化管理包括公路用地內新植(補植)綠化工程及植物防護工程的管理,路樹的采伐及公路沿線喬、灌、花、草的日常管理。綠化管理應大力推廣現代化管理手段和先進的栽植、養護技術。
第三條 綠化計劃由公路站負責編制,養護中心負責實施。編制時應本著“先重點、后一般,先干線、后支線”的原則,做到科學、合理。
第四條 綠化設計應根據“因地制宜、因路制宜,適地適樹”的原則,在對綠化現狀和自然情況調查的基礎上,結合公路環境進行總體設計,在可綠化路段以綠色植物合理覆蓋公路兩側土路肩、邊坡、分隔帶及公路用地范圍內的一切綠化的空地,使公路綠化與自然景觀相協調,達到經濟、美觀、長久的目的。
第五條 公路綠化的模式應與自然環境緊密結合,做到喬灌結合、花草結合,人工造景與自然景觀相結合。
1、縣城出入口及一級公路的綠化:當有分隔帶時,應在分隔帶內栽植低矮灌木(綠籬)和花草,并在公路兩側人行道綠化帶種植喬、灌木。當沒有分隔帶時,公路綠化以喬木為主,并可配植一些灌木和花草。
2、二級公路的綠化:應盡量采用喬木與灌木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避免單一品種長距離栽植形式,并充分體現當地特色。
3、三、四級公路綠化:可采用行列式對稱栽植,株距根據樹種的生長快慢而定。
4、植物防護工程:應以保持路基穩定為主,同時兼顧綠化、美化功能,合理地選擇植物品種。
喬木的株行距,應根據不同樹種、冠幅大小來確定。速生喬木的株距4~6m,行距3~4m;冠大慢生喬木的株距宜8~10m,行距4~6m。
灌木株行距以1m為宜,灌木球的株距宜4~6m。
第六條 綠化施工由路線管養單位負責,公路站應對施工全過程進行質量監督和管理。
1、苗木選苗:要求苗木頂芽飽滿、根系完整、生長健壯、無病蟲害、無嚴重機械損傷。
2、公路綠化應嚴格按照批復的設計或合同要求,在適當時期進行栽植。栽植應符合以下要求:
(1)喬灌木一律采用明坑栽植,需帶土球的苗木,土球的直徑應為苗徑的10倍以上,土球要求包扎整齊、不松散;坑徑比根幅大10cm,坑深比根長大20cm以上。
(2)苗木隨起隨運,盡量當天栽植,當天栽不完的苗木應進行假植處理。苗木栽植前應澆足底水,栽后立即澆透水。栽植時,應嚴格按圖紙施工,保證綠化工程外觀要求。綠化工程完工后,按規定組織驗收。
第七條 公路綠化要堅持“栽、管、護”相結合,要求種植成活率90%以上,保存率達85%以上。綠化植物種植后,應加強綠化的日常護管,按規定做好公路用地范圍內喬、灌、花、草的淋水、除草、松土、施肥、修剪、防治病蟲害、缺株補植及路樹涂白劑等工作。
每年秋季落葉后,春季萌芽前,須將喬木的枯枝、病枝、畸形枝、過密枝及遮擋交通標志和影響行車視線的樹枝修剪,修剪后應保證樹形整齊美觀。灌木的修剪應經常進行,以保持枝葉豐滿和樹形的整齊。
每年春季和夏季,對有病蟲害的路樹要及時防治。每年入冬前,應對所有路樹涂刷白劑(生石灰等),用以防凍和防病蟲侵染。
第八條 路樹采伐必須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及路政管理條例等相關規定來操作實施,杜絕亂砍濫伐現象發生。路樹采伐的允許范圍主要包括:
1、公路改建、擴建需采伐路樹。
2、路樹發生嚴重病蟲害。
3、路樹超齡需進行必要的更新改造。
4、原有路樹影響通信、通電及光纜等設施架設。
5、開設道口而采伐路樹。
6、因災毀等原因,需采伐路樹搶險。
路樹采伐事先應得到綜合執法等相關部門的采伐許可批準,作業時應注意安全,作業區要規范設置作業標志,并應充分做好有關交通指揮和交通疏導工作。采伐的樹木要及時運走,作業完畢后要作好必要的清場處理,以保證行車安全。
2.2安全管理類
2.2.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一、公路站站長、公路養護中心主任是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必須向局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分解局安全目標管理責任。做到三級管理,分層把關,逐級監督負責。
二、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抓生產首先抓安全,把安全生產放在首位。生產與安全發生矛盾時,生產要服從安全。堅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當發現危及職工生命安全的情況時,職工有權制止和拒絕冒險作業。
三、每月八日為局安全活動日,安全責任人和駕駛員必須依時參加安全活動、學習。每月27—28日為公路站、養護中心安全檢查日。每季小評、半年評比、年終總結獎勵。
四、職工在路面施工、養護工作中,必須穿戴好安全生產工作服,方可進入施工現場,同時,還要放置安全標志牌,方可施工。否則,發生一切后果,由其本人和公路養護中心主任負全部責任或主要責任。
五、機動車駕駛員,要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駕駛作風,做到文明開車,禮貌開車,嚴格禁止超載、濫載、人貨混載,嚴禁開英雄車、斗氣車、莽撞車,嚴禁酒后開車、疲勞開車和開“帶病車”。否則,出現事故,后果自負。
六、嚴格執行交通安全規則和道路交通安全規定,建立考勤登記制度和安全檔案制度。
七、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用油、用煤(煤氣)的各項規定,認真落實好各項防火措施,定期檢查各種防火設備,強化管理,嚴格控制和杜絕各種火災的發生。
八、堅持道路巡查制度,做好各項防盜、防竊和各項安全防范措施,每晚必須實行輪值班制度,節假日實行24小時值班,否則出現問題,追究責任領導和值班人員責任。
九、各單位發生突發事件應做到:(一)如有傷者應當機立斷及時組織搶救,護送到醫院,保護現場;(二)把出事時間、地點、車輛、天氣和在場人員記錄清楚;(三)立即向局匯報以及向當地有關部門報告。
2.2.2安全生產教育制度
一、各單位要經常利用各種會議、墻報、標語、錄像等形式宣傳黨和國家關于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以及安全生產知識技術、各種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和各種安全技術標準。
二、各單位要定期組織職工學習本崗位安全技術規程和建立日常必要的考核制度。對新職工要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并結合本崗工作范圍進行安全考核,凡考核不合格的職工不得上崗。
三、特種工種工人及各種車輛司機都必須經過專門培訓,并經有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操作和駕駛證后才能獨立操作,否則不準上崗。
四、各單位要經常組織安全教育活動,每天開工前都要對每位職工進行安全交底和安全教育。
五、各單位每周不少于一次召開全體職工安全工作會議,學習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等,了解本單位每位職工遵章守法和安全生產情況,交流安全工作的經驗,表彰好人好事,糾正不良現象并提出整改措施。
2.2.3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一、各單位每周進行一次安全生產的自檢,局安全領導小組成員每月對各公路養護中心、施工路段進行一次安全生產檢查。
二、檢查時要對照有關檢查標準逐項審查,發現問題要及時督促有關人員進行整改,不能及時整改的,發出“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三、凡經過整改不合格的生產崗位,必須停工整頓,待復查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
2.2.4安全生產責任人處理規定
一、總則
為了保障養護系統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上級相關文件的精神,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局屬生產單位的工程維修中心、公路養護所、綠化養護所以及收費站的安全生產責任人。
三、處理級別
〈1〉黃牌警告
〈2〉紅牌警告
〈3〉建議行政處分
四、黃牌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給安全生產責任人黃牌警告。受到黃牌警告的安全生產責任人要向局安全組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全局。
1、經安全組首次安全檢查中已作過口頭警告而再次檢查又發出“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仍未落實整改的以下情況:
〈1〉安全規章制度、崗位操作規程不健全和未上墻的;
〈2〉不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局安全學習(安全會議)或未向所屬單位員工傳達學習(會議)精神的;
〈3〉特種機械設備、特種作業人員未領取合法的合格證和操作證或未經年審就進行作業的;
〈4〉各種安全管理臺帳未建立或填寫記錄不規范的;
〈5〉安全月報表未按時填寫或填寫不規范的;
〈6〉公路養護或工程作業點、施工現場安全標志殘缺不全或擺設不規范的;
〈7〉路上或高溫作業人員未按規定穿著勞動安全防護用品的;
〈8〉未按規定保養、維修養護機械、車輛的;
〈9〉機械、車輛帶病行駛作業的;
〈10〉生產基地物料、機具堆放不規范的;
〈11〉生產、生活用電、用氣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12〉車輛載人上落班未做足安全防范措施,存在不安全隱患的;
〈13〉違章指揮可能導致發生重大事故的;
〈14〉同類不安全隱患在同一地點重復發生的;
〈15〉對局安全工作布置落實不力的。
2、發生過一宗我方負同等責任以上的輕微交通事故。
3、發生過一宗經濟損失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機械責任事故的。
4、發生過一宗經濟損失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火災責任事故或失竊責任事故的。
5、瞞報或謊報事故或發生傷人事故不到現場處理的。
五、紅牌警告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將給安全生產責任人紅牌警告一次,受到紅牌警告的安全生產責任人要向安全組寫出書面檢查,并通報全局。
1、年內累計兩次受到黃牌警告的;
2、車輛、機械設備的安全機構(轉向、制動、四輪和燈光)存在明顯的事故隱患仍盲目駕駛作業的;
3、擅自批準、包庇或私自使用公家的機械設備、車輛干私活的;
4、發生過一宗我方負同等責任以上的經濟損失五千元以上交通事故的;
5、發生過一宗經濟損失五千元以上機械責任事故或火災責任事故或失竊責任事故的;
6、發生過一宗經濟損失雖未達五千元,但影響較為惡劣的交通、機械、火災或失竊責任事故的。
凡被紅牌或黃牌警告的個人,都要在當事人辦公室或養護所(隊)懸掛紅或黃牌一個月,期滿后經局安全組派人復查核實,確認徹底整改方可摘除,否則掛到完全整改為止。
六、建議行政處分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由局安全組提請局黨總支部給予相關人員實行行政處分。
1、年內兩次被出示紅牌警告的;
2、連續三年被出示黃牌警告的;
3、發生群傷惡性事故或較大經濟損失事故的;
4、發生死人責任事故的。
七、經濟處罰
1、凡被黃牌警告一次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將被罰款100元。年內兩次被黃牌警告的,將全部扣除安全生產責任人當年的生產獎罰統籌金。
2、凡被紅牌警告一次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將被扣除年度獎金總數的10%。年內被兩次以上紅牌警告的,每增加一次增扣安全生產責任人年度獎金總數的15%,如此類推。
2.2.5傷亡事故處理制度
一、發生事故后,如造成人員傷亡的,應首先積極搶救傷員,采取措施防止事故蔓延擴大,并及時向局報告。局接到事故報告信息后,立即核實情況,進行調查處理,并向各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調查工作的任務,是通過搜集現場物證、事故事實材料、證人材料,進行現場攝影和錄像,繪制現場示意圖、流程圖、受害者位置圖,進行事故分析,確定出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確定事故中的責任人。
三、處理事故,要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處理。要根據事故調查所確定的事實,通過對直接原因和間接原因的分析,制訂出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同類事故重演,要根據情節后果和事故責任人應負的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對事故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罰,對事故情節特別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追究其刑事責任。
四、對傷亡安全事故要按國家勞動部發布的《死亡、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的程序要求,寫出事故報告書,逐級上報有關部門。
五、事故報告要做到及時、準確、無誤,否則要追究經辦人的責任。
2.2.6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做好養護系統的消防安全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保護公共財產和職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精神,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一、消防工作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實行“群防群治”。
二、建立和完善消防檔案。
三、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成立義務消防隊,各單位設兼職義務消防員,做到責任到人,各盡其責。
四、利用各種形式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消防安全意識。
五、落實各項防范措施,安全領導小組及義務消防員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上報并整改。
六、義務消防員對消防器材設備經常進行檢查、維修和保養。消防器材設備完好率保持在90%以上。
七、按照規定使用各種電器,嚴禁亂拉亂接電線。
八、對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和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發生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2.2.7消防安全培訓制度
一、每位職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對義務消防隊人員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二、養護職工應積極參加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及其它消防活動;
三、各單位應經常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及時傳達上級下達的關于消防安全的指示精神,教育職工自覺遵章守紀,履行安全職責;
四、節假日及重要活動前要進行消防安全教育,時刻樹立居安思危的思想,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確保消防安全;
五、新職工上崗前必須接受消防安全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加防火、滅火及疏散、救援等業務知識培訓;
六、特殊工種及各級消防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消防安全知識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2.2.8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規定
一、消防設施、器材的日常維護、管理由設施、器材所在單位負責,縣局對其進行監督、檢查;
二、各單位應對管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定期檢查,對于壓力不夠的滅火器,或其它消防設施器材有異常的,立即進行維修或更換調整;
三、消防設備、器材應定期進行檢測、換藥確保其處于完好狀態;
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疏散通道,不得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門鎖、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五、消防器材、設施除撲救火災使用外,嚴禁挪作他用,如因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器材、設施的,須事先征得縣局同意。對擅自挪用和損壞消防器材的單位和個人將給予處罰;
六、認真做好消防器材、設施維護、保養記錄。
2.2.9 公路日常安全巡查規定
一、公路日常安全巡查的主要內容.
(一)路基安全巡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路基各部分是否完整,尺寸是否符合標準和有無變形情況發生;
2、檢查路肩有無車轍、坑洼、隆起、沉陷、缺口現象發生,并檢查橫坡是否適度、表面是否堅實、整潔和與路面接茬是否平順:
3、檢查邊坡是否穩定、堅固,坡度是否符合規定,是否有沖溝、松散現象發生;
4、檢查擋土墻的護坡、防沙設施是否完好、泄水孔有無堵塞:
5、檢查邊溝、排水溝、截水溝、跌水溝、泄水槽等有無淤塞、高草等現象,檢查縱坡是否符合規定、進出口維護是否完好、路基路面及邊溝內是否有積水:
6、檢查有無翻漿、坍方、山體滑坡、泥石流等病害發生。
(二)路面安全巡查的主要內容。
l、檢查路面有無松散、裂縫、擁包等病害發生;
2、檢查路面的平整度和抗滑能力是否符合要求:
3、檢查路面的強度、耐久性情況;
4、檢查路面損壞后和養護操作是否引起沿線環境污染;
(三)橋梁與涵洞安全巡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橋面鋪裝是否平整,有無裂縫、局部坑槽、波浪、碎邊、橋頭有無跳車;
2、檢查橋面泄水管是否堵塞和破損;
3、檢查橋面是否清潔、有無雜物堆積、雜草蔓生;
4、檢查伸縮縫是否堵塞卡死,聯結件有否松動、局部破損;
5、檢查人行道、緣石、欄桿、扶手和引道護欄(柱)有無撞壞、斷裂、松動、錯位、缺件、剝落、銹蝕等;
6、檢查翼墻(側墻、耳墻)有否開裂、風化剝落和異常變形;
7、檢查錐坡、護坡有否局部塌陷、缺損,有否垃圾堆積、灌木雜草叢生。橋頭排水溝和行人臺階是否完好:
8、其它顯而易見、達到三、四類技術狀況的損壞或病害。
(四)隧道安全巡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襯砌的變形和裂縫狀況,洞內滲漏水狀況;
2、檢查路面、人行道損壞情況:
3、檢查標志、標線及用白色材料涂刷情況;
4、檢查通風、照明、通訊、監控、消防、消音等設施的完好情況;
5、檢查隧道內外的塌(散)落物、隧道口邊仰坡上的危石、積水、掛水等情況;
6、檢查洞內各部分的清潔情況和引導線的效果;
7、檢查隧道內的排水情況;
8、檢查洞口的減光設施和樹木花草的完好情況:
9、檢查洞內有害氣體含量、路面亮度、煙霧濃度及噪聲值是否超標。
(五)沿線設施安全巡查的主要內容。
1、檢查護欄的損壞或變形情況;
2、檢查護欄立柱與水平構件的堅固狀況;
3、檢查護欄污穢程度及油漆損壞狀況;
4、檢查護欄拉索的松弛程度;
5、檢查護欄反光膜的缺損情況;
6、檢查防護柵的損壞或變形情況;
7、檢查防護柵油漆損壞及金屬銹蝕情況;
8、檢查防護柵的污穢程度;
9、檢查路燈的亮燈情況;
10、檢查燈具及線路的安裝、損壞情況;
11、檢查路燈電線桿的安裝及傾斜、變形情況;
12、檢查燈具、線路、電線桿等設施的腐蝕損壞情況;
13、檢查電線桿的漆膜有否剝落和擦傷;
14、檢查中央分隔帶的排水通道是否阻塞:
15、檢查標志牌、支柱的變形、損壞、污穢及腐蝕情況;
16、檢查標志牌油漆及反光材料的褪色、剝落情況;
17、檢查標志牌設置的角度及安裝情況;
18、檢查標志牌的照明情況;
19、檢查標志牌基礎或底座情況;
20、檢查反光標志的反射性能:
21、檢查標志的缺損情況;
22、檢查交通標線是否完整、齊全、鮮明;
23、檢查通訊設施是否完好有效:
24、檢查收費設施是否完整有效:
(六)公路綠化的主要安全巡查內容。
1、檢查路樹有否枯死、折斷、低垂:
2、檢查綠化花基有否損壞.
二、公路日常安全巡查安排.
一般情況下,每天從8:30至11:30為上午巡查時間,從14:00至16:30為下午巡查時間,道班上路巡查不分節假日,各養護單位的公路養護、執法部門每月應安排2次以上的夜查。如遇春節、五一節、國慶節等重大節假日及強風、暴雨引發水毀等突發情況,實行24小時巡路和值班。
三、公路日常安全巡查的要求.
養護職工每天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各公路養護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每天上路巡查不少于1次,分管養護工作和安全工作的領導每周上路巡查不少于2次。各級的日常安全巡查都要作詳細的記錄,并要求參加安全巡查的每一位人員都要親自在安全巡查表上簽名。
四、公路日常安全巡查發現問題的處理原則.
各級公路日常安全巡查都必須認真細致,當安全巡查發現問題時要立即采取措施進行處理,不能立即處理的要在1小時內報告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由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派人協助處理。公路日常安全巡查的處理原則:凡發現橋(涵)斷裂、公路被洪水沖斷、嚴重的山體滑坡、公路下陷、塌方、大型交通安全設施倒塌、路樹成片被臺風吹斷等重大事故時,發現者要立即報告本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各單位主管領導和有關部門領導要在2小時內報告局的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及有關部門領導,并由局領導指揮處理和啟動局的應急救援預案。管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指揮搶救受傷人員和受損車輛,封鎖現場,疏導交通和維持交通秩序。凡發現一般的公路安全事故,又不能一時處理的,由所管轄單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指揮處理,局派有關部門協助。凡發現一般交通安全設施事故,而管轄單位又無法處理的,由材料供應站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指揮處理,局有關部門和管轄單位協助。發生在我局公路上的各種事故都必須得到及時有效的處理,各單位各部門不能發現問題只報告不處理,更不能不報告不處理。凡發現問題不報告不處理,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要追究當事人和有關單位部門責任人的行政責任,觸犯刑法的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2.2.10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
一、公路建設、養護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按照國家《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規定執行,確保施工現場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
二、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由施工負責人負責,并在布置施工任務的同時,布置安全工作,進行崗前安全教育和技術交底。
三、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職或兼職安全員,規模較大的施工現場須按規定配備安全主任,加強現場安全監管。
四、項目負責人和安全員(主任)要落實安全責任,掌握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重點部位,制定和落實各項安全防護措施,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檢查,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現象。
五、在施工現場兩端及在施工段前按國標(GB5768-1999)標準設置圍擋和警(指)示標志牌,夜間施工還要設置閃光警示燈或反光標志措施,提醒過往車輛行人注意。所有圍擋和標志均做到標準、醒目、清晰。施工現場內各種安全設備、設備、標志等,任何人不得擅自拆動。
六、施工現場的各種機具、材料、設施、設備等必須按施工平面圖的指示堆放、布置,確保施工現場整潔、有序、文明、安全;所有材料均不能占用公路堆放,保證交通安全、暢通。
七、離地2米以上高空作業,應設置有效的護欄或安全網,施工人員必須穿戴安全帽,系綁牢固的安全帶,嚴禁作業人員赤腳、穿拖鞋或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
八、在通車路段施工,施工前須先和當地交警等相關部門聯系,規模效大的工程施工應制訂施工現場道路交通安全保障方案并報當地交警審批,取得當地交警等相關部門對施工期內交通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并按規范設置安全施工區域,要有專人負責指揮交通;施工人員和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穿戴安全服、安全帽。
九、安全員與其它須經常上路施工的相關人員,在上路工作時間必須穿著反光標志服,并加強工人的安全教育,令其在上路工作上、下班時間都盡量少穿越公路或在路邊停留。
十、施工現場用電、用火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并嚴格履行動火作業審批手續;現場內電線與其經過的建筑物或工作地點保持安全距離,同時加大電線的安全系數;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嚴禁非專業人員操作機電設備。
十一、施工現場使用車輛、機械的車身上必須設置明顯規范的作業標志或安全示警燈。
十二、施工現場布置要結合防汛防雷考慮,并在汛期雷暴到來前做好各項防范措施,并做好防盜、防火、防破壞等安全工作。
十三、施工現場須按勞動保護和安全衛生有關規定向施工人員發放勞保用品,配備保健醫藥箱和急救器材,高溫季節合理安排施工作業時間,并提供充足的清涼飲料或淡鹽水(開水)。
十四、施工現場應設置良好的排水系統,保持排水暢通,地面無積水;嚴禁污水未經處理直接排入城市管網和河流。
十五、施工現場易產生揚塵污染的作業區應進行封閉作業;堆放、裝卸、運輸等易產生揚塵污染的物料應采取遮蓋、封閉、灑水等措施;風速四級以上天氣應停止易生產揚塵的作業,嚴禁從施工現場內向外拋揚垃圾。
十六、制訂施工現場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對突發事故采取有力的應對措施,發現危及施工人員人身安全的事故隱患,應組織施工人員撤離危險區域,待隱患整改完畢,方可恢復施工。
十七、施工單位應采取措施,避免施工擾民,妥善處理與周邊居民的關系,創造和諧的生產、生活環境。
推薦訪問: 養護 制度建設 公路在偉大祖國73華誕之際,我參加了單位組織的“光影鑄魂”主題黨日活動,集中觀看了抗美援朝題材影片《長津湖》,再一次重溫這段悲壯歷史,再一次深刻感悟偉大抗美援朝精神。1950年10月,新中國剛剛成立一年,
根據省局黨組《關于舉辦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讀書班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通過專題學習、專題研討以及交流分享等形式,系統的對《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進行了深入的學習與交流,下面我就來談一談我個人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是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的大背景下,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重大戰略部署、重大理論創造、重大思想引領的系統呈現。它生動記錄了新一代黨中央領導集體統籌兩個
《真抓實干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是《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的文章,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文章指出,我常講,領導干部要胸懷黨和國家工作大
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從嘉興南湖中駛出的小小紅船,到世界上最大的執政黨,在中國共產黨的字典里,“人民”一詞從來都
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以馬克思主義戰略家的博大胸襟和深謀遠慮,在治國理政和推動全球治理中牢固樹立戰略意識,在不同場合多次圍繞戰略策略的重要性,戰略和策略的關系,提高戰略思維、堅定戰略自信、強化戰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在黨組織的關懷下,我有幸參加了區委組織部組織的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為期一周的學習,學習形式多樣,課程內容豐富,各位專家的講解細致精彩,對于我加深對黨的創新理論的認識、對黨的歷史的深入了解、對中共黨員的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共建網上美好精神家園》一文中指出:網絡玩命是新形勢下社會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網絡強國的重要領域。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 32億,較2020年12月增長4
剛剛召開的中國共產黨第十九屆中央委員會第七次全體會議上討論并通過了黨的十九屆中央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報告、黨的十九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向中國共產黨第二十次全國代表大會的工作報告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