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得是漢語詞匯,拼音xīn dé,是指工作或學習中的體驗和領悟到的東西:凡人讀書,各有心得;學習心得。出自清·朱克敬 《瞑庵雜識》卷二:“凡人讀書,各有心得,雖契友不能同,亦不能喻。”、 清·陸以湉 《冷廬雜識·學醫宜慎》:“ 程杏軒醫案,歷,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學習心得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學習心得5篇
會議記錄
會議名稱:機關黨組理論中心組集體學習
時間:2016年5月3日下午3:00
地點:市XX局會議室
主持人:XXX
記錄人:XXX
參加人員:機關黨組理論中心組成員
會議內容
議題: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XXX:根據“兩學一做”活動學習安排,今天下午黨組理論中心組學習的主要內容是《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下面先請劉建科同志組織學習,然后大家討論。
XXX:下面我傳達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內容。
一、《中國共產黨章程》
第一章黨員;第二章黨的組織制度;第三章黨的中央組織;第四章黨的地方組織;第五章黨的基層組織;第六章黨的干部;第七章黨的紀律;第八章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第九章黨章組;第十章黨和共產主義青年團的關系;第十一章黨徽黨旗。
二、《中國共產黨黨員保障條例》
第一章總則;第二章黨員權利;第三章保障措施;第四章責任追究;第五章附則。
XXX:剛才XXX同志已經組織學習,下面大家討論。
XXX:通過學習《黨章》,黨員要努力把干好工作和提升自身素質統一起來。要在干好本職工作的過程中,努力通過深化認識,思考歸納,概括升華,使自己在工作中獲得的經驗思想,心得體會等成為自身業務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質的有機構成部分,從而推動自身素質不斷得到提高,為與時俱進,不斷適應新形勢,新情況,新工作。
XXX:對《黨章》的深入學習,我認為黨員要努力把堅守宗旨信念和開拓創新統一起來。黨章第一章第三條要求全體黨員還應履行以下義務:"堅持黨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個人利益服從黨和人民的利益,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克己奉公,多做貢獻。"從中可以看出,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是我們黨的宗旨,也是每一個黨員所必須堅守的信念意識。但是我們為人民服務的手段,卻必須善于變化,根據形勢任務的發展需要做具體的改革,調整,變化和創新。我們必須把堅守宗旨信念和開拓創新統一起來,既要有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崇高思想,更要有聯系實際,開拓創新的具體行動。作為從事環衛工作的黨員同志,就是要在認真扎實地做好自己分管工作的同時,不斷動腦筋,想辦法,積極開拓工作新思路,全面提高環衛工作水平和質量,為我市雙創工作營造良好的衛生環境和堅實基礎。
XXX:對《黨章》的深入學習使我認識到作為一名共產黨員,要加強政治理論學習,認真理解中國共產黨的先進性既體現在黨的宗旨和行動綱領上,同時也體現在她的每一個成員通過履行黨員宗旨和義務而表現出來的先進性上。因此沒有黨的先進性就不會有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反過來講,如果沒有共產黨員的先進性,則共產黨的先進性就無從談起。從這個意義說,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意義深遠,關系重大。我們要從思想上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正確看待名利、權力和地位,勤奮工作,努力創新甘于奉獻,不斷加強黨性鍛煉,保持共產黨員本色。要使我們黨始終走在時代前列,成為領導全國人民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不斷前進的堅強核心。
XXX:《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是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基礎,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必然要求。在80多年的奮斗歷程中,我們黨始終高度重視保障黨員權利,不斷結合革命、建設、改革的實踐,在黨員權利保障方面提出一系列重要的方針和原則,采取積極得力的措施,開展卓有成效的工作,創造、積累了豐富的經驗。實踐證明,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充分調動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是黨的事業興旺發達的重要保證。
XXX《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科學總結了我們黨長期以來特別是"試行條例"施行以來的實踐經驗,認真貫徹了黨中央關于黨員權利保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堅持以黨章為基本依據,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制度創新上狠下功夫。一方面,著力建立健全保障黨員權利的具體制度,使黨員權利保障工作更加規范;另一方面,著眼完善黨員權利行使的程序,使黨員在嚴格履行義務的基礎上正確行使權利,做到權利與義務相統一。
XXX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落實《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當前全黨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我們一定要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領導下,堅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要求,切實抓好黨員權利保障的各項工作,不斷推進黨內民主建設,進一步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為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提供強有力的政治保證和組織保證。
XXX:今天組織大家學習了《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并深入討論,大家都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和見解。會后大家要認真學習《黨章》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認真領會黨的章程和黨員的權利和應盡的義務。
黨員干部《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學習心得體會
一、《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總體說明
1、《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形成
???《中 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由中共中央20xx年9月22日正式頒布實施的,該《條例》是在1995年1月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 行)》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它是我們黨歷史上第一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的專門法規,對于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起 到了重要作用。
????2、《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意義
《條例》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 指導,科學總結了我們黨發展黨內民主、保障黨員權利的實踐經驗,進一步明確了黨員享有的各項權利,豐富了黨員權利的新內涵,完善了保障黨員權利行使的措 施,拓展了保障黨員權利行使的方式與途徑,規范了黨的各級組織、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和黨的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以及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在黨員權利保障方面應當 履行的職責,體現了黨的建設與時俱進的時代要求。
這個條例的頒布實施,有利于發展黨內民主,維護黨員 權利,增強黨的團結和活力;有利于進一步發揮廣大黨員和黨的各級組織的積極性、主動性,不斷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這個條例的頒布實施,對于加 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鞏固黨的執政地位,使黨始終成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執政黨,成為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的執政黨,成為求真務實、開拓創新、 勤政高效、清正廉潔的執政黨,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3、《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主要內容
《條例》共分五章38條。第一章“總則”共5條:規 定了條例的制定目的、制定依據和保障黨員權利的基本原則;第二章“黨員權利”共8條:在黨章確立的黨員八項權利的基礎上,規定了黨員享有各項權利的具體內 容;第三章“保障措施”共15條:用較大篇幅詳細規定了保障黨員正常行使權利和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的一系列措施;第四章“責任追究”共7條:明確了黨的 組織和領導干部等四種主體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的責任;第五章“附則”共3條:規定了條例的解釋機關和施行日期等。
《條例》主要有兩個特點:一是既包括了充分保障黨員 權利的措施和責任,使對黨員權利的保障具體化、制度化;同時又包括了正確行使黨員權利的程序和要求,使權利與義務統一起來。二是既注意繼承,保留了“試行 條例”中行之有效的一些規定;同時又堅持與時俱進,對黨員權利的具體內涵、行使途徑和保障辦法等作出了新的規定。
二、結合工作實際,對《條例》重點內容進行解讀
1、黨員權利的基本內容
結合《條例》第二章內容說明:
第六條:黨章規定黨員享有參加有關會議、閱讀有關文件、接受黨的教育和培訓權利的具體規定。
如我們普通黨員參加支部生活會、參加上級和系統組織的學習培訓(如區里組織基層黨務工作者培訓班、經貿系統黨員培訓班等)是黨員參與基層黨的建設,發表自己意見,行使自身民主權利的重要途徑。
第七條:黨章第四條第二項規定,黨員有“在黨的會議上和黨報黨刊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問題的討論”的權利。實際上是通過兩項具體權利體現出來,一是黨員在黨的會議上參加討論和發表意見的權利;二是黨員在黨報黨刊上參加討論的權利。
為了能夠保證黨員更好地行使上述權利,本條例規定了討論和發表意見的基本出發點或前提,即應當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開發表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相違背的觀點和意見。
第八條:本條是對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對黨的工作提出 建議和倡議權的具體規定。黨員積極地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也是黨的事業發展的內在和必然要求。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的過程也是黨員參與黨內事 務的過程,這有利于培養和增強黨員在黨內主體地位的意識,如果黨員能夠在黨內自主地、平等地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倡議,就能夠更好地激發廣大黨員的創造性 和積極性,主動參與黨內事務。
我們局的黨員干部也可以經常對我們支部和經信工作提出合理而有建設性的建議,這對推進工作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第九條:本條是對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的批評權、揭 發、檢舉權、要求處分權和提出罷免或者撤換要求權的具體規定。批評和自我批評是我們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也是我們黨加強黨內監督,搞好自身建設的重要方 式。只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鼓勵黨員之間開展開誠布公的批評,才有利于發現問題,找出缺點或失誤,進而修正錯誤。
當然,黨員在行使揭發、檢舉權,要求處分權,提出罷免或者撤換要求的時候也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本著對黨的事業負責、對當事人負責的態度,遵守有關紀律規定。要按照組織原則,符合有關程序,不得隨意擴散、傳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實,更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
第十條:本條是對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的表決權、選舉 權和被選舉權的具體規定。對進一步完善黨內選舉制度具有重要的意義。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這是發 展黨內民主的必然要求,也是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的必然要求。在黨組織對某個問題組織黨員進行表決時,參加表決的黨員可以根據自己對所要表決問題的研究和理 解,自主地表示贊成、不贊成或者棄權。
第十一條:本條是對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申辯、作證和 辯護權利的具體規定。黨紀處分,是指黨員因有違反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違反國家法律、法規,違反黨和國家政策、社會主義道德,危害黨、國家和人民利益的行 為而承擔的相應后果。對黨員的紀律處分有警告、嚴重警告、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和開除黨籍五種。黨組織對黨員給予黨紀處分或者作出鑒定時,必須堅持審慎 原則,充分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尤其要聽取并重視受處分黨員或者被鑒定黨員的意見,從而使黨組織作出的處分決定或者鑒定做到客觀、公正。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 黨員的黨紀處分或作出鑒定時,允許本人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為他作證和辯護,是發揚黨內民主,充分聽取各方面意見的重要途徑和保護黨員合法權益的重要 手段,因此,黨章將此規定為黨員享有的一項基本權利。
第十二條:本條是對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的不同意見聲 明保留和反映權的具體規定。黨的各項決議和政策是黨的意志和政治主張的集中體現,黨員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是維護黨的團結統一,增強黨的生機活力,加 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基本前提,也是黨員必須首先履行的基本義務。黨員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既包括執行黨員所在組織的決議,還包括執行其所在組織的上 級組織直至中央的決議和政策。在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的前提下,規定黨員有保留個人不同意見的權利有重要意義。
第十三條:本條是對黨章規定的黨員享有請求、申訴和控告權利的具體規定。
中國共產黨是有著嚴密組織的執政黨,黨員和黨組織是 黨的主體。黨員加入黨組織之后,就和黨組織成為了命運共同體。一方面,黨員要帶頭參加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帶動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艱苦奮 斗,在生產、工作、學習和社會生活中起先鋒模范作用。另一方面,黨組織也必須關心黨員在政治、工作、學習等方面遇到的各種問題,當黨員遇到重要問題依靠黨 員自身的力量不能解決或者難以解決的時候,有權請求黨組織幫助解決,這既體現了黨組織強有力的堅強后盾和黨的溫暖,又能解決黨員的后顧之憂,從而更好地發 揮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始終保持黨的生機和活力。
我們局黨支部一直堅持談話交心制度,班子領導與股室負責人、黨員與黨員間,交流談話。通過談心,及時了解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問題,及時聽取黨員對工作的建議和要求。
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黨組織或者其他黨員侵害時,黨員 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控告。這里的“合法權益”,包括黨員作為黨員應當享有的權利和黨員作為公民依法享有的合法權利。對于黨員依 法享有的公民的權利受到黨組織或者其他黨員侵害的,有關黨組織應當及時將該黨員的申訴控告材料依法轉交有關部門處理,必要時黨組織應采取措施,與黨外組織 或者個人聯系協商,提出建議,要求停止侵害,保障黨員依法享有的權利的正常行使。
各位黨員們, 黨員的義務和權利是辯證統一的。馬克思說過:“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黨員義務和權利相互聯系,相互依存,相輔相成。履行義務是行使權 利的前提,行使權利是履行義務的保證。把義務和權利對立起來,割裂開來,要求只享有權利,不盡義務,或是只要黨員盡義務,無視黨員權利的做法,都是不正確 的。有的同志誤認為,只盡義務不享受權利是黨性強的表現。其實,黨員在黨內如果不享受應有的權利,也就難以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同樣,如果有的黨員只想享 有權利,不肯履行義務,那么他在事實上也會失掉自己的權利。因此,黨員要想很好地履行義務,就必須正確地行使權利;同時黨員要想充分享有自己的權利,也必 須忠誠地履行黨員的義務。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學習心得
黨內民主是黨的生命。它對黨的發展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它對人民民主具有示范和帶動作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賦予了每個共產黨員應有的權力。這個權利與義務是維護黨內團結、維護黨在人民群眾中的崇高威信的重要法寶。
我們中國共產黨黨員都有行使建議和倡議的權利,是落實黨的群眾路線的具體體現和發展黨內民主的重要內容。黨員的建議和倡議是黨的智慧之源。中國共產黨建黨90多年來的實踐表明,相信群眾、依靠群眾、發動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黨的宗旨和目標的實現,要靠我們每個共產黨員團結全體人民共同努力才能實現,黨的事業要興旺發達,并始終充滿生機與活力,才能面對不斷發展變化的新形勢而應對自如,并始終堅持正確的前進方向。
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是黨的事業發展內在的必然要求,也是發展黨內民主的一項非常重要的內容。只有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廣開言路,開闊思路,充分聽取廣大黨員的建議和倡議,我們的黨內民主制度才能有一個廣泛而堅實的基礎,才能使黨內民主制度真正符合全黨同志的利益和要求。 作為中國共產黨的光榮一員,要對黨內事務有更多的了解和參與,是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則。是一種責任所在,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是非常宏偉艱巨的事業,只有將實現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相結合,才能充分發揮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的積極性、創造性,保證黨的決策正確有效實施,增強黨的紀律和戰斗力,使我們的事業順利前進。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保障黨員積極、正確地行使建議和倡議權,有利于黨組織準確及時地了解和掌握黨員的真實意愿和要求,有利于我們黨集思廣益,不斷改進工作。保障好黨員的建議和倡議權,使廣大黨員充分享有民主的權利,發表自己的意見,為黨的建設提出建議,讓黨組織的視野更開闊。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需要。不斷發展的執政實踐,要求我們黨必須加強執政能力建設,不斷提高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水平。搞好黨的建設,是提高黨的執政能力的關鍵。切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是不斷提高健全黨內民主、維護黨員民主權利能力,把黨內民主建設不斷推向前進的動力,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需要。
我認為,只有抓住黨內民主建設這個關鍵,才能不斷提高健全黨內民主、維護黨員民主權利的能力,黨內民主的發展才會有可靠的組織保證和正確的方向。每個黨員都要十分珍惜自己的民主權利,按照黨員和《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等黨內法規的規定,正確行使權利和積極參與黨內事務,探索和思考黨的工作的成敗得失,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決議,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切實履行黨章規定的黨員義務,遵守黨的紀律,最大限度地發揮主觀能動性。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
(含全文解讀)
《黨員權利保障條例》是我們黨關于保障黨員權利方面一部十分重要的黨內法規。
它的頒布實施,是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個重要舉措,對于進一步發揮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重要的意義。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增強黨的生機活力,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黨員享有的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必須受到尊重和保護,黨的任何一級組織、任何黨員都無權剝奪。
第三條 堅持在黨的紀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黨員享有特權。
第四條 堅持權利與義務相統一。黨員應當正確行使黨章規定的各項權利,并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活動,同時必須履行黨章規定的義務,不得侵犯其他黨員的權利。
第五條 對任何侵犯黨員權利的行為,都應當予以追究;情節嚴重的,必須給予黨紀處分。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應當以事實為根據,以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為準繩。
第二章 黨員權利
第六條 黨員有權參加黨小組會、支部大會、黨員大會以及與其擔任的黨內職務和代表資格相應的會議。黨員因故不能到會的,應當履行請假手續。
黨員有權閱讀按照規定可以閱讀的黨內文件。
黨員有權提出接受教育和培訓的要求。黨員接受教育和培訓應當服從組織安排。
第七條 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參加關于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并充分發表自己的意見。
黨員有權在黨報黨刊上參加黨的中央和地方組織組織的關于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
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應當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開發表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相違背的觀點和意見。
第八條 黨員有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的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
第九條 黨員有權在黨的會議上以口頭或者書面方式有根據地批評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黨員以書面方式提出的批評意見應當按照規定送被批評者或者有關黨組織。
黨員有權向黨組織負責地揭發、檢舉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的違法違紀事實;有權向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提出處分有違法違紀行為黨員的要求。
黨員有權向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提出罷免或者撤換不稱職黨員領導干部職務的要求。
黨員在進行批評、揭發、檢舉以及提出處分或者罷免、撤換要求時,要按照組織原則,符合有關程序,不得隨意擴散、傳播,不得夸大和歪曲事實,更不得捏造事實、誣告陷害。
第十條 黨員有權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時按照規定參加表決。表決時可以表示贊成、不贊成或者棄權。
每個正式黨員都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受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除外)。參加選舉的黨員有權了解候選人情況、要求改變候選人、不選任何一個候選人和另選他人。
黨員有權經過規定程序成為候選人和當選。
第十一條 在黨組織討論決定對黨員的黨紀處分或者作出鑒定時,本人有權參加和進行申辯,其他黨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
申辯、作證和辯護必須實事求是。
第十二條 黨員對黨的決議和政策如有不同意見,在堅決執行的前提下,可以在黨的會議上或者向黨組織聲明保留,并且可以把自己的意見向黨的上級組織直至中央反映。黨員不得公開發表同中央決定相反的意見。
第十三條 黨員在政治、工作、學習等方面遇到重要問題需要黨組織幫助解決的,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請求。
黨員對于黨組織給予本人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黨員認為黨組織給予其他黨員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不當的,有權逐級向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意見。
黨員的合法權益受到黨組織或者其他黨員侵害時,有權向本人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控告。
黨員有權要求有關黨組織對其提出的請求、申訴和控告給予負責的答復。
第三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條 黨組織應當按照規定召開有關會議,并創造條件保障黨員參加其有權參加的各種會議。會議的組織、召集者要將會議的召開時間、議題等適時通知應到會黨員。
第十五條 黨組織應當為黨員提供閱讀黨內有關文件的必要條件。黨員因缺乏閱讀能力或者其他原因無法直接閱讀文件的,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向其傳達文件精神。
第十六條 黨組織應當采取多種形式有計劃地對黨員進行教育和培訓,提高黨員素質。
第十七條 黨的代表大會、代表會議和黨的委員會全體會議以及其他重要會議召開后,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將會議內容和精神向黨員傳達、通報。
黨組織作出的決議、決定,按照規定及時向黨員通報。
第十八條 下級黨組織應當根據上級黨組織的安排,積極組織和引導黨員參加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討論,討論的時間、方式和內容要以適當方式告知黨員,以便黨員參加。黨的地方組織、基層組織應當認真組織黨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貫徹落實黨的政策的有關問題進行討論。
黨組織要支持和鼓勵黨員對黨的工作提出建議和倡議。對于黨員的建議和倡議,黨組織應當認真聽取、研究,合理的應當采納;對改進工作有重大幫助的,應對提出建議和倡議的黨員給予表揚或者獎勵。
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各種不同意見。對于持有不同意見的黨員,只要本人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就不得對其歧視或者進行追究;對于持有錯誤意見的黨員,應當對其進行幫助、教育。
第十九條 黨組織應當鼓勵黨員在黨內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支持和保護黨員同各種違法違紀行為和不正之風作斗爭。對于黨員的批評、揭發、檢舉、控告以及提出的有關處分和罷免、撤換要求,黨組織要按照規定及時處理。
黨組織要建立健全保護揭發、檢舉人權益的制度。對揭發、檢舉人以及揭發、檢舉的內容必須嚴格保密,嚴禁將檢舉、控告材料轉給被檢舉、被控告的組織和人員;嚴禁對揭發、檢舉人和控告人歧視、刁難、壓制,嚴禁各種形式的打擊報復。
黨組織對于署真實姓名的揭發、檢舉人,應以適當方式回訪或者回函并告知其處理結果;對揭發、檢舉嚴重違法違紀問題經查證屬實的,給予表揚或者獎勵。
黨組織對于不負責地揭發、檢舉、控告以及提出處分和罷免、撤換要求的,給予批評教育;對于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的,依紀依法嚴肅處理。對于受到錯告或者誣告的黨員,應當澄清事實,并在一定范圍內公布。
第二十條 黨組織討論決定問題,必須執行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決定重要問題,要進行表決。根據不同情況,表決可以采取口頭、舉手和投票等方式,表決結果和表決方式應記錄在案。對不同意見要如實記錄。
重要問題主要是指:涉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事項;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按干部管理規定應該由集體討論決定的干部推薦、任免、調動和獎懲;涉及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等切身利益的問題;發展新黨員;上級黨組織規定應當集體討論決定的其他問題。
黨組織作出重要決議、決定前,應當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征詢黨員意見。對于多數黨員有不同意見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提交下次會議表決。
黨的委員會及其組織部門、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對下級黨組織的表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沒有按照規定進行表決的,應當予以糾正。
第二十一條 黨組織進行選舉時,應當充分體現選舉人的意志。選舉采用無記名投票的方式。候選人名單要由黨組織和選舉人充分醞釀討論,對候選人的情況應向選舉人作介紹。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不贊成票,也可以棄權。投不贊成票者可以另選他人。
黨的任何組織和任何黨員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礙黨員在黨內自主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不得阻撓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人到場,不得強迫選舉人選舉或者不選舉某個人,不得搞非組織活動妨礙選舉,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選舉人的投票意向。
第二十二條 黨組織對黨員作出處分決定所依據的事實材料和處分決定必須同本人見面,聽取本人說明情況和申辯。對于黨員的申辯及其他黨員為其所作的證明和辯護,有關黨組織要認真聽取、如實記錄,并進一步核實,采納其合理意見;不予采納的,要向本人說明理由。黨員實事求是的申辯、作證和辯護,應當受到保護。
處分決定應當寫明黨員享有的申訴權以及受理申訴的組織等內容并由受處分黨員簽署意見。本人對處分決定有不同意見的,可以提出申訴;拒不簽署意見或者因其他原因不能簽署意見的,黨組織要在處分決定上注明。
第二十三條 對于受到黨紀處分的黨員,黨組織要幫助其正確認識和改正錯誤。對于受到留黨察看處分的黨員,留黨察看期間確已改正錯誤的,期滿后應當恢復其黨員權利;堅持錯誤不改或者又發現其他應受黨紀處分的錯誤的,應當開除其黨籍。
第二十四條 黨組織要認真處理黨員的申訴。對于黨員的申訴,有關黨組織要按照規定進行復議、復查,不得扣壓。上級黨組織認為必要時,可以直接或者指定有關黨組織進行復議、復查。
經復議、復查或者審查決定,對于全部或者部分糾正的案件,重新作出的決定應當在一定范圍內宣布。對于處理正確而本人拒不接受的,給予批評教育;對于無正當理由反復申訴的,有關黨組織應當正式通知本人不再受理并在適當范圍內宣布。
黨員對于黨組織給予其他黨員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提出的意見,有關黨組織應認真研究處理。
第二十五條 黨組織對涉嫌違紀黨員的檢查和處理,必須既堅決又慎重,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依紀依法進行。
建立執紀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對于在執紀過程中有違紀行為或者其他過錯的,應當批評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黨組織對于黨員提出的請求,要及時受理。根據具體問題,有的要及時解決,有的要說明情況,有的要進行說服教育。
第二十七條 企業、農村和街道、社區等黨的基層組織應注意維護流動黨員的民主權利,保障其正常行使。
第二十八條 對于確有實際困難的黨員,其所在基層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可以給予適當幫助并鼓勵黨員之間開展互助,為黨員正常行使權利創造條件。
第四章 責任追究
第二十九條 黨的各級組織應當嚴格執行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黨內法規,貫徹落實上級黨組織和同級黨的代表大會關于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決議、決定;明確同級紀委和黨委工作部門、直屬機構、派出機關以及相當于這一級別的黨組(黨委)在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任務和要求;督促下級黨組織和黨的領導干部切實履行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職責,宣傳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和黨內法規,教育和引導廣大黨員正確行使權利。
第三十條 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做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受理有關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和處理侵犯黨員權利方面的案件,對黨的領導干部和下級黨組織履行黨員權利保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黨的組織、宣傳等工作部門要按照黨章和其他黨內法規的規定以及上級黨組織的要求,結合自身職能和實際工作,抓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的落實;研究解決職責范圍內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重要問題,向同級黨組織提出貫徹落實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意見和措施,為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創造條件、提供服務。
第三十二條 黨的各級領導干部應模范遵守和嚴格執行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規定;充分尊重和關心黨員權利,重視處理和解決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實際問題;采取切實措施抓好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黨員權利保障工作的落實。
第三十三條 保障黨員權利是黨的各級組織和各級領導干部的重要職責。對于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失職、瀆職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處理是保障黨員權利的重要環節。對于有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黨員,其所在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可以采取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責令賠禮道歉、責令作出檢查、誡勉談話、通報批評等方式給予處理;情節較重的,按照規定給予黨紀處分。
對于有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黨組織,上級黨組織應當對有關責任者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按照規定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
本條第一款規定的處理方式可以獨立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或者與黨紀處分合并使用。
第三十五條 對于因侵犯黨員權利受到黨紀追究的黨員或者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失職、瀆職受到黨紀追究的黨的領導干部,需要給予行政處分或者其他紀律處分的,作出或者批準作出處理決定的黨組織應當向監察機關或者其他有關機關、組織提出建議;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三十六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各自工作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并報中央備案。
中央軍委可以根據本條例,結合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實際情況,制定實施細則或者補充規定。
第三十七條本條例由中央紀委商中央組織部解釋。
第三十八條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同時廢止。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全文解讀
《黨員權利保障條例》的頒布實施,在落實和保障黨員權利方面具有里程碑意義.這是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六大和十六屆四中全會精神,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增強黨的生機活力,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一項重要舉措。以下為您整理的是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全文解讀,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全文解讀:《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已于2004年9月22日由中共中央正式頒布實施,這是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的又一個重要舉措,對于充分發揮廣大黨員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提高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和作用。該《條例》是在1995年1月頒布實施的《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試行)》(以下稱簡《試行條例》)的基礎上修訂而成的。
《條例》第一條把“發揚黨內民主”修改為“發展黨內民主”,這一字之改,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黨內民主問題認識和重視的升華。
發揚一般是指提倡或發揮的意思,而發展則是指事物由小到大,由簡單到復雜,由低級到高級的變化,或指擴大的意思。這一字之改,是為了把黨內民主提到了新的高度,對堅持和推進黨內民主提出了新的要求。
總則部分把《試行條例》的7條調整合并為5條,不僅在文字上顯得精煉,而且具有深刻的含義和體現出新的要求。
例如,“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問題,《試行條例》是放在第三條作為保障黨員權利的基本原則進行規定的,而《條例》則是放在第一條,作為制定本條例的目的予以規定的。這體現黨中央把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問題提到了新的高度,對嚴肅黨的組織紀律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時,《條例》把《試行條例》第三條中關于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進行具體闡述的內容刪除了,而把“增強黨的生機和活力”(新增內容)作為目的,寫入了第一條。從而,使制定本條例的目的更加完善、明確和具體,即,發展黨內民主,健全黨內生活,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保障黨員權利的正常行使和不受侵犯,其根本出發點在于增強黨的生機和活力。
《條例》第二章關于黨員權利的規定,通過對有關條款的調整和具體文字的修改,把黨員享有各項權利的內容規定得更加明確具體。
例如,《條例》第七條第三款,把《試行條例》第九條第三款“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必須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在思想上政治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改寫為“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應當自覺同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得公開發表與黨的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相違背的觀點和意見。”把“必須堅持”改成“應當自覺”,是為了表明黨中央對黨員的要求由注重外在強制發展到注重內因的轉化;把“保持一致”改為“保持高度一致”,表明黨中央對黨員思想政治紀律觀念的要求更加嚴格;把“思想上政治上”的籠統概念改為“基本理論、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和基本經驗”顯得比較明確具體,既便于黨員遵守,又便于黨組監督制約;另外,加上“不得公開發表”這個限制詞,表明黨員在討論黨的政策和理論問題的過程中,并不是在任何場合都不能發表不同意見,而是應當內外有別,在黨內討論可以言論自由,暢所欲言,在社會上公開發表言論,則必須講紀律,自覺與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這個限制詞的增加并不簡單,既強調了黨的紀律性,又拓展了黨內民主的空間和原則。
《條例》第九條第一款把《試行條例》第十一條“批評信件只能寄送被批評對象及其所在的黨組織或上級黨組織”修改為“批評意見應當按照規定送被批評者或者有關黨組織”。把“只能”改為“應當”,把“所在黨組織或上級黨組織”改為“有關黨組織”,意在放寬送達批評意見的限制,因為,“有關黨組織”除了“所在黨組織或上級黨組織”外,還可能包括有關的同級黨組織或下級黨組織。
《條例》第十三條第二款把《試行條例》第十五條第二款“黨員對于黨組織給予本人或其他黨員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其他處理不服,有權逐級向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修改為“黨員對于黨組織給予本人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不服的,有權向本級所在黨組織、上級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申訴;黨員認為黨組織給予其他黨員的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者其他處理不當的,有權逐級向黨組織直至中央提出意見。”這里,把黨員對自己本人問題的申訴與對他人問題的申訴分別進行規定,對本人問題的申訴并沒有規定“逐級”,只是對他人的問題提出意見才規定要“逐級”,這實際上擴大了黨員對本人問題申訴對象的選擇權。同時,
《條例》第十三條第四款明確規定“黨員有權要求有關黨組織對其提出的請求、申訴和控告給予負責的答復。”這是《試行條例》所沒有的內容,是對黨員請求、申訴和控告權利的進一步擴大。
《條例》第三章關于黨員權利保障措施的規定,有15條之多,既對《試行條例》所規定的8條措施進行了修改,又增加了許多新的有力措施。
修改的內容主要有:(1)《條例》第十八條第三款把《試行條例》第二十二條中的“對于持有不同意見的黨員,只要他們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就不得對他們進行紀律追究”修改為“對于持有不同意見的黨員,只要本人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就不得對其歧視或者進行追究。”這里雖然只增加“歧視”二字,但充分體現黨中央對黨員在堅決執行黨的決議和政策的前提下,保留不同意見的權利的保護政策。
(2)《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把《試行條例》第十九條第二款中“要保護檢舉人和控告人”的規定修改為“黨組織要建立健全保護揭發、檢舉人權益的制度”,這表明,黨中央不是一般地要求保護揭發、檢舉人,而是立足于從建立健全保護制度和機制的高度提出要求,解決問題。
(3)《條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把《試行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款中的“對于黨員實事求是的申辯、作證和辯護,不得進行追究。”修改為“黨員實事求是的申辯、作證和辯護,應當受到保護。”這里,把“不得進行追究”修改為“應當受到保護”充分體現了黨中央對黨員申辯、作證和辯護的正當權利實行切實保護的政策。
(4)《條例》第二十四條第一款把《試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中的“對于黨員的申訴,應由作出或批準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其他處理的黨組織進行復查或復議。”修改為“對于黨員的申訴、有關黨組織要按照規定進行復議、復查,不得扣壓。”這里有兩項新的要求:第一,對于黨員的申訴,有關黨組織要按照規定進行復議、復查,不得扣壓。這實際上是強調對于黨員的申訴,有關黨組織不能不聞不問,而必須進行復議、復查;第二,受理復議、復查的是有關黨組織,而并不一定是原作出或批準處分、鑒定、審查結論或其他處理的黨組織。這充分表明黨中央高度重視保護黨員的申訴權利。
新增加的保障措施主要有:
(1)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黨組織作出的決議、決定,按照規定及時向黨員通報。”這體現黨中央高度重視保護黨員的知情權。
(2)第十八條第一款中規定“黨的地方組織、基層組織應當認真組織黨員對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貫徹落實黨的政策的有關問題進行討論。”這充分體現黨中央高度重視保護黨員對黨內事務的參與權。
(3)第二十一條第二款中規定“不得以任何方式追查選舉人的投票意向”。第二十條第三、四款規定:“黨組織作出重要決議、決定前,應當以適當方式在一定范圍內征詢黨員意見。對于多數黨員有不同意見或者存在重大分歧的,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提交下次會議表決。”“黨的委員會及其部門、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對下級黨組織的表決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于沒有按照規定進行表決的,應當予以糾正。”這些規定充分體現黨中央對黨員民主權利和黨內民主決策的高度重視。
(4)第二十五條規定:“黨組織對涉嫌違紀黨員的檢查和處理,必須既堅決又慎重,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依紀依法進行。”“建立執紀過錯或者錯案責任追究制。對于在執紀過程中有違紀行為或者其他過錯的,應當批評糾正;情節嚴重的,應當追究有關責任者的責任。”這一條充分體現黨中央高度重視維護涉嫌違紀黨員的正當權利,同時,對有關黨組織執紀辦案提出了新的要求。
(5)第二十七條規定“企業、農村和街道、社區等黨的基層組織應注意維護流動黨員的民主權利,保障其正常行使。”這是針對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出現的黨員異地謀職、打工等新情況提出的要求。第二十八條規定“對確有實際困難的黨員,其所在基層黨組織或者上級黨組織可以給予適當幫助并鼓勵黨員之間開展互助,為黨員正常行使權利創造條件。”這是針對國企改革過程中,有的黨員下崗失業,一時難以找到合適工作致使生活困難等情況作出的規定。這兩條規定,充分體現黨中央對維護黨員權利的整體性、全面性的關心和重視。
《條例》第四章責任追究,對《試行條例》第四章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懲處和第五章程序和責任,進行了合并整合。
明確規定了黨的各級黨組織、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黨的工作部門和黨的各級領導干部等四種主體在保障黨員權利方面的責任和義務。同時,明確規定了對侵犯黨員權利行為的責任追究方式、途徑、程序和辦法。特別是《條例》第三十條明確規定“黨的各級紀律檢查機關在同級黨委和上級紀委領導下,做好黨員權利保障工作,受理有關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檢舉、控告和申訴,檢查和處理侵犯黨員權利保障方面的案件,對黨的領導干部和下級黨組織履行黨員權利保障職責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這里實際上是對《黨章》關于“保障黨員的權利”是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一項重要職責的規定的具體化。作出這樣的規定,有利于黨員權利保障工作的歸口管理,有利于監督檢查,有利于確保各項工作落到實處。
學習《中國共產黨黨員權利保障條例》心得體會
目前,省公司與分公司按照集團公司黨委部署,在全公司黨員中廣泛開展保持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旨在使廣大黨員進一步增強先進性意識,為移動公司發展提供堅強的組織保證。
在全黨開展以學習“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主要內容的保持共產黨員先進行教育活動,是黨的十六大作出的戰略部署,是新時期加強黨組織建設的重要舉措, 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是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需要。全面貫徹“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充分發揮科學理論對偉大事業的指導作用,歸根到底要靠廣大黨員干部去組織、去推動、去落實、去實踐。建設一支高素質的黨員隊伍,是貫徹落實“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保證。在全黨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教育活動,就是要努力把全體黨員鍛煉成“三個代表”的堅定實踐者,使我們黨始終充滿生機與活力,永葆黨的先進性。我們要以對黨對 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積極投入到這場教育活動中去,通過教育全面提高廣大黨員的素質,在思想上、行動上以胡錦濤同志為首的黨中央保持一致,確保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確保改革開放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奮斗目標的的實現。
其次,開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是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的需要。事業成也在人,敗也在人,關鍵在于建設一支政治合格、素質過硬、作風優良、紀律嚴明的黨員隊伍。
通過學習教育活動,使我們進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觀念,牢固樹立正確的世界觀、人生觀和價值觀,樹立與時俱進、創新發展的心思想、新觀念,樹立積極進取、勤奮敬業、樂于奉獻的良好風尚;進一步增強組織紀律觀念,自覺遵紀守法,遵守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和家庭美德。
要以堅定的理想信念作為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當代中國共產黨人的理想信念,就是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為最終實現共產主義而奮斗。這反映了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代表了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在各種各樣的沖擊面前,黨員領導干部始終要堅定對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信仰,堅定對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信念,堅定對改革開放的信心,堅定對以江澤民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的信賴。只有這樣,我們才能站穩立場,明辨是非,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才能戰勝困難,經受考驗,始終走在時代的前列。
保持共產黨人的先進性,是一個長期的黨性鍛煉過程。領導干部要把模范實踐“三個代表”,永葆共產黨人的先進性,作為自己的終生課題,堅持學習不止、實踐不止、改造不止。要把保持先進性貫穿于自己的全部生活和工作之中,在任何時候、任何環境、任何條件下,都能始終如一。自覺向先進人物看齊,不斷提高自己的精神境界。絕不能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眾,更不能與落后分子為伍。要領風氣之先,成為全社會的表率。每個領導干部都要堅持從我做起,從現在做起,從具體事情做起,身體力行先進性的要求,以模范和行動影響帶動周圍的黨員和群眾,體現共產黨人的先進性。
在新的歷史條件下做一名合格的共產黨員,就要按照黨員先進性的標準,具體落實以下幾點:
一、政治理論上要保持清醒堅定。這是保持黨員先進性的首要條件,其核心就是要樹立堅定的理想信念,解決好信、知、行的問題。其一是信。就是要堅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是我們立黨立國的根本指導思想,是我們一切工作的行動指南;堅信共產黨的正確領導是歷史的必然選擇。其二是知。從哲學上講,只有理解了的東西才能更深刻地感知它,同樣,感知到的東西能夠進一步加深其理解。我們要在思想理論上真正弄清為什么中國只能走社會主義道路,而不能走資本主義道路或倒回封建社會。無論當今世界風云怎樣變化,我們必須立足國情,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其三是行。行,就是要帶頭實踐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帶頭按照“三個代表”的要求建設好黨的組織、塑造好自己形象,要自覺高舉旗幟、維護核心,積極擁護和支持改革。
二、思想道德上要加強修養。思想道德是由一定的經濟基礎決定的社會意識形態,是對社會物質生活條件的反映,是文化建設的基礎和核心,決定著社會文化的性質和前進方向。共產黨員思想道德修養的過程,是用馬克思主義武裝自己、提高自己、完善自己的過程,必須切實解決好黨員干部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問題。懂得為誰當官,為誰服務,怎樣用權的基本道理。否則,就不可能科學地對待人生,就會在各種錯誤思潮的沖擊下喪失崇高的人生追求,難以分辨真善美和假惡丑的界限,難以抵御形形色色腐朽思想的侵蝕。
三、業務能力上要不斷提高。業務能力就是履行職責所需要的素養和本事。在革命戰爭年代,對一個統兵者的要求是智勇雙全,如果有勇無謀必然要吃敗仗。在和平年代,能力低下也必然政績平平,或者造成損失,失去威信。新的歷史時期,共產黨的執政能力強、水平高,
學習人:陳曉東
2016年7月13日
推薦訪問: 黨員 學習心得 條例在偉大祖國73華誕之際,我參加了單位組織的“光影鑄魂”主題黨日活動,集中觀看了抗美援朝題材影片《長津湖》,再一次重溫這段悲壯歷史,再一次深刻感悟偉大抗美援朝精神。1950年10月,新中國剛剛成立一年,
根據省局黨組《關于舉辦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讀書班的通知》要求,我中心通過專題學習、專題研討以及交流分享等形式,系統的對《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進行了深入的學習與交流,下面我就來談一談我個人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是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的大背景下,對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治國理政重大戰略部署、重大理論創造、重大思想引領的系統呈現。它生動記錄了新一代黨中央領導集體統籌兩個
《真抓實干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是《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的文章,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文章指出,我常講,領導干部要胸懷黨和國家工作大
在《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從嘉興南湖中駛出的小小紅船,到世界上最大的執政黨,在中國共產黨的字典里,“人民”一詞從來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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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在黨組織的關懷下,我有幸參加了區委組織部組織的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為期一周的學習,學習形式多樣,課程內容豐富,各位專家的講解細致精彩,對于我加深對黨的創新理論的認識、對黨的歷史的深入了解、對中共黨員的
《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共建網上美好精神家園》一文中指出:網絡玩命是新形勢下社會文明的重要內容,是建設網絡強國的重要領域。截至2021年12月,我國網民規模達10 32億,較2020年12月增長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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