狠狠干影院/欧美午夜电影在线观看/高黄文/国产精品一区二区在线观看完整版

關于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精選范文5篇)

| 瀏覽次數(shù):

選舉(Selection 中國古代選舉)是從統(tǒng)治者候選人中選擇統(tǒng)治者。它是一種自下而上的選擇。“選舉”的對立面是“委任”。委任是自上而下的選擇。我國選舉人大代表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法》進行,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5篇

第一篇: 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2013年修正本)

(1996年11月28日湖南省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5次會議通過??根據(jù)2000年7月29日湖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7次會議《關于修改〈湖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的決定》第一次修正??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3次會議第二次修訂??2013年7月25日湖南省第十二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7號公布??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jié)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村民委員會成員由選民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直接選舉產(chǎn)生。

??第三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統(tǒng)一部署,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指導。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和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以下簡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負責組織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

??第四條??中國共產(chǎn)黨在農(nóng)村的基層組織依照憲法和法律,領導和支持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保障選舉工作規(guī)范有序。

??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指導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所需經(jīng)費,由財政撥付。村民委員會選舉經(jīng)費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根據(jù)實際情況統(tǒng)籌安排。

??第二章??選舉工作機構(gòu)

??第六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縣(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和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成立村民委員會選舉指導工作機構(gòu),指導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

??第七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五至十一人單數(shù)組成,其中應當有婦女成員。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chǎn)生。推選結(jié)果應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備案。

??第八條??村民選舉委員會依法履行下列職責:

??(一)宣傳有關法律、法規(guī);

??(二)制定選舉工作實施方案;

??(三)起草本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提請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

??(四)登記選民并公布選民名單;

??(五)公布選舉日期、投票地點和方式;

??(六)組織有選舉權的村民提名候選人并公布候選人名單;

??(七)主持召開選舉大會和投票活動,組織推選計票人、監(jiān)票人,公布選舉結(jié)果;

??(八)整理、建立選舉工作檔案;

??(九)辦理選舉工作其他事項。

??第九條??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nèi)容:

??(一)村民委員會成員職數(shù)、任職條件等;

??(二)候選人的產(chǎn)生、參選行為規(guī)范,候選人差額數(shù)、當選條件等;

??(三)投票選舉具體規(guī)定,包括選民登記、選舉日期、投票方式、有效票認定、計票、監(jiān)票、選舉結(jié)果的宣布等;

??(四)其他應當規(guī)定的事項。

??第十條??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不依法履行職責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村民委員會選舉指導工作機構(gòu)組織召開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原推選的村民小組會議決定更換。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出缺的,按照原推選結(jié)果依次遞補或者按照本辦法第七條的規(guī)定另行推選。

??第三章??選民登記

??第十一條??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村民,一般在戶籍所在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符合法律規(guī)定條件的,也可以在居住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

??村民委員會選舉前,對本村有選舉權的外出村民,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直接通知本人或者通過其家屬通知參加選舉;對明確表示不參加選舉的村民,以及經(jīng)與其共同生活的親屬確認無法取得聯(lián)系的長期外出村民,可以不予登記。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將前款情況進行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十二條??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選舉權利的,征得其監(jiān)護人同意,并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不列入選民名單。

??第十三條??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公布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名單;因故推遲選舉三十日以上的,應當根據(jù)異動情況重新公布名單。

??第四章??候選人

??第十四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實行差額選舉,各項職位的候選人人數(shù)應當比應選人數(shù)至少多一人。

??第十五條??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應當按照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委員不同職位,由選民直接提名。具體提名方式由本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確定。

??村民選舉委員會根據(jù)提名情況、候選人條件和差額數(shù)確定候選人名單。候選人名單應當在選舉日的七日前公布。

??候選人中應當有婦女和人數(shù)較少的民族的人選。

??第十六條??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向村民介紹候選人情況,組織候選人與村民見面。候選人應當向村民介紹履行職責的設想、回答村民提出的問題。

??第五章??投票選舉

??第十七條??村民委員會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向選民發(fā)放統(tǒng)一的選票。選票上候選人的排列以姓氏筆畫為序。

??第十八條??村民委員會選舉,可以召開選舉大會集中投票;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村,可以設若干投票站。因健康等原因不能到選舉大會或者投票站投票的選民,可以使用流動票箱投票。具體投票方式由本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確定。

??每個投票站和流動票箱應當有三名以上的工作人員,其中一人為監(jiān)票人。

??第十九條??選民不能直接投票的,可以采用書信、傳真、短信、電子郵件等本村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辦法認可的形式,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每一選民不得接受超過五人的委托。受委托人不得違背委托人的意志。被列為候選人的選民不得接受委托。

??本條所稱近親屬,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第二十條??村民委員會選舉,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shù)投票,選舉有效。

??選舉投票結(jié)束后,應當當日集中選票,由計票人、監(jiān)票人當場核對投票人數(shù)和票數(shù),作出記錄,并由計票人、監(jiān)票人簽字。候選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不得擔任計票人、監(jiān)票人。

??第二十一條??選舉收回的選票數(shù)等于或者少于發(fā)出選票數(shù)的,選舉有效;多于發(fā)出選票數(shù)的,選舉無效。

??每張選票所選的人數(shù),等于或者少于應選名額的選票為有效票;多于應選名額、書寫模糊不能辨認或者明顯標注其他符號等不按照規(guī)定要求填寫的選票為無效票。

??第二十二條??候選人或者另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shù)的選票,始得當選。

??獲得過半數(shù)選票的人數(shù)超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果因票數(shù)相等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shù)相等的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第二十三條??當選人數(shù)不足應選名額的,應當就不足的名額另行選舉。另行選舉的,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并符合候選人條件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shù)不得少于已投選票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

??第二十四條??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的當選人中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沒有婦女的,委員的當選人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有婦女獲得過半數(shù)贊成票的,應當首先確定得票最多的婦女當選,其他當選人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二)沒有婦女獲得過半數(shù)贊成票的,應當在委員的應選名額中確定一個名額另行選舉一名婦女為委員,其他當選人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

??第二十五條??村民委員會選出后,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當日予以公布,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選票及其他選舉資料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整理建檔。

??第六章??罷免、辭職與補選

??第二十六條??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lián)名,可以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要求,并說明要求罷免的理由。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主任的,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應當指導該村民委員會在三十日內(nèi)召集村民會議進行投票表決;罷免村民委員會其他成員的,村民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nèi)召集村民會議進行投票表決。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須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shù)投票,并經(jīng)投票的村民過半數(shù)通過。罷免結(jié)果應當向村民公開,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七條??村民委員會成員要求辭去職務的,應當向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書面提出,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認后,由村民委員會公布,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八條??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缺時,應當在三個月內(nèi)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補選。補選的候選人應當根據(jù)多數(shù)選民的意見確定,候選人的名額可以多于或者等于應選名額。補選結(jié)果應當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七章??法律責任

??第二十九條??在村民委員會選舉中,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成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調(diào)查確認,取消其候選人資格。

??對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shù)等不正當手段參加村民委員會選舉已經(jīng)當選的,經(jīng)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調(diào)查確認,當選無效。

??第三十條??對舉報選舉違法行為或者提出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要求的村民進行打擊報復的,由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改正;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轄有村民委員會的街道辦事處依照本辦法規(guī)定組織所轄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

??第三十二條??本辦法自2013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二篇: 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法規(guī)類別】選舉法

【發(fā)文字號】陜西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十四號]

【發(fā)布部門】陜西省人大(含常委會)

【發(fā)布日期】1999.09.08

【實施日期】1999.09.08

【時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級別】省級地方性法規(guī)

【修改依據(jù)】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2011修訂)

陜西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1999年9月8日陜西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

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guī)范村民委員會的直接選舉,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結(jié)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選舉堅持公平、公正、公開和直接選舉、差額選舉的原則。

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具體職數(shù)按照《陜西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第六條的規(guī)定,由村民會議根據(jù)本村實際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村有選舉權的村民直接選舉產(chǎn)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任期屆滿應當及時進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由省人民政府統(tǒng)一部署,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民政部門負責日常工作。

第六條 各級人民政府指導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所需的經(jīng)費,由本級財政解決。

第二章 選舉工作機構(gòu)

第七條 村民委員會換屆時,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成立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小組,成員由同級人民政府和有關機關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

(一)宣傳貫徹有關村民委員會選舉的法律、法規(guī);

(二)制定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方案,確定選舉日期;

(三)培訓選舉工作人員;

(四)指導村民選舉委員會的推選工作;

(五)指導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的選舉和推選工作;

(六)受理選舉工作的有關申訴、檢舉和控告;

(七)總結(jié)交流選舉工作經(jīng)驗;

(八)承辦選舉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第八條 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本村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五至九人組成。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由有威望、有能力、熟悉情況、熱心為村民服務的村民擔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構(gòu)成要合理,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對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構(gòu)成可以提出建議。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上屆村民委員會或者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召集主持村民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chǎn)生,并向村民公告。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或者委員正式候選人的,應當辭去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職務。

第九條 村民選舉委員會的職責:

(一)宣傳選舉的目的、意義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為村民提供選舉咨詢;

(二)制訂選舉辦法,并經(jīng)村民會議通過;

(三)確定和培訓選舉工作人員;

(四)進行選民登記和資格審查,公布選民名單,聽取和辦理對選民名單的意見;

(五)組織選民醞釀、提名候選人,確定和公布候選人名單;

(六)印制選票和有關表格,確定和公布投票時間、地點;

(七)主持投票選舉,確認選舉是否有效,公布和上報選舉結(jié)果;

(八)總結(jié)和上報選舉工作情況,建立選舉工作檔案。

村民選舉委員會履行職責至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召開第一次會議時止。

第十條 因故不能按規(guī)定的選舉日進行投票選舉的村,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意見,經(jīng)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小組同意,可以推遲投票

第三篇: 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村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參考樣本)

(2014年×月×日××村第六屆村民代表會議通過)

一、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規(guī)定,結(jié)合本村實際,制定本選舉辦法。

二、本屆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接受上級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的指導。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中,村黨支部要充分發(fā)揮領導核心作用。

三、全面推行全程簽字和簽訂競職承諾、辭職承諾、廉潔競選承諾等“三項承諾”制度。選前,候選人要書面公開競職承諾、辭職承諾和廉潔競選承諾。競職承諾主要結(jié)合當?shù)貙嶋H就競選職務任期內(nèi)和年度主要工作目標、具體措施作出承諾;辭職承諾主要就不能有效履行崗位職責、不能完成或違反競職承諾和廉潔競選承諾時主動辭去所擔任職務作出承諾;廉潔競選承諾主要就依法陽光參選、杜絕不正當競爭行為等問題作出承諾。

四、第七屆村民委員會由主任1名,副主任××名,委員××名組成。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本村選民直接投票選舉產(chǎn)生,婦女和共青團員應占一定名額, 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的,不宜同在村委班子中任職。

五、村民委員會的換屆時間從2014年x月x日開始至x月x日基本結(jié)束,選舉日為2014年x月x日。

經(jīng)本村村民選舉委員會登記確認的選民均可參加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外出半年以上的選民,在選舉日沒有回來參加選舉,又沒有委托他人投票的,在計算參加選舉的選民時,不再列入全村選民總數(shù)內(nèi)。

六、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資格條件及產(chǎn)生辦法

××村第七屆村民代表大會代表人數(shù)為××人,其中婦女代表×人。

(一)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必須符合以下資格條件:

1、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的領導,嚴格執(zhí)行黨在農(nóng)村和社區(qū)的各項政策;

2、帶頭致富和帶領群眾致富能力強;

3、遵紀守法,廉潔奉公,作風民主,辦事公道,密切聯(lián)系群眾,善于做群眾工作,熱心為村民服務,在群眾中有威信;

4、身體健康。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人員不宜推選為候選人:

1、被處以管制以上刑罰,解除勞動教養(yǎng)或刑滿釋放不滿3年的;

2、正被紀檢、司法機關立案偵查的;

3、組織或參與非法宗教活動,參與黃、賭、毒的;

4、利用宗派勢力甚至黑惡勢力等干預村正常工作的;

5、參與或教唆他人違規(guī)聚眾上訪,造成群體性事件的,拖欠或侵占集體財產(chǎn),長期鬧不團結(jié)的;

6、用各種方式干擾選舉和賄選的;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未經(jīng)處理、處理未完結(jié)或處理完結(jié)未滿7年的;

8、受撤銷黨內(nèi)職務、留黨察看、開除黨籍處分不滿3年的;

9、無正當理由不做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和民主評議為“不合格黨員”的;

10、外出工作不能回村工作的,或身患疾病無法正常履行職責的。

村“兩委”成員人選之間不得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

(二)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由選民直接推薦產(chǎn)生。即選民根據(jù)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候選人資格條件的有關規(guī)定和本辦法第三條規(guī)定的職數(shù),分別等額提名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候選人。選民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應以書面形式提名,口頭提名無效。書面提名人數(shù)等于或少于應選職數(shù)的有效,多于應選職數(shù)的無效(提名時間從2014年x月x日至2014年x月x日x時止)。每一選民不得提名同一人為兩項或兩項以上職務的候選人,同時要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將書面提名交到村民選舉委員會,逾期無效。初步候選人名單,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匯總后,按姓氏筆畫為序,在選舉日前7日向村民公布。

(三)村民選舉委員會要根據(jù)本辦法第五條第(一)款有關規(guī)定,對初步候選人進行資格審查。審查時,如果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nèi)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保留得推薦票多者;如果得推薦票相同,保留職位高者;如果其中一位女性,為確保婦女參與,保留婦女;另外可以協(xié)商確定。審查結(jié)果報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備案。

(四)正式候選人的產(chǎn)生。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正式候選人應當分別比應選名額多1人。村民直接提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初步候選人名單公布以后,如果初步候選人人數(shù)超過規(guī)定的差額數(shù)時,由村民代表大會采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確定,按照得票多少確定正式候選人名單,并當場公布。采用一次投票分別計票辦法,即主任正式候選人,副主任正式候選人,委員正式候選人分別為三張不同顏色的票,一次投票,分別計票。每一位初步候選人只能參加一個職位的正式候選人競選,初步候選人如不愿意參加競選,要以書面形式向村民選舉委員會聲明不參加競選,并視為棄權,不再列入該職位的正式候選人確定。確定為正式候選人名單在選舉日前3日,以得票多少為序向村民公布。村民委員會成員正式候選人中,婦女應占一定名額。

(五)正式候選人名單公布后,由村民選舉委員會按照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向村民介紹正式候選人的情況,組織正式候選人發(fā)表治村演說并回答村民的詢問。

七、正式選舉

(一)正式候選人及其配偶和直系親屬不得擔任發(fā)票、登記、監(jiān)票、唱票或者計票等工作。

(二)選舉實行直接、差額和無記名投票方式,投票選舉一次性完成,即主任、副主任、委員在同一張選票中,分別計票。

(三)選舉時,選民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反對票,可以另選其他選民,也可以棄權。投贊成票的在候選人姓名上方符號欄內(nèi)劃“○”,投反對票的在候選人上方符號欄內(nèi)劃“×”,棄權的不劃任何符號,如不同意選票上的候選人可在候選人姓名空欄內(nèi)另選其他選民,并在其上方符號欄內(nèi)劃“○”,不劃“○”的不計該另選人得票。

(四)選舉時,有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過半數(shù)投票,選舉有效。所收回的選票數(shù)多于發(fā)出選票數(shù)的,選舉無效;等于或者少于發(fā)出選票數(shù)的,選舉有效。選票上所選的每項職務人數(shù)多于應選人數(shù)的無效,等于或者少于應選人數(shù)的有效。選票上書寫模糊無法辨認的部分無效,可以辨認的部分有效。

(五)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村民過半數(shù)的贊成票,始得當選。獲得過半數(shù)以上贊成票的候選人人數(shù)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果贊成票相同,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贊成票相同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贊成票多者當選。

獲得過半數(shù)贊成票的候選人人數(shù)少于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應當在沒有當選的正式候選人中另行選舉。另行選舉時,第一次投票未當選的人員得票多的為候選人,候選人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所得票數(shù)不得少于已投票總數(shù)的三分之一。

(六)村民選舉委員會在選舉中心會場設立秘密寫票處和代寫處。代寫人員由選舉工作人員擔任,代寫人不得違背選民的意愿。同時設立××個投票站和××只流動票箱,每個投票站或者流動票箱必須有監(jiān)票員2名、發(fā)票員1名和登記員1名等4名以上選舉工作人員。委托投票只限于家庭成員之間,在選舉日2天前辦好委托書,領票時應出示委托人的選民證及委托書才能委托投票。

(七)選舉設總監(jiān)票員1名,監(jiān)票員××名,唱票員××名,總計票員1名,計票員××名,發(fā)票員××名,登記員××名。總監(jiān)票員、監(jiān)票員、總計票員、計票員、發(fā)票員、登記員、唱票員由村民代表會議在選民中推選產(chǎn)生。

(八)投票結(jié)束后,所有投票票箱應當加封并于當日集中到中心會場,由選舉委員會成員核查投票選舉有效后,當眾開箱,由監(jiān)票員、計票員公開核對、計算票數(shù),作出記錄,并由監(jiān)票員、計票員簽字。

八、經(jīng)過三次投票選舉,當選人仍不足應選名額,而當選人已達3人以上的,不足的名額可以暫缺,但應當在90日內(nèi)再行補選。

當選人數(shù)不足3人,不能組成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的,應當在10日之內(nèi)組織選民就不足的名額進行另行選舉。

九、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選舉有效后,當場公布選舉結(jié)果,并于選舉后3日內(nèi)報鄉(xiāng)(鎮(zhèn))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指導委員會備案。

十、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妨害選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村民有權舉報,有關機關應當負責調(diào)查并依法處理。以威脅、賄賂、偽造選票等不正當手段當選的,其當選無效。

十一、本辦法自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之日起施行。未盡事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討論決定。

第四篇: 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云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佚名

【期刊名稱】《中國民政》

【年(卷),期】2000(000)002

【摘要】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為了規(guī)范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規(guī)定,結(jié)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第三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統(tǒng)一部署,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民政部門負責日常工作。第四條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指導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所需經(jīng)費,由本級財政列支。村民委員會選舉經(jīng)費由本村解決,確有困難的,由當?shù)刎斦o予適當補助。第二章選舉工作機構(gòu)第五條各級人民政府成立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其主要職責是:(一)宣傳有關選舉的法律、法規(guī);(二)制定和實施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計劃;(三)指導村民委員會、村民小組長、村民代表的選舉和推選工作;(四)培訓選舉工作人員;(五)受理有關選舉工作的來信來訪;(六)承辦選舉工作中的其他事項。第六條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由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5至9人組成。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或者各村民小組推選產(chǎn)生。第七條村民選舉委員會履行職責至新一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產(chǎn)生時止。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應當...

【總頁數(shù)】2頁(P.)

【關鍵詞】

【作者】佚名

【作者單位】

【正文語種】英文

【中圖分類】D921.2

【相關文獻】

1.關于征求對《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和《廣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意見的啟事 [J], 無

2.《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和《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問答 [J], 無

3.山東省人大法制委員會關于《山東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修改情況的說明——2011年1月14日在山東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 [J], 李建軍

第五篇: 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

(1999年9月24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 2011年9月29日河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六次會議修訂)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做好村民委員會的選舉工作,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的有關規(guī)定,結(jié)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村民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三至七人組成。具體人數(shù)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提出意見,報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的人民政府確定。

????村民委員會成員中,要有婦女成員,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應當有人數(shù)較少的民族的成員。兩個以上自然村聯(lián)合設立村民委員會或者兩個以上行政村合并為一個行政村后設立村民委員會的,其成員分布應當考慮村落狀況。

????第三條 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由選民直接選舉產(chǎn)生。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

????村民委員會每屆任期三年,屆滿應當舉行換屆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連選連任。

????第四條 中國共產(chǎn)黨在農(nóng)村的基層組織,在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中發(fā)揮領導核心作用,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第五條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由省人民政府統(tǒng)一部署,設區(qū)的市以下各級人民政府組織實施,各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指導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村民委員會的換屆選舉工作。

????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村民委員會選舉所需經(jīng)費,分別由各級財政列支。

????第二章 選舉工作機構(gòu)

????第六條 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時,省、設區(qū)的市、縣、自治縣、不設區(qū)的市、市轄區(qū)(以下簡稱縣級)和鄉(xiāng)、民族鄉(xiāng)、鎮(zhèn)(以下簡稱鄉(xiāng)級)應當成立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領導機構(gòu),其主要職責是:

????(一)宣傳有關選舉的法律、法規(guī);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計劃;

????(三)指導和監(jiān)督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

????(四)培訓換屆選舉工作人員;

????(五)接受和處理有關選舉工作的來信來訪;

????(六)承辦換屆選舉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第七條 村成立村民選舉委員會,主持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

????村民選舉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員共五至九人組成,具體人數(shù)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確定。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由村民會議、村民代表會議或者村民小組會議推選產(chǎn)生,其中應當有婦女成員。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應當具有較好的政治思想素質(zhì),辦事公道,作風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較強的工作能力。

????第八條 村民選舉委員會的職責:

????(一)制定選舉工作方案;

????(二)確定和培訓選舉工作人員;

????(三)負責選民登記,審查選民資格,公布選民名單;

????(四)組織選民學習有關選舉的法律、法規(guī);

????(五)組織選民醞釀、提名、確定候選人,并對候選人的履行職責設想審核把關;

????(六)公布候選人名單;

????(七)確定并公布選舉日期、地點;

????(八)解答選民詢問,受理選民申訴和意見;

????(九)主持召開選舉大會,組織投票選舉,公布選舉結(jié)果;

????(十)主持上一屆村民委員會向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移交工作;

????(十一)總結(jié)換屆選舉工作,向鄉(xiāng)級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領導機構(gòu)報告選舉情況,整理并移交選舉工作檔案;

????(十二)承辦選舉工作中的其他事項。

????村民選舉委員會履行職責的期限,從組成之日起至上一屆村民委員會與新一屆村民委員會完成工作移交后止。

????第九條 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被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的,其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資格自行終止。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缺額的,按推選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時得票多少的順序遞補,也可以另行推選。

????第三章 選民登記

????第十條 年滿十八周歲的村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選民的年齡以身份證或者戶籍登記為準,計算年齡的時間截止到選舉日。

????第十一條 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村民,一般應當在戶籍所在地的村進行選民登記。

????無法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精神病患者和無法表達意志的癡呆人員,有醫(yī)院證明或者征得監(jiān)護人的同意,并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可不列入選民名單。

????外出兩年以上的村民,在選舉日二十日前未參加選舉登記,又未書面委托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其行使選舉權的,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可不計算在本屆選民數(shù)內(nèi)。

????第十二條 戶籍不在本村,但在本村居住一年以上且盡村民義務的,由戶籍所在地村(居)民委員會出具未在戶籍所在地參加選民登記的證明,經(jīng)村民代表會議同意,應予以登記。

????戶籍不在本村,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yè)技術職稱以及其他優(yōu)秀人才,在該村工作和生活一年以上,自愿參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同意,予以登記。

????第十三條 已在戶籍所在村或者居住村登記參加選舉的村民,不得再參加其他地方村民委員會的選舉。

????第十四條 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的二十日前張榜公布選民名單。

????村民對公布的選民名單有異議的,應當自名單公布之日起五日內(nèi)向村民選舉委員會申訴。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訴之日起三日內(nèi)作出處理決定,并公布處理結(jié)果。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前給選民發(fā)放《選民證》。

????第四章 候選人的產(chǎn)生

????第十五條 候選人應當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遵守憲法、法律、法規(guī)和國家的政策,帶頭履行村民義務;

????(二)辦事公道,熱心為村民服務;

????(三)品行良好、廉潔奉公、作風正派;

????(四)有一定的科學文化知識和工作能力,身體健康,能帶領村民共同致富。

????第十六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可以采用選民提名或者選民自我推薦的方式產(chǎn)生。兩種方式不得同時采用。

????第十七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由本村選民提名的,可以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召集超過本村半數(shù)的選民參加投票,也可以由各村民小組分別召集超過本組三分之二的選民參加投票。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召集選民的,應當實行當場唱票、計票、公布投票結(jié)果,并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候選人;由村民小組召集選民投票的,應當在村民選舉委員會成員主持下集中各村民小組的選票,統(tǒng)一唱票、計票、公布投票結(jié)果,并按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候選人。

????候選人名額應當多于應選名額。候選人中應當有婦女候選人,沒有產(chǎn)生婦女候選人的,以得票最多的婦女為候選人。主任、副主任的候選人數(shù)應當比應選人數(shù)多一人,委員的候選人數(shù)應當比應選人數(shù)多一至三人。

????第十八條 提名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時,應當在同一選票上分別提出,但不得在同一選票上重復提名同一候選人。同一選民提名的候選人數(shù)不得多于應選人數(shù)。

????如果一人同時被提名為兩種以上職務的候選人,其高職務得票不能確定為候選人時,應當把高職務得票加到低職務得票中。

????如果被提名的候選人得票相等并超過規(guī)定的候選人名額時,應當對票數(shù)相等的候選人再次投票。

????第十九條 候選人自愿放棄候選人資格的,應當在選舉日七日前以書面形式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缺額的候選人按提名時得票多少的順序遞補,并予以公布。

????第二十條 采用選民自我推薦的方式產(chǎn)生候選人的,由具備候選人基本條件的選民在選舉日十日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和履行職責設想,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審查同意后,報鄉(xiāng)級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領導機構(gòu)備案。

????第二十一條 候選人產(chǎn)生后,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在選舉日的五日前,按得票多少的順序張榜公布選民提名的候選人名單,或者按姓氏筆畫的順序張榜公布選民自我推薦的候選人名單。

????依法確定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調(diào)整或者變更。

????第二十二條 候選人確定后,村民選舉委員會負責向選民介紹候選人的有關情況。

????在投票選舉前,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組織候選人向選民介紹履行職責設想,并回答選民提出的問題,但其內(nèi)容不得違反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國家政策,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

????第五章 投票選舉

????第二十三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時,可以一次投票分別選舉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也可以先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再從中選舉主任、副主任。

????第二十四條 舉行選舉時,一般應召開選舉大會集中投票;人口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可以設中心投票站和若干個投票分站,由選民在規(guī)定的時間內(nèi)到指定的投票站投票。每個投票站的選舉工作人員不得少于五人。

????召開選舉大會的,應當場推選唱票人、計票人和監(jiān)票人;設投票站的,應在選舉日前由村民代表會議推選出唱票人、計票人和監(jiān)票人。

????候選人及其近親屬不得擔任唱票人、計票人和監(jiān)票人。

????第二十五條 選舉采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每一選民在一次選舉中只有一次投票權。選民對候選人可以投贊成票,可以投反對票,可以另選其他選民,也可以棄權。

????第二十六條 選舉會場和投票站應當設立發(fā)票處和秘密寫票處。選民憑《選民證》依次領取選票,由選民本人到秘密寫票處填寫選票,然后投票。

????選民是文盲或者因殘疾不能填寫選票的,可以由他人按照該選民的意志代為填寫選票。

????不能到場直接投票的選民,應當在選舉日前向村民選舉委員會提出由其在本村有選舉權的近親屬代為投票的書面委托申請,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同意后,受委托人持村民選舉委員會發(fā)放的《委托投票證》進行投票。村民選舉委員會應當公布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名單。受委托人不得接受超過兩個人的委托。

????第二十七條 投票結(jié)束后,集中所有票箱,由唱票人、計票人、監(jiān)票人當時當眾開箱,公開驗票、唱票、計票,當場公布選舉結(jié)果,并當眾封存選票。

????第二十八條 每次選舉所投的票數(shù),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數(shù)的,選舉有效;多于投票人數(shù)的,選舉無效。

????每一選票所選的人數(shù),等于或者少于應選人數(shù)的,選票有效;多于應選人數(shù)的,選票無效。

????選票全部無法辨認的,經(jīng)村民選舉委員會確認,全票無效;選票部分無法辨認的,可以辨認的部分有效,無法辨認的部分無效。

????無效票和部分無效票均計入選票總數(shù)。

????第二十九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委員使用一張選票的,對同一候選人只能投一次贊成票。

????同一候選人如果高職務未能當選,應當把高職務得票計入低職務得票中。

????第三十條 選舉村民委員會成員,有選民的過半數(shù)投票,選舉有效。

????候選人獲得參加投票的選民的過半數(shù)選票,始得當選。

????獲得半數(shù)以上選票的候選人人數(shù)多于應選名額時,以得票多的當選。如果票數(shù)相同不能確定當選人時,應當就票數(shù)相同的候選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當選。

????第三十一條 當選人數(shù)不足應選名額時,不足的名額應當另行選舉。另行選舉,可以當場舉行,也可以在第一次選舉日后的十日內(nèi)舉行。

????另行選舉時,根據(jù)第一次投票時得票多少的順序確定候選人,進行投票選舉,以得票多的當選,但是得票數(shù)不得少于選票的三分之一。

????第三十二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的選舉結(jié)果,由村民選舉委員會報鄉(xiāng)級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領導機構(gòu)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應當向當選人頒發(fā)省人民政府統(tǒng)一印制的《當選證書》。

????第三十三條 村民委員會產(chǎn)生后,認為需要設立人民調(diào)解、治安保衛(wèi)、公共衛(wèi)生、人口和計劃生育等下屬委員會的,其成員應當在三十日內(nèi)產(chǎn)生。

????村民委員會下屬委員會成員由村民委員會提名,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表決,以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到會人員過半數(shù)通過。村民委員會成員可以兼任下屬委員會的成員。

????村民委員會的下屬委員會成員的任期與村民委員會任期相同。

????第三十四條 村民委員會選舉應當在全省統(tǒng)一規(guī)定的時限內(nèi)完成。新一屆村民委員會選舉產(chǎn)生后,上一屆村民委員會應當于十日內(nèi)完成向新一屆村民委員會移交公章、辦公設施、財務賬目、經(jīng)營資產(chǎn)、檔案資料以及其他應當交接的事項。逾期不交接的,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應當督促交接。

????第六章 罷免、辭職和補選

????第三十五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接受村民監(jiān)督。村民對違反《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辦法》的規(guī)定,違法亂紀或者嚴重失職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檢舉或者提出罷免要求。

????第三十六條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的有選舉權的村民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村民代表聯(lián)名,可以要求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罷免要求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村民委員會和所在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提出,并寫明罷免理由。村民委員會應當在三十日內(nèi)召開村民會議,進行投票表決;要求罷免村民委員會主任時,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應當派人到會指導。村民委員會拒不召開村民會議表決罷免要求的,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督促村民委員會召開村民會議,進行投票表決。

????第三十七條 村民會議在討論表決罷免要求時,被提出罷免的村民委員會成員有權出席會議并提出申辯意見。

????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應當有選民過半數(shù)投票,并經(jīng)投票的選民過半數(shù)通過。表決結(jié)果應當予以公布,并由村民委員會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罷免未獲得通過的,一年之內(nèi)不得以同一事實和理由再次提出罷免要求。

????第三十八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喪失行為能力或者被判處刑罰的,其職務自行終止;被列為犯罪嫌疑人不能履行職責時,其職務暫行中止;村民委員會成員連續(xù)兩次被民主評議不稱職的,其職務終止。

????村民委員會成員職務終止或者暫行中止的,村民委員會應當及時向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三十九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要求辭去職務的,應當以書面形式向村民委員會提出,經(jīng)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討論確認后,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村民委員會成員出現(xiàn)空缺時,可以由村民會議或者村民代表會議進行補選。

????補選村民委員會成員,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選舉程序進行。補選結(jié)果應當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和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備案。

????補選的村民委員會成員,其任期到本屆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為止。

????第七章 監(jiān)督管理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村民有權向鄉(xiāng)級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舉報,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負責調(diào)查并依法處理:

????(一)以暴力、威脅、欺騙、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shù)等不正當手段,妨害選民行使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

????(二)直接或者指使他人,以財物或者其他利益賄賂選民、選舉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的;

????(三)違反本辦法,調(diào)整、變更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者指定、委派、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的;

????(四)對舉報村民委員會選舉中違法行為的村民或者提出要求罷免村民委員會成員的村民進行壓制、報復的;

????(五)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的其他違法行為。

????第四十二條 違反本辦法,以暴力、威脅、欺騙、賄賂、偽造選票、虛報選舉票數(shù)等不正當手段確定村民委員會成員候選人或者當選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其結(jié)果無效。

????擾亂、破壞村民委員會選舉工作,情節(jié)較輕的,由鄉(xiāng)級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批評教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的,由公安機關予以處罰;構(gòu)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四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指定、委派或者撤換村民委員會成員的,由行為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上級機關予以糾正,并追究行為人的行政責任。

????第四十四條 村民委員會任期屆滿后拖延換屆選舉超過三個月的,由鄉(xiāng)級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領導機構(gòu)依照本辦法推選產(chǎn)生村民選舉委員會,舉行換屆選舉。

????第四十五條 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應當加強對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監(jiān)督檢查,保證本辦法在本行政區(qū)域內(nèi)的實施,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六條 村民委員會的選舉經(jīng)費,在村辦公經(jīng)費中列支,縣、鄉(xiāng)級人民政府給予適當補貼。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所稱選民是指登記參加選舉村民委員會組成人員的公民。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2011年11月1日起施行。2002年9月28日河北省第九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九次會議修正并重新公布的《河北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同時廢止。

推薦訪問: 福建省 村民委員會 選舉

【關于2021年福建省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精選范文5篇)】相關推薦

工作總結(jié)最新推薦

N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