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和制或稱共和民主制、民主國或民國(republic),是人類社會的一種政體(和這樣統治的國家),君主不是國家的最高首腦。施行共和制的國家通常稱作“共和國”。這個詞起源自拉丁文res publica,意思是“公民的公共事務”。相對于帝國及王國,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5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5篇
第1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八屆第45號)?《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于1995年3月18日通過,現予公布,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江澤民?1995年3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1995年3月18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四十五號公布 1995年9月1起施行)目 錄第一章 總 則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第三章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第四章 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五章 受教育者第六章 教育與社會第七章 教育投入與條件保障第八章 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第九章 法律責任第十章 附 則第一章 總 則第一條 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第二條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各級各類教育,適用本法。第三條 國家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和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遵循憲法確定的基本原則,發展社會主義的教育事業。第四條 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優先發展。全社會應當關心和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全社會應當尊重教師。第五條 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第六條 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理想、道德、紀律、法制、國防和民族團結的教育。第七條 教育應當繼承和弘揚中華民族優秀的歷史文化傳統,吸收人類文明發展的一切優秀成果。第八條 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利用宗教進行妨礙國家教育制度的活動。第九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機會。第十條 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邊遠貧困地區發展教育事業。國家扶持和發展殘疾人教育事業。第十一條 國家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的需要,推進教育改革,促進各級各類教育協調發展,建立和完善終身教育體系。國家支持、鼓勵和組織教育科學研究,推廣教育科學研究成果,促進教育質量提高。第十二條 漢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可以使用本民族或者當地民族通用的語言文字進行教學。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進行教學,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范字。第十三條 國家對發展教育事業做出突出貢獻的組織和個人,給予獎勵。第十四條 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領導和管理教育工作。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第十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育工作,統籌規劃、協調管理全國的教育事業。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主管本行政區域內的教育工作。縣級以上各級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育工作。第十六條 國務院和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向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報告教育工作和教育經費預算、決算情況,接受監督。第二章 教育基本制度第十七條 國家實行學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學校教育制度。國家建立科學的學制系統。學制系統內的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置、教育形式、修業年限、招生對象、培養目標等,由國務院或者由國務院授權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第十八條 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采取各種措施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就學。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以及有關社會組織和個人有義務使適齡兒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規定年限的義務教育。第十九條 國家實行職業教育制度和成人教育制度。各級人民政府、有關行政部門以及企業事業組織應當采取措施,發展并保障公民接受職業學校教育或者各種形式的職業培訓。國家鼓勵發展多種形式的成人教育,使公民接受適當形式的政治、經濟、文化、科學、技術、業務教育和終身教育。第二十條 國家實行國家教育考試制度。國家教育考試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種類,并由國家批準的實施教育考試的機構承辦。第二十一條 國家實行學業證書制度。經國家批準設立或者認可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頒發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第二十二條 國家實行學位制度。學位授予單位依法對達到一定學術水平或者專業技術水平的人員授予相應的學位,頒發學位證書。第二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和企業事業組織應當采取各種措施,開展掃除文盲的教育工作。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接受掃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應當接受掃除文盲的教育。第二十四條 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第三章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第二十五條 國家制定教育發展規劃,并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第二十六條 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一)有組織機構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師;(三)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四)有必備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第二十七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設立、變更和終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審核、批準、注冊或者備案手續。第二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法律、法規;(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執行國家教育教學標準,保證教育教學質量;(三)維護受教育者、教師及其他職工的合法權益;(四)以適當方式為受教育者及其監護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學業成績及其他有關情況提供便利;(五)遵照國家有關規定收取費用并公開收費項目;(六)依法接受監督。第三十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舉辦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確定其所舉辦的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體制。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長或者主要行政負責人必須由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在中國境內定居、并具備國家規定任職條件的公民擔任,其任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學校的教學及其他行政管理,由校長負責。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第三十一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具備法人條件的,自批準設立或者登記注冊之日起取得法人資格。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民事活動中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責任。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國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興辦的校辦產業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第四章 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第三十二條 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第三十三條 國家保護教師的合法權益,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教師的工資報酬、福利待遇,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第三十四條 國家實行教師資格、職務、聘任制度,通過考核、獎勵、培養和培訓,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第三十五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管理人員,實行教育職員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教學輔助人員和其他專業技術人員,實行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制度。第五章 受教育者第三十六條 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學校和有關行政部門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保障女子在入學、升學、就業、授予學位、派出留學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權利。第三十七條 國家、社會對符合入學條件、家庭經濟困難的兒童、少年、青年,提供各種形式的資助。第三十八條 國家、社會、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根據殘疾人身心特性和需要實施教育,并為其提供幫助和便利。第三十九條 國家、社會、家庭、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為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第四十條 從業人員有依法接受職業培訓和繼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組織和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本單位職工的學習和培訓提供條件和便利。第四十一條 國家鼓勵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社會組織采取措施,為公民接受終身教育創造條件。第四十二條 受教育者享有下列權利:(一)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圖書資料;(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學金、助學金;(三)在學業成績和品行上獲得公正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后獲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學位證書;(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對學校、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等合法權益,提出申訴或者依法提起訴訟;(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第四十三條 受教育者應當履行下列義務:(一)遵守法律、法規;(二)遵守學生行為規范,尊敬師長,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三)努力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四)遵守所在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管理制度。第四十四條 教育、體育、衛生行政部門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完善體育、衛生保健設施,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第六章 教育與社會第四十五條 國家機關、軍隊、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應當依法為兒童、少年、青年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第四十六條 國家鼓勵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同高等學校、中等職業學校在教學、科研、技術開發和推廣等方面進行多種形式的合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可以通過適當形式,支持學校的建設,參與學校管理。第四十七條 國家機關、軍隊、企業事業組織及其他社會組織應當為學校組織的學生實習、社會實踐活動提供幫助和便利。第四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活動的前提下,應當積極參加當地的社會公益活動。第四十九條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條件。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配合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對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進行教育。學校、教師可以對學生家長提供家庭教育指導。第五十條 圖書館、博物館、科技館、文化館、美術館、體育館( 場) 等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以及歷史文化古跡和革命紀念館( 地) ,應當對教師、學生實行優待,為受教育者接受教育提供便利。廣播、電視臺( 站) 應當開設教育節目,促進受教育者思想品德、文化和科學技術素質的提高。第五十一條 國家、社會建立和發展對未成年人進行校外教育的設施。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同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相互配合,加強對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第五十二條 國家鼓勵社會團體、社會文化機構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開展有益于受教育者身心健康的社會文化教育活動。第七章 教育投入與條件保障第五十三條 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逐步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保證國家舉辦的學校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個人依法舉辦的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辦學經費由舉辦者負責籌措,各級人民政府可以給予適當支持。第五十四條 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支出占國民生產總值的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和財政收入的增長逐步提高。具體比例和實施步驟由國務院規定。全國各級財政支出總額中教育經費所占比例應當隨著國民經濟的發展逐步提高。第五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經費支出,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在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各級人民政府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并使按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師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第五十六條 國務院及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設立教育專項資金,重點扶持邊遠貧困地區、少數民族地區實施義務教育。第五十七條 稅務機關依法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有關規定,可以決定開征用于教育的地方附加費,專款專用。農村鄉統籌中的教育費附加,由鄉人民政府組織收取,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代為管理或者由鄉人民政府管理,用于本鄉范圍內鄉、村兩級教育事業。農村教育費附加在鄉統籌中所占具體比例和具體管理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第五十八條 國家采取優惠措施,鼓勵和扶持學校在不影響正常教育教學的前提下開展勤工儉學和社會服務,興辦校辦產業。第五十九條 經縣級人民政府批準,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根據自愿、量力的原則,可以在本行政區域內集資辦學,用于實施義務教育學校的危房改造和修繕、新建校舍,不得挪作他用。第六十條 國家鼓勵境內、境外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資助學。第六十一條 國家財政性教育經費、社會組織和個人對教育的捐贈,必須用于教育,不得挪用、克扣。第六十二條 國家鼓勵運用金融、信貸手段,支持教育事業的發展。第六十三條 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經費的監督管理,提高教育投資效益。第六十四條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行政部門必須把學校的基本建設納入城鄉建設規劃,統籌安排學校的基本建設用地及所需物資,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第六十五條 各級人民政府對教科書及教學用圖書資料的出版發行,對教學儀器、設備的生產和供應,對用于學校教育教學和科學研究的圖書資料、教學儀器、設備的進口,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優先、優惠政策。第六十六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發展衛星電視教育和其他現代化教學手段,有關行政部門應當優先安排,給予扶持。國家鼓勵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推廣運用現代化教學手段。第八章 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第六十七條 國家鼓勵開展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堅持獨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不得違反中國法律,不得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第六十八條 中國境內公民出國留學、研究、進行學術交流或者任教,依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六十九條 中國境外個人符合國家規定的條件并辦理有關手續后,可以進入中國境內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學習、研究、進行學術交流或者任教,其合法權益受國家保護。第七十條 中國對境外教育機構頒發的學位證書、學歷證書及其他學業證書的承認,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加入的國際條約辦理,或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辦理。第九章 法律責任第七十一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不按照預算核撥教育經費的,由同級人民政府限期核撥;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違反國家財政制度、財務制度,挪用、克扣教育經費的,由上級機關責令限期歸還被挪用、克扣的經費,并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二條 結伙斗毆、尋釁滋事,擾亂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教學秩序或者破壞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由公安機關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侵占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舍、場地及其他財產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七十三條 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學設施有危險,而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產損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四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收取費用的,由政府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七十五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舉辦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予以撤銷;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七十六條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招收學員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學員,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七十七條 在招收學生工作中徇私舞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回招收的人員;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第七十八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七十九條 在國家教育考試中作弊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考試無效,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非法舉辦國家教育考試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考試無效;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第八十條 違反本法規定,頒發學位證書、學歷證書或者其他學業證書的,由教育行政部門宣布證書無效,責令收回或者予以沒收;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情節嚴重的,取消其頒發證書的資格。第八十一條 違反本法規定,侵犯教師、受教育者、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失、損害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第十章 附 則第八十二條 軍事學校教育由中央軍事委員會根據本法的原則規定。宗教學校教育由國務院另行規定。第八十三條 境外的組織和個人在中國境內辦學和合作辦學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第八十四條 本法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
第2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學習心得體會
通過這段時間對學習義務教育法學習,我發現,《義務教育法》的立法理念有了較大的突破,其中最基本的一個立法理念是以學生發展為本,真正給學生以發展的空間,同時給義務教育階段教師充分的發展空間,并明確了對義務教育質量的要求。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采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要注重學生能力的培養,我認為這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中最本質的內容,是我們教育教學改革的方向。
我更加清楚了新修訂的《義務教育法》對實施素質教育提出的明確的法律要求。新《義務教育法》在總則第3條中明確規定著:“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在第34條還規定:“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義務教育法》第一次將素質教育明確寫入法律,提出要“面向全體學生,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符合教育規律和身心發展”、“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強調要“把德智體美有機地統一在教學的活動中”,還明確提出了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閱讀《義務教育法》后我感到它注重了學生的素質培養、全面發展;注重了學生身心的健康發展。如果每一位教師都遵循它,在教育工作中注意讓學生更快樂更全面地發展,一定能培養出更出色的學生。
通過學習,再聯系實際,使我感悟到:教師的人生,還應該有創新精神。年年春草綠,年年草不同。而我們的學生亦是如此,因為人與人之間存在差異,所以教育既要面向全體學生,又要尊重每個學生的個性特點。因材施教的目的是為了調動每一個學生的學習積極性、主動性,讓每一個學生主動地、活潑地發展。在組織教學中把整體教學、分組教學與個別教學結合起來;在教育過程中,貫徹個別對待的原則,講求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學生們像一朵朵稚嫩的小花苗兒,但每一顆都有與眾不同的可人之處。因此便更需要我們用不同的方法用愛心去澆灌、呵護。用《教師法》、《義務教育法》和《未成年護法》來規范和鞭策自己,在傳授科學文化知識的同時,還要保護學生的身心健康,保障學生合法權益,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這樣才得以使我們的事業走向輝煌使我們的教育對象健康成長。
總之,我要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質,按照《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嚴格要求自己,奉公守法,遵守社會公德。忠誠人民的教育事業,為人師表。在教育教學過程中,不斷豐富自身學識,努力提高自身能力、業務水平,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規程,有高度的事業心、責任心、愛崗敬業。堅持“一切為了學生,為了學生的一切”,樹立正確的人才觀,重視對每個學生的全面素質和良好個性的培養,不用學習成績作為唯一標準來衡量學生,與每一個學生建立平等、和諧、融洽、相互尊重的關系,關心每一個學生。
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利用學科特點加強對學生的思想教育,提高他們的思想政治素質,激發他們的學習積極性,努力提高教育教學質量。本人將站在民族復興的高度上來認識黨的教育事業,忠心于黨的教育事業,勤勤懇懇,把畢生的所學貢獻給社會主義國家的教育事業中,在平凡的崗位上爭創不平凡的業績。
第3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考試試題及答案
二、填空題
1.義務教育依據“法律規定”;具有__強制__性、免費性、__普遍__性。
2.學生的年齡在12-15歲之間;處于少年期;是人生理發育的第__二__個高峰期。
3.布盧姆認為;完整的教育目標分類包括三個主要領域:一是__認知__的;二是_情感___的;三是動作技能的。
4.堅持社會主義方向是我國教育目的的__根本特點__;要求德、智、體等方面全面發展是社會主義的教育__質量標準__。
5.教學是學校的_中心_工作;是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現教育目的的_基本途徑 。
6. ??理想信念? 是道德之本,___教育觀念__是師德之魂。
7.學生的生命健康權受到侵害主要是由教師體罰、_變相體罰__和不作為侵權行為造成的。
8._ 平等、民主、合作? _是新型師生關系的基本理念。
尊師愛生、教學相長 平等民主是良好師生關系的表現。
9.教學大綱側重強調的是知識和技能目標,課程標準在關注知識和技能目標的同時,還關注學生學習的_過程和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_。
10.課程綜合性是新課程特點之一,其綜合性表現為__加強學科綜合_設置綜合課程、增加綜合實踐活動課程。
11.教學大綱相對強調教師的教,課程標準更強調學生的學,強調學習的過程與方法。
12.新課程標準從內容上看,關注學生的__學習興趣與經驗;終身學習必備___的基礎知識和技能。
13.能夠體現學校辦學特色的課程是_校本_課程。
14.一般認為,傳統的課堂教學偏重_科學世界_,遠離生活世界和兒童世界。
15.按照課程資源的功能特點,可以把課程資源劃分_素材性資源_和_條件性資源_兩大類。
16.教師專業化是使教師從_普通職業_型轉化成_專業職業_并獲得相應專業地位的過程。
一、單項選擇題(在每小題的四個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正確的答案;并將其代碼填入題干后的括號內。)
1.我國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的文件是(D)
A《教師資格條例》??? B《教師資格認定的過渡辦法》
C《〈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 D《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2.制度化教育建立的典型表現特征是(B)
A學校的產生?? B學制的建立? C教育實體的出現?? D定型的教育組織形式出現
3.個體主觀能動性的第一層次的活動是人作為生命體進行的(A)
A生理活動?? B心理活動?? C認識活動?? D實踐活動
4.教育史上“現代教育”的代言人是(B)
A赫爾巴特?? B杜威?? C夸美紐斯?? D洛克 “現代教育學之父”赫爾巴特
5.培養勞動者是(A)
A社會主義教育目的的總要求??? B對人才培養規格的具體要求
C我國教育目的的根本特點????? D學校的教育質量標準
6.被稱為“課程評價之父”的教育家是(C)
A杜威??? B斯塔弗爾比姆??? C泰勒??? D裴斯泰洛齊
7.在教學中;通過學生觀察所學事物或教師語言的形象描述;引導學生形成所學事物、過程的清晰表象;豐富他們的感性認識;從而使他們能夠正確理解書本知識和發展認識能力的是(A)
A直觀性原則??? B啟發性原則??? C循序漸進原則??? D鞏固性原則
8.教師在課堂上通過展示實物、直觀教具進行演示實驗;使學生獲得知識的方法稱之為(D)。 A實驗法??? B講解法??? C討論法??? D演示法
9.馬克思認為:實現人的全面發展的惟一方法是(C)
A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相結合??? B德、智、體全面發展
C教育與生產勞動相結合??????? D堅持教育的正確方向
10.教師首次被列入“專家、技術人員和有關工作者”類別的文件是(B)
A《關于教師地位的建議》??? B《國際標準職業分類》
C《教師資格條例》????????? D《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
11.把課程分為必修課程和選修課程的依據是(C)
A課程任務?? B課程制定者?? C課程設置的要求?? D課程管理層次
12.下列關于學生學業成績評定敘述正確的是(A)
A評定學生學業成績;一般采用百分制記分法和等級制記分法
B一般說;題的數量多、便于給小分的;用等級制較便利
C題的數量不多、開卷、理解和靈活運用的題用百分制較方便
D在成績評定時;不能把等級制換算成一定的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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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下列關于復式教學敘述正確的是(C)
A復式教學就是對兩個以上年級的學生進行教學的一種教學組織形式
B復式教學適用于學生多、教室少的情況下教學
C復式教學課堂教師的教學和學生的自學或做作業同時進行
D復式教學情景下的學生的基本技能和自學能力相對較弱
14.下列關于教學方法和教學策略的關系敘述正確的是(D)
A教學策略受制于教學方法??? B教學策略從層次上低于教學方法
C教學方法的采用不受教學策略的支配?? D教學方法是教學策略的具體化
15.學校有目的、有計劃、系統地對學生進行德育的基本途徑是(A)
A各學科教學??? B政治課??? C班主任工作??? D共青團活動
16.道德教育的認知模式理論的提出者是(B)
A科爾伯格??? B皮亞杰??? C麥克費爾??? D班杜拉
17.中國最早采用班級授課制始于1862年清政府開辦的(A)
A京師同文館?? B京師大學堂?? C南洋工學?? D洋務學堂
18.著名教育家馬卡連柯提出的班級管理理論是(C)
A民主管理??? B目標管理??? C平行管理??? D常規管理
19.能較全面地反映被評價者品德情況;且應用較廣的品德評價法是(C)
A加減評分法? B操行評語法? C評等評分評語綜合測評法? D模糊綜合測評法
20.用于選拔性和競賽性活動的評價屬于(A)
A相對評價?? B絕對評價?? C個體內差異評價?? D形成性評價
三、概念辨析和觀點簡答
17、教師侵害學生受教育權常表現在哪些方面?
答:(l)侵犯學生受教育機會平等的權利;
(2)侵害學生參加考試的權利;
(3)?犯學生上課學習的權利;
(4)侵害學生受教育的選擇權;
(5)侵犯學生在升學、復學方面的同等權利。
18、怎樣建立新型的師生關系?
答:(l)尊重學生人格,平等對待學生;
(2)以愛為基礎,信任、理解學生;
(3)面向全體,因材施教;
(4)講求民主,寬松和諧;
(5)塑造和提升現代教師人格。
19、簡述確立三維目標對于促進學生自主發展的重要意義。
答:有利于改變只重結果不重過程的現象,注重學習主體的實踐和體驗,注重學習者的學習經歷和學習經驗,有利于學生在學習中掌握方法,課程本身體現工具性與人文性的高度統一,使日常的學科學習上升到追求真善美的境界,有利于激發學生的學習潛能。
20、新課程實施中,教師的角色和行為需要發生哪些變化?
答:(l)由重知識傳授向重全面發展轉變;
(2)由“大一統”教育向“讓每一個孩子選擇適合自己的教育”轉變;
(3)由“以教定學”向“以學定教”轉變;
(4)由“重結果”向“重結果更重過程”轉變;
(5)由“知識權威”向“平等和諧”轉變;
(6)由教學模式化向教學個性化轉變。
21、新課程學生評價改革的重點是什么?
答:(l)在評價功能方面,要淡化甄別與選拔,重視發展;
(2)在評價內容方面,實現評價指標多元化,關注個體差異;
(3)在評價主體方面,實現評價主體的多元化;
(4)在評價方法方面,實現評價方法多樣化。
22、新時期基礎教育改革對教師專業發展提出什么要求和挑戰?
答:我國社會發展和基礎教育改革對教師的專業化和專業發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和挑戰。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素質較高和專業化教師隊伍,是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質量的關鍵:(1)提高實施素質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是教師專業發展的核心要求。(2)終身學習是教師專業發展的基本理念。(3)實現角色的轉變是教師專業發展的具體目標。(4)教師專業發展還應體現為教師對育人的責任感的提升。
四、分析應用題
23、某校初中二年級學生費某平時紀律松散,經常遲到,上課與鄰座講話,經老師多?教育仍無改變。該生家長因忙于做生意,對子女疏于管教。班主任趙老師雖然多次與其父母聯系但沒有找到其父母。趙老師認為,如果繼續讓費某隨班學習,會給其他同學帶來不良影響,于是他三番五次找費某談話,要其自動退學。費某在老師的壓力下,加上本身又有厭學心理,便于2002年5月20日,未經家長同意,輟學回家。這位班主任老師做法是否合理?請加以分析。
答:(1)停止學生上課的做法是不對的,侵犯了學生受教育的權利;教師要依法執教。
(2)分析與評論:停止違反紀律的學生?課,應符合教育活動的價值要求,與對學生的教育相一致,同學生違紀程度相適應,有充分客觀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班主任老師不得隨意不讓學生上課,不能帶有個人偏見和感情用事;后進生的轉化需要教師的愛心、耐心和信心;教師要對學生一視同仁,不可偏愛,要講究教育藝術。
24、結合自己所任學科的教學實際,談談從“知識本位”教學設計向“育人為本”教學設計轉變的基本要領。
答:(1)從目標設?與執行的角度,要實現從“知識目標”向“三維目標”轉變;
(2)從內容選擇與轉化的角度,要實現從“封閉、單一、確定性內容”向同時兼有“開放、多元、不確定性內容”轉變;
(3)教師要變單向學生傳授固定知識向促進學生學會學習轉變,要運用豐富多樣的教學策略引導學生發展,要不斷增加創造性的教學設計;
(4)設計過程中要由過去過份關注教師的教向更多關注學生的學習興趣、要求、體驗等轉變;
(5)教學過程中要由過去過分關注結論、結果向同時關注過程、方法、態度等轉變;
(6)教學評價中要由過去過分關注考試成績向同時關注學生多元智能發展,培養學生豐富個性等轉變。
25、美國教育家波斯納提出:教師成長=經驗+反思。請你談談對這個教師成長公式的理解和體會。
答:這個公式反映了教師專業發展的客觀規律。因為,經驗是教師專業發展的重要資源,但沒有反思的經驗是封閉的、僵化的和有局限的。
在教育教學經驗的基礎上進行反思,對教師專業發展具有以下功能:
(l)反思使教師重新找回失去的自我,相信自己才是處理自己問題的專家;
(2)反思使教師隱藏在自己心中的教育思想得以激活;
(3)反思是充分挖掘自己專業發展資源的主要方式。
?
一、 填空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9月1日起施行。
2、國家在受教育者中進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的教育,進行 理想,道德,紀律,法治,國防,民族團結的教育。
3、教育活動必須符合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國家實行教育與宗教相分離。
4漢語言文字為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 和規范字。
5、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在國務院領導下,由地方人民政府管理。
6、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通過以教師為主體的教職工代表大會等組織形式,保障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和監督。
7、學校、教師可以對學生家長提供家庭教育輔導。
8、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逐步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保證國家舉辦的學校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
9、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經費支出,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在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
10、稅務機關依法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 。
11、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堅持 獨立自主,平等互利,相互尊重的原則,不得違反中國法律,不得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
12、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費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門責令退還所收費用;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二、判斷題(正確的劃∨,錯誤的劃×)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民辦學校,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
3、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4、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十二年制義務教育。(×)
5、國家教育考試由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種類。(×)
6、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接受掃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應當接受掃除文盲的教育。(∨)
7、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民辦教育除外。(×)
8、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所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
9、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10、學校應當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除外。(×)
11、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12、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規的義務。(∨)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條件。(∨)
14、國家鼓勵境內、境外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資助學。(∨)
15、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
三、選擇題(下列各題至少有一個答案是正確的)
1、教育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基礎,國家保障教育事業(B、優先發展)。
2、國家根據各少數民族的特點和需要,幫助各少數民族地(A、發展教育事業)。
3、設立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是(A、有組織機構和章程B、有合格的教師? C、有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場所及設施、設備等? D、有必要的辦學資金和穩定的經費來源)。
4、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校長或主要行政負責人的任職條件是(A、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B、在中國境內定居? C、具有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
5、應當為學校組織的學生實習、社會實踐提供幫助和便利的有(A、國家機關B、軍隊C、企業事業單位D、其他社會組織)。
四、簡要回答下列各題
1、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目的是什么?
2、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應當履行哪些義務?
一、填空題。
1、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實行時間為(2006年6月29日)。
2、義務教育法規定,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社會組織,應當經(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3、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的規定是(不收學費、雜費)。
4、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引咎辭職)。
5、凡年滿(6)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7)周歲。
6、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寄宿制學校),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7、(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8、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嚴重不良行為)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9、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人民政府)予以保障。
10、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安全保障)。
11、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12、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個體差異),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13、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14、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公務員)的平均工資水平。
15、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薄弱學校)的建設。
16、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采用(啟發式)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17、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課外活動)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18、國家實行教科書審定制度。教科書的審定辦法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未經審定的教科書,不得出版、選用。
19、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于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20、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高于)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
21、(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在(民族地區)和(邊遠貧困)地區工作的教師享有艱苦貧困地區補助津貼。
22、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23、學校應當把(德育)放在首位,寓(德育)于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24、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25、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生活費)
26、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共有(8)章(63)條。
2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立健全義務教育經費的(審計監督)和(統計公告)制度。
28、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應當促進學校均衡發展,縮小學校之間辦學條件的差距,不得將學校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學校不得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29、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30、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三、判斷題(正確的打“√”,錯誤的打“×”)。
1、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具體負責義務教育的實施。(X)
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2、教科書審查人員可以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X)
3、現有一名13周歲的男孩,為中國籍新加坡人,不享有義務教育規定的權力和義務。(X)
4、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5、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學校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的,由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通報批評;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6、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于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7、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規定。(X)
8、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義務教育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罰款等強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責任。(X)
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本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責令限期改正
9、如果符合實際工作需要,學校可以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擔任工作人員。(X)
10、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三、簡答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是什么時間修訂的?
答:2006年6月29日修定。?
2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針是什么?
答:新教育方針:堅持教育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
一、選擇題
1、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施行時間為(??a )。
?A、2006 .9.1 ???B、2007.1.1??? C、2007.9.1
2、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應當均衡配置本行政區域內學校師資力量,組織校長、教師的培訓和流動,加強對(b)的建設。? A、城市學校 ??B、薄弱學校 C、農村學校
3、義務教育法對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收費的規定是(b)。
A、收學費,不收雜費B、不收學費、雜費C、不收書本費、雜費
4、義務教育法規定,自行實施義務教育的社會組織,應當經(c)批準。
A、地市級人民政府??? ?B、縣級人民政府??? C、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
5、凡年滿(b )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周歲。
A、5 , 6??? ??B、6 , 7? ????C、7 , 8
6、對違反學校管理制度的學生,學校應當予以(c)。
A、開除??? ?B、批評教育?? C、批評教育,不得開除
7、教師在教育教學中應當平等對待學生,關注學生的(c ),因材施教,促進學生的充分發展。
A、年齡差異 ????B、性格差異???? ?C、個體差異
8、教師應當尊重學生的人格,不得歧視學生,不得對學生實施(c )的行為,不得侵犯學生合法權益。
A、體罰? ?B、體罰、變相體罰?? ?C、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
9、學校應當保證學生的(b )時間,組織開展文化娛樂等課外活動。社會公共文化體育設施應當為學校開展課外活動提供便利。
?A、興趣小組???? ?B、課外活動 ?????C、自習
10、發生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重大事件,妨礙義務教育實施,造成重大社會影響的,負有領導責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負責人應當(a)。???? A、引咎辭職?????B、受到黨紀處罰???C、追究行政責任
11、學校和教師按照確定的教育教學內容和課程設置開展教育教學活動,保證達到國家規定的基本質量要求。國家鼓勵學校和教師采用(c)教育等教育教學方法,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A、填鴨式?? B、題海式?? C、啟發式
12、縣級人民政府根據需要設置( a),保障居住分散的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 A、寄宿制學校 ??? B、全日制學校 ???? C、小學初中一貫制學校
13、(b)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適齡兒童、少年隨班就讀,并為其學習、康復提供幫助。???? A、初中 ???? B、普通學校 ????? C、小學
14、義務教育法規定,學校(b)分設重點班和非重點班。
?A、可以 ?????B、不得 ?????C、應當
15、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需要,為具有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規定的(c)的適齡少年設置專門的學校實施義務教育。 A、違紀 ?? B、違法 ?? C、嚴重不良行為
16、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應當進行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c)予以保障。?? A、家庭 ???? B、學校 ??? C、人民政府
17、各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依法維護學校周邊秩序,保護學生、教師、學校的合法權益,為學校提供(b)。??? A、制度保障???? B、安全保障 ??? C、經費保障
18、特殊教育學校(班)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應當(c)普通學校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 A、低于??B、不低于??? C、高于
19、各級人民政府保障教師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險待遇,改善教師工作和生活條件;完善農村教師工資經費保障機制。教師的平均工資水平應當不低于當地(c)的平均工資水平。?? A、工人???? B、醫生 ?? C、公務員
20、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用于實施義務教育財政撥款的增長比例應當(c)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比例,保證按照在校學生人數平均的義務教育費用逐步增長,保證教職工工資和學生人均公用經費逐步增長。??? A、低于?? B、不低于 ?? C、高于
二、填空題。
1、我國實行的是(九年義務)教育制度。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共有(8)章(六十三)條。
2、(2006 )年( 6)月( 29)日第(10)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
3、教育教學工作應當符合教育規律和學生身心發展特點,面向全體學生,教書育人,將德育、智育、體育、美育等有機統一在教育教學活動中,注重培養學生(獨立思考能力)、(?創新能力)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4、學校應當把(???德育? )放在首位,寓(??德育?? )于教育教學之中,開展與學生年齡相適應的社會實踐活動,形成學校、家庭、社會相互配合的思想道德教育體系,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為習慣。
5、學校的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會同教育行政部門制定,并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適時調整。制定、調整學生人均公用經費基本標準,應當滿足(?教育教學?)基本需要。
6、義務教育是國家必須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業。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
7、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適齡兒童、少年,不分(性別)、(民族,)、(種族)家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并履行接受義務教育的義務。
8、義務教育必須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實施(素質教育),提高教育質量,使適齡兒童、少年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為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9、學校不得違反國家規定收取費用,不得以向學生推銷或者變相推銷(商品)、(服務)等方式謀取利益。
10、國家對義務教育的學生免收(學費、雜費)。
11、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使在校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
12、教師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應當(為人師表)忠誠于人民的教育事業。教師應當取得國家規定的(教師資格)。
13、(各級人民政府)對家庭經濟困難的適齡兒童、少年免費提供教科書并補助寄宿生活費。
14、國家建立(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保證義務教育制度實施。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將義務教育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按照(?教職工編制)標準、(工資)標準和(學校建設)標準、(學生人均公用經費?)標準等,及時足額撥付義務教育經費,確保學校的正常運轉和校舍安全,確保教職工工資按照規定發放。
15、國家建立統一的義務教育教師職務制度。教師職務分為(初級)職務、(中級)職務和(高級)職務。
16、依法實施義務教育的學校應當按照(?規定標準)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保證教育教學質量。
17、義務教育實行國務院(?領導),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統籌規劃實施??),縣級人民政府(為主管理)的體制。
18、人民政府(?教育督導)機構對義務教育工作執行法律法規情況、教育教學質量以及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狀況等進行督導,督導報告向社會公布。
19、學校應當建立、健全(?安全)制度和(?應急?)機制,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加強管理,及時消除隱患,預防發生事故。
20、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定期對學校校舍安全進行檢查;對需要維修、改造的,及時予以維修、改造。
三、判斷題(正確的打“√”,錯誤的打“×”)。
1、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在征得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其他監護人同意的前提下,可以對不聽話的未成年學生和兒童實行體罰或者變相體罰。(×)
2、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無正當理由未依照《義務教育法》規定送適齡兒童、少年入學接受義務教育的,當地鄉鎮人民政府可以采取罰款等強制措施,督促其履行責任。(×)
3、現有一名13周歲的男孩,為中國籍新加坡人,不享有義務教育規定的權力和義務。(× )
4、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必須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
凡年滿六周歲的兒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送其入學接受并完成義務教育;條件不具備的地區的兒童,可以推遲到七周歲。
5、如果符合實際工作需要,學校可以聘用曾經因故意犯罪被依法剝奪政治權利的人擔任工作人員。(× )
6、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或者休學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提出申請,由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者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批準。
7、實施義務教育,不收學費,但可以收雜費。(× )
8、對未完成義務教育的未成年犯和被采取強制性教育措施的未成年人可以不進行義務教育。(× )
9、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可以根據需要改變公辦學校性質。(×)
10、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應當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
11、普通學校應當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殘疾兒童、少年。(√)
12、特殊教育教師享有特殊崗位補助津貼。(√)
13、國家不鼓勵教科書循環使用。(×)
14、未經審定的教科書,可以出版、選用。(×)
15、義務教育經費嚴格按照預算規定用于義務教育;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挪用義務教育經費,不得向學校非法收取或者攤派費用。(√)
16、對接受義務教育的適齡兒童、少年不收雜費的實施步驟,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據當地實際規定。(×)
17、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和教科書審定人員應當參與教科書的編寫工作。(×)
18、寧寧今年小學畢業了,他可以到商店當售貨員。(??×)
19、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具體負責義務教育實施工作
20、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承擔,縣級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 )
義務教育經費投入實行國務院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職責共同負擔,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負責統籌落實的體制。農村義務教育所需經費,由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國務院的規定分項目、按比例分擔。
四、簡答題: 與已經出臺的一系列教育法律法規相比,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的優勢或獨特性在哪里?
答:第一,它有非常強的專門性,緊緊扣住義務教育的性質作出規定。義務教育的公益性、統一性、強制性和義務性都是它的專門性帶來的。第二,它有可操作性,這部法律盡量寫得具體,對于政府、學校、教師、教育教學活動、管理和投入都作了比較細的而不是原則性的規定。 第三,它有針對性,立法意圖很明確。比如對于政府保障的責任、管理職責的規定,對學校不能分為重點學校和非重點學校的規定等,都是針對當前存在的熱點問題有針對性地提出解決的辦法。第四,它具有明確的規范性,法律責任規定得比較具體。在突出義務教育性質方面的條款很清楚、準確,容易操作,不會發生歧義。而且盡可能對義務教育階段一些法律問題進行了規范,而過去我們立法的一個難點往往是繞著走,比較原則。
第4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考試試題
一、 填空題
1、《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自9月1日起施行。
2、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3、教育應當堅持立德樹人,對受教育者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增強受教育者的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
4、國家采取措施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均衡發展。
5、國家制定學前教育標準,加快普及學前教育,構建覆蓋城鄉,特別是農村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
6、國家推進教育信息化,加快教育信息基礎設施建設,利用信息技術促進優質教育資源普及共享,提高教育教學水平和教育管理水平。
7、學校、教師可以對學生家長提供家庭教育輔導。
8、國家建立以財政撥款為主、其他多種渠道籌措教育經費為輔的體制,逐步增加對教育的投入,保證國家舉辦的學校教育經費的穩定來源。
9、各級人民政府的教育經費支出,按照事權和財權相統一的原則,在財政預算中單獨列項。
10、稅務機關依法足額征收教育費附加,由教育行政部門統籌管理,主要用于實施義務教育 。
二、判斷題(正確的劃∨,錯誤的劃×)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民辦學校,不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2、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財產狀況、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機會。(∨)
3、高等教育由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管理。(∨)
4、國家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有條件的地方實行十二年制義務教育。(×)
5、國家教育考試由省、直轄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確定種類。(×) 6、按照國家規定具有接受掃除文盲教育能力的公民,應當接受掃除文盲的教育。(∨)
7、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以營利為目的舉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民辦教育除外。(×)
8、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中的所有資產屬于國家所有。(×)
9、受教育者在入學、升學、就業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權利。(∨)
10、學校應當為未成年人接受教育創造條件,有違法犯罪行為的未成年人除外。(×)
11、受教育者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有權向有關部門提出申訴。(∨) 12、受教育者有遵守法律、法規的義務。(∨)
13、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為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監護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條件。(∨)
14、國家鼓勵境內、境外社會組織和個人捐資助學。(∨)
15、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
四、簡要回答下列各題
1、 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目的是什么?
答:為了發展教育事業,提高全民族的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2、十六大提出的新教育方針是什么?
新教育方針是:教育必須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為人民服務,必須與生產勞動和社會實踐相結合,培養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的社會主義建設者和接班人。
第5篇: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2021新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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