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以《黨章》為總遵循,根據從嚴治黨“八項要求""和《中共 XX 省委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若干意見》《中共 XX 市委關于推進全面從嚴治黨的實施意見》,現就新形勢下我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提出如下意見。
一、深刻領會全面從嚴治黨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認識重大意義
中國共產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擔負著帶領全國各族人民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中國夢的歷史使命。黨的形象和威望、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直接關系黨的命運,關系國家的命運、人民的命運、民族的命運。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統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和黨的建設新的偉大工程,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推出一系列管黨治黨的重大舉措,有力凝聚了黨心民心。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是我們黨鞏固執政地位、夯實執政根基,經受“四大考驗”、戰勝“四種危險”,領導全國人民在改革發展道路上取得偉大勝利的關鍵所在。只有全面從嚴治黨,鍛造堅強領導核心,把各方面的力量組織起來,把各方面的智慧凝聚起來,把各方面的資源整合起來,才能為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提供方向
指引、組織保證、力量源泉。新的形勢下,全縣各級黨組織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委、市委關于從嚴治黨的一系列部署要求,主動融入 XX 建設經濟強縣工作大局,認真落實“兩提兩增、四抓、三大舉措”等工作部署,堅持以“四個定位”有擔當為己任,以實現“兩個高于”為目標,以實施目標管理為統攬,統籌推進各項工作,扎實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強化理論武裝,樹立正確選人用人導向,注重抓基層打基礎,以零容忍態度懲治腐敗,黨員干部理想信念、黨性觀念和宗旨意識明顯增強,“四風”問題得到有效遏制,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取得新的進展,黨風政風持續好轉,黨員干部干事創業熱情不斷激發,黨建制度體系逐步完善,各級黨組織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進一步提升。但是黨的建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有的單位從嚴治黨責任落實不到位,黨內生活政治性原則性戰斗性不強,干部管理失之于寬失之于軟,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弱化、服務功能不強,“四風”問題存在反彈壓力;有的黨員干部理想信念動搖、宗旨意識淡漠,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淡化,責任意識和擔當精神缺失,不勤不廉、“為官不為""等問題仍不同程度存在。這些問題如不認真解決,就會影響黨的領導水平和執政能力,影響經濟社會轉型跨越的進程。全縣各級黨組織和廣大黨員干部要深刻認識全面從嚴治黨的極端重要性和現實緊迫性,以強烈的憂患意識、責任意識、使命意識、律己意識,切實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和省委、市委全面從
嚴治黨決策部署上來,把從嚴要求貫穿于黨的建設各領域和全過程,認真落實全面從嚴治黨各項任務,匯聚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的強大正能量。
(二)把握總體要求
—— 指導思想。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和調研指導 XX 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方針,緊緊圍繞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先進性和純潔性建設這條主線,落實從嚴治黨“八項要求",切實把全面從嚴治黨的任務落到實處,全面提升黨的建設水平。
—— 基本原則。堅持統籌全局、協調促進,把全面從嚴治黨與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縣深度融合,做到黨的建設與黨的中心任務兩手抓、兩促進,以從嚴治黨新成效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新跨越;堅持全面治理、從嚴要求,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各項任務,把嚴的要求、嚴的標準、嚴的措施落實到管黨治黨各個方面;堅持問題導向、以點帶面,聚焦管黨治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和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以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突破帶動管黨治黨水平全面提升;堅持弘揚傳統、改革創新,既要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又要以改革精神推進黨的建設理論創新、制度創新、工作創新、方法創新;堅持遠近結合、標本兼治,既抓住當前必須做而又能夠做的事項,解決現實緊迫問題,又著眼長遠逐步解決深層次問題,
不斷健全全面從嚴治黨制度體系。
—— 目標任務。聚焦我縣管黨治黨存在的突出問題,嚴格落實從嚴治黨責任,遵循全面從嚴治黨規律,堅持思想建黨和制度治黨相結合,抓好理想信念教育,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和黨的政治紀律,從嚴選用管理干部,從嚴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從嚴深化作風建設,從嚴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持續深入改進作風,夯實全面從嚴治黨制度基礎。通過堅持不懈努力,各級黨(工)委(黨組)領導核心作用進一步強化,基層黨組織戰斗堡壘作用明顯增強,廣大黨員先鋒模范作用充分發揮,著力營造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政治生態,不斷增強黨的自我凈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更好地激發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決戰脫貧攻堅提供堅強政治保證。
二、切實抓好全面從嚴治黨的重點任務 (一)從嚴加強思想建設,堅定理想 信念
1. 強化思想理論武裝。把堅定理想信念擺在從嚴治黨的首位,深入開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學習教育,把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和調研指導 XX 工作時的重要講話精神作為突出政治任務,列入各級黨(工)委(黨組)中心組學習計劃和必學課程。加強馬克思主義基本理論學習教育,開展黨史國史、世情國情教育,特別突出優良傳統和作風教育,增強黨員干部政治敏銳性和政治鑒別力。嚴格落實干部
脫產培訓量化指標要求,對重要崗位黨員領導干部、特別是辦事處黨政“一把手""實行點名調訓。堅持理論學習的實踐導向,緊扣推動經濟社會轉型跨越開展專題培訓,突出時代性和針對性。把處理重大政治問題、解決經濟發展難題等作為檢驗理論學習成效的重要標準,定期進行考核,引導廣大黨員干部自覺運用馬克思主義立場觀點方法指導實踐、推動工作。
2. 抓好經常性黨性教育和黨性錘煉。開展《黨章》學習教育,把《黨章》作為各級黨組織經常性學習內容和培訓機構必備課程,融入黨員干部日常學習生活,增強黨的觀念和黨員意識。大力弘揚 XX 精神,深入開展向 X 等身邊先進典型學習活動,用身邊人、身邊事鼓舞士氣,引導黨員干部強化公仆意識、為民情懷、擔當精神和實干作風,帶頭不忘初心、牢記使命,整合全縣黨員教育資源,構建新媒體黨員教育平臺,深入挖掘并充分利用我縣現場教育基地,持續開展經常性黨性教育。堅持舉辦流動課堂,加大基層干部黨性教育力度。開展“課程招標”活動,認真開發具有本地特色、時代價值的課程體系和教育載體,增強黨性教育的感染力和實效性。貫徹落實黨員干部到基層掛職鍛煉的有關要求,定期選派黨員干部到基層一線、復雜環境和關鍵崗位砥礪品質、錘煉作風、增長才干,在實踐中錘煉黨性。
3. 加強道德與法治教育。教育引導黨員干部模范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培育政治品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社會
公德。探索建立黨員干部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測評體系。注重傳播中華優秀傳統文化的思想精華和道德精髓,開展道德模范評選和先進事跡宣傳活動,不斷提高黨員干部人文道德素養。圍繞全面推進依法治縣,抓好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學習教育,建立健全各級黨(工)委(黨組)中心組定期學法制度,完善黨員干部帶頭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制度,開展國家憲法日宣傳教育活動,引導黨員干部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4. 注重意識形態正面引導。堅持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引導多樣化社會思想意識,制定落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實施辦法,明確各級黨(工)委(黨組)意識形態工作主體責任和黨(工)委(黨組)書記第一責任人責任。健全意識形態領域情況分析研判和預警機制,完善黨員干部思想動態分析研判機制。加強對縣屬新聞媒體和網站的管理,不斷強化《要聞》、《手機報》和縣政府網站等媒體在輿論引導方面的重要作用。注重網絡、新媒體陣地和隊伍建設,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移動客戶端等新媒體輿論平臺,建設與網絡發展相適應的管理隊伍、輿論引導隊伍、技術研發隊伍。積極開展輿論斗爭,在大是大非和政治原則問題上把握方向、敢抓敢管、敢于發聲。
(二)嚴肅黨內政治生 活和黨的政治紀律,增強黨的凝 聚力和戰斗力
1. 嚴明黨的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堅持講政治,各級黨組
織和黨員干部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始終同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涉及重大政治原則、政治立場、政治觀點等問題上,必須做到頭腦清醒、立場堅定,堅決維護中央權威。堅持講原則,堅決落實《黨章》規定的“四個服從”,嚴格按照黨性原則處理黨內關系,嚴格按權限、職責、程序、規矩辦事,堅定維護黨的團結統一,自覺增進領導班子團結和諧。堅持講規矩,建立健全領導干部用權行為監督制約機制,堅決防止濫用職權,確保上情下達、下情上知、政令暢通,維護嚴而有序、依制而行的政治秩序。嚴格執行請示報告制度,對上級黨組織重大決策部署的執行落實、事關全局重大事項和突發事件、領導干部個人重大事項要按規定及時請示報告。建立健全執行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專項監督檢查機制,堅決糾正、嚴肅查處不守紀律不講規矩的行為。
2. 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按照市委《關于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的實施辦法(試行)》要求,著力解決發揚民主不夠、正確集中不夠、開展批評不夠、嚴肅紀律不夠等問題。堅持黨委(黨組)集體領導,健全議事規則和決策制度,規范“三重一大”決策程序,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決策法定程序,提高科學決策、民主決策和依法決策水平。明確黨代會、黨委全委會、常委會、黨委(黨組)會的職責權限,構建分工合理、運轉高效的運行機制。健全落實黨員民主權利保障機制,將民主集中制執行情況作為
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定期開展檢查,對執行不力、出現重大失誤的嚴肅追責。
3. 提高民主生活會質量。堅持習近平總書記指導蘭考聯系點標準,鞏固拓展教育實踐活動專題民主生活會的成功經驗,用好批評和自我批評武器,認真開好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分層分類制定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細則,嚴格方案審查、征求意見、對照檢查、談心談話、相互批評、領導點評、整改落實等環節工作,落實領導干部參加分管單位民主生活會,上級黨委、紀委和組織部門派員指導下級黨組織民主生活會制度。實行民主生活會批評意見清單和整改事項清單制度,落實整改承諾制、公示制,整改效果接受黨員和群眾評議監督。各級黨組織書記要切實履行第一責任人職責,帶頭學習查擺問題、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帶頭進行整改。
4. 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嚴格落實基層黨組織“三會一課”、主題黨日活動、警示教育等制度,進一步健全黨內重要情況向黨員通報、黨員參與黨組織重大決策、參加組織生活會、接受群眾評議等制度,確保黨內組織生活的規范化、常態化和有效性。嚴格落實雙重組織生活制度,黨員領導干部必須以普通黨員身份參加所在基層黨組織的組織生活。探索開放式、互動式、網絡化等活動形式,堅持一月一主題,豐富組織生活內容,增強黨的組織生活吸引力和實效性,推動形成既嚴肅認真又充滿活力的黨內生活新常態。建立定期檢查和通報制度,對不按規
定開展組織生活、組織生活質量不高的基層黨組織及無故不參加組織生活的黨員,及時批評教育,限期整改糾正。
(三)從嚴選用管理干部,建設“四有 ”干部隊伍
1.。
樹立正確導向,全面客觀評價干部。認真落實“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的好干部標準和“三嚴三實,,作風要求,牢固樹立“四優先、四注重和五不用”的選人用人導向。對推進改革闖關和經濟轉型、完成急難險重任務、服務群眾和促進和諧等方面敢于擔當、業績突出、清正廉潔的干部,及時發現,優先使用。探索建立允許失誤、寬容失敗的容錯機制,把為推動改革的無意過失與為謀取私利的故意行為區分開來,為敢于擔當的干部擔當。實行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年度考核、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作風建設暨反腐倡廉建設考核“三考合一。突出德、作風和廉政考核,注重實績考核,從嚴加強對“一把手”的考核評價。進一步完善干部平時考核,突出對重要崗位和承擔中心工作、重點項目干部的跟蹤考核。建立健全干部綜合考核信息檔案,把工作實績、綜合考核、無任用干部推薦、干部考察、巡察、專項業務工作考核等情況計入檔案,加強綜合分析研判。完善考核結果反饋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堅持把考核結果作為干部選拔任用和管理監督的重要參考。
2. 嚴格選任標準,從嚴從實選用干部。嚴格遵循《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共 XX 省委關于改進干部選
拔任用工作的若干意見》,充分發揮黨組織在干部選拔任用工作中的領導和把關作用。進一步規范動議程序,推行無任用干部推薦。堅持民主集中制,嚴格執行民主推薦、民主測評和考察預告、任前公示等工作程序。明確重要崗位選人用人標準和原則,在干部推薦考察中注重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績、廉。嚴肅組織紀律,建立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倒查機制,實行干部考察工作責任制和干部選拔任用全程記實,健全紀檢監察機關廉政審查、組織部門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干部檔案核查機制,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病上崗”。嚴格落實干部選拔任用事前報告、“一報告兩評議""和離任檢查等制度,持續抓好違反干部任用標準和程序、超職數配備干部、超機構規格提拔干部、擅自提高干部職級待遇、擅自設置職務名稱、干部檔案造假等問題整治,嚴肅選人用人工作紀律。
3. 消除為官不為,推動干部能上能下。探索建立對“為官不為”的教育和懲戒機制,堅持有錯問責,強化無為問責,加大治庸治懶治散力度,通過自查自糾、警示談話、通報曝光、組織處理等方法分類施治,提高治理成效。完善和落實領導干部問責制,對出現普遍性“為官不為”現象的單位和部門,既要處理不作為干部,也要追究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責任。認真落實中央《關于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若干規定》,對政治上不守規矩、廉潔上不干凈、工作上不作為不擔當或能力不夠、作風上不實在的領導干部及時進行組織調整,重用那些忠誠、干凈、
擔當的干部和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良好制度環境,增強干部隊伍活力。
4. 強化日常監督,增強干部監督實效。建立健全干部經常性提醒教育機制,完善并嚴格落實談心談話、個人有關事項報告和函詢、誡勉等制度,強化對干部“八小時”以外的監督,及時掌握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糾正。突出對班子換屆、干部調整等重要節點和關鍵崗位干部、“三重一大”重要事項的監督。探索建立“一把手”履職表現定期分析研判制度。認真開展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抽查核實工作,嚴肅處理故意隱瞞不報或虛假報告行為。加強對干部出入境情況的監督管理,對因私辦理出國(境)的,須由本人向所在單位黨組提出申請和保證,單位黨組織提出意見加蓋公章并由主要負責人簽字,方可辦理正式手續。繼續加強和完善經濟責任審計、任前公示、任職試用期和誡勉談話等制度,充分發揮黨內監督、人大監督、政府專門機關監督、政協監督和社會監督等在選人用人方面的監督作用,健全“12380”舉報電話、短信、信訪、網絡立體監督體系,及時查處舉報反映問題。
(四)從嚴加強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隊伍建設,夯實黨的 執政基礎
1. 優化基層組織體系。創新基層黨組織設置方式,探索不同領域黨組織發揮作用有效途徑,推進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探索推進街道“大工委”、村“大黨委”制,在小區、樓宇
和流動黨員集中地建立健全網格黨支部、產業黨支部、樓棟黨小組、功能黨小組等組織構架,通過黨組織聯建、黨員聯管、服務聯抓,努力構建“條塊結合、資源共享、優勢互補、共駐共建”的區域化黨建新格局。加強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黨組織建設,深化分級管理,整合群團組織和行業主管部門等力量,落實黨建指導員制度,通過依托村建、聯合建、單獨建等方式建立黨組織,把常住人口中黨員全部納入組織管理,不斷探索黨組織和黨員發揮作用的有效途徑。
2. 強化基層組織功能。突出政治功能和服務功能,更好發揮基層黨組織的戰斗堡壘作用。注重政治引領,把政治功能實現情況作為評價基層黨組織的核心內容,提高從思想上政治上組織上引導教育黨員和群眾能力。持續深化軟弱渙散基層黨組織和后進村集中整頓工作,結合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按照政治覺悟高、群眾威信高、服務能力強、紀律作風強的“雙高雙強""要求,選優配強村“兩委”班子,尤其要把年紀較輕、學歷較高、能力較強、熱愛黨務工作的優秀黨員選撥到專職副書記崗位上來。堅持服務改革、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落實《縣關于進一步完善基層便民服務工作制度和機制的意見》,推行預約服務、流動服務、代辦服務等做法,加大村改居村便民服務站點建設力度,提升服務工作水平。落實《縣基層民主科學決策暫行辦法》,在城市村推行“一征三議兩公開"工作法,在村改居村深化“四議
兩公開”工作法,建立健全黨組織領導下的居務監督機制,探索建立村干部小微權力清單,促進基層治理民主化法治化規范化。
3. 從嚴教育管理黨員。深入貫徹落實全國、全省、全市黨員教育培訓工作規劃,認真實施我縣黨員教育培訓工作方案,圍繞提高黨員綜合素質,采取個人自學、集中培訓和集體學習等多種形式,強化對黨員的教育培訓,使黨員學習教育常態化、規范化;切實做好黨員發展教育和管理工作。嚴格落實《中國共產黨發展黨員工作細則》,按照“控制總量、優化結構、提高質量、發揮作用”總要求,堅持做到“四制”(推薦制、公示制、預審制、票決制),加大在青年工人、農民、知識分子中發展黨員力度,提高黨員發展質量,優化黨員隊伍結構;強化對不同領域、不同行業和不同崗位黨員的分類管理,把“互聯網+”引入黨員教育管理,運用信息化手段探索建立動態管理、跟蹤服務的黨員管理信息庫、黨員教育平臺。健全流動黨員管理機制,按照《進一步加強流動黨員服務管理工作的實施方案》,認真做好《流動黨員證》發放和使用,對流動黨員實行“一證兩表”“三明一評”管理的同時,探索建立流動黨員“一方隸屬、雙重管理”模式。按照《縣處置不合格黨員辦法(試行)》,細化認定標準,規范處置程序,穩妥有序地做好處置不合格黨員工作。
4. 健全基層黨建工作保障機制。全面落實城市村“三有四化”政策,健全以縣、辦事處財政投入為主、上級財政以獎代補的基層組織運轉經費保障機制。嚴格落實基層黨組織運行、服
務群眾工作、黨員教育等專項經費,按照不低于當地農民人均純收入兩倍標準,落實村改居村“兩委”干部補貼,并建立正常增長機制。深化村“達標創優”活動,加快推進村活動場所達標和提檔升級,積極推進標準化、集約化、信息化建設,把村活動場所建成集辦公議事、黨員活動、教育培訓、便民服務、居家養老等于一體的綜合陣地。充實基層黨務工作力量,明確辦事處黨(工)委副書記專職抓黨務職責,探索設立辦事處黨員服務管理中心。加大從優秀村干部中考錄公務員、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選拔辦事處領導干部力度。認真執行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
(五)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著力構建“ 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的制度機制
1. 嚴格落實“ 兩個責任。認真執行市委《關于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實施意見(試行)》《XX市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監督檢查與責任追究制度(試行)》,全面落實責任清單、簽字背書、年度雙報告與評議等工作制度。認真執行《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成員履行“一崗雙責”定期聽取分管單位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述責述廉制度》,促進“兩個責任”具體化規范化程序化。改進和完善黨風廉政建設考核和責任追究辦法,認真執行《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勤廉考評制度》,讓想干事、會干事、干成事、不出事成為黨員干部的行為自覺。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和責任倒查制度,對違反黨的
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組織紀律,“四風”問題突出、發生頂風違紀問題,出現區域性、系統性腐敗案件的單位和部門,既追究當事人直接責任,又嚴肅追究所在單位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
2.。
始終保持懲治腐敗高壓態勢。堅持有腐必反、有貪必肅,以零容忍的態度懲治腐敗。嚴肅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重要崗位的領導干部貪污賄賂、買官賣官、徇私枉法、腐化墮落、失職瀆職等案件,重點查處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反映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崗位且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干部以及工作不擔當、不作為、不用心、有線索舉報的領導干部。加大對發生在群眾身邊、侵犯群眾利益腐敗案件的查處力度。暢通信訪舉報渠道,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媒體監督、網絡監督作用,對黨員干部違法違紀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置。發揮反腐敗協調小組職能,健全完善紀檢監察機關與司法機關在查辦腐敗案件中的協作配合機制。落實“一為主兩報告”制度,查辦案件以上級紀委領導為主,線索處置和案件查辦在向同級黨委報告的同時必須向上級紀委報告。落實通報曝光制度,對查辦的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進行深度剖析,強化警示震懾作用,達到查處一個、教育一片的效果。堅持依紀依法、不枉不縱,對受到誣告、錯告的黨員干部,及時澄清事實,消除負面影響。
3. 強化對權力的制約監督。深入貫徹中央和省委、市委、縣委關于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的工作規劃及部署要求,落實省委《關于完善縣級以上機關反腐倡廉制度的若干規
定(暫行)》,加快全縣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構建科學完善的廉政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加強對招標投標、行政審批等腐敗問題易發高發領域的監督。
4. 發揮巡察和派駐作用。落實省委《關于建立市縣黨委巡察制度的意見》和《XX 省市縣黨委巡察工作實施辦法(暫行)》,建立健全縣級巡察工作機構,圍繞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著力發現在紀律、作風、廉潔和選人用人等方面的突出問題。堅持常規巡察與專項巡察相結合,強化對重點人、重點事和重點問題的巡察,突出對被巡察單位黨組織領導班子成員特別是“一把手”的監督。強化巡察整改結果運用、追蹤問效,抓好整改落實,推動問題解決。加強和改進縣紀委派駐機構工作,研究制定派駐機構監督責任清單,進一步明確派駐機構的監督職責體系,強化對駐在部門領導班子及其成員的監督。
5. 持續加強廉政教育。充分發揮廉政夜校作用,開展黨風黨紀教育、警示教育和崗位廉政教育。有針對性地開展領導干部廉政談話和約談,增強黨員干部的廉潔自律意識和拒腐防變能力。拓展教育載體,開辟反腐倡廉網站、清風微博、手機報等教育平臺,實現廉政教育全覆蓋。弘揚廉政文化,積極開展廉政文化“六進”活動,建設廉政文化陣地,開展豐富的廉政文化活動,創作傳播優秀廉政文化作品,營造崇廉、尚廉、守廉的良好氛圍。
(六 )從嚴推進作風建設,密切黨群干群關系
1. 持續整治作風突出問題。不斷健全完善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制度和機制,認真落實《市基層黨風政風監督檢查責任追究制度》,著力解決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
2. 推動 不忘初心、牢記使命 。堅持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作為持續深入推進作風建設的重要舉措,融入經常性學習教育,認真抓好黨組織書記帶頭講黨課、專題學習研討、專題民主生活會和組織生活會、整改落實和立規執紀等關鍵動作,與中心組學習、經常性黨內組織生活結合起來。各級領導干部特別是縣級以上領導干部要以身作則,當標桿、作示范,以上率下,堅持把問題導向貫穿專題教育的全過程,把發現問題、找準問題、解決問題作為這次學習教育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對群眾反映強烈的“不嚴不實”問題,進行專項整治,嚴格正風肅紀,同時要建制度、立規矩,強化剛性約束,以解決問題的成果來檢驗專題教育的成效;堅持“兩手抓、兩不誤、兩促進”,一手抓專題教育,一手抓經濟社會發展,引導黨員干部把不忘初心、牢記使命要求貫徹落實到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轉作風等各項工作中,建立健全長效機制,推動黨員干部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形成常態、形成自覺。
3. 推進作風建設常態長效 。堅持用改革精神和法治思維,把教育實踐活動中改進作風的成功做法經驗化、零星探索系統化、有效措施制度化,推動形成常態長效。嚴格落實中央八項
規定和省、市、縣關于作風建設的各項要求,完善相關配套制度。健全作風建設領導示范機制,突出領導帶頭、以上率下,層層傳導壓力。完善落實作風建設督查機制,整合作風建設整改督查、群眾監督評議和媒體監督等力量,組織專項檢查,持續加大案件查處曝光力度。
4. 推動黨員干部聯系服務群眾。認真落實我縣《關于縣黨員領導干部直接聯系服務群眾制度的實施意見》,不斷創新服務群眾方式方法,注重解決實際問題,引導黨員干部強化宗旨意識、樹牢群眾觀點。嚴格落實調查研究制度。黨員干部要經常到基層開展調研,并形成有參考價值的調研報告;嚴格落實基層聯系點制度。黨員干部要根據工作實際,建立基層聯系點,原則上,每個村都要有縣直機關聯系,每個貧困戶都要有黨員干部聯系;嚴格落實接待群眾來訪制度。要定期接待群眾來訪,辦事處每個工作日都要安排黨政領導干部輪值接待上訪群眾。黨員領導干部接訪要建立工作臺賬,明確辦理措施、責任單位,以便督辦落實和答復來訪群眾。嚴格落實干部群眾談心制度。黨員領導干部與所分管部門及基層聯系點黨組織干部群眾、基層黨支部負責人與所屬黨員要開展經常性的談心活動;嚴格落實征集群眾意見制度。各級黨組織要充分履行職責,積極發揮基層黨組織作用,通過設立意見箱、開通熱線電話、發放征求意見表等方式,廣泛聽取各方面的意見建議,了解群眾所思所想、所盼所需,從中汲取智慧和力量,發現工作中的問題和不
足,明確改進的目標和方向,提高決策的科學性、針對性和實效性。推行黨員承諾踐諾、在職黨員到村報到服務群眾、黨代表聯系黨員群眾等做法。
5. 充分發揮群眾監督作用。暢通群眾建言獻策渠道,健全完善民意調查、公示聽證、咨詢評議等制度,通過召開座談會、個別談話、問卷調查等形式廣泛聽取民意。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公開監督舉報方式,建立和完善黨務政務溝通平臺,及時回應群眾舉報和質詢。探索建立黨組織和黨員干部表現群眾評判制度,拓展群眾監督的廣度和深度。全面推進黨務、政務等領域辦事公開,規范公開事項、方式、時限,著力保障群眾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
(七)從嚴推進制度建設,提升管黨治黨規范化水平
1. 加強黨建制度建設。按照省委、市委統一要求,健全我縣“4+4+2”黨建制度體系,在縣級班子完善落實民主集中制、嚴肅黨內政治生活、干部選拔任用、反腐倡廉四項基礎制度,在基層完善落實民主科學決策、矛盾調解化解、便民服務、黨風政風監督檢查四項基礎制度,在黨政機關完善落實規范權力運行和全面從嚴治黨監督檢查問責兩項制度機制。建立健全領導機制,堅持強化組織領導、強化指導規范、強化責任落實,著力形成統一領導、分工負責、齊抓共管、統籌推進的工作格局;健全示范推進機制,按照“試點先行、示范引領、整體推進”的工作思路,通過抓試點促帶動、抓培訓促落實、抓統籌促運行、
抓創新促提升,及時總結推廣經驗、發現解決問題,輻射帶動全縣規范推進。及時總結管黨治黨實踐經驗,以務實創新精神推進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做好制度廢改立工作,完善制度審核備案辦法,構建內容科學、程序嚴密、配套完善、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
2. 提高制度執行力。嚴格落實和執行黨建各項制度,實現用制度管權管人管事。健全考評機制,明確制度執行的主體和職責,將黨建制度執行情況作為各級黨(工)委(黨組)和黨員領導干部考核評價的重要內容。健全督查機制,探索完善制度運行狀況評估辦法,加強對黨建制度執行情況的跟蹤問效。完善責任追究機制,嚴肅查處制度執行不力、不執行制度或破壞制度行為,堅決維護制度嚴肅性和權威性。
三、健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責任機制 (一 )嚴格落實管黨治黨主體責任。各級黨(工)委(黨組)要認真履行管黨治黨責任,強化抓好黨建是最大政績導向,堅持黨建工作與中心工作同謀劃、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縣黨的建設工作領導小組要統籌各方力量,協調解決重大問題,形成工作合力。各級黨(工)委(黨組)書記要嚴格履行第一責任人責任,做到重要工作親自部署、重大問題親自研究、重點環節親自協調、‘重大事項親自督辦。黨(工)委(黨組)成員要嚴格履行領導責任,認真抓好分管領域的黨建工作,及時研究解決具體問題。各級黨的工作部門要嚴格落實職責范圍內
的黨建責任。針對不同層次、不同領域黨建責任主體,細化責任內容,建立可落實、可比較、可認定的責任清單,推動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工作格局。突出政治性、先進性、群眾性,加強和改進黨對群團工作的統一領導,把群團建設納入黨建工作總體部署,把黨建帶群建作為落實黨建工作的重要責任,推動群團組織團結動員群眾圍繞全縣中心任務充分發揮作用。
(二)
健全黨建責任考核機制 。研究制定從嚴治黨方面的考核評價辦法,完善黨建責任考核與經濟社會發展目標考核相互融合的雙向印證、雙向促進機制,將全面從嚴治黨有機融入改革發展穩定大局。探索在平時考核、年度考核和領導班子換屆、干部任前考察中,對黨(工)委(黨組)及其成員落實黨建責任情況單列考核。健全黨建工作述職機制,落實下級各級黨(工)委(黨組)向上一級各級黨(工)委(黨組)報告黨建工作制度,黨(工)委(黨組)成員抓黨建工作述職制度,辦事處黨工委書記抓基層黨建工作述職評議考核制度,試點推行機關、國有企業黨建述職評議考核制度。強化考核結果運用,把考核結果作為領導班子工作實績評定的重要內容,作為黨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參考。
(三)加大監督檢查問責力度。嚴格落實省委《全面從嚴治黨監督檢查問責機制暫行辦法》,充分發揮黨內監督、輿論監督、法律監督、民主監督、群眾監督等作用,確保全面從嚴治
黨監督檢查工作實現常態化。健全問責機制,強化責任追究,認真界定履行從嚴治黨責任不力的情形,建立負面清單,規范問責方式和程序,明確問責主體和執行機關,對有失職行為的黨(工)委(黨組)和黨員領導干部,按照有關規定啟動問責程序,做到有責必問、失責必究。
加強黨內監督 推動全面從嚴治黨 專題黨課
同志們:
今天我以《加強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為題,給大家共同交流一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有關問題。黨內監督作為黨的建設的重要基礎性工程,內涵十分豐富。下面,我主要從黨內監督的發展歷程、黨內監督的內容和特點、充分把握黨內監督、如何落實黨內監督等四個方面,和大家談一些看法和意見。
一、黨內監督的發展歷程 黨內監督,就是黨員之間、黨組織之間、黨組織與黨員之間依據黨章和其他重要的黨內法規相互監察、相互督促的活動。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就新形勢下加強黨內監督作出頂層設計,是規范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黨內監督的基本法規。長期執政條件下,黨要實現肩負的歷史使命,帶領人民堅定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必須不斷強化自身監督,始終保持赤誠初心和旺盛斗志。關于黨內監督的重要意義,這里就不再多講,下面,我重點講一下黨內監督的發展歷程,使同志們有個清晰的認識,希望大家能夠站在政治和歷史的高度來充分認識黨內監督。
(一)國外黨內監督的發展變化 黨內監督的思想,早在 1847 年 6 月馬克思、恩格斯創立世界上第一個共產黨組織——共產主義者同盟時就被提出來了。《共產主義者同盟章程》第四十二條規定:“為了盟的利益必須對被暫令離盟者,被開除盟籍者和可疑者加以監視,使他們不能為害。”其中“監視”一詞,就是監督的意思。1864 年,馬克思在為國際工人協會(簡稱第一國際)撰寫的章程和條例中,強調了總委員會具有一個基本功能,即“加以干預時能一致行動”的黨內監督功能。國際工人協會關于“加以干預”的黨內監督思想和功能,與共產主義者同盟所作的“加以監視”規定的精神,是一脈相承的。
到了俄國十月革命勝利后的列寧時期,黨內監督成為一項重要的制度設計并得到廣泛、有效貫徹執行。蘇共黨章規定,中央委員會要“建立黨的各種機關并領導它們的活動”。1917年 7 月,蘇共建立了中央檢查委員會。中央檢查委員會在中央委員會領導之下,監督黨的中央機關是否迅速和正確地處理事務,中央書記處是否正常地進行工作等。由于中央檢查委員會還只是隸屬于中央委員會的一個內設機關,不可能有效地對整個黨中央特別是對黨的高層領導實行檢查監督。因此,列寧在1920 年 9 月蘇共九大上決定,“成立一個同中央委員會平行的監察委員會”,并提出“由黨內最有修養、最有經驗、最大公無私并能夠嚴格執行黨的紀律的同志組成”。1921 年 3 月,蘇共十大專門作出《關于監察委員會的決定》。監察委員會分中央、區域和省三級,分別與本級黨的委員會平行行使職權,并向本級黨的代表大會負責。1922 年 3 月,蘇共十一大又進一步制定了《監察委員會條例》,強化了監察委員會的獨立性和至高無上的監察職能。
除了黨的監督機關外,在蘇聯國家機構中也設有政府的監督機關。1917 年 11 月,在蘇維埃政權建立后設立的 3 個人民委員部中就有國家監察部。1920 年 2 月,國家監察部改組為工農檢查院,并在 1923 年 4 月召開的蘇共十二大上成立了工農檢查院和中央監察委員會的聯合機關。中央監察委員會和工農檢查院兩家合署辦公,開創了一種新的監督模式,可以同時加強
對黨政工作及其黨政干部的監督。在列寧執政期間,得益于強有力的權力監督,盡管政治險象環生,蘇聯“經歷了世界上從來沒有過的災難、貧困、犧牲”,但蘇共黨內民主生機勃勃、民主監督與民主決策有力有效,并取得了奪取政權、保住政權、鞏固政權的一系列勝利。
斯大林成為領導人后,蘇共黨的監督委員會的職能逐漸縮小,獨立性也逐漸喪失。蘇共十七大把黨的中央監察委員會歸屬中央委員會領導,這在領導體制上局限了對黨的執行機關本身及其領導人實行有效的監督。同時,為了集權的需要,斯大林對列寧創設的監督制度進行了一系列改變,逐步建立、發展起一整套權力高度集中的黨內監督運作機制,黨內監督機制中的“集中”功能被極端強化,而監督本義上的“民主”功能則被極端弱化,由此給蘇共乃至其他國家工人階級執政黨造成了災難性的后果。
斯大林之后,赫魯曉夫、勃列日涅夫等蘇共領導人深刻感受到蘇共政治運行中的嚴重問題,并進行了一系列改革,但并未把完善黨內監督機制積極有效地向前推進,導致在蘇共黨內和蘇聯社會上貪污腐敗、以權謀私成了普遍現象。1985 年 3 月戈爾巴喬夫上臺后,雖然從形式上恢復了列寧時期的監督體制,但此時蘇共的威信嚴重下降,已無法對國家實施有效的領導,監督體制也已無法發揮任何作用。1991 年戈爾巴喬夫建議蘇共自行解散,這一建議被蘇共中央書記處接受,蘇共就這樣無聲
無息地消失了。
蘇聯共產黨 1898 年 3 月成立,1917 年 11 月開始執政,最多時擁有 2000 萬名黨員,但卻于 1991 年 12 月喪失政權,同時蘇聯解體。這與蘇聯共產黨由早期注重加強黨內監督,到后來黨內監督制度不斷弱化乃至于形同虛設的嬗變,造成干部任用失去監察、領袖專斷司空見慣、個人崇拜蔚然成風、官僚特權階層逐步形成不無關系。慘痛教訓令人警醒。
(二)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的發展歷史 回顧我們黨的歷史,可以清楚看到,黨內監督是我黨一貫高度重視的政治任務,并與黨的建設一直相伴相隨。1921 年,中國共產黨第一次代表大會通過的《中國共產黨綱領》共 15 條,其中關于黨內監督的規定就有 2 條:“工人、農民、士兵和學生的地方組織中的黨員人數多時,可以派他們到其他地區去工作,但是一定要受地方執行委員會的最嚴格的監督”,“地方委員會的財務、活動和政策,應受中央執行委員會的監督”。1927 年,黨的五大建立了中央監察委員會,這是第一個黨內監督專門機構。1945 年,黨的七大黨章專列“黨的監督機關”一章,明確黨員的監督權利,并具體規定了各級監察委員會產生的辦法、任務和職權。延安整風時期,我們黨創立的“懲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針和“團結—批評—團結”公式,已成為黨內監督的有效方法之一。革命戰爭時期形成的民主集中制、批評和自我批評、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等黨內監督思想和制度,
為黨執政后開展黨內監督打下了堅實基礎。
我們黨奪取政權在全國執政后,更加重視黨內監督作用的發揮。1949 年 11 月,建國后的第一個月,黨中央就作出《關于成立中央及各級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的決定》,在全國范圍內建立了黨的紀律檢查機構和制度。1955 年 3 月,黨的全國代表會議通過了《關于成立黨的中央和地方監察委員會的決議》,決定將紀律檢查委員會改為監察委員會,加強對各級黨組織和黨員干部執行黨的路線、政策的監督工作,特別是加強對高級干部的監督工作。1956 年 9 月,黨的八大確定了監察委員會“雙重領導體制”。1962 年 9 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通過了《關于加強黨的監察機關的決定》。同年,鄧小平同志作出“對領導人最重要的監督來自黨委會本身”的重要論斷,并在 1980 年更加深刻地提出,“最重要的是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這“兩個最重要”的論斷,使全黨對黨內監督的重要性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我們黨開始探索在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加強黨內監督的方式方法。1978年 12 月,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選舉產生了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為黨內監督工作奠定了重要組織基礎。1982 年黨的十二大黨章重新恢復了“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規定,對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的產生辦法、設置、職權、任務等都作出了新的規定。2003 年 12 月,黨中央制定和頒布了《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
例(試行)》,這是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制定的第一部黨內監督條例,成為黨內監督制度建設的里程碑。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深入探索黨長期執政條件下強化黨內監督的有效途徑。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明確了黨內監督的性質、地位、作用和制度措施,為新時期的黨內監督指明了方向。黨中央注重發揚黨的優良傳統和作風,中央政治局帶頭嚴肅黨內政治生活,每年召開民主生活會進行黨性分析,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加強內部監督。同時,不斷創新黨內監督制度和方式,加強自上而下的組織監督特別是黨委監督和紀委監督,推進巡視全覆蓋和派駐全覆蓋,修訂頒布《中國共產黨巡視工作條例》《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黨內法規制度,試點推進國家監察體制改革等,不斷增強黨內監督實效;黨的十八屆六中全會審議通過新修訂的《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為新形勢下加強黨內監督提供了頂層設計,為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規范黨內監督提供了基本法規,將黨內監督提升到前所未有的高度。正因為一貫重視黨內監督,我們黨才能始終保持馬克思主義政黨的先進性和戰斗力,不斷從勝利走向勝利。對此,大家一定要始終保持頭腦清醒,切實增強“四個意識”特別是核心意識、看齊意識,以持之以恒的決心和行動強化黨內監督,推動全面從嚴治黨向縱深發展。
二、黨內監督內容和特點 黨內監督的核心要義,集中體現在《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中。把握黨內監督,首先要把握好《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條例》共 8 章、47 條、6600 余字,內容分為三大板塊:
第一章是總則構成第一板塊,主要明確了立規目的和依據,闡述黨內監督指導思想、基本原則、監督內容、監督對象、監督方式以及強化自我監督、構建黨內監督體系等重要問題。
第二章至第五章構成第二板塊,是《條例》的主體部分,分別對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等四類監督主體的監督職責以及相應監督制度作了規定。
第六章至第八章構成第三板塊,強調各級黨委要支持和保證其他監督主體依法依規開展監督,對黨內監督與其他監督的協調銜接作出程序性規定,并就分類處置、整改落實、責任追究、監督者和監督對象的權利保障等作出規定,對黨組織開展整改工作提出明確要求。《條例》有以下幾個方面的特點,需要我們重點理解和把握。
一是突出尊崇黨章,聚焦全面從嚴治黨。黨章是黨內根本大法,也是開展黨內監督的根本依據。黨的十八大通過的黨章18 處提到“監督”,對堅持民主集中制、明確黨內監督的重點等提出原則要求。《條例》以黨章為根本遵循,將相關要求細化具體化,突出強調黨內監督的政治性,緊緊圍繞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維護黨章黨規黨紀、貫徹落實黨的理論和路線
方針政策、落實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嚴明黨的紀律特別是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等情況強化監督,著力解決管黨治黨失之于寬松軟問題。
。
二是突出“兩個圍繞”,強化擔當精神。“兩個圍繞”,即圍繞理論、思想、制度構建體系,圍繞權力、責任、擔當設計制度。權力就是責任,責任就要擔當。目前,黨內監督存在的各種問題同監督責任沒有落實有很大關系。
《條例》堅持權責對等,以監督責任為主軸,依據黨章對黨的工作主體的劃分,明確了黨的中央組織、黨委(黨組)、黨的紀律檢查委員會、黨的基層組織和黨員等監督主體的監督責任。尤其是專章規定“黨的中央組織的監督”,充分體現黨中央和中央領導同志以身作則、以上率下,黨內監督沒有禁區、沒有例外;突出強調黨委(黨組)在黨內監督中負主體責任,書記是第一責任人;明確紀委是黨內監督的專責機關,履行監督執紀問責職責等等。同時,還規定了黨的工作部門監督職責。《條例》對監督發現問題和線索的處理作出明確規定,要求對糾錯、整改不力的嚴肅追責,著力完善發現問題、糾正偏差機制。這些規定構成了黨內監督的嚴密體系,既有實體內容,又有監督保障,有利于促進各級黨組織及其負責人扛起主體責任,瞪大眼睛、伸長耳朵,抓早抓小、防微杜漸,把黨內監督落到實處。
三是突出民主集中制,維護黨的集中統一 。堅持民主集中制是強化黨內監督的核心。當前,民主不夠和集中不夠的問題
同時存在。解決這些問題,關鍵是按照從嚴的要求,把民主集中制真正嚴格起來、執行下去。強化黨內監督必須把民主基礎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導下的民主有機結合起來,把上級對下級、同級之間以及下級對上級的監督作用充分發揮出來。《條例》通篇貫徹民主集中制的總體要求,既強調黨內監督的權威和責任首先來自于黨的組織,要正確集中,強化黨組織和領導干部自上而下的監督責任;又尊重黨員主體地位,發揮同級相互監督和自下而上民主監督作用,實現權力與責任、權利與義務的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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