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會,或稱勞工總會、工人聯合會。工會原意是指基于共同利益而自發組織的社會團體。這個共同利益團體諸如為同一雇主工作的員工,在某一產業領域的個人。工會組織成立的主要意圖,可以與雇主談判工資薪水、工作時限和工作條件等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工會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報告6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工會審計發現問題及整改報告6篇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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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計的一般目的是指注冊會計師對被審計單位的會計報表進行審計,并表示審計意見,注冊會計師審計意見通常包括:公允性、合法性和一貫性。工會審計整改報告怎么寫?下面為大家整理了: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歡迎參閱。相關內容請繼續關注范文欄目。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1 2016年2月,杭州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杭州市2015年“春風行動”專項資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績效及政策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15年度“春風行動”專項資金審計報告》(杭審社報[2016]16號),重點對“春風行動”政策執行做了審計評價和審計建議,提出了有關問題,對此我們做了以下整改,具體如下: 一、關于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2015年底“外來工特困救助”專戶資金累計結余11053.59萬元(其中:本金1億元),2008年到2015年,共計救助外來務工人員160人,累計支出143.46萬元,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針對這一問題,從3月起,市春風辦已先后到江干區、下城區、拱墅區、文衛體工會、工業工會、農林民政工會,走訪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企業,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街道、社區工會干部,企業工會干部,以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意見建議,發放有關政策宣傳冊200余份,面對面了解了當前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困難,心貼心傾聽了救助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將根據市委辦發[2016]1號文件《關于深入開展杭州市2016年“春風行動”的通知》精神,對《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特殊困難救助辦法》(市委辦發[2011]108號)提出完善和修訂意見,進一步擴大救助面,切實幫助外來務工人員解決因重大疾病、急難險情等導致的經濟困難,提高“外來工特困救助”專項資金的績效。 二、關于“春風助醫”未能有效開展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阿里巴巴專項救助資金每年500萬元,2015年實施1年來,實際支出74.7萬元,救助效果不夠理想。今年,我們與阿里巴巴重新簽訂了《項目捐贈協議書》,并將救助對象從老城區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擴大到三區、四縣(市)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同時,我們將請專業公司對老城區因病致貧的家庭進行調研和數據測算,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宣傳阿里巴巴?春風助醫政策,提高該專項資金的績效。 三、關于家庭收入證明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對2015年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申報材料中家庭收入證明缺乏較為明確的標準和內容。目前,我們根據人社、民政等部門規范要求,制定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家庭收入證明規范要求》(詳細見附件),統一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的家庭收入證明的標準。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審核監管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針對目前相關申報資料難以準確核實的情況,市“春風辦”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把審核監管關。為此,我們對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的慰問救助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從對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家庭慰問項目核查情況來看,在市精衛辦上報的2091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風辦要求補齊材料后,再發救助款。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2 一、五年來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意見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本級財務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議。認為,五年來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針對各類新情況、新問題,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使工會經費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結余。 經審定,2007年至2011年,鄉總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如下:總收入為 元。包括:縣總工會撥入活動經費 元,鄉財政補助經費 元,會員會費收入 元,其他收入 元。 五年總支出為 元。其中:上解縣總工會經費 元,職工活動費 元,其它支出 元。 截至2011年底,經費結余為13131.89元。 經審議,五年來鄉工會財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政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不斷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工作管理,并能積極組織經費收入,將各項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在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減少了漏撥和欠撥經費的現象,使撥交經費數額逐年穩步增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注意合理調配經費,節約不必要的開支,儲備了一定的經費,為工會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進一步加強核算,建立了三級帳目管理,做到了帳證、帳表、帳帳相符,經費收支帳務清楚、真實,財務核算工作符合規定。 為了更好實現今后五年工會工作目標,在已經有了必要經費結余儲備的基礎上,我們認為:鄉總工會今后要適當擴大職工活動費和工會業務費的支出比例,關注熱點,活躍基層,培育典型,加大重點工作的投入,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為工會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證。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發揚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保證必要的經費結余儲備,以防風險。 二、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 五年來,認真貫徹十七大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強化組織建設,完善制度體系,積極開展業務培訓;依法獨立實施審查、審計,加大經審監督力度,加強工會廉政建設,促進工會經濟活動規范運作,在工會整體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經審工作機制 工會經審委員會是代表會員群眾對工會財務收支、使用和財產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的組織。加強經審組織建設,配備高素質的經審干部,是搞好經審工作的基礎。五年來,經費審查委員會加強了對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要求基層工會經審會做到“三同時”,即在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時要同時考察、同時選舉、同時報批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在經審委員退休、調離時做到及時增補委員,把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有專業知識的干部選配到經審工作崗位上。 注重制度建設,是促進經審工作規范化管理的保證。五年來,鄉工會經審會注重經審工作制度建設,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對本級財務預決算“必審”制度;堅持經審會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制度;堅持經審會學習制度。促進了經審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高經審干部的自身素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針對工會干部和經審干部變動較大的現狀,強化經審干部的培訓工作。在培訓中突出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用和經審工作綜合分析能力的提高,達到了對參加培訓人員的業務指導、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經審干部明確了新時期工會經審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領。 (三)扎實做好經審工作 實行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臺帳化管理,把臺帳作為經審工作自我約束管理的載體,將工作計劃、會議內容、審計工作、工會經費計撥、問題建議等內容都反映在經審工作臺帳上,實現了整體、動態的管理。 (四)深入調查研究,提高經審工作整體水平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經審工作發展趨勢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工會經審工作的現狀、存在困難及問題。 經過五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感受到:工會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經費審查工作的關鍵;經審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質是做好經審工作的基礎;行政經費的支持是做好工會工作的保證。 工會審計整改情況報告范文3 根據你單位對我局進行的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下發的《審計報告》(白審財報〔2015〕第5號)中指出的我單位在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中存在的問題,我單位積極進行了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排污費的預算安排及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整改情況:下一步的預算經費安排,我單位將嚴格按照排污費使用的相關規定進行安排,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二、關于部分排污費的征收管理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1、下達排污費繳納通知單較早,但送時間較晚;未實行按季征收、而是一次性送達及排污費繳納通知單無下達日期,無送達回證日期,無計算復核人簽字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局于2016年8月開展排污費征收自查自糾后已做了明確規定,排污費的計算、審核、送達等環節的工作采納7天的辦結制度,每個環節的辦結時間不得超過7天。堅決杜絕排污費繳納通知單時間較早,送達時間較晚及未按時征收等現象的發生。 2、未能完全按照《排污費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時申報,登記審核,申報核定、計算征收和繳納的規定程序執行的問題。 整改情況:2016年7月為規范排污費征收程序,我局明確了計算,審核、復核排污費人員,嚴格按照《排污費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時申報,登記審核,申報核定、計算征收和繳納的規定程序執行。 三、關于以旅行社發票報銷差旅費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于2015年7月19日,繳納了3萬元的罰款,今后我單位一定按照審計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局財務制度,絕不允許同類問題發生。 四、關于超撥工會經費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于2015年7月16日、8月9日,分別歸還了行政2.9萬元和1.78萬元,合計4.68萬元。今后我單位一定嚴格按照《關于規范用行政經費對工會補助標準的補充規定(暫行)》白府辦通【2002】81號文件執行,同時加強財務人員對基礎政策、文件、辦法的學習,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五、關于出納現金短款5837元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單位出現的出納現金短款5837元的情況已在盤點期內立即進行了糾正,同時在局職工大會上進行了批評,出納人員寫了書面檢查,深刻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單位一定嚴格要求會計和出納人員,嚴格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做到賬款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六、關于加強項目的建設管理的情況。 整改情況:1、監測站維修改造和設備購置工程2、粑粑坳小灣河工程于2015年7月開工建設,該工程將在三個月內建設完畢。3、七彩湖排污溝改造項目于2015年7月驗收。 七、關于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將結余的資金全部安排在2015年的預算資金中,預計在2015年底全部撥付完成。 八、關于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督促財務人員及相關人員加強學習《會計法》和區政府各項會計規定,完善相關制度、規范用油、辦公品、酒類的領用程序,規范憑證歸檔。
玉中工字【2015】2號
關于工會經費審計意見整改情況的報告
縣總工會經審會:
2015年5月28日,縣總工會經審會派審計人員,對我單位2013年至2014年工會經費收支管理情況進行了就地審計,下發了審計意見書。提出我單位在工會經費管理中存在工會會計核算科目不夠規范、開展職工活動較少等問題。
針對存在問題,工會組織及時匯報領導,提出如下整改措施:
一是在今后會計賬簿中增設工會經費收支科目,對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二是制定職工活動計劃,積極組織職工開展力所能及的活動,增強職工干事創業能力。有計劃的開展困難職工幫
扶救助、慰問等活動,激發職工愛崗熱情。
三是認真學習《工會法》、《涇川縣總工會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嚴格工會經費管理。
2015年6月10日
玉中工字【2015】3號
關于我校舉辦教職工籃球、排球賽情況的報告
縣總工會:
為了豐富校園文化生活,進一步推動全民健身運動在我校的開展,增強教職工的身心健康,提高教師籃球、排球運動水平,我校工會決定4月1(星期三)至4月27日舉行教職工籃球、排球賽。
本次比賽共分8個組(行政教輔后勤辦公組、體藝教研組、高三年級組、高二年級組、高一年級組、初三年級組、初二年級組、初一年級組)參與人員近百名。本次教職工籃球、排球賽活動經費每組300元,主要用于隊員、組員喝水等。共計2400元。全體工會領導成員參加。本次比賽由體藝教研組負責。比賽事宜如下:
第一階段:舉行教職工籃球賽;(4月1日-----4月18日) 第二階段:舉行教職工排球賽;(4月19日---4月27日) 第三階段:由郭校長代表校工會頒獎;(利用第八屆校園文化藝術節頒獎4月28日)
玉都中學工會 2015年4月1日
玉都中學第八屆教職工籃球、排球賽
獎勵決定
各部門、年級組:
2015年4月1日至4月27日我校職工在籃球、排球賽中,職工積極進取,努力拼搏,在競賽中取得了優異的成績,賽出了風格、賽出了水平,涌現出了一批先進集體和優秀組織。經學校工會研究決定,授予體藝教研組優秀組織獎,并獎勵籃球、排球前三名,頒發獎狀和獎金若干元。希望受表彰的集體和組織再接再勵,將開拓進取的體育精神融入到平時的教育教學管理和工作生活中,不斷提升綜合素質和能力,為活躍校園文化做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附件:獲獎名單及獎金
1、籃球賽獲獎名單:第一名:高一年級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級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級組;150元;
2、排球賽獲獎名單:第一名:高一年級組;200元;第二名:高二年級組;200元;第三名:初二年級組;150元,其他各參賽組各100元。共計1600元。
玉都中學工會 2015年4月28日篇二:整改報告案例2014
三、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情況
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湖南省局召開辦公會議,通報總局審計決定,采取四項措施:一是省局向各被審計單位轉發了審計決定,強調被審計單位要高度重視、認真討論,制定整改措施,落實審計決定;二是對審計決定中指出的部分問題,省局已進行了直接督辦,并責成對個別違規行為進行嚴肅處理;三是督促被審計單位整改,完善各項管理制度;四是充分利用審計結果,促進財務管理,省局將對審計中查出的有關問題在全省進行通報,并結合領導班子考核對審計情況進行講評。
根據整改情況報告,對機關人均基本支出超規定標準和超比例留用預備費問題,湖南省局在編制2005年預算時已進行了糾正;對調劑的基建項目資金,已于2004年底用自籌資金進行了安排,按總局的預算批復落實到位;對能夠及時清理的大部分往來款項已清理完畢,如雜志社借款、長沙市局暫存款、株洲市局和株洲縣局暫存款等;違規銀行賬戶已進行了清理,撤銷了違規賬戶,對違規借用銀行賬戶的經辦人提出了嚴肅批評;對基建管理修改了相關制度,完善了政府采購程序,對隨意追回投資違規行為在全省進行了通報批評;對辦案經費的管理,在全省系統財務工作會議和稽查會議上進行了強調,對個別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處理,同時,制定了相關制度,進行了賬務調整等。
此外,對往來款項中“促產周轉金”問題,因企業倒閉等原因,暫不能解決;對投資保證金等有關往來款項尚在清理之中;但對個人借款3.6萬元尚未及時清理完畢。
財務工作整改報告
一、工會財務管理中出現的問題
我市工會所轄13個區縣和3個開發區工會。近年來,各區、縣工會在加強財務管理工作方面進行了一些有益的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區、縣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尚未全部到位;部分區、縣工會財務預算管理粗放、預算約束不強、配套制度還不完善;鄉鎮、街道、社區及新建企業工會會計基礎工作薄弱等。這些問題與市場經濟形勢下工會工作的發展不相適應,其弊端日漸凸顯,亟待改善和加強。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不到位
目前在我市十三個區、縣工會中,城三區及雁塔區工會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相對解決得較好,其他區、縣或只解決區、縣工會機關人員的工會經費或定額劃撥經費,與足額劃撥相差甚遠,臨潼區及3個開發區至今尚未解決。
(二)稅務代收的覆蓋面不夠廣
稅務代收工會經費后,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的建會率及工會經費收繳率與以往相比有了大幅度提高,但仍然存在經費收繳空白點。據調查顯示,碑林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4000多家,而繳經費的只有1600多家,不到40%;雁塔區工會所屬基層單位已成立工會的有多家,而繳經費的單位只有600多家,也只達到30%。
(三)財務管理制度尚不完善,經費支出隨意性較大
有的區、縣多年來沒有制訂相關的財務制度,有的區、縣財務制度制訂的不全面、財務報銷及審批制度不明確,尤其缺少預決算管理制度,直接導致了經費支出隨意性大。決算情況表明,有的區、縣工會
行政費、工會業務費超支達200%,有的經費支出不足預算的5%。有的開發區工會會計、出納一人擔任,不符合會計核算規定,財務管理基礎薄弱。
(四)財務審批報銷制度不夠規范
有的區、縣審批報銷程序中沒有會計人員審核,經辦人直接讓領導簽字報銷,待會計人員作賬時發現問題,為時已晚。還有一些財務人員審核把關不嚴,存在白條報賬及無效票據報賬的現象。有的未嚴格執行現金管理規定,支出時超限額使用現金,發放物品未附發放明細單。
(五)鄉鎮、街道工會財務工作薄弱
我市區、縣工會有181個鄉鎮、街道工會,單獨建立工會賬戶的單位很少,總體上不足10%,工會獨立管理經費的要求落實得不好。地稅代收后,工會組織迅猛發展,但也存在集中建會、突擊建會的情況。有的區、縣工會審批工會組織不規范,2-3人就成立單獨的工會委員會,有的將49個單位組成一個聯合會,這些單位既不在一個地域,也無共同的行業特點,工會組織難以單獨建立銀行賬戶,也難以對工會財務進行有效的管理和監督。
(六)人員素質不高,會計基礎工作薄弱
有些區、縣工會財務人員不具備相應專業知識,業務水平低,人員變動頻繁,同時又身兼多職。加之有的財務人員責任意識不強,存在會計核算不及時、科目使用不準確、憑證裝訂不規范等現象。有的單位未制訂票據的管理、使用制度。收經費時每人一本收據,開出的收據無人監督和管理,有的長達數年票據和錢無法收回,同時還存在提前
開收據和票據丟失的現象。縣級文化宮的財務人員很少參加業務培訓,無法適應財務管理工作發展的需要。
二、原因及分析
(一)財政劃撥工會經費的問題
地稅代收后,各單位的經費收入主要分為三大塊,即地稅代收經費、財政劃撥經費及自收經費。在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問題上,各區、縣工會都不同程度地做了一些工作,但由于區、縣財政比較困難,加之我們的協調溝通工作也不到位,導致財政劃撥的工會經費不能全部到位。
(二)工會經費收繳率不高的問題
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認為地稅代收后經費已經比原來多了,夠花就行,認為稅務局代收多少就收多少,收不上來也沒有辦法,催繳經費工作不到位。有些單位趁著稅務局抓的不嚴,工會經費想交多少就交多少,有些單位甚至不向稅務部門申報繳納工會經費。地稅代收工會經費的信息化、網絡化工作未步入正軌,財務人員每次對代收信息進行手工分類及匯總,這樣就很難及時掌握應繳未繳及未足額繳納單位的信息,工作效率不高。
(三)財務管理基礎薄弱的問題
一是多年來對如何管好、用好工會經費重視不夠,沒有制定相應的制度來確保工會經費的合理、有效使用;二是縣級工會財務人員大多缺乏專業知識,加之培訓工作未能跟上,因此,縣、區工會財務工作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要求。
(四)鄉鎮街道一級工會財務管理問題
我市鄉鎮、街道工會工作范圍廣,肩負的任務重,人員編制少,非公企業多問題多。如工會經費開支由行政領導審批,工會經費無法正常保證,只能依靠區縣工會的補助等,管理起來困難很大。
三、對策及建議
(一)采取有效措施,提高代收經費收繳率及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到位率
各區、縣及開發區工會要克服地稅一代收就萬事大吉的思想,充分發揮收繳經費的主動作用,及時掌握基層單位的職工人數、工資總額情況。針對代收經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采取與稅務局聯合下發催撥通知或與稽查局聯合檢查的方式,督促基層單位足額繳納工會經費,逐步減少收繳經費的盲區。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財政劃撥工會經費工作力度,在調查研究,摸清底數的基礎上,向同級黨委和政府匯報,與同級財政部門進行協調,切實將財政統發工資的行政事業單位的工會經費納入財政預算,力爭全面實現行政事業單位計撥工會經費由財政統一劃撥。
(二)加強領導,為財務人員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各單位領導要切實加強對財務工作的領導,認真研究解決經費收繳、財務管理、資金使用中的重點和難點問題;要對存在的問題,逐一檢查,尋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限期整改;要充分調動財務人員的積極性和創造性,為財務人員依法按章履行職責創造條件。
(三)強化財務管理,建立健全工會各項財務制度
制度重在管理,管理重在規范。市總工會財務部已針對檢查中存在的問題,制定了一系列強化區、縣工會財務管理的工作制度。要求各單位逐步聯系實際建立和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符合當前工篇三:工會審計整改督查暫行辦法
工會審計整改督查暫行辦法
發布時間:2013年1月7日 點擊率: 49
工審會字〔2012〕8號
關于印發《工會審計整改督查
暫行辦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中華全國鐵路總工會、中國民航工會、中國金融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中共中央直屬機關工會聯合會、中央國家機關工會聯合會經費審查委員會:
《工會審計整改督查暫行辦法》已經全總十五屆經審會第十次常委會議審議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貫徹執行。
工會審計整改督查暫行辦法
第一條 為健全工會審計監督制度,促進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提高審計工作質量和效率,根據《中國工會審計條例》,制定本暫行辦法。
第二條 審計整改督查是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以下簡稱經審會)對被審計單位落實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情況進行的檢查和回訪。
第三條 經審會負責組織實施審計整改督查工作。
第四條 審計整改督查的主要內容:
(一)被審計單位執行審計決定的情況;
(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被審計單位對移送處理事項的落實情況;
(四)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建議的處理情況。
第五條 被審計單位存在的一般性問題,可在下一次對該單位審計時進行審計整改督查。
第六條 被審計單位存在下列情況之一的,應當單獨采取實地檢查方式進行審計整改督查:
(一)存在嚴重違法違規問題的;
(二)明確提出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不采取整改措施的;
(三)在規定期限內未提交書面整改報告的;
(四)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不充分的;
(五)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措施不適當的;
(六)對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的整改要求有異議或誤解的;
(七)非定期審計項目;
(八)經審會認定的其他情況。
第七條 采取實地檢查方式進行審計整改督查的,經審會應當自收到被審計單位出具的整改報告之日起90日內實施審計整改督查;未收到整改報告的,應當自出具審計報告之日起120日內實施審計整改督查。
第八條 采取實地檢查方式進行審計整改督查的,經審會應當提前3個工作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整改督查通知書》,說明審計整改督查的方式、需要提供的資料以及時間安排等事項。
第九條 審計整改督查應當編制《審計工作底稿》。
第十條 審計整改督查工作完成后應當撰寫《審計整改督查報告》。《審計整改督查報告》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一)審計項目名稱、審計依據、審計時間、審計方式等;
(二)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及審計意見的整改落實情況;
(三)對被審計單位整改落實情況的評價;
(四)整改督查工作中發現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第十一條 對某些不能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的審計事項,被審計單位應當提出書面申請,經審會審查同意后適當延長整改期限。延長整改期限最長不超過90日。
第十二條 審計整改督查工作應當納入經審會年度工作計劃。 第十三條 經審會發現被審計單位整改措施不當或整改不充分的,應當予以指導,提出二次整改意見和整改期限;對未按審計決定和審計意見進行整改的,經審會應當予以批評并責令改正;對仍拒不整改的,給予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第十四條 各省級工會經審會可以根據本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具體實施辦法。
第十五條 本暫行辦法由中華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六條 本暫行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篇四:汝城縣總工會關于開展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調研報告
汝 城 縣 總 工 會
關于開展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
調 研 報 告
為進一步加強和改進縣級工會經審工作,全面了解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積極落實我市工會經費審計工作的相關要求,促進我縣工會經費審查審計監督工作的深入開展,更好地服務于工會工作大局,汝城縣總工會經審會于近期在全縣開展了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專題調研活動。現將此次調研的情況匯總報告如下:
一、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的基本情況
近幾年來,我縣總工會經審會以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為宗旨,以依法履行審查審計監督職責為己任,以經審工作規范化建設為抓手,大力加強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建設,不斷拓寬審查審計領域,提高審查審計質量,努力完善和規范各種審計制度和程序,為促進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促進工會各項經濟活動遵章守紀、規范運作,促進工運事業健康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
在本級審計方面,對2008年度和2009年度本級工會經費預算執行情況、直屬企事業單位財務收支情況、對領導干部及直屬企事業單位負責人、對專項資金、基本建設和五萬以上維修改造工程項目都進行了審計。2008年度共審計項目12項,提出審計意見4條,
2009年度共審計項目14項,提出審計意見4條,并且全部得到落實。
在對下級審計方面,對2008年度和2009年度的獨立管理經費的產業工會、直管基層工會及專項資金進行了審計。2008年度共審計項目5項,提出審計意見8條,2009年度共審計項目7項,提出審計意見5條,并且全部已落實。
二、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存在的主要問題及原因
從這次調研的情況來看,當前我縣工會審計意見整改落實工作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認識上有偏差,重視不夠,支持配合不力。認為工會經審主任屬于虛設崗位,經審工作不重要,可有可無,工會經審工作還沒有真正得到工會領導的高度重視,各方的支持配合也較差。縣總工會經審委主任雖然已按同級副職配備,但至今仍未按要求進入黨組,且兼職擔任縣總財務部長,其監督作用難以發揮。縣總經審辦也未配備專職經審干部,經審委主任還同時兼職其它工作,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到經審工作。
(二)工會經審監督制度不夠完善,執行不夠嚴格,在落實經審工作制度化、經常化和規范化方面比較欠缺;
(三)由于經審會在本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審同級難的問題。有些領導干部不贊同對本級負責人進行審計,經審干部存在怕得罪人的心理,對領導干部負責人進行經濟責任審計微乎其微,由此導致工作缺乏積極主動性,不敢審、不愿審,即
使進行了審計,審計的項目也不夠全面,出具的審計報告有時存在避重就輕的現象;
(四)經審會實施對下審計工作時,由于許多基層工會經費不能獨立管理,受行政領導控制,有些單位行政方面不愿提供相關資料,致使審查審計工作難以開展。有的單位領導對經審會的審查意見不夠重視,對存在的問題未能認真整改,致使審計工作流于形式。
三、對策和建議
根據在調研中發現的存在的問題與不足,特提出如下對策與建議:
一是要進一步加強審計隊伍建設,強化審計干部依法履職意識。加強教育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和能力;加強制度建設和內部監督,確保審計執法工作文明、廉潔、公正,維護好審計機關的良好形象。
二是要高度重視審計成果運用。針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帶有普遍性、苗頭性問題,要深入分析問題產生的原因,提出可行的整改建議,減少違規、違紀現象的發生。要按照《審計法》的規定,結合實際,根據審計項目的特點和內容,逐步推進審計結果公開,增強審計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審計監督的社會影響。
三是要繼續加大審計監督力度。在把加強對工會經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作為首要任務的基礎上,要繼續堅持突出審計工作重點,抓好延伸審計、專項審計,當前突出地要抓好工會經費使用項目的審計,提高工會經費使用效益。
四是要進一步加強部門協調配合。各級工會經費審計組織要進一步完善工會經費管理制度,加強對工會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管,健全和完善管理監督機制,有效規范經費使用范圍,要依照《工會法》、《審計法》和全總《關于加強工會經費審查監督工作的意見》的規定,加強對審計意見整改落實情況的跟蹤反饋和督查,嚴肅財經法紀,增強審計效果,積極爭取社會各界對經審工作的理解與支持,宣傳工會經審組織的性質、地位和作用,提高各級工會領導干部對經審工作重要性的認識。在全會上下形成監督就是服務,監督就是幫助,監督就是愛護的共識。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六日篇五:工會審計報告撰寫的規定
工會審計報告撰寫的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審計報告的撰寫,依據《審計機關審計報告編審準則》,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審計報告是指審計組對審計事項實施審計后,就審計工作情況和審計結果向派出機構提出的書面文書。
第三條 審計報告的具體內容主要包括:
(一) 標題:一般為“對×× 單位×× 年 ××× (審計事項)的審計報告”;
(二)主送單位:為審計組的派出機構;
(三)審計報告正文內容:
1. 審計依據、審計范圍、審計內容、審計的起止時間、實施審計的方法、被審計單位對所提供資料的承諾情況等;
2. 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財務收支狀況,內部控制制度檢查的初步結論,被審計單位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效益情況,查出的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工會有關規章制度的事實及定性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依據等;
3.審計評價和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對所查出問題的處理意見,改進財務收支管理的意見和建議等;
(四) 審計組組長簽名;
(五) 審計報告日期。
第四條 審計組應當根據審計工作底稿以及相關資料,在綜合分析、歸納、整理、核對的基礎上,撰寫審計報告。
第五條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報告內容有異議的,審計組負責核實、修改。
第六條 審計報告應當內容完整,結構合理,觀點明確,
層次清晰,用詞恰當,文字規范。
第七條 審計報告應當如實反映問題,不得隱瞞不報。
第八條 審計報告應當經審計組集體討論并由審計組組長定稿。審計組組長應當對提出的審計報告的真實性負責。
第九條 審計報告報送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審定。
第十條 本規定由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工會審計意見書撰寫的規定(試行)
第一條 為規范審計意見書的撰寫,根據《審計機關審計事項評價準則》、《工會審計業務公文處理的規定(試行)》,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審計意見書是指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審定審計報告后,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對審計事項作出評價,向被審計單位提出改進財務收支管理意見的書面文書。
第三條 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對審計事項的評價,應當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對提出的問題,應當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適當、引用法規準確。
第四條 審計事項評價內容及標準
(一) 對會計帳表數據真實性的評價
1. 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帳表數據與審計人員依據有關現行會計制度和國家財務收支的規定進行審計后認定的數據相符的,可視為會計資料真實地反映了財務收支情況.
2. 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帳表數據與審計人員依據有關現行會計制度和國家財務收支的規定進行審計后認定的數據基本相符的,可視為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財務收支情況。
3. 凡被審計單位提供的帳表數據與審計人員依據有關現行會計制度和國家財務收支的規定進行審計或認定的數據有較大差異的,應當指出存在的問題,并視為會計資料不能真實地反映財務收支情況。
(二)對審計事項合法性的評價
1. 凡被審計事項未發現違法、違規事實的,可認定為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
2. 凡被審計事項中有少量違規事實,情節輕微的,應當揭示違規事實,可認定為基本符合財經法規的規定,但有情節輕微的違規行為。
3. 凡被審計事項中有違規事實,應當揭示違規事實,視違規行為的情節輕重程度,認定其有違反財經法規或嚴重違反財經法規的行為。
(三)對經營活動效益性的評價
1. 凡各項指標的完成超過計劃目標,視為經濟效益好。
2. 凡各項指標的完成達到計劃目標,視為經濟效益較好。
3. 凡不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客觀原因造成的部分指標的完成沒有達到計劃目標,視為經濟效益較差。
4. 凡不因國家政策調整或客觀原因造成的各項指標的完成沒有達到計劃目標,視為經濟效益差。
(四)對與財務收支有關的內部控制制度的評價
1. 依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設置情況,作出健全或部分健
全、不健全的評價。
2. 依據相關內部控制制度的執行情況,作出有效或部分有效、無效的評價。
第五條 對下列事項不作評價:
(一) 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具體事項;
(二) 證據不足、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事項;
第六條 針對被審計單位財務管理、內部控制以及企業事業單位經濟效益考核等方面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建議。
第七條 審計意見書應當經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 辦公室主任審批簽發。被審計單位應當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并將整改結果報告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經費審查委員會或經費審查委員會辦公室應當監督整改意見的落實。
第八條 本規定由全國總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解釋。
第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試行。
南皮縣第一中學
關于審計發現問題的整改行動方案
在國家審計署對我縣扶貧審計中,發現我校存在6名同學應享未享免學雜費共計9288.6元,我校領導對審計發現的問題高度重視,立即組織相關人員召開專項會議,對存在的問題如何整改制定出詳細方案,內容如下:
第一、由年級部負責安排專人和學生本人或家長取得聯系,確認應享未享情況,做好解釋工作,了解該6名同學的家庭情況及困難之處,安撫好學生或家長的情緒。
第二、助學辦進一步核實學生貧困檔案,確認應享未享情況及金額明細,統計好該6名同學的賬戶信息,學生本人沒有助學卡號的提供家長賬戶。
第三、由我校財務人員對統計的應享未享情況逐人將費用退還至該6名同學的助學卡或家長提供的相應賬戶,并再次和學生取得聯系,告知退還的費用金額明細及退還的時間。
第四、針對存在的問題,相關責任人進一步學習資助相關程序和政策,集體學習《河北省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暫行辦法》、冀財教[2016]35號、冀財教〔2016〕154號、冀教財〔2017〕2號等文件。
第五、整改的同時,認真自我反省,吸取教訓,提高思想素質和業務素質。業務上要進一步完善資助程序,杜絕應享未享類似的情況再次發生。
第六、做好資助宣傳工作。針對出現的問題,通過致家長一封信形式,將建檔立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告知學生和家長。校內通過發放宣傳頁,櫥窗,班會等方式讓每一位學生了解國家的資助政策。
第七、整改完成后由助學辦做出整改情況報告。
學生資助工作的對象是我縣的貧困家庭學子,我們在工作上一定要做到細致入微,讓政策的陽光溫暖到每一個學生。
2019年9月24日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篇一
2016年2月,杭州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杭州市2015年“春風行動”專項資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績效及政策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15年度“春風行動”專項資金審計報告》(杭審社報[2016]16號),重點對“春風行動”政策執行做了審計評價和審計建議,提出了有關問題,對此我們做了以下整改,具體如下:
一、關于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2015年底“外來工特困救助”專戶資金累計結余11053.59萬元(其中:本金1億元),2008年到2015年,共計救助外來務工人員160人,累計支出143.46萬元,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針對這一問題,從3月起,市春風辦已先后到江干區、下城區、拱墅區、文衛體工會、工業工會、農林民政工會,走訪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企業,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街道、社區工會干部,企業工會干部,以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意見建議,發放有關政策宣傳冊200余份,面對面了解了當前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困難,心貼心傾聽了救助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將根據市委辦發[2016]1號文件《關于深入開展杭州市2016年“春風行動”的通知》精神,對《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特殊困難救助辦法》(市委辦發[2011]108號)提出完善和修訂意見,進一步擴大救助面,切實幫助外來務工人員解決因重大疾病、急難險情等導致的經濟困難,提高“外來工特困救助”專項資金的績效。
二、關于“春風助醫”未能有效開展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阿里巴巴專項救助資金每年500萬元,2015年實施1年來,實際支出74.7萬元,救助效果不夠理想。今年,我們與阿里巴巴重新簽訂了《項目捐贈協議書》,并將救助對象從老城區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擴大到三區、四縣(市)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同時,我們將請專業公司對老城區因病致貧的家庭進行調研和數據測算,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宣傳阿里巴巴?春風助醫政策,提高該專項資金的績效。
三、關于家庭收入證明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對2015年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申報材料中家庭收入證明缺乏較為明確的標準和內容。目前,我們根據人社、民政等部門規范要求,制定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家庭收入證明規范要求》(詳細見附件),統一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的家庭收入證明的標準。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審核監管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針對目前相關申報資料難以準確核實的情況,市“春風辦”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把審核監管關。為此,我們對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的慰問救助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從對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家庭慰問項目核查情況來看,在市精衛辦上報的2091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風辦要求補齊材料后,再發救助款。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篇二
一、五年來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意見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本級財務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議。認為,五年來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針對各類新情況、新問題,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使工會經費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結余。
經審定,2007年至2011年,鄉總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如下:總收入為元。包括:縣總工會撥入活動經費元,鄉財政補助經費元,會員會費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總支出為元。其中:上解縣總工會經費元,職工活動費元,其它支出元。截至2011年底,經費結余為13131.89元。
經審議,五年來鄉工會財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政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不斷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工作管理,并能積極組織經費收入,將各項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在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減少了漏撥和欠撥經費的現象,使撥交經費數額逐年穩步增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注意合理調配經費,節約不必要的開支,儲備了一定的經費,為工會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進一步加強核算,建立了三級帳目管理,做到了帳證、帳表、帳帳相符,經費收支帳務清楚、真實,財務核算工作符合規定。
為了更好實現今后五年工會工作目標,在已經有了必要經費結余儲備的基礎上,我們認為:鄉總工會今后要適當擴大職工活動費和工會業務費的支出比例,關注熱點,活躍基層,培育典型,加大重點工作的投入,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為工會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證。堅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發揚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保證必要的經費結余儲備,以防風險。
二、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五年來,認真貫徹十七大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強化組織建設,完善制度體系,積極開展業務培訓;依法獨立實施審查、審計,加大經審監督力度,加強工會廉政建設,促進工會經濟活動規范運作,在工會整體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經審工作機制
工會經審委員會是代表會員群眾對工會財務收支、使用和財產管理情況進行審查監督的組織。加強經審組織建設,配備高素質的經審干部,是搞好經審工作的基礎。五年來,經費審查委員會加強了對基層工會經審組織建設和隊伍建設,要求基層工會經審會做到“三同時”,即在工會委員會換屆選舉時要同時考察、同時選舉、同時報批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在經審委員退休、調離時做到及時增補委員,把政治素質高、作風正派、有專業知識的干部選配到經審工作崗位上。
注重制度建設,是促進經審工作規范化管理的保證。五年來,鄉工會經審會注重經審工作制度建設,做到“三個堅持”。即:堅持對本級財務預決算“必審”制度;堅持經審會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制度;堅持經審會學習制度。促進了經審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高經審干部的自身素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針對工會干部和經審干部變動較大的現狀,強化經審干部的培訓工作。在培訓中突出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用和經審工作綜合分析能力的提高,達到了對參加培訓人員的業務指導、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經審干部明確了新時期工會經審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領。
(三)扎實做好經審工作
實行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臺帳化管理,把臺帳作為經審工作自我約束管理的載體,將工作計劃、會議內容、審計工作、工會經費計撥、問題建議等內容都反映在經審工作臺帳上,實現了整體、動態的管理。
(四)深入調查研究,提高經審工作整體水平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經審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經審工作發展趨勢及存在的困難和問題,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聽取匯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工會經審工作的現狀、存在困難及問題。
經過五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感受到:工會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做好經費審查工作的關鍵;經審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質是做好經審工作的基礎;行政經費的支持是做好工會工作的保證。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篇三
根據你單位對我局進行的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下發的《審計報告》(白審財報〔2015〕第5號)中指出的我單位在2016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中存在的問題,我單位積極進行了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一、關于部分排污費的預算安排及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整改情況:下一步的預算經費安排,我單位將嚴格按照排污費使用的相關規定進行安排,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二、關于部分排污費的征收管理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1、下達排污費繳納通知單較早,但送時間較晚;未實行按季征收、而是一次性送達及排污費繳納通知單無下達日期,無送達回證日期,無計算復核人簽字的問題。
整改情況:我局于2016年8月開展排污費征收自查自糾后已做了明確規定,排污費的計算、審核、送達等環節的工作采納7天的辦結制度,每個環節的辦結時間不得超過7天。堅決杜絕排污費繳納通知單時間較早,送達時間較晚及未按時征收等現象的發生。
2、未能完全按照《排污費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時申報,登記審核,申報核定、計算征收和繳納的規定程序執行的問題。
整改情況:2016年7月為規范排污費征收程序,我局明確了計算,審核、復核排污費人員,嚴格按照《排污費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時申報,登記審核,申報核定、計算征收和繳納的規定程序執行。
三、關于以旅行社發票報銷差旅費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于2015年7月19日,繳納了3萬元的罰款,今后我單位一定按照審計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局財務制度,絕不允許同類問題發生。
四、關于超撥工會經費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于2015年7月16日、8月9日,分別歸還了行政2.9萬元和1.78萬元,合計4.68萬元。今后我單位一定嚴格按照《關于規范用行政經費對工會補助標準的補充規定(暫行)》白府辦通【2002】81號文件執行,同時加強財務人員對基礎政策、文件、辦法的學習,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五、關于出納現金短款5837元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單位出現的出納現金短款5837元的情況已在盤點期內立即進行了糾正,同時在局職工大會上進行了批評,出納人員寫了書面檢查,深刻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單位一定嚴格要求會計和出納人員,嚴格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做到賬款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六、關于加強項目的建設管理的情況。
整改情況:1、監測站維修改造和設備購置工程。2、粑粑坳小灣河工程于2015年7月開工建設,該工程將在三個月內建設完畢。3、七彩湖排污溝改造項目于2015年7月驗收。
七、關于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將結余的資金全部安排在2015年的預算資金中,預計在2015年底全部撥付完成。
八、關于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情況。
整改情況:我局已督促財務人員及相關人員加強學習《會計法》和區政府各項會計規定,完善相關制度、規范用油、辦公品、酒類的領用程序,規范憑證歸檔。
2016年 2月,杭州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杭州市 2015年“春風行 動”專項資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績效及政策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 計,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 2015 年度“春風 行動”專項資金審計報告》 (杭審社報 [2016]16 號) ,重點對“春風行 動”政策執行做了審計評價和審計建議,提出了有關問題,對此我們 做了以下整改,具體如下 :
一、關于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 :2015 年底“外來工特困救助”專戶資金累計結余
11053.59 萬元(其中:本金 1億元),2008 年到 2015年,共計救助外來 務工人員 160人,累計支出 143.46 萬元,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針 對這一問題,從 3 月起,市春風辦已先后到江干區、下城區、拱墅區、 文衛體工會、工業工會、農林民政工會,走訪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企 業,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街道、社區工會干部,企業工會干部,以 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意見建議,發放有關政策宣傳冊 200 余份,面 對面了解了當前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困難,心貼心傾聽了救助政策實 施中遇到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將根據市委辦發 [2016]1 號文件《關于深 入開展杭州市 2016 年“春風行動”的通知》精神,對《杭州市外來務 工人員特殊困難救助辦法》 (市委辦發 [2011]108 號)提出完善和修訂意 見,進一步擴大救助面,切實幫助外來務工人員解決因重大疾病、急 難險情等導致的經濟困難,提高“外來工特困救助”專項資金的績效。
二、關于“春風助醫”未能有效開展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 :阿里巴巴專項救助資金每年 500萬元, 2015 年實施 1 年 來,實際支出 74.7 萬元, 救助效果不夠理想。今年,我們與阿里巴巴 重新簽訂了《項目捐贈協議書》,并將救助對象從老城區符合救助條
件的城鄉居民擴大到三區、四縣 ( 市)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同時, 我們將請專業公司對老城區因病致貧的家庭進行調研和數據測算,進 一步修改完善和宣傳阿里巴巴 ?春風助醫政策,提高該專項資金的績效。
三、關于家庭收入證明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 :對 2015年阿里巴巴 ?春風助醫申報材料中家庭收入證明 缺乏較為明確的標準和內容。目前,我們根據人社、民政等部門規范 要求,制定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 ?春風助醫”家庭收入證明規范 要求》 (詳細見附件 ) ,統一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 ?春風助醫”的家 庭收入證明的標準。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審核監管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 : 針對目前相關申報資料難以準確核實的情況,市“春風 辦”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把審核 監管關。為此,我們對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的慰問救助項目進行 專項核查,從對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家庭慰問項目核查情況來看,在市 精衛辦上報的 2091人中查出有 272 人材料不全,市春風辦要求補齊材 料后,再發救助款。
一、五年來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意見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本級財務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議。認為, 五年來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強財務 管理工作,針對各類新情況、新問題,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 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 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使工會經費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 結余。
經審定, 2007年至 2011 年,鄉總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如下 :總收入 為元。包括 : 縣總工會撥入活動經費元,鄉財政補助經費元,會員會費 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總支出為元。其中 : 上解縣總工會經費元,職工活動費元,其 它支出元。截至 2011 年底,經費結余為 13131.89 元。
經審議,五年來鄉工會財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政法規,遵守財 經紀律,不斷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工作管理,并能積極 組織經費收入,將各項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在收好、管好、 用好工會經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減少了漏撥和欠撥經費的現 象,使撥交經費數額逐年穩步增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注 意合理調配經費,節約不必要的開支,儲備了一定的經費,為工會更 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進一步加強核算,建立了三級帳目管理, 做到了帳證、帳表、帳帳相符,經費收支帳務清楚、真實,財務核算 工作符合規定。
為了更好實現今后五年工會工作目標,在已經有了必要經費結余 儲備的基礎上,我們認為 : 鄉總工會今后要適當擴大職工活動費和工會 業務費的支出比例,關注熱點,活躍基層,培育典型,加大重點工作 的投入,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為工會工作提供可靠的保證。堅 持勤儉節約的精神,發揚艱苦奮斗的工作作風,保證必要的經費結余 儲備,以防風險。
二、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五年來,認真貫徹十 七大精神,認真履行職責,全面推進經審監督工作。強化組織建設, 完善制度體系,積極開展業務培訓 ; 依法獨立實施審查、審計,加大經 審監督力度,加強工會廉政建設,促進工會經濟活動規范運作,在工 會整體工作中發揮了積極作用,取得了顯著成績。
(一)加強制度建設,完善經審工作機制
注重制度建設,是促進經審工作規范化管理的保證。五年來,鄉 工會經審會注重經審工作制度建設,做到“三個堅持”。即 : 堅持對本 級財務預決算“必審”制度 ; 堅持經審會定期向工會委員會報告工作制 度; 堅持經審會學習制度。促進了經審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二)強化業務培訓,提高經審干部的自身素質
隨著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化和市場經濟的快速發展,針對工會干部 和經審干部變動較大的現狀,強化經審干部的培訓工作。在培訓中突 出國家法律、法規的應用和經審工作綜合分析能力的提高,達到了對 參加培訓人員的業務指導、道德教育和信息交流的目的,使經審干部 明確了新時期工會經審工作的精神,掌握了工作要領。
(三)扎實做好經審工作
實行基層工會經審工作臺帳化管理,把臺帳作為經審工作自我約 束管理的載體,將工作計劃、會議內容、審計工作、工會經費計撥、 問題建議等內容都反映在經審工作臺帳上,實現了整體、動態的管理。
(四)深入調查研究,提高經審工作整體水平切實加強基層工會經 審工作情況的調查研究,全面分析和把握經審工作發展趨勢及存在的 困難和問題,為制定政策、開展工作奠定了堅實的基礎。通過聽取匯 報、查看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了解工會經審工作的現狀、存在 困難及問題。
經過五年的工作實踐,我們深深感受到 : 工會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是 做好經費審查工作的關鍵 ; 經審干部的工作水平和素質是做好經審工作 的基礎 ; 行政經費的支持是做好工會工作的保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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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三
根據你單位對我局進行的 2016 年度預算執行情況下發的《審計報 告》 (白審財報〔 2015〕第 5號) 中指出的我單位在 2016年度預算執行 情況中存在的問題,我單位積極進行了整改,現將整改情況報告如下 :
一、關于部分排污費的預算安排及使用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整改情況 : 下一步的預算經費安排,我單位將嚴格按照排污費使用 的相關規定進行安排,確保資金專款專用。
二、關于部分排污費的征收管理不符合規定的情況。
1、下達排污費繳納通知單較早,但送時間較晚 ; 未實行按季征收、 而是一次性送達及排污費繳納通知單無下達日期,無送達回證日期, 無計算復核人簽字的問題。
整改情況 :我局于 2016年 8月開展排污費征收自查自糾后已做了 明確規定,排污費的計算、審核、送達等環節的工作采納 7 天的辦結 制度,每個環節的辦結時間不得超過 7 天。堅決杜絕排污費繳納通知 單時間較早,送達時間較晚及未按時征收等現象的發生。
2、未能完全按照《排污費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按時申報,登 記審核,申報核定、計算征收和繳納的規定程序執行的問題。
整改情況 :2016 年 7 月為規范排污費征收程序,我局明確了計算, 審核、復核排污費人員,嚴格按照《排污費的征收管理程序》的要求 按時申報,登記審核,申報核定、計算征收和繳納的規定程序執行。
三、關于以旅行社發票報銷差旅費的情況。
整改情況 :我局已于 2015年 7月 19日,繳納了 3萬元的罰款,今 后我單位一定按照審計要求,進一步規范我局財務制度,絕不允許同 類問題發生。
四、關于超撥工會經費的情況。
整改情況 :我局已于 2015年 7月 16日、8月 9日,分別歸還了行 政 2.9 萬元和 1.78 萬元,合計 4.68 萬元。今后我單位一定嚴格按照 《關于規范用行政經費對工會補助標準的補充規定 ( 暫行) 》白府辦通 【2002】81 號文件執行,同時加強財務人員對基礎政策、文件、辦法 的學習,杜絕此類現象的發生。
五、關于出納現金短款 5837 元的情況。
整改情況 :我單位出現的出納現金短款 5837 元的情況已在盤點期 內立即進行了糾正,同時在局職工大會上進行了批評,出納人員寫了 書面檢查,深刻認識到了問題的嚴重性。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單位一
定嚴格要求會計和出納人員,嚴格執行《行政單位會計制度》,做到 賬款日清月結,賬款相符。
六、關于加強項目的建設管理的情況。
整改情況 :1 、監測站維修改造和設備購置工程 2、粑粑坳小灣河工 程于 2015年 7月開工建設,該工程將在三個月內建設完畢。 3、七彩 湖排污溝改造項目于 2015年 7月驗收。
七、關于加強專項資金的使用,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的情況。
整改情況 : 我局已將結余的資金全部安排在 2015 年的預算資金中, 預計在 2015 年底全部撥付完成。
八、關于加強會計基礎工作的情況。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篇一
20xx年2月,杭州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對杭州市20xx年“春風行動”專項資金的募集、使用、管理和績效及政策執行等情況進行了審計,對相關事項進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出具了《20xx年度“春風行動”專項資金審計報告》(杭審社報[20xx]16號),重點對“春風行動”政策執行做了審計評價和審計建議,提出了有關問題,對此我們做了以下整改,具體如下:
一、關于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20xx年底“外來工特困救助”專戶資金累計結余11053.59萬元(其中:本金1億元),20xx年到20xx年,共計救助外來務工人員160人,累計支出143.46萬元,外來務工救助面窄額小。針對這一問題,從3月起,市春風辦已先后到江干區、下城區、拱墅區、文衛體工會、工業工會、農林民政工會,走訪外來務工人員集中的企業,召開座談會,廣泛聽取街道、社區工會干部,企業工會干部,以及廣大外來務工人員的意見建議,發放有關政策宣傳冊200余份,面對面了解了當前外來務工人員的實際困難,心貼心傾聽了救助政策實施中遇到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將根據市委辦發[20xx]1號文件《關于深入開展杭州市20xx年“春風行動”的通知》精神,對《杭州市外來務工人員特殊困難救助辦法》(市委辦發[20xx]108號)提出完善和修訂意見,進一步擴大救助面,切實幫助外來務工人員解決因重大疾病、急難險情等導致的經濟困難,提高“外來工特困救助”專項資金的績效。
二、關于“春風助醫”未能有效開展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阿里巴巴專項救助資金每年500萬元,20xx年實施1年來,實際支出74.7萬元,救助效果不夠理想。今年,我們與阿里巴巴重新簽訂了《項目捐贈協議書》,并將救助對象從老城區符合救助條件的城鄉居民擴大到三區、四縣(市)符合救助條件的困難家庭。同時,我們將請專業公司對老城區因病致貧的家庭進行調研和數據測算,進一步修改完善和宣傳阿里巴巴?春風助醫政策,提高該專項資金的績效。
三、關于家庭收入證明不規范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對20xx年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申報材料中家庭收入證明缺乏較為明確的標準和內容。目前,我們根據人社、民政等部門規范要求,制定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家庭收入證明規范要求》(詳細見附件),統一了申請杭州市“阿里巴巴?春風助醫”的家庭收入證明的標準。
四、關于進一步加強審核監管問題的整改
報告指出:針對目前相關申報資料難以準確核實的情況,市“春風辦”應加強與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嚴把審核監管關。為此,我們對與有關職能部門聯合開展的慰問救助項目進行專項核查,從對精神障礙患者困難家庭慰問項目核查情況來看,在市精衛辦上報的2091人中查出有272人材料不全,市春風辦要求補齊材料后,再發救助款。
工會審計整改報告范文篇二
一、五年來經費收支情況的審查意見
經費審查委員會對本級財務工作報告進行了認真的審議。認為,五年來工會財務工作適應工會組織改革與發展的需要,不斷加強財務管理工作,針對各類新情況、新問題,采取了多方面的有效措施。在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貫徹“增收節支、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的工作原則,使工會經費做到了收支平衡,尚有結余。
經審定,20xx年至20xx年,鄉總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如下:總收入為元。包括:縣總工會撥入活動經費元,鄉財政補助經費元,會員會費收入元,其他收入元。
五年總支出為元。其中:上解縣總工會經費元,職工活動費元,其它支出元。截至20xx年底,經費結余為13131.89元。
經審議,五年來鄉工會財務工作嚴格執行各項財政法規,遵守財經紀律,不斷加強內部財務制度建設,規范財務工作管理,并能積極組織經費收入,將各項支出嚴格控制在預算范圍內。在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減少了漏撥和欠撥經費的現象,使撥交經費數額逐年穩步增長,保證了各項工作的開展。同時注意合理調配經費,節約不必要的開支,儲備了一定的經費,為工會更好地開展工作奠定了基礎。進一步加強核算,建立了三級帳目管理,做到了帳證、帳表、帳帳相符,經費收支帳務清楚、真實,財務核算工作符合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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