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中共進賢縣委組織部、中共進賢縣委政法委、進賢縣財政局:
根據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洪民字〔2020〕71 號)文件精神,我局草擬了《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請貴單位于 7 月 17 日(本周五)之前提出建議和意見(書面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反饋至進賢縣民政局,聯系人:王燕,聯系電話 15970623362。
附件:
《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洪民字〔2020〕71 號)
進賢縣民政局
2020 年 7 月 15 日
2 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 的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9〕30 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 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贛辦發〔2017〕9 號),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洪發〔2015〕17 號)和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市委政法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行政審批局《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洪民字〔2020〕71 號)相關文件精神,為健全黨建引領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結合我縣實際,現就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制定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和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四屆十次全會、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
3 撐的社會治理體系,著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積極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做大做強做優大南昌都市圈、打造富裕美麗幸福現代化江西“南昌樣板”發揮積極作用,彰顯省會擔當。
(二)總體目標。到 2021 年,全縣社會組織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常態化全覆蓋。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著力打造一批縣級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并發揮積極作用。權責明確、相互制約、運轉協調和決策科學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健全。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社會組織整體發展更加有序,登記審批更加快捷,培育扶持政策更加有力,綜合監管更加有效,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機制更加完善,更好地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培育組織發展,打造參與社會治理多元主體 (三)明確發展重點。重點扶持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文體活動類、居民互助類、心理服務類、專業調處類等與社會治理和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組織,引導其有序參與脫貧攻堅、生產互助、糾紛調解、社會救助、心理咨詢、扶老助殘、留守人員關愛等活動。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社會組織孵化中心、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建設,引導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社會治理與服務提供支撐。
4 (四)實施分類管理。因地制宜,在不違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開辟綠色通道,優化登記程序,鼓勵各級各類社會組織依法依規進行登記。對符合法定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引導其進行法人登記。對暫未達到登記條件的志愿服務組織和社區社會組織,按照不同規模、業務范圍、成員構成和服務對象,由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管理,加強分類指導和業務指導。
(五)搭建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市、縣、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三級社會組織培育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在鄉鎮、城市社區管委會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對各級培育服務平臺強化綜合管理、完善績效評估。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培育服務平臺在創新社會治理方面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支持各級培育服務平臺為萌芽型、初創型社會組織在培育孵化、組織運作、政策引導、培訓交流、項目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加大扶持力度,激發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活力 (六)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逐步擴大財政資金對社會組織發展的支持規模和范圍,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有計劃有重點地培育和發展一批品牌性社會組織。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募集資金參與社會治理。貫徹落實國家對社會組織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完善社會組織票據管理制度,引導社會組織使用規范、合適的財政收支票據,推動社會組織健
5 康有序發展。
。
(七)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發揮社會組織的專業和成本優勢,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力度。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及時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認真落實《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相關要求,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在社會治理領域,重點購買社區服務、社會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體服務、矛盾調解等服務項目,形成公共服務供給的多元化發展格局,提高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承接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八)完善組織內部治理。指導社會組織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按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各項活動,規范社會組織民主議事、民主決策的范圍、程序和方法,建立和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社會組織內部協商民主建設,采取會議、座談、咨詢、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化解分歧矛盾,規范成員行為,維護合法利益。推動建立社會組織自律與誠信工作體系,把誠信建設內容納入社會組織章程,在成立登記、年度檢查時簽訂誠信自律承諾書,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九)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組建縣級社會組織專家庫,凝聚社會各界力量,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建立完善社會組織優秀人才激勵機制,加強社會組織專職人
6 員能力培訓和從業管理,鼓勵大學生在社會組織中創業就業,參照人才強企政策規定,享受同等獎勵補貼政策。將社會工作人才列為縣社會事業緊缺急需人才,納入全縣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將社會工作領軍人才列入進賢縣高層次人才,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建立完善持證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津貼制度。
四、強化機制建設,構建協同共治社會治理格局 (十)建立社會組織激勵機制。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開展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推進評估信息公開和結果運用,把評估結果作為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接受政府購買服務、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協商民主、優化年檢程序、參加表彰獎勵的參考條件。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分類教育培訓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升組織成員的專業技能水平,強化社會工作、志愿者培訓管理。每年開展優秀社會組織評選表彰活動,針對不同類型和功能,統籌兼顧,遴選出各類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代表予以表彰,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積極性,引導和激勵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十一)健全“三社聯動”協作機制。探索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和社區網格化服務的治理新模式,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三社聯動”協作機制。引導專業社工和社會組織進駐社區,積極承接政府轉移的事務性工作和社區公共服務項目,有效參與社區心理服務、矛盾糾紛調解、弱勢群體救助等工作。探索在社區志愿服務組織中配備社工專業人才,倡導社工人才引導和
7 帶領社區志愿者精準對接群眾需求,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區事務,依托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和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實現社區志愿服務需求與供給的有效對接,主動開發、精細運作服務項目,不斷提升“三社聯動”工作水平。
(十二)完善社會組織綜合監管機制。建立民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頓長期未年檢、多年未正常開展活動的“僵尸”社會組織,依法取締未經登記的各類非法社會組織。聯合業務主管單位開展社會組織年檢、換屆、財務抽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等級評估等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優化信用成果的應用,初步實現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組織保障,夯實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基礎 (十三)加強黨的領導。切實強化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推動社會組織和黨組織同步孵化、同步指導和同步發展,實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與社會組織登記、年檢、評估三同步,指導社會組織在章程中增加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關內容。各級社會組織黨委要選優配強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提倡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探索推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機制等工作制度,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社會組
8 織負責人,使黨組織意圖成為社會組織參與治理的行動。
(十四)完善工作機制。爭取把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績效考核內容和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體系。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從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際需要出發,推動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扎實推進各項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創造條件。
(十五)抓好督促落實。各地要結合實際,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舉措,有效推進工作開展。要充分利用媒體等渠道,切實加強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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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民字〔2020〕71 號
關于印發《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縣(區)委、開發區(新區)工委組織部、政法委,各縣(區)、開發區(新區)民政局(社發局)、財政局、行政審批局:
10 現將《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施意見》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
中共南昌市委政法委
南昌市民政局
南昌市財政局
南昌市行政審批局
2020 年 6 月 23 日
11 關于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 的實施意見
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意見》(中辦發〔2016〕46號)和中共中央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基層黨的建設工作的意見》(中辦發〔2019〕30 號),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社會組織管理制度改革 促進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的實施意見》(贛辦發〔2017〕9 號)和市委、市政府《關于加快推進社會組織管理體制改革的意見》(洪發〔2015〕17 號)等相關文件精神,為健全黨建引領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機制,發揮社會組織在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中的積極作用,結合我市實際,現就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和四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省委十四屆十次全會、市委十一屆九次全會決策部署,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健全完善黨委領導、政府負責、民主協商、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科技支撐的社會治理體系,著力推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積極推進市域社會治理現代化,為做大做強做優大南昌都市圈、打造富裕美麗幸福現代
12 化江西“南昌樣板”發揮積極作用,彰顯省會擔當。
(二)總體目標。到 2021 年,全市社會組織實現黨的組織和工作常態化全覆蓋。著力打造一批市級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并發揮積極作用,全市社會組織三級孵化平臺建設初見成效,縣、鄉兩級社會組織孵化培育和活動場所覆蓋率不低于 50%。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實現城市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 10 個社區社會組織,農村社區平均擁有不少于 5 個社區社會組織。權責明確、相互制約、運轉協調和決策科學的社會組織法人治理結構更加健全。數量充足、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進一步壯大。社會組織整體發展更加有序,登記審批更加快捷,培育扶持政策更加有力,綜合監管更加有效,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三社聯動”機制更加完善,更好地在創新社會治理中發揮示范引領作用。
二、培育組織發展,打造參與社會治理多元主體 (三)明確發展重點。重點扶持生活服務類、公益慈善類、文體活動類、居民互助類、心理服務類、專業調處類等與社會治理和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社會組織,引導其有序參與脫貧攻堅、生產互助、糾紛調解、社會救助、心理咨詢、扶老助殘、留守人員關愛等活動。大力培育發展社區社會組織,推動社會治理重心向基層下移。加快推進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社會組織孵化中心、社會組織聯合會等樞紐型、支持型社會組織建設,引導其發揮橋梁紐帶作用,為社會治理與服務提供支撐。
13 (四)實施分類管理。市縣登記審批部門可因地制宜,在不違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法律法規的基礎上,適當降低準入門檻,開辟綠色通道,優化登記程序,鼓勵各級各類社會組織依法依規進行登記。對符合法定登記條件的社區社會組織,引導其到所在縣區登記管理機關進行法人登記。對暫未達到登記條件的志愿服務組織和社區社會組織,按照不同規模、業務范圍、成員構成和服務對象,由街道辦事處(鄉鎮人民政府)實施管理,加強分類指導和業務指導。
(五)搭建服務平臺。加快推進市、縣(區)、街道(鄉鎮)三級社會組織培育服務平臺建設,鼓勵在街道(鄉鎮)成立社區社會組織聯合會、社區社會組織服務中心等樞紐型社會組織。制定《南昌市社會組織孵化基地建設管理辦法》,對各級培育服務平臺加大經費投入、強化綜合管理、完善績效評估。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培育服務平臺在創新社會治理方面的示范和引領作用,支持各級培育服務平臺為萌芽型、初創型社會組織在培育孵化、組織運作、政策引導、培訓交流、項目服務等方面提供支持。
三、加大扶持力度,激發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活力 (六)加大資金扶持力度。逐步擴大財政資金對社會組織發展的支持規模和范圍,從福彩公益金中安排專項資金,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加強社會組織能力建設,有計劃有重點地培育和發展一批品牌性社會組織。引導、支持社會組織募集資金參與社會治理。貫徹落實國家對社會組織各項稅收優惠政策,符合
14 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有關稅收法律法規規定,享受相關稅收優惠。完善社會組織票據管理制度,引導社會組織使用規范、合適的財政收支票據,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
。
(七)推進政府購買服務。發揮社會組織的專業和成本優勢,加大政府向社會組織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的力度。根據上級部門要求,及時完善政府購買服務指導性目錄。認真落實《財政部 民政部關于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支持社會組織培育發展的指導意見的通知》相關要求,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開展公共服務。在社會治理領域,重點購買社區服務、社會工作、法律援助、特殊群體服務、矛盾調解等服務項目,形成公共服務供給的多元化發展格局,提高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承接公共服務的能力和水平。
(八)完善組 織內部治理。指導社會組織嚴格依據法律法規和政策要求,按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開展各項活動,規范社會組織民主議事、民主決策的范圍、程序和方法,建立和完善產權清晰、權責明確、運轉協調、制衡有效的現代法人治理結構。加強社會組織內部協商民主建設,采取會議、座談、咨詢、民意調查等多種方式,化解分歧矛盾,規范成員行為,維護合法利益。推動建立社會組織自律與誠信工作體系,把誠信建設內容納入社會組織章程,在成立登記、年度檢查時簽訂誠信自律承諾書,切實履行社會責任。
(九)加快人才隊伍建設。組建市級社會組織專家庫,凝聚
15 社會各界力量,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提供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建立完善社會組織優秀人才激勵機制,加強社會組織專職人員能力培訓和從業管理,強化與駐昌高校合作,鼓勵大學生在社會組織中創業就業,參照人才強企政策規定,享受同等獎勵補貼政策。將社會工作人才列為市社會事業緊缺急需人才,納入全市人才引進和培養計劃,將社會工作領軍人才列入南昌市高層次人才,享受相應優惠政策,建立完善持證社會工作專業人才職業津貼制度。
四、強化機制建設,構建協同共治社會治理格局 (十)建立社會組織激勵機制。建立社會組織第三方評估機制,開展社會組織等級評估,推進評估信息公開和結果運用,把評估結果作為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接受政府購買服務、享受稅收優惠、參與協商民主、優化年檢程序、參加表彰獎勵的參考條件。建立健全社會組織分類教育培訓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從業人員業務培訓,提升組織成員的專業技能水平,強化社會工作、志愿者培訓管理。每年開展優秀社會組織評選表彰活動,針對不同類型和功能,統籌兼顧,遴選出各類社會組織中的優秀代表予以表彰,充分調動社會參與積極性,引導和激勵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十一)健全“三社聯動”協作機制。探索社會組織參與基層治理和社區網格化服務的治理新模式,建立社區、社會組織、社工人才“三社聯動”協作機制。引導專業社工和社會組織進駐社
16 區,積極承接政府轉移的事務性工作和社區公共服務項目,有效參與社區心理服務、矛盾糾紛調解、弱勢群體救助等工作。探索在社區志愿服務組織中配備社工專業人才,倡導社工人才引導和帶領社區志愿者精準對接群眾需求,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社區事務,依托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和社區公共服務綜合信息平臺,實現社區志愿服務需求與供給的有效對接,主動開發、精細運作服務項目,不斷提升“三社聯動”工作水平。
(十 二)完善社會組織綜合監管機制。建立民政部門和有關部門共同參與的聯合執法機制,依法查處違法違規行為,清理整頓長期未年檢、多年未正常開展活動的“僵尸”社會組織,依法取締未經登記的各類非法社會組織。聯合業務主管單位開展社會組織年檢、換屆、財務抽查、“雙隨機、一公開”檢查、等級評估等工作,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加快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機制,建立社會組織“異常名錄”和“黑名單”制度,優化信用成果的應用,初步實現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的互聯互通和公開透明,接受社會監督。
五、加強組織保障,夯實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基礎 (十三)加強黨 的領導。切實強化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把加強黨的領導貫穿于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全過程和各方面。推動社會組織和黨組織同步孵化、同步指導和同步發展,實行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與社會組織登記、年檢、評估三同步,指導社會組織在章程中增加黨的建設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有關內容。各級
17 社會組織黨委要選優配強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提倡黨員社會組織負責人擔任黨組織書記。探索推行“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機制等工作制度,使黨組織推薦的人選通過法定程序成為社會組織負責人,使黨組織意圖成為社會組織參與治理的行動。
(十四)完善工作機制。爭取把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納入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列入績效考核內容和平安建設(綜治工作)考評體系。建立健全相應的工作協調機制,抓好統籌指導、組織協調、資源整合和督促檢查,加強部門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建設與管理工作聯席會議的作用,定期召開聯席會議并形成聯動機制,從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實際需要出發,推動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扎實推進各項任務,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為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創造條件。
(十五)抓好督促落實。各縣(區)、開發區(新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縣區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具體實施意見或辦法,明確工作職責,落實工作舉措,有效推進工作開展。要充分利用媒體等渠道,切實加強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工作的宣傳和引導,及時總結推廣工作中的成功經驗和做法,充分發揮典型的示范帶動作用,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治理的良好氛圍。
南昌市民政局辦公室
2020 年 6 月 23 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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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偉大祖國73華誕之際,我參加了單位組織的“光影鑄魂”主題黨日活動,集中觀看了抗美援朝題材影片《長津湖》,再一次重溫這段悲壯歷史,再一次深刻感悟偉大抗美援朝精神。1950年10月,新中國剛剛成立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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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抓實干做好新發展階段“三農工作”》是《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中的文章,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2020年12月28日中央農村工作會議上的集體學習時的講話。文章指出,我常講,領導干部要胸懷黨和國家工作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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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習近平談治國理政》第四卷集中展示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在百年變局和世紀疫情相互疊加背景下,如何更好地堅持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而進行的生動實踐與理論探索;對于新時代堅持和發展什么樣的中國特色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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