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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中國以前的貧困5篇
內容 提要: 目前 ,不同機構關于 中國 貧困狀況的估計數非常不同,這給扶貧政策的制定造成了很大困惑。中國貧困狀況不同估計數出現的原因在于使用了不同的貧困標準。本文從產生背景、測定 方法 、測定指標、測定結果等方面對中國貧困標準與國際貧困標準進行了比較,并提出了相關建議。
關鍵詞: 貧困,貧困標準,國際比較
一、 研究 背景
伴隨著二十多年的高速 經濟 增長,中國在反貧困方面取得了舉世矚目的成就,貧困發生率大幅度下降。2004年5月在中國上海召開的國際扶貧大會對此做了充分的肯定。這一點也得到了政府機構、國際組織或其他扶貧組織、貧困研究學者的廣泛認可。但是,關于中國貧困緩解的幅度、當前的貧困程度和規模,特別是關于中國不同地區的貧困程度的意見卻非常不一致。例如,1995年,關于中國 農村 貧困程度的比較嚴肅的估計數至少有6種(汪三貴,2004),其中,國家統計局估計的當年農村貧困發生率為7.1%,其他估計數從8%到28.8%不等。近年來,關于中國貧困程度的估計數主要來自國家統計局和世界銀行。在《2005年世界 發展 報告》中,世界銀行正式公布中國2001年的貧困發生率是:按1天1美元衡量為16.6%,按1天2美元衡量為46.7%(世界銀行,2005)。而當年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農村貧困發生率是:按農村貧困標準衡量為3.1%,按低收入標準衡量為9.7%(國家統計局農村 社會 經濟調查總隊,2002)。《2005年中國千年發展目標報告》引用了世界銀行非正式的估計數,認為2004年中國貧困人口約1億,而同年國家統計局認為農村貧困人口為2610萬,低收入標準以下人口為7658萬(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司,2005)。具體到中國內部,對城鄉貧困程度的認識也非常不同:有人認為,中國城市貧困發生率超過6%(亞洲開發銀行、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2002),因此,中國應在現有基礎上加強城市反貧困的力度;有人認為,中國99%的貧困人口在農村(世界銀行貧困評估小組,2005),所以,農村貧困仍是政府急需解決的 問題 。
盡管一些研究得到的貧困估計數是基于不同的基礎數據(例如riskin li,2001),但是,國家統計局和世界銀行對中國貧困規模和程度的估計數都是基于中國城鄉住戶抽樣調查的數據,只不過前者采用了分戶微觀數據,而后者采用了收入或消費分組數據。因此,基礎數據不同并不是關于中國貧困狀況估計數出現高達4倍差異的主要原因,貧困狀況估計數差異產生的原因主要還是貧困測定者采用了非常不同的貧困標準和測量指標。
在衡量中國的貧困狀況時,最為常用的貧困標準有兩個:一個是國家統計局公布的農村貧困標準,也稱政府貧困標準;另一個是世界銀行的“1天1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另外,部分學者和機構在研究中提出過不同的標準,各地采用的低保標準、最低生活需求標準等雖然沒有使用貧困標準的名詞,但實質上也是貧困標準。這些貧困標準采用了什么測定方法,代表了什么樣的貧困水平,是否符合現階段中國貧困和反貧困的實際?本文將對這些問題進行探討。
二、世界銀行使用的國際貧困標準
(一)國際貧困標準(“1天1美元”)的確定
1990年,世界銀行為了比較各國的貧困狀況,對各國的國家貧困標準進行了研究,發現在34個有貧困標準的發展中國家和轉型經濟國家中,貧困標準從每年200多美元到3500美元不等(按1985年購買力平價將各國貨幣表示的貧困標準換算成美元),而且貧困標準與各國居民收入水平成高度正相關。其中,12個最貧困國家的國家貧困標準集中于275—370美元。因此,世界銀行在1990年采用了370美元作為衡量各國貧困狀況的國際通用標準。同時,為了有效地反映印度、孟加拉國、印度尼西亞、埃及、肯尼亞等國的貧困狀況,世界銀行將275美元(約合1天0.75美元)作為國際通用赤貧標準,用于比較各國的極端貧困狀況。按1985年購買力平價 計算 的每年370美元的高貧困線很快被簡化成“1天1美元”的貧困標準,被各界熟知并廣泛接受。1994年,世界銀行對貧困標準重新進行了研究,按1993年的購買力平價測算,10個最貧困國家的平均貧困線約為每天1.08美元。世界銀行當年按此標準重新測算了各國的貧困狀況。雖然十多年過去了,各國的物價水平和消費結構都發生了變動,貧困標準的實際數值也已不再是1天1美元,但是,在貧困狀況的研究和衡量中,人們仍習慣將“1天1美元”稱做貧困標準。
“1天1美元”的貧困標準之所以能被廣泛采用,一是因為它簡單明了,容易記憶;二是因為其測算基礎是最貧困國家的貧困線,“1天1美元”比較符合人們對貧困生活水平的大致想象。這個貧困標準在2000年被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采用后,就更加深入人心。
作為國際貧困標準確定依據的各國貧困線的測定,通常都是先確定最低食品需求并計算滿足這種需求的食品支出,然后在此基礎上測算非食品支出。但是,各國的具體方法卻千差萬別。例如,在確定最低食品需求時,有的按維持生存的熱量攝入量計算(例如東南亞、印度),有的按幾種主要營養要素計算(例如俄羅斯)。在計算食品支出時,是按窮人的實際消費結構還是按平均消費結構?窮人是按什么標準劃分的?非食品消費是按“一籃子”貨品確定,還是根據效用 理論 直接計算支出?各國解決這些問題的方法也很不一樣。1994年后,各國逐漸采用了世界銀行推薦的方法(即馬丁法),這種方法也是中國在1995年計算農村貧困標準時所采用的方法。
對國際貧困標準確定過程的回顧可以得出以下幾個結論:
1.國際貧困標準所依據的各國國家貧困標準隨著平均生活水平的變化而變化。可以注意到,1990年的國際貧困標準采用的是12個最貧困國家貧困標準中的最高標準,而1994的貧困標準采用的是10個最貧困國家貧困標準的平均水平。這說明,各國的貧困標準都在變化之中。
2.各國的貧困標準與各國的實際情況相適應。各國的貧困標準與各國的生活水平有明顯的相關關系,與政府確定可行的扶貧策略和目標有極大的關系。很明顯,一個極其貧困的國家不可能采用“1天2美元”或更高的標準作為該國的貧困標準,一個已基本消滅極端貧困的國家也不可能采“1天1美元”或更低的貧困標準。
3.世界銀行采用國際貧困標準的目的主要是對世界各國的貧困狀況進行比較,可以為國際扶貧資源的投向提供 參考 依據。各國在確定扶貧目標時一般均采用本國的標準,因為本國的貧困標準通常與特定的窮人的生活水平相聯系,而國際貧困標準所代表的生活水平是比較抽象的。
4.國際貧困標準實際上是由多條貧困線組成的。雖然“1天1美元”的國際貧困標準廣為人知,但是,實際上,世界銀行在歷年的《世界發展報告》中,在大多數年份都采用了多條貧困線,例如,1990年報告中的貧困線和赤貧線,1994年以后各年度報告中各國政府確定的貧困線以及“1天1美元”、“1天2美元”的貧困線,既反映了不同層次的貧困狀況,又體現了國際可比性。
(二)世界銀行測算各國貧困狀況時使用的指標和方法
1.購買力平價指數。世界銀行用國際貧困標準測量某個國家的貧困狀況時,必須使用適當的匯率換算機制將美元換算成本地貨幣。由于直接市場或官方匯率難以反映消費晶的真正價格,世界銀行目前采用的方法是按1993年購買力平價將“1天1美元”的標準換算成各國1993年以本國貨幣表示的貧困標準,在其他年度使用各國生活消費價格指標更新貧困標準。但是,世界銀行(2005)也承認,由于購買力平價是為國民核算而設,也許不能衡量貧困人口的消費品的真正價格。特別是對于一個大國家,比如中國,由于城鄉和各地區的消費價格相差甚遠,即使使用購買力平價,國際通用貧困標準也難以換算成切合各地區實際情況的以本國貨幣表示的貧困標準。也就是說,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如果國際通用貧困標準只換算成一條用人民幣表示的貧困線,不是高估中國農村或中西部地區的貧困程度,就是低估中國城市或東部地區的貧困程度。
2.人均消費支出。世界銀行通常使用人均消費支出作為測量貧困的指標。人均消費支出在貧困標準之下的人口即為貧困人口。
用消費來衡量貧困,一方面是技術原因,因為各國大多只有住戶消費支出調查,而沒有收入調查;另一方面是經濟學家認為消費是一種持久行為,比收入穩定,有利于更好地反映貧困狀況。但是,通過對中國農村居民消費支出行為的 分析 ,筆者認為,采用消費貧困會高估貧困發生率。
其中一個原因與住房支出的計算有關。在中國的城鄉住戶調查中,住房支出并不是指租金和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相反,建房支出被包括在住戶支出中。在計算貧困標準時,通過回歸,平均每年的住房支出已被包括在其中,但是,在衡量貧困時,當年沒有建房支出的住戶可能會在貧困標準之下,雖然如果把某一年的建房支出分配到許多年中,這些住戶可能是不貧困的。因此,住戶集中在1年或幾年中支出的購房、建房費用與貧困標準中包括年均購房、建房費用的矛盾造成貧困發生率的高估。許多經濟學家認為,使用對自有住房的估算租金而不是購房、建房費用作為住戶的住房支出可以解決這個矛盾,但是,對自有住房的估算在中國城鄉住戶調查中都有困難:在農村,特別是貧困地區農村,住房租賃市場不發達,很難得到可資參考的租金價格;在城市, 影響 自有住房價格的因素更為復雜,在住房價格急劇變化之中,很難估算自有住房的租金。
與住房支出相類似, 教育 和健康支出也會造成貧困發生率的高估。這方面的問題至今沒有被注意到。教育和健康支出在家庭生命周期內也是大幅度波動的,而且,至今為止,無法對某個家庭年度教育和健康支出進行估算和平滑。所以,如果不把為住房、教育、健康等一時性消費而做的儲蓄當作消費的一部分,那么,用消費測算貧困必然高估貧困發生率。
此外,世界銀行有時也給出按收入測算的貧困發生率和貧困人口數。但是,用收入衡量貧困也有明顯缺陷。該缺陷與收入波動有關。由于受氣候因素影響很大,農民的收入在年度之間是很不一樣的。如果僅用收入衡量貧困,就把一些有能力通過儲蓄達到貧困標準以上消費水平、但收入偶然掉到貧困標準之下的住戶劃入貧困戶的行列,這不利于確定真正的貧困人口,而且造成年度之間困人口變動很大,不利于客觀地評估扶貧效果。相反,對于一個貧困地區來說,偶然一年的好收成也不意味著脫貧。 中國,貧困-[飛諾網feno.cn] 三、國家統計局發布的農村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
(一)中國農村貧困標準和低收入標準的測算方法
中國國家統計局發布的政府貧困標準有兩個:一個被稱為農村貧困標準,另一個被稱為農村低收入標準。從學術研究的角度看,農村貧困標準是極端貧困標準,低收入標準則是一條較高的貧困標準。國家統計局沒有正式公布全國城市貧困標準。
1.農村貧困標準。中國農村貧困標準在1985年、1990年、1994年、1997年由國家統計局農村社會經濟調查總隊根據全國農村住戶調查分戶資料測定。其他年份則使用農村居民消費價格指數進行更新。
中國最后一次詳細測定絕對貧困標準是在1997年,采用了世界銀行推薦的確定貧困線的基本方法。具體步驟如下:
(1)確定最低營養需求。最低營養需求是指維持人體生存所必需的營養需求。根據營養學家建議,中國采用每人每日2100大卡熱量作為最低營養需求。
(2)計算食物貧困線。利用全國農村住戶調查數據,根據窮人的實際消費價格和消費結構計算出能獲得最低營養需求的食物支出,以該食物支出作為食物貧困線。
(3)計算非食物貧困線。采用世界銀行的馬丁法,利用計量方法找到低非食物貧困線和高非食物貧困線。
中國的農村貧困問題
——基于農村家庭情況調查的分析——
馬永良 趙長保 武志剛
內容提要:本報告利用“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和農村固定觀察點農戶常規調查數據,對中國中西部部分地區農村貧困的原因,以及各項扶貧政策的效果進行了初步分析。結果表明,除農業資源條件差外(表現為農業收入太少),家庭人口健康狀況差是致貧的最重要原因,其次是教育支出。扶貧項目中的整村推進、以工代賑在緩解貧困上有些效果。扶貧貼息貸款由于缺乏瞄準性對扶貧的效果有限。政府在基礎設施上的投資,尤其是在“通水、電、路、廣播、電視、電話”和農田水利建設上的投資對緩解貧困有較好的效果。政府組織的培訓和外出打工,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但由于低收入戶很少能參加這種活動,還沒有在緩解貧困上發揮作用。
1、引言
1.1.目的和內容
本報告是為《中國發展報告2006》提供的一篇背景報告,旨在為具體的反貧困政策措施的制定和調整提供依據。報告的內容主要分為三個方面。第一,概要介紹樣本村所在地和樣本村的基本情況,及樣本農戶的收入分布。第二,初步分析農戶貧困的內部和外部原因。第三,分析評價各種扶貧政策措施的效果。
1.2.數據
本報告的數據來源主要有兩個,一是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委托中央政策研究室·農業部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農村固定觀察點辦公室)所做的“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數據,二是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農戶常規調查數據。
“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于2006年5月進行,調查的對象為根據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和固定觀察點辦公室協商后確定的中西部的9個省(市)的部分固定觀察村和所選擇的固定觀察村中的全部固定觀察戶。選擇的9各省(市)包括山西、安徽、河南、廣西、貴州、云南、重慶、陜西和甘肅。調查樣本村的數量為61個,樣本戶為3518戶。調查問卷包括農戶問卷和村級情況問卷,由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組織專家設計。農戶調查問卷和村級情況問卷的內容主要圍繞兩個方面的主題設置,一是農戶貧困的內外部原因,二是各種扶貧開發措施的效果。
由于上述“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的問卷只設置了很少的定量指標,特別是缺少反映收入狀況的指標。這樣在統計分析時,需要將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調查戶的數據與本次專題調查的數據進行聯接。
在“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的數據中,有三個村樣本戶的戶碼與固定觀察點常規農戶調查數據不一致,因此,在匯總分析時,去掉了這三個村的農戶調查數據和村調查數據,具體為山西省的3號村、8號村,和安徽省的4號村。這樣,實際分析的村數為58個,農戶數為3161個。
2、樣本村和樣本村所在地基本情況
2.1.人口、勞動力和土地
在58個樣本村中,平均每個村的農戶數為388戶,人口為1573人,勞動力為808人,經常在外務工經商的勞動力有278人,占勞動力總數的34.4%,算上勞動力的家屬經常在外的村民總共有305人,占人口數的19.4%。留在本村的勞動力有525人,其中基本務農的有429人,其余的勞動力主要在本村內從事非農產業。村均耕地面積為2248畝,其中灌溉面積811畝,人均耕地面積只有1.43畝。
2.2.社會經濟發展水平
大部分樣本村所在縣的經濟發展水平在全省處于中等或比較貧窮的位置。當問及“本縣經濟發展在全省處于什么水平?”時,有6個村回答“比較好”,有23個村回答“中等”,有29個村回答“比較貧窮”,分別占樣本村數的10.3%,39.7%和50%。
絕大部分調查村的農民平均收入水平在所在縣屬于中等或比較貧窮的位置。當問及“本村平均收入在全縣屬于什么水平?”時,只有一個村回答“比較好”,回答“中等”的村有39個,回答“比較貧窮”的村有18個,分別占調查村數的1.7%,67.2%和31%。
樣本村所在縣有30個是國家級貧困縣,28個非國家級貧困縣。在58個村中有16個貧困村。有56個村填寫了本村的貧困戶和特困戶的數量,有53個村填寫了五保戶的數量。這些村,平均每個村的貧困戶為63戶,特困戶為20戶,五保戶為6戶。村均貧困戶占這些村平均戶數的15.8%。顯然,貧困的發生率大大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
在樣本村之間,農戶的收入來源有很大的差別。有17個村認為本村農戶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農業(農林牧漁業),有11個村認為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外出打工,有9個村認為,最主要的收入來源是外出打工與農業等相結合。2005年,調查戶的人均純收入為2650.3元,其中有42.6%為外出勞務收入。
2.3.樣本農戶的收入分布
樣本農戶的人均純收入低于全國的平均水平,貧困發生率高于全國的平均水平。2005年,全體樣本戶的人均純收入為2650.3元,低于3255元的全國平均水平。在全體樣本戶中,人均純收入低于貧困標準線683元的農戶有183戶,人口數為698人,人均純收入低于低收入標準線944元的農戶(以下將低于低收入標準線的農戶稱為低收入戶或低收入家庭)有317戶,人口為1223人,貧困發生率為5.4%,人均純收入少于944元的低收入人口占總人口比重為9.4%,貧困發生率和低收入人口的比重均高于2004年全國水平的2.8%和5.3%(國家統計局,2005)。
圖1 年樣本農戶的收入分布
(2005年)
資料來源:固定觀察點辦公室,農戶常規調查,2006;固定觀察點辦公室、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2006年。
樣本農戶的收入分布為非正態的,農戶主要分布在較低收入組。從圖1可以看出,農民人均純收入在1500-2000元之間的農戶的數量最多,占樣本戶的17.7%,大部分農戶的人均純收入在3000元以下,這部分農戶占樣本戶的70.4%。
3、對貧困原因的初步分析
3.1.農戶家庭內部原因
低收入家庭勞動力負擔重,人口素質較低
低收入家庭勞動力負擔重。總體上講,收入較低家庭的人口規模要大于收入較高的家庭。調查顯示,在全部樣本戶中,人均收入在3000元以下的農戶的平均人口數為4.24人,人均純收入在3000元以上農戶的平均人口數為3.80人,但是,人均純收入在944元以下的低收入戶的平均人口數并不大,為3.86人,只大于人均收入在4500-5000元組農戶的3.64人和5000元以上組農戶的3.41人。但是,較低收入戶勞動力負擔系數(家庭人口/家庭勞動力數)較高。人均收入在944元以下的低收入家庭勞動力負擔系數為1.74,高于其他收入組,尤其是明顯高于高收入組,而且從圖2也可以看出,在人均純收入3000元以下的范圍內,人均純收入與勞動力負擔系數呈明顯的負相關關系。此外,部分農戶自己也認為,家里“人口多或者缺勞動力”是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一個比較重要的原因。在自認為家庭生活困難的1594個農戶中,有15.4%的農戶認為“家里人口多,或者缺勞力”是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原因之一(多選題)。低收入農戶的農戶認為“家里人口多或缺勞力”是生活困難原因的農戶有54戶,占該組農戶數的17%,大大高于其他收入組。
圖2 不同收入組農戶勞動力的負擔系數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低收入家庭人口素質較低。從家庭勞動力的平均教育水平看,高收入組明顯高于低收入組。調查顯示,家庭勞動力的平均教育水平越高,家庭人均純收入也越高。從圖3可以看出,在2005年,低收入組家庭的勞動力平均接受教育年限為5.31年,低于小學文化程度,人均純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最高收入組的勞動力接受教育年限為7.42年,比最低收入組高出近2.11年。
圖3 不同收入組農戶勞動力的平均教育年數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低收入家庭人口素質低,還表現在這些家庭的勞動力的健康狀況較差。當被問及“勞動力中有沒有因為長期患病、傷殘、智力缺陷而影響勞動能力?”時,回答“有”的農戶達367戶,占樣本戶的12%,這體現了樣本戶整體勞動力健康狀況相對較差。從圖4可以看出,盡管部分較高收入組的該比重高于其相鄰的較低收入組,但總體來看,較低收入組回答“有”的比重明顯高于高收入組。在人均純收入944元以下的低收入組,回答“有”的農戶占該組農戶數的比重達16.1%,而在5000元以上收入組,該比重為6%,前者比后者高10個百分點。
圖4 不同收入組農戶勞動力中有長期患病、傷殘、智力缺陷而影響勞動能力的農戶數占該收入組農戶數的比重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低收入家庭的非勞動力人口的健康狀況也差。當被問及“您家老人、孩子(非勞動力)中有沒有長期患病(超過半年)的?”時,回答“有”的農戶達356戶,占樣本戶的12%。從圖5可以看出,總體來講,伴隨患病非勞動力人口比重的上升,人均純收入則下降。
圖5 不同收入組農戶的老人、孩子中有長期患病(超過半年)的農戶數占該收入組農戶數的比重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較低的人口素質可能不僅對家庭的農業經營產生負面影響,更為重要的是,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勞動力的外出打工就業。在人均純收入944元以下的低收入組,主要在本村或本鄉務工經商的勞動力數占該組勞動力數的比重為8.8%,離開本鄉外出務工經商的勞動力的比重為13.5%,而在944元以上收入組,這兩個值分別為13.0%和30.8%。可見,較低的人口素質限制了低收入戶經濟活動范圍。事實上,近些年,農戶勞動力外出打工收入已經成為收入增長的最重要來源。從2000年到2005年,樣本戶的人均純收入由1601元增加到2650元,其中外出勞務收入對收入增長的貢獻高達58.4%。在農業資源非常有限的條件下,缺乏外出打工就業能力的低收入戶是很難增加收入的。
3.2.外部原因
地區經濟發展狀況
地區經濟的發展與樣本戶的收入水平密切相關,表現為,地區經濟發展水平越高,樣本戶的收入也越高。從圖6可以看出,樣本村所在的縣在全省屬于“比較好”的村的樣本戶的人均純收入為3337元,屬于“中等”的為2915元,屬于“比較貧窮”的為2234元。
圖6 按樣本村所在縣經濟發展在全省所處水平分組的農民人均純收入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自然條件
貧困村的自然條件相對較差。在58個村中,有30個村所在的縣為國家級貧困縣。從表1可以看出,國家級貧困縣的樣本村的氣候條件差。當問及“當地氣候條件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怎樣?”時,全體樣本村沒有一個村回答“風調雨順”,在國家級貧困縣的樣本村中,回答“氣候一般,有時受災”的有20個,回答“氣候惡劣,常有旱澇災害”的有10個村,分別占貧困縣樣本村數的66.7%和33.3%。在非國家級貧困縣的樣本村中,回答“氣候一般,有時受災”的有26個村,回答“氣候惡劣,常有旱澇災害”的有2個村,分別占非貧困縣樣本村的92.9%和7.1%。
貧困縣調查村的土地條件也相對較差。當問及“本村土地條件怎樣?”時,在貧困縣的樣本村中,回答“土地肥沃”的有1個村,回答“中等”的有9個村,回答“土地差,或耕地太少”的有20個村,分別占貧困縣樣本村的3.3%,30%和66.7%。在非貧困縣的調查村中,回答“中等”的有20個村,回答“土地差,或耕地太少”的有7個村,分別占非貧困縣樣本村數的74.1%和25.9%。
總體來講,從對村的調查來看,不論是貧困縣的樣本村,還是非貧困縣的樣本村,水利灌溉條件都比較差,但貧困縣的村就更差一些。
表1 貧困村和非貧困村自然條件的比較
資料來源:固定觀察點辦公室、中國發展研究基金會,“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2006年。
貧困村的自然條件較差,也可以從農戶調查數據得到反映。按村人均純收入由低到高,將58個村進行5等份分組,各收入組調查農戶對本村自然條件的評價情況見表2。從表2可以看出,伴隨收入組的由低到高,回答“土地薄、災害多”的農戶占對應收入組調查農戶數的比重就越低。在最低收入組,回答“土地薄、災害多”的農戶的比重高達60.5%,大大高于其他收入組。在低收入組,回答“缺水”的農戶數的比重為35.1%,也不同程度地高于其他收入組。由此可見,氣象條件和耕地質量是影響農民收入的重要原因之一。
表2 樣本村按人均純收入5等份分組別的農戶對本村自然條件的評價
資料來源:同表1。
此外,農戶調查也同樣表明,從生產的角度來看,“遭受了自然災害”是使部分農戶感到生活困難的原因。當問及“你家生活困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時,回答“遭受了自然災害”的農戶達324戶,占回答生活有困難的農戶比重為20.6%。可以想象,災害對收入較低的戶影響更大。
相對惡劣的自然條件,有限的農業資源(如耕地等),使農業收入難以大幅度的增加。這一點同樣可以從農戶調查結果得到證實。在問及“如果你家生活困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時,有1122個農戶選擇了“農業收入太少”,占回答生活有困難農戶的71.5%,占所有樣本戶的35.5%,在各種造成生活困難的原因中處第一位。由于缺乏非農就業機會,“農業收入太少”對低收入戶的影響更大。在人均純收入944元以下的低收入組,回答“農業收入太少”的農戶有183戶,占該組農戶數的57.7%,大大高于其他收入組。
基礎設施
根據對村的調查,58個樣本村全部都通了電,只有1個村沒有通電話(非貧困村),有12個村沒有通廣播電視,其中有11個村所在的縣為國家級貧困縣,非國家級貧困縣只有1個村沒有通廣播電視。國家級貧困縣的樣本村有30個,貧困縣的貧困村有14個,其中有7個村“有正式公路或鋪面村道,汽車能常年通行”,有7個村有“汽車能通行的土路”,貧困縣有非貧困村16個,其中,有12個村有“有正式公路或鋪面村道,汽車能常年通行”,有3個村“汽車能通行的土路”,有1個村不通汽車。
非國家級貧困縣的樣本村有28個,其中有兩個貧困村,通公路的情況均為“汽車能通行的土路”,26個非貧困村有17個為“有正式公路或鋪面村道,汽車能常年通行”,有9個為“汽車能通行的土路”。顯然,總體來看,貧困村的路況條件要比非貧困村差。
貧困村不僅道路狀況較差,而且距離主要的交通樞紐和大城市遠。貧困村距離最近的火車站的平均距離為121.8公里,距最近的城市有100.4公里,距離省會城市有334公里;非貧困村平均距最近的火車站有39.1公里,距最近的城市有42.2公里,距省會城市有261.2公里,這三個指標均大大小于貧困村。無疑,相對不利的交通條件,增加了貧困村剩余勞動力外出打工的成本,增加了外出打工的難度。貧困村勞動力在村外務工經商的勞動力數占村勞動力數的比重為30.3%,低于非貧困村的36.1%。
表3 樣本村按人均純收入5等份分組別的農戶對本村基礎設施的的評價
資料來源:同表1。
從表3也同樣可以看出,收入最低20%村的農戶,對本村基礎設施的評價也不高。
公共服務
公共服務的范圍廣泛,這里只關注醫療和教育。分析的內容不在于醫療和教育的公共服務的供給上,而在于分析在現行醫療和教育體制下,農戶的醫療和教育支出對貧困的影響。
目前,我國的貧困線基本上是一個食物貧困線,這個貧困線基本上沒有將以現金支出的醫療費用和教育費用考慮在內。也就是說,在沒有較多醫療支出和教育支出的情況下,人均收入超過貧困線農戶的生活水平基本上可以實現溫飽。然而,在我國目前的醫療體制和教育體制下,如果家里有人口患病或上學(尤其是上大學),就會發生較多的醫療支出或教育支出,將家庭帶入貧困。
從醫療支出來看,2005年樣本戶人均看病支出為213.9元。如果將醫療費用從人均純收入中扣除,那么人均收入低于貧困線的農戶數量則大大增加,由原來的183戶,變為293戶,人口由698人增加到1117人,貧困發生率由5.4%增加到8.6%,低收入戶由317戶,變為466戶,人均收入在944元以下的低收入人口由1223人增加到1798人,低收入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由9.4%增加到13.8%。
低收入家庭人口的健康狀況較差,不僅對他們的收入增加有負面影響,同時,也加大了他們在醫療上的支出壓力,進一步使生活水平下降。總體看,低收入家庭看病支出的絕對額并不比較高收入家庭多,但是,低收入家庭的人均看病支出占人均純收入的比重明顯高于高收入家庭。例如,2005年,人均純收入在944元以下農戶的人均看病支出為153.8元,占人均純收入的23.7%,人均純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最高收入組農戶的人均看病支出為286.3元,占人均純收入的3.7%,二者相差20個百分點。
圖7 不同收入組農戶人均看病支出占該收入組農戶人均純收入的比重
資料來源:同圖1。
較多的醫療費用,是造成許多農戶,包括一些高收入戶感到生活困難的重要原因。在所有樣本戶中,回答家庭生活有困難的農戶為1570戶,占樣本戶的49.7%,這大大高于人均純收入在低收入標準以下的農戶的比重。當問及“如果你家生活困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時,回答看病花錢多的農戶達765戶,占自認生活有困難農戶數的48.7%。
醫療費用的增加使部分農戶的生活水平下降。近5年來,大部分農戶的生活水平都有提高。當問及“你家最近5年生活好些了還是更差些了?”時,有74.6%的農戶回答“好些”,有6.3%的農戶回答“更差”,有19.2%的農戶回答“沒變化”。分組分析表明,導致部分農戶生活水平下降的主要原因是較多的醫療費支出。從圖8可以看出,回答最近5年生活“好些”的農戶的人均看病支出為186.8元,回答“更差”的為597.1元,回答“沒變化”的農戶為193.9元。回答生活“更差”農戶的人均醫療費支出是回答“好些”農戶的3.1倍,是回答“沒變化”農戶的3倍。
圖8 按最近5年生活水平不同變化分組的農戶人均醫療費支出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從教育來看,2005年樣本戶供孩子上學的費用(包括在外就讀的住宿費、生活費、路費、學校收的學費、雜費)為戶均1241.8元,人均345.9元,大大高于醫療費的支出。與人均醫療費支出相似,總體上講,低收入農戶的人均教育支出比高收入農戶低,但其占人均純收入的比重大大高于高收入農戶。例如,2005年,低收入戶的人均教育支出為147.6元,占人均純收入的24.3%,人均純收入在5000元以上的最高收入組農戶的人均教育支出為424.4元,占該組人均純收入的5.5%。從圖9可以非常明顯地,伴隨收入的減少,人均教育支出占人均純收入的比重上升。
較高的教育費用是許多農戶,包括部分高收入農戶感到生活困難的原因。當問及“如果你家生活困難,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時,有574個農戶回答為“孩子上學花錢多”,占回答感到生活困難農戶的36.6%,占全部樣本戶的18.2%。
圖9 不同收入組農戶人均教育支出占相應收入組農戶人均純收入的比重
(2005年)
資料來源:同圖1。
教育費用增加也是部分農戶感到生活水平下降的重要原因。從圖10看,回答最近5年生活“好些”的農戶的人均教育支出為301.7元,回答“更差”的農戶為644.5元,回答“沒變化”的農戶為427.1元。回答“更差”農戶的人均教育支出是回答“好些”的農戶的2.1倍,是回答“沒有變化”農戶的1.5倍。
圖10 按最近5年生活水平不同變化分組農戶的人均教育支出
資料來源:同圖1。
調查表明,從支出角度看,容易使農戶生活落入困境的支出項目有三項:一是“看病花錢多”,二是“孩子上學花錢多”,三是“蓋房、辦婚喪事花了很多錢”(占回答生活感到困難農戶的18%)。其中又以看病最容易使農戶生活陷入困境,其次是上學,最后是蓋房辦婚喪事。前兩項與政府的公共服務密切相關。
應當指出,造成農戶生活困難還有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如“沒有錢搞投資經營”、“找不到打工掙錢的機會”、“土地被征用,補償太少”、“工資被拖欠”和“稅費負擔過重”等。其中前兩個原因比較重要,認為這兩項也是“造成生活困難”原因的農戶分別有576戶和379戶,分別占回答生活有困難農戶的36.7%和24.1%,其他三項均在3.2%以下。
4、各項扶貧政策效果的初步分析
這些年,政府和民間組織在調查對象地區實施多項與扶貧有關的項目,采取了多種與扶貧有關的政策措施,具體包括:整村推進、以工代賑、除整村推進外的政府資助的基礎設施建設、扶貧貼息貸款,農戶小額貸款、政府資助的技術培訓和職業培訓、農村稅費改革、退耕還林、國際組織扶貧資助和扶貧貸款、最低生活保障,農民養老保險、新型合作醫療等。這里的分析只關注前面7項。
4.1.“整村推進”
在58個樣本村中,有6個村為“整村推進扶貧村”,其中有5個村已經領到了政府的資助,這5個村平均每村獲得的資助為45.1萬元,人均為302元。從表4可以看出,各村人均獲得的資金的數量差別較大,最多的村為966.2元,最少的村只有15元。不同的村,資金的用途也有較大差別。有3個村的資金主要被用于與生活有關的領域,如改善農戶生活條件,通水、電、路、廣播、電視、電話,改善村容村貌、整治環境等,有2個村既用于生產也用于生活,如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改善農戶生活條件等。
在這5個村,整村推進扶貧已經產生了一定的效果。當問到“整村推進扶貧”在減少貧困、改善農村面貌方面收到實效了嗎?”時,有一個村回答“效果很好”,其余4個村回答“有些效果”,沒有哪個村回答“還沒有明顯效果”。整村推進扶貧的效果似乎與資金投入的強度有關,因為回答“效果很好”的那個村,人均獲得的資金是最多的。
表4 整村推進扶貧資金、用途和效果
資料來源:同表1。
4.2.“以工代賑”的扶貧效果
先看一下對村的調查結果。有9個村回答最近5年本村有以工代賑工程。這9個村為工程總計出工人數為1450人,占勞動力總數的30.4%。平均每個出工勞動力的出工天數為19天。從表5可以看出,在這9個村中,有4個村的勞動力出工沒有勞務收入,有5個村有勞務收入。全部9個村平均每個出工勞動力獲得的平均收入為392.3元,平均每個工為20.5元。有一個村認為以工代賑工程對扶貧的效果“很好”,其余8個村均認為“有些效果”,沒有村哪個村認為“沒有明顯效果”。認為以工代賑工程對扶貧的效果“很好”的村為陜西省的6號村。以工代賑工程對這個村的影響面較大,全村有160人為以工代賑工程出工,占村勞動力總數的34%,平均每人的出工天數為100天,每人獲得的勞動報酬為3000元。其他村盡管也有出工付報酬的,但由于出工人數較少,或是出工天數較少,或為義務出工,對收入增加和減貧的影響面要小得多。
表5 9個村的勞動力為“以工代賑”工程的出工及報酬情況
資料來源:同表1。
再看一下對農戶的調查結果。針對農戶調查的問題是關于農戶為政府工程出工情況的,而不僅僅是“以工代賑工程”。為了分析政府工程建設用工對貧困戶的瞄準性,我們將“解決農村貧困問題專題調查”數據與2000年的農戶常規調查數據按戶碼進行了聯接,用當年的低收入標準線(人均純收入865元)將樣本戶分為兩組,再比較分析兩個收入組農戶為政府工程的出工、報酬和對家庭生活的幫助程度。這里將人均純收入在低收入標準線以下的組稱為低收入組,標準線以上的為非低收入組。
兩個調查的數據實現有效聯接的農戶數為2518戶。在這些農戶中,2000年,低收入組農戶有668戶,占總戶數的26.5%,非低收入組農戶有1850戶,占總戶數的73.5%。最近5年,在低收入農戶中,有182個農戶給政府的工程出過工,占低收入組農戶數的27.3%;在非低收入組,有389個農戶為政府工程出過工,占該收入組農戶數的21%。可見,低收入農戶為政府工程出工的比重要高一些。為政府工程出過工的低收入組農戶,平均每戶出工29天,非低收入組為28.3天,二者相差不大。此外,由于存在義務出工的情況,平均每個工日的報酬偏低。低收入組農戶每個工日的平均報酬為9元,非低收入組農戶為7.5元。從農戶調查的報酬比從村調查的平均報酬低得多。
總體上講,由于為政府工程出工的報酬偏低,甚至沒有報酬,出工對緩解貧困的直接作用有限。從表6可以看出,當問及“出工對你家生活有幫助嗎?”在低收入組,有10.4%的農戶回答“幫助大”,有35.2%的農戶回答“有些幫助”,有54.4%的農戶回答“沒有什么幫助”;在非低收入組,有21.4%的農戶回答“幫助大”,回答“有些幫助”和“沒有什么幫助”的農戶的比重均為39.3%。
出工對家庭生活幫助程度的大小取決于出工所獲取報酬的多少。從表6可以明顯看出,回答出工對家庭生活“幫助大”或“有些幫助”的農戶所獲得的報酬大大高于回答“沒有什么幫助”的。在低收入組,回答出工對家庭生活“幫助大”農戶的戶均報酬為1099.5元,回答“有些幫助”的為404.8元,回答“沒有什么幫助”的僅為10.1元。在非低收入組,回答“幫助大”農戶的戶均報酬為275.8元,回答“有些幫助”的為333.6元,回答“沒有什么幫助”的為56.7元。
表6 為政府工程出工對家庭生活的幫助程度
資料來源:同表1。
4.3.其他政策措施的扶貧效果
4.3.1.整村推進以外政府資助的基本建設
最近5年,除了整村推進扶貧資金外,大部分的村都獲得過其他方面的政府資助。這些資助的具體領域見表7。在58個樣本村中,最近5年沒有獲得任何政府資助的村有8個。所有樣本村平均每個村獲得的政府資助為22.5萬元。從表7看,政府資助的領域最主要的是“通水、電、路、廣播、電視、電話”,占總資助額的57.5%,其次是“農田水利基本建設”,占15%,第三是“建學校、資助教育培訓”,占12.9%,第四是“改善農戶生活條件”,占11.34%,其余方面的資助比重不大,均在2.1%以下。
在這些資助領域中,受益農戶最多的是“通水、電、路、廣播、電視、電話”,平均每個村的受益戶數為162.6戶,其次是“村級辦公開支”,受益戶數為80.7戶,第三是“建學校、資助教育培訓”,受益戶數為79.5戶,第四是“農田水利建設”,受益戶數為39.9戶。其余方面的受益戶數均在21戶以下。顯而易見,資助領域的公共品性質越強,資助強度越大,受益的農戶數也越多。
總體上講,這些方面的政府資助,在減少貧困、改變農村面貌方面已經產生了較好的效果。樣本村對“通水、電、路、廣播、電視、電話”的資助評價最高,有18個村的干部認為,該項資助在減少貧困、改變農村面貌方面“效果很好”,有11個村認為“有些效果”,分別占接受過該項資助村數的60.7%和39.3%,沒有哪個村認為“沒有明顯效果”。其次是“建學校、資助教育培訓”,有8個村認為“效果很好”,有9個村認為“有些效果”,分別占接受該項資助村數的47.1%和52.9%。在其余方面的資助領域,相關村也基本上認為“效果很好”或“有些效果”,但也有少數村認為,有些方面的資助“效果不好”,如農田基本建設,改善農戶生活條件等。尤其需要指出,有3個村認為,救濟貧困戶沒有明顯的效果,原因或是救濟的錢太少,或是不能激發他們自立。
表7 除整村推進外樣本村獲得的其他政府資助及其效果
資料來源:同表1。
從對農戶的調查來看,整體上講,不論是在低收入組,還是在非低收入組,大部分農戶對近5年政府投資的公共設施的作用給予較高的評價。從修路來看,從表8可以看出,在低收入組,有72.8%的農戶認為“幫助大”,23.5%的農戶認為“有些幫助”,只有3.7%的農戶認為“沒有什么幫助”;在非低收入組,有57.2%的農戶認為“幫助大”,31.3%的農戶認為“有些幫助”,有11.5%的農戶認為“沒有什么幫助”,從這個回答結果似乎可以判斷,修路對低收入農戶的幫助更大一些。從農田水利建設看,在低收入組,有65.1%的農戶認為“幫助大”,大大高于非低收入組的45.4%。這可能部分地說明,由于低收入農戶的主要收入來源為農業,農田水利建設對低收入農戶增加收入的意義更大一些。農戶對“建新村”的評價并不高。
表8 不同收入組農戶對最近5年政府投資公共設施的評價
資料來源:同表1。
4.3.2.政府或其他機構對農戶的扶貧救濟、資助、補貼
近些年,政府和其他機構也直接針對農戶采取了扶貧救濟、資助和補貼等措施,這些措施的具體內容見表9。在過去5年,在全部樣本戶中,只有52戶獲得過最低生活保障金,只占農戶總數的1.7%。這52個農戶平均每戶獲得的最低保障金為838.6元。有21個農戶認為最低生活保障金“幫助大”,有22個農戶認為“有些幫助”。回答“幫助大”的農戶獲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要比回答“有些幫助”的農戶多,前者平均每戶獲得的金額為1432元,后者為492.5元。這52個農戶分布在25個調查村中。其他各種措施對農戶的幫助程度見表9,這里不再贅述。
表9 農戶對政府和其他機構的扶貧救濟、資助、補貼的評價
資料來源:同表1。
需要指出的是,表9中的各種措施針對的農戶類型有很大的差異。從獲得了不同資助(救濟、補貼)的農戶的人均收入看,政府資助修建生活設施,似乎是針對較高收入的農戶群體,獲得該項資助的農戶的人均收入為3068.5元,大大高于全體樣本戶2650.3元的水平。原因可能是這方面的建設項目,都需要農戶配套資金,低收入戶很難參加。
4.3.3.政府組織的培訓和外出打工
最近5年,共有24個村接受過政府資助的技術培訓和職業培訓。有3個村為“陽光工程”培訓,1個村為出國務工培訓,1個村為建筑業培訓,1個村為林業培訓,其他村均為種植業和養殖業培訓。從培訓對扶貧的效果看,有4個村回答“效果很好”,17個村回答“有些效果”,2個村回答“沒有明顯效果”。回答沒有明顯效果的原因是時間太短,缺乏交流,另一個村認為鄉村沒有很好地組織。
從農戶調查來看,最近5年,在全部樣本戶中,參加各種培訓的只有368戶,占樣本戶的11.6%,低收入戶只有13戶,占低收入戶的4.1%,低收入戶參加培訓的比重明顯偏低。
總體來看,政府組織培訓和外出打工均產生了一定的效果。從表10可以看出,農業技術培訓的影響面要大一些,但對農民的幫助程度相對較低。回答農業技術培訓“幫助大”的農戶占參加培訓農戶數的比重為22.4%,明顯低于其他職業培訓和政府組織外出打工的40.3%和35%。
盡管政府組織培訓和外出打工,總體上對參加的農戶有幫助,但對低收入戶的幫助有限,因為他們的參加率低。
表10 農戶對參加政府組織的培訓和外出打工的評價
資料來源:同表1。
4.3.4.貸款
根據對村的調查,最近5年,有2個村獲得過政府的扶貧貼息貸款。26個村獲得過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有3個村這兩項貸款都有。有24個村沒有這兩項貸款。有貸款的村,最近5年平均每個村的貸款額為36.5萬元,其中農戶貸款34.4萬元。只有兩個村有企業貸款,分別為41萬元和20萬元。當問及貸款對扶貧的效果時,在全部28個回答村中,有4個村回答“效果好”,有23個村回答“有些效果”,只有1個村回答“沒有什么效果”,分別占總回答村數的14.3%,82.1%和3.6%。回答沒有什么效果的原因是“杯水車薪”,而且有2個村反映農戶基本貸不到扶貧貸款。
最近5年,有8個村接受過國內民間組織或國際組織的扶貧資助。這8個村平均每個村接受的資助為10.7萬元。對于這些資助對減少貧困的效果,只有6個村作了回答,2個村回答“效果很好”,4個村回答“有些效果”。
根據對農戶的調查,在所有樣本戶中,最近3年(2003-2005)借過錢的農戶有1042戶,占樣本戶的33%。在人均純收入低于944元的低收入組中,借過錢的農戶有115戶,占低收入組農戶數的36.3%,在非低收入組,借過錢的農戶有927戶,占該組農戶數的32.6%。不同收入組的借款農戶的借款來源等情況見表11。
從表11可以看出,不論是在低收入組,還是在非低收入組,農戶借款的主要來源是私人借款,其次是信用社的農戶小額信貸。低收入農戶既沒有享受到農業銀行的扶貧貼息貸款,也沒有得到國際和民間組織的扶貧貸款。可見即使是扶貧貸款也沒有瞄準低收入戶。
表11 2003-2005年不同收入組農戶的借款情況
資料來源:同表1。
再看一下農戶的還款情況。從表12可以看出,無論是在低收入組,還是在非低收入組,農戶的還款率都不高。在低收入組,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到期歸還的農戶有8戶,到期沒有還的有9戶,還款率(還完貸款戶數/到期應還貸款戶數)只有47.1%,銀行信用社的一般商業貸款的還款率為66.7%,私人借款的還款率為61.9%。在非低收入組,農業銀行的扶貧貼息貸款的還款率為58.8%,信用社農戶小額貸款的還款率為60.1%,國際或民間組織扶貧貸款的還款率為100%,銀行信用社一般商業貸款的還款率為44.9%,私人借款的還款率為59.9%。較低的還款率一方面說明樣本農戶的還款能力差,另一方面可能更說明農戶的信用意識還相當淡薄。
表12 不同收入組借款農戶的還款情況
資料來源:同表1。
看一下農戶借款的用途。從表13可以看出,無論是在低收入組,還是在非低收入組,農戶借款主要用于生活支出,包括日常生活開支、交學費、看病和其他。在低收入組借款主要用于生活支出的農戶占回答戶數的比重達66.4%,用于生產(買化肥農藥、投資搞經營)的比重為33.6%。在非低收入組,借款主要用于生活支出的農戶占回答戶數的比重達69.1%,用于生產的比重為30.9%。兩個收入組農戶借款用途的主要差異在于,低收入組借款主要用于日常生活開支的農戶比重大大高于非低收入組,前者為20.9%,后者為8.7%。
表13 不同收入組農戶借款的主要用途
資料來源:同表1。
此外,需要指出,近些年實施的農村稅費改革,既取消或減免農業稅和各種費對農戶的幫助較大。從2000年到2005年,樣本戶人均稅費由96.9元,下降到13.8元。當問及“稅費交的比原來少了,或不用交了,對你家生活幫助大嗎?”時,有33%的農戶回答“幫助大”,有61.4%的農戶回答“有些幫助”,只有5.6%的農戶回答“沒有什么幫助”。由于我國農村稅費的征收具有較強的累退性質,減少或取消稅費對收入較低的農戶幫助要大一些。在樣本農戶中,回答“幫助大”的農戶的人均純收入為2337.5元,低于回答“有些幫助”的農戶的2678.7元,更低于回答“沒有什么幫助”的農戶的4028元。
5、小結
本報告利用“解決農村貧困問題調查”和農村固定觀察點的農戶常規調查數據,對中國中西部9個省(市)部分地區農村貧困的原因,以及各項扶貧政策的效果進行了初步分析。結果表明,除農業資源條件差外(表現為農業收入太少),家庭人口健康狀況差是致貧的最重要原因。較差的健康狀況不僅會影響收入增加,還會大幅度地增加醫療支出,極易使人口患病家庭的生活陷入貧困。其次,教育支出也是使農戶生活陷入困境的一個重要原因。
扶貧項目中的整村推進、以工代賑在緩解貧困上有些效果。扶貧貼息貸款由于缺乏瞄準性對扶貧的效果有限。政府在基礎設施上的投資,尤其是在“通水、電、路、廣播、電視、電話”和農田水利建設上的投資對緩解貧困有較好的效果。政府組織的培訓和外出打工,有利于增加農民收入,但由于低收入戶很少能參加這種活動,還沒有在緩解貧困上發揮作用。
以前的中國和現在的中國
從我們中國開國以來,中國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中國從一個科學落后的國家變成了一個科學發達的國家。但是,隨著中國科技的發展個進步,中國的一些天然資源逐漸因為人們的無節制的揮霍而漸漸減少,以前中國的環境和現在中國的環境已經完全不一樣了。 聽媽媽說,在她們小的時候,她們的家鄉不知道有多么美!這美麗的環境給她們創造了多少樂趣!那時候天空總是那么藍;白云總是那么白;湖水清澈見底,在河里的淺處,還可以看見很小的魚兒在里面玩耍、嬉戲,蝦子在河里吃水草。遠處和能看見鴨子在河里捉魚吃。到處都是樹木、草地,一望無際的田園。這不是天堂還能是什么呢?媽媽小的時候就在這么美好的環境里長大的。而現在呢?到處是一望無際的樓房,百分之十才是綠化。工廠排放出來的黑煙隨處可見。白云的白裙子也被黑煙熏黑了!天空也是灰色了。跟媽媽所說的相比,簡直是天壤之別呀! 媽媽跟我說過她們小時候的快樂童年。她們小的時候,可以在樹叢里玩捉迷藏;可以在河里捉小魚、捉小蝦;還可以在草地上丟手帕。真讓人羨慕。現在成什么樣子了?沒有了樹叢,農村的孩子不能玩捉迷藏了,沒有了清澈的河,孩子不能捉小魚、捉小蝦子了,沒有了碧綠的草地,孩子不能丟手帕了。 以前的中國和現在的中國不一樣了!
以前的家
這幾天看《請你原諒我》,看到以前年代的東西,依稀想起以前的家。
記得我家的房子是分三塊兒的,堂屋坐南朝北,西屋是土墻砌的,東屋是我家廚房,東屋南邊其實以前是我家廚房最后變成放拖拉機的小倉庫,再接著我家大門是在東屋的北邊(坐東朝西),正對著大門的是迎門墻,迎門墻的南邊是我家水井,水井的東邊是我家豬圈。
先說我家的堂屋吧,其實在有我的那會兒已經存在二十年了,可想而知它的摸樣了。里面是一大間加一小套間,小套間先前是我姑姑住的地方,不過自從我六歲以后就變成我的房間了。套間雖小,但是裝的東西卻不少,雜七雜八的都放這屋。我睡的是一張小的單人床,是木頭的,因為屋里是土地,坑坑洼洼的,極不平,我爸爸就在我的床腿墊上幾塊樁頭,這下床被抬高了,我還記得我有次半夜從床上滾下來把胳膊給摔斷了,打石膏打了一個多月呢,可疼死我了。這個房間還是爸爸的小倉庫,一些釘子啊,錘子啊,鋼絲啊什么的,爸爸不是把它們放在我的床底下就是放在高低柜里面。說起我家這高低柜,還是我爸媽結婚時我姥爺找人給我媽打的呢,樣式現在看來不好看吧木頭還挺好的,只不過在我屋放著愣是沒放我家衣服。我的衣服都是放在一個大木柜子里,這大木柜子就跟唱戲的放道具的箱子一模一樣,我覺得是老古董了,現在我家都留著呢。在我床的對面是我家的屯的糧食,一大垛,我爸媽說是為了以防災害多屯點糧食保險。其實在我房間里除了我的床還有一個小床,和我的床并排著。以前放一些亂七八糟的東西,后來我弟弟又搬到這個床上和我一屋睡。屋里大概是這樣的擺設,其他的都記不太清了,我還記得有次媽媽去我屋找東西,發現了一條很粗很粗的蛇,嚇得我們到處亂跑,估計那條蛇已經在我屋住了好多好多年了,現在想起來我還有點后怕呢。
我家堂屋的大間是我爸媽住的房子,客廳和臥室同屬一間。我覺得我剛記事時客廳和臥室是用一條很長的竹子樣式的幔子分開的,不知道什么時候幔子沒有了。先說一下房子格局吧,我大概記得是這樣的,在一進門是一張八仙桌子,八仙桌的頂頭大的茶幾,茶幾是媽媽用來放鞋子的。八仙桌上面的墻上掛著玉皇大帝的掛像,兩邊是八仙圖,一邊四個,在八仙圖的兩邊貼的都是我的獎狀。八仙圖的東邊是一個平柜,上面放我家的電視,黑白的,十四寸,雖小但是可結實了,當時這個電視吸引了我村里好多人來我家看呢,家里當時一屋子人啊,正好小時候家里老是愛停電,我爸爸又愛搗鼓電,弄來一個發電機,就我家能看電視,吸引的人更多了。在平柜的東邊是黃色的碗柜,里面有各種樣式的碗,我家招待親戚時就不用借碗,別人還老來我家借呢。碗柜的北邊是大立柜,里面裝的全是被子和單子之類的東西,上面好像放的是我爺爺奶奶的遺像,中間掛著一大塊兒鏡子,我小時候特別喜歡對著鏡子瞎跳舞,當然是趁沒人在家的時候。平柜的北邊是一張大床,也是我爸媽的大床,木頭的,小時候我特別喜歡在這張床上睡,不過我媽媽早早的就讓我自己睡一張床了,因為我和弟弟老在睡覺的時候打架。我還記得又一次爸媽都不在家,就剩我和弟弟,弟弟在床上我在下面站著,我也忘記因為很什么我倆打起來了,結果,弟弟一腳踢在我嘴上,我的嘴腫的老高了,疼的委屈的我哭了整整一下午,一直到晚上媽媽回來我才停止哭,當然媽媽一聽我哭成這樣,就將弟弟給狠狠揍了一頓,想起來我就覺得媽媽打得太爽了。大床的西邊是一張桌子,也是我小時候的學習桌,我都是坐在床邊趴在桌子上寫的,我的名字也是在這里媽媽一筆一劃教會我的,我還記得我學寫名字是還覺得我的名字太難寫了,寫了好久才會的,不過后來我覺得我的名字好些,我弟弟才叫一個愁啊,他的“豹”太太難寫了,還經常寫成“貌”,因為這不少挨媽媽打。桌子西邊是縫紉機,我記得以前媽媽總喜歡把錢藏在里面。再西邊就是門了,木頭的,即使被鎖上了,也沒關系,可以從下面端開鉆進去。其實在床的對面我爸爸又砌了一個煤火爐,冬天的時候我們就在這里做飯,另一方面就是為了取暖。煤火爐的南邊以前放的是媽媽結婚時帶的沙發,后來因為舊了就扔了,最后就放了一張小床讓弟弟在上面睡,床的上面也貼了我好多獎狀,后來都讓我弟弟給我撕爛了,就他的一張唯一的獎狀好好的留在那里。在這個床上弟弟曾被爸爸胡一巴掌把臉胡腫了,弟弟大晚上的離家出走了,弄的我全家到處找。在這屋唯一好點的是地上鋪的是藍色的方磚,在正門中間還鋪著八塊兒花色的地板磚,小時候最愛在地板磚上玩跳房子了,可好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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