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險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是bǎo xiǎn,英文是Insurance或insuraunce,本意是穩妥可靠保障;后延伸成一種保障機制,是用來規劃人生財務的一種工具,是市場經濟條件下風險管理的基本手段,是金融體系和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的支柱。保險,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保險公司可以入黨嗎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保險公司可以入黨嗎3篇
第1篇: 保險公司可以入黨嗎
保險公司在哪些情況下可以解除保險合同?
1、《保險法》第16條第2款規定:“投保人故意隱瞞事實,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或者因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
2、《保險法》第27條第1款規定:“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在未發生保險事故的情況下,謊稱發生了保險事故,向保險人提出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請求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并不退還保險費。”
3、《保險法》第27條第2款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或者受益人故意制造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有權解除保險合同,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伯責任,除本法第64條第1款另有規定外,也不退還保險費。”
4、《保險法》第35條第3款規定:“投保人、被保險人未按照約定履行其對保險標的的安全應盡的責任的,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保險合同。
5、《保險法》第36條第1款規定:“在合同有效期內,保險標的危險程度增加的,被保險人按照合同約定應當及時通知保險人,保險人有權要求增加保險費或者解除保險合同。
6、《保險法》第42條規定:“保險標的發生部分損失的,保險人賠償后30日內,投保人可以終止合同;除合同約定不得終止以外,保險人也可以終止合同。保險人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15日通知投保人,并將保險標的未受損失部分的保險費扣除自保險責任開始之日起至終止合同之日止期間的應收部分后,退還投保人。”
7、《保險法》第58條第1款規定:“依照前條規定合同效力中止的,經保險人與投保人協商并達成協議,在投保人補交保險費后,合同效力恢復。但自合同效力中止起兩年未達成協議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第2篇: 保險公司可以入黨嗎
竭誠為您提供優質文檔/雙擊可除申請入黨可以在公司嗎篇一:企業員工入黨基本程序 企業員工入黨基本程序 一、自愿提出入黨申請 要求入黨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單位黨組織提出書面申請,申請主要寫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和本人主要表現。黨組織接到申請后,應派人與申請入黨人談話(一般在十五天內)進行下面教育和鼓勵。 二、確定入黨積極分子 入黨申請人經黨小組(共青團組織)推薦、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審查同意后,便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黨支部將入黨積極分子報上級黨委備案,并通知入黨積極分子本人,要求其本人寫出自傳(內容主要寫本人簡歷、家庭主要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歷和現實表現情況),指定兩名正式黨員作為入黨積極分子的培養聯系人。 三、進入考察期 考察期一年以上,自黨支部確定其為入黨積極分子之日算起。黨支部每半年要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一次考察,每次考察情況要填入入黨積極分子考察表(填寫考察意見時,要真實、具體、準確,既要有優點,也要寫出缺點)。防止平時無記錄,入黨前閉門造車、突擊編寫的現象。要注意掌握表中時間順序即工作順序,按先后順序 一般為:黨小組(團支部推薦意見)->支部對申請人的政歷了解意見->支委會(或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是否列為入黨積極分子的意見->考察意見(時間相隔不能超過8個月)->綜合政審結論->黨內外群眾公開測評意見->支委會或支部大會討論發展對象意見->黨總支意見。 四、確定發展對象 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培養教育后,在聽取黨小組、培養聯系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經支委會(不設支委會的支部大會)討論同意,可列為發展對象。 黨支部確定了發展對象,應及時向上級黨委(總支)報告意見,并附送入黨積極分子的政審材料、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原始記錄、考察材料、《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等。 上級黨委分管書記和組織部門進行審查,對符合要求的,同意確定為發展對象,并報市委組織部組織科審定,方可下發《入黨志愿書》。 五、政治審查 審查發展對象本人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態度、政治歷史和重大政治斗爭中(特別是“文革”和動亂)的表現。動亂期間在校的中專學歷以上的學生入黨時一定要到該校取得當時政治表現證明材料。審查發展對象直系親屬和關系密切的主要社會關系的政治情況。對發展對象自傳中反映出的情況及上述審查內容要形成綜合性的政審材料和結論意見(落款處須蓋上支部章)。 六、短期培訓 基層黨委要對發展對象進行短期集中培訓,時間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個學時),主要學習《中國共產黨章程》、《關于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鄧小平理論等文件。中組部組織局編寫的《入黨教材》可作為學習輔導材料。鄉鎮培訓的,要發正式文件并報縣委委組織部備案。 未經培訓的(除個別特殊情況外)不能發展入黨。培訓后要填寫培訓成績登記表并由縣委組織部蓋章,裝入入黨材料檔案。 七、確定入黨介紹人 入黨介紹人由兩名正式黨員擔任,一般由培養聯系人擔任,也可由發展對象約請,或由黨組織指定。 入黨介紹人的主要任務是: 1、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闡明黨員的條件、義務和權利,認真了解被介紹人的入黨動機、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經歷等情況,如實向黨組織匯報。不能采取馬馬虎虎的態度,更不能有意隱瞞和歪曲事實真相。 2、指導被介紹人填寫《入黨志愿書》,并認真填寫自己的意見(填寫入黨介紹人意見時,不要簡單地以“提希望”的形式代替寫缺點,而應實事求事地對被介紹人的政治覺悟、思想品質、工作表現和其它方面的情況作出全面評價,并表明自己對其能否入黨的態度)。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情況。 3、被介紹人批準為預備黨員以后,應繼續對他進行教育幫助,使他按期轉為正式黨員。 八、填寫入黨志愿書 發展對象填寫《入黨志愿書》,須經上級黨組織同意,在入黨介紹人的指導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并要求其填寫時要忠誠老實、實事求是,不得有任何隱瞞和偽造。字跡要清楚,不得涂改。對《入黨志愿書》上有的項目沒有內容可填時,應注明“無”。在“對黨還有哪些需要說明的問題”一欄,主要填寫需要向黨說明,而其它欄目中不能填寫 的問題,或對某些欄目需要補充說明的問題。如親友中被停職、拘留審訊等,現在尚無結論和處理的問題。 九、支委會審查 召開支委會,嚴格審查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志愿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集體討論認為發展對象合格和手續完備后,即提交支部大會進行討論。 十、召開支部大會 程序: 1、申請入黨人匯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歷、現實表現以及向組織說明的其它問題; 2、黨小組和介紹人介紹入黨人的主要情況,并對其能否入黨表明意見; 3、支委會報告對申請入黨人審議情況; 4、與會黨員充分發表意見,對申請入黨人能否入黨進行討論; 5、申請入黨的人對大會討論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6、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的方式進行表決。 注意事項: 1、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達到應到會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 2、申請入黨人及其入黨介紹人必須參加支部大會; 3、討論兩個以上的人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表決; 4、支部決議應及時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決議內容包括申請人的優缺點,應寫實到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數、表決結果及日期; 5、及時將《入黨志愿書》、申請書、政審材料、培養教育和考察材料報黨委審批。 十一、組織員談話 在審批接收新黨員前,要指派黨委組織委員、組織員、其他黨委成員同申請人談話(2人以上),作進一步的考察。談話前,組織員要對支部報來的入黨材料進行審查,看材料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查看支部記錄),并采取座談或個別談心的方式,聽取黨內外人員對入黨申請人的反映。談話中,主要了解被談話人的入黨動機,對黨的認識和對黨的基本知識的掌握情況,征求其對黨需要說明的問題,幫助其提高對黨的認識,指出努力的方向。談話后,及時如實地將談話人的意見填入《入黨志愿書》,并向黨委匯報談話情況。 十二、黨委審批 黨委審批要及時,必須在支部上報的接受預備黨員決議三個月內審批,如遇特殊情況可適當延長審批時間,但不得超過六個月。凡無故超過規定時間而未予審批的,應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黨委審批必須堅持集體討論,不能個人說了算,更不能以黨政聯席會的形式討論審批黨員,黨委審批的意見要填寫在《入黨志愿書》上,注明預備期的起止時間,并通知報批的黨支部。 十三、入黨宣誓 預備黨員必須面對黨旗進行宣誓。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時間,應盡可能在上級黨組織批準預備黨員后及時舉行(一般由基層黨委或黨支部組織進行)。有些黨支部為了使入黨宣誓儀式更有紀念意義,采取在黨的生日集中舉行入黨宣誓儀式的辦法,也是可以的。 篇二:招聘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能不能接收其入黨申請? 我們單位招聘了一名干部,時間已經一年多了。現在他提出入黨申請,不知我們單位黨組織是否可以接收他的入黨申請?隨著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聘用干部已成為選拔干部的一種形式。招聘的干部,是干部隊伍的一部分,他們與國家干部在政治上應該享有同樣的待遇。因此,只要聘用干部本人有入黨要求,就可以直接向聘用單位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聘用干部在單位工作兩年以上,并經黨組織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只要他具備了黨員條件,就可以進行發展他入黨的工作。發展入黨前應該了解清楚他在以前單位的表現,聽取原單位黨組織的意見。 篇三:招聘人員所在單位黨組織能不能接收其入黨申請? 隨著干部人事制度的改革,聘用干部已成為選拔干部的一種形式。招聘的干部,是干部隊伍的一部分,他們與國家干部在政治上應該享有同樣的待遇。因此,只要聘用干部本人有入黨要求,就可以直接向聘用單位黨組織遞交入黨申請書。聘用干部在單位工作兩年以上,并經黨組織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只要他具備了黨員條件,就可以進行發展他入黨的工作。發展入黨前應該了解清楚他在以前單位的表現,聽取原單位黨組織的意見。
第3篇: 保險公司可以入黨嗎
【精品文檔】酒后駕車保險公司賠償嗎?
酒后駕車其實發生交通事故的概率是很大的,而這個時候就有可能造成損害,包括人身方面的損害和財產方面的損害。而一般機動車都是購買的有車險的,此時如果是在保險范圍內的話,那么保險公司就需要做出賠償。不過就酒駕發生事故來看是否會獲得賠償呢?下面就讓小編來告訴大家酒后駕車保險公司賠償嗎。
一、酒后駕車保險公司賠償嗎
根據汽車保險免責條例,發生意外事故時,駕駛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保險人不負賠償責任:
(一)未依法取得駕駛證、持未按規定審驗的駕駛證、駕駛與駕駛證載明的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二)駕駛人在駕駛證丟失、損毀、超過有效期或被依法扣留、暫扣期間或記分達到12分,仍駕駛機動車的;
(三)學習駕駛時無教練員隨車指導的;
(四)實習期內駕駛公共汽車、營運客車或執行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以及載有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劇毒或者放射性等危險物品的機動車的,或駕駛機動車牽引掛車的;
(五)飲酒或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麻醉藥品的;
(六)未經被保險人同意或允許而駕車的;
(七)利用保險車輛從事犯罪活動;
(八)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
(九)使用各種專用機械車、特種車的人員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操作證,駕駛營業性客車的駕駛人無國家有關部門核發的有效資格證書;
(十)依照法律法規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有關規定不允許駕駛保險車輛的其他情況下駕車。
二、酒后駕車的危害有哪些
1、觸覺能力降低 飲酒后駕車,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腳觸覺較平時降低,往往無法正常控制油門、剎車及方向盤。
2、判斷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飲酒后,人對光、聲刺激的反應時間延長,從而無法正確判斷距離和速度。
3、視覺障礙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過0.3%。就會導致視力降低,在這種情況下,人已經不具備駕駛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過0.8%。,駕駛員的視野就會縮小。至于醉酒的駕駛員,甚至只能感覺到周圍環境的很小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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