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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檢監察案件檢查中談話及談話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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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淺談紀檢監察辦案談話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很榮幸,今天有這個機會和大家坐在一起共同學習、探討我們**系統紀檢監察辦案工作談話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在座的有很多是我們**系統紀檢監察戰線的老同志,是辦案的專家,今天讓我來講這個問題,我自己感覺有點班門弄斧。既然領導要求我來講講,課程表上也作了安排,我也只好硬著頭皮來講了,不叫講課,只能算是和大家一起學習、共同探討、切磋,最多也就是起個拋磚引玉的作用,說的不對的地方請在坐的同志批評指正。同時也衷心希望大家對這個問題結合自己的實踐再做更深入地研究和探討。

  一、充分認識談話在紀檢監察案件檢查中的重要作用

  案件檢查是黨的紀律檢查機關的一項經常性工作。它是嚴肅黨紀的中心環節,在紀律檢查工作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案件是黨同腐敗分子最直接、最激烈的較量,是反腐敗斗爭的主要突破口,也是衡量反腐敗斗爭是否深入、有效的一個重要標志。

 (一)談話是案件檢查的重要工作形式和基本方法之一。我們紀檢監察辦案目前還主要靠一張嘴、一張紙、一枝筆,談話是主要的調查手段。從一定意義上講,案件檢查離不開談話。因此來說,提高談話水平,正確地處理關于談話中出現的問題,對做

 好案件檢查工作,順利完成案件檢查任務,提高案件檢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

  (二)談話順利與否直接關系到案件的時效和質量。在我們日常辦案過程中,一次有準備的、高效的談話,可以使很多問題在談話中得到解決,從而提高辦案質量和辦案效率,這就需要談話人與被談話人在談話時做到:談話中要用詞準確、運用政策法規嚴謹、方法策略得當、態度嚴肅端正,從而達到讓談話對象實事求是地說明情況的目的。

  (三)做好談話工作也是紀檢監察辦案人員應該具備的基本技能。談話技能和技巧的高低,運用的是否得當,是衡量案件檢查人員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標志之一。我們在談話中的用詞、語氣、態度要符合我們的身份,要體現出對對方的尊重,還要服務于我們的工作目標。

 大家都聽說過中紀委的劉麗英同志辦案的故事。在普通的中國老百姓眼中,劉麗英同志無疑是具有傳奇、神秘色彩的一位高級女紀檢監察干部,曾經成功地指揮和領導查處過一大批在全國有影響的大案要案。劉麗英同志就非常重視談話工作。據和劉麗英同志一起辦過案的同志講,每當一個案子到了關鍵時刻,她一般都會親自與涉案人員談話,而這種談話是極具技巧性的。談話中她從不靠提高嗓門兒、瞪大眼睛來增加自己勝算的把握。局外人聽起來象談天一樣輕松。但在雙方看來是白刃戰、是短兵相接、是一種殊死較量。她靠的是知己知彼及一種修養和充盈了正氣的

 底蘊。一坐在涉案人面前,沒有寒喧,直奔主題,讓對方沒有思考的機會,加上她那極富個性的音調所散發出的穿透力,縱使你定力再好,也難免不露出破綻。這是某篇報道劉麗英同志的文章中對她的描寫,從側面反映了劉麗英同志非常重視談話這一環節。

  二、對“談話”這一概念的理解

  案件檢查中的談話主要指與案件關系人的談話。大體包括下列幾種人員:證人、知情人、檢舉揭發人和被調查人。今天我們主要探討的是與被調查人的談話。

 (一)“談話”是一個中性詞。我們紀檢監察辦案中使用的“談話”是一個中性詞,而不是司法中使用的“訊問”。在《現代漢語詞典》上對“談話”一詞是這樣解釋的:“談話是兩個人或許多人在一起說話。”在我們紀檢監察辦案中“談話”這個中性詞,其含義是什么呢? (二)人格、地位是平等的。我個人理解:談話人和被談話人無論是人格或者社會、政治地位都是平等的。在我們**系統紀檢監察辦案中所涉及到的談話對象,他們絕大部分還是在職的**系統干部和領導,在案件還沒有完全調查清楚和進行處理之前,尤其是在初核階段時,他們的**干部、職工的身份仍然沒有改變。

 (三)只能用 “詢問”的方式。紀檢監察辦案“談話”是平等的談話,在我們調查人員找被調查人了解核實情況時只能是詢問,而不是談話人對被談話人的一種居高臨下的“審問”。因

 此,在某種意義上來說,我們通過談話了解事情的真相其難度相比司法部門來講會更大,這就更需要我們在談話時講究方式方法,練好基本功。

  三、要充分做好談話前的準備工作

  一般來講,我們紀檢監察辦案都是先從外圍調查,先易后難,逐步擴大線索,并不急于找被調查人談話,(當然也有特殊情況,一開始就找當事人的)今天我們主要研究一般情況下的做法。在找被調查人談話前,辦案人員要做哪些工作呢? (一)

 要做到“兩個吃透”

 一是對舉報信反映的問題要吃透。有的舉報信很簡單,就反映一個問題;有的舉報材料內容很多,所提供的線索零亂,這就需要調查人員首先要對舉報材料進行認真地梳理、分析和研究,弄清楚舉報信所反映的問題哪些是違紀的?哪些是違法的?哪些是主要的?哪些是次要的?哪些線索是具體的可查的?哪些是籠統的沒有實質內容的?哪些問題簡單便于核實?哪些情況復雜不易調查等等,要將這些問題逐條排列出來。

 二是對舉報材料所透露的信息要吃透。通過舉報材料中所透露的信息對舉報人要有一個基本的判斷。如果通過我們的判斷,能確定舉報人并能找到舉報人,將對我們突破案件非常有幫助。曾有這樣一個案例:前幾年,中紀委和高檢連續收到九封舉報信和一個舉報電話,反映中紀委的一名處級干部受賄問題。中紀委領導明確指示,一定要將問題調查清楚。調查人員首先對舉報信

 和舉報電話所透露的信息進行了分析:九封舉報信經過鑒定比照是一人所寫,信是從廣東蛇口發的,而信紙是湖南長沙的,打電話的是一位女的,而這位干部老家正好是湖南長沙的。從舉報的內容來看,此人對這位干部家中的情況非常了解。從舉報信和舉報電話透露出的這些信息分析:寫信人可能是這位干部的熟人,也可能是他老家的親屬,此人現在可能在廣東工作。于是調查人員在找這位同志談話時,先從他的家庭情況和其親屬的情況談起。經過了解,果然不出所料,原來這位干部和他的嫂子因家庭財產鬧了矛盾,現在他嫂子在廣東打工,此信就是他嫂子所寫,因此很快就將問題查清了。

 (二)要做到“兩個掌握” 一是要掌握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掌握被調查人的基本情況要做到“四個了如指掌”。

 1、對談話對象的個人情況要了如指掌。包括籍貫、民族、年齡、經歷、職業、擔任過什么職務,受過什么獎勵和處分,有過什么功績等。

 2、對談話對象的性格特點要了如指掌。是外向型的還是內向型的?脾氣性格是什么樣的等? 3、對談話對象的家庭和其周圍的情況要了如指掌。如家庭成員、朋友、同事,和誰關系密切,和誰關系緊張,有無靠山、背景、群眾評價如何等。

 4、對談話對象所涉及的案情要了如指掌。有哪些問題已經

 掌握了確鑿證據,哪些問題還需要向他本人進一步核實,先問哪些問題,后問哪些問題,哪些問題是重點,哪些是次要的等,談話人都要做到心中有數。

 二是要掌握相關的專業知識、法律知識和黨紀條規等。我們**系統紀檢監察辦案被調查對象都是**系統的領導干部,其案情往往要涉及到**行政管理的一些法律法規,以及相關的**專業知識,辦案人員必須首先要了解和掌握相關知識,必要時要向有關專業人士進行咨詢。掌握了一定的專業知識和術語,談話時就易于拉近彼此的距離,減少相互溝通的障礙。相反,如果我們在談話中出現過于外行的言行,就可能會引起被談話人的輕視,對方可能會認為你不懂專業而小瞧你,甚至故意說一些假話而糊弄你。從而給我們的談話工作帶來極大的困難。

 總之,在找被調查人談話之前,辦案人員要盡可能多的掌握情況,全方位地了解相關的信息。俗話說:“功夫在詩外”。談話能否成功,案情能否突破,不僅僅取決于談話技巧和方法,更重要的是取決于談話人所掌握的信息多少。毛主席曾說過:指揮員的正確的部署來源于正確的決心,正確的決心來源于正確的判斷,正確的判斷來源于周到的和必要的偵察,和對于各種偵察材料的聯貫起來的思索。

 掌握的信息越多對辦案的幫助越大,成功率也就越高。而信息的掌握就要靠我們辦案人員辛勤地、大量地、詳細地準備工作。并將獲得的信息進行分析、歸納、整理,結合案情的具體情況,

 加以充分的利用。曾有這樣一個案例:中紀委在調查廈門的一個案子時,有一個關鍵的證人,是一位新加坡人,曾給被調查人送過錢。必須從他身上突破。第一次找他,他一口回絕,態度非常不好,當問到他送錢的事時,他一口否認:沒有的事,我們新加坡人不象你們國家搞這種事。第一次談話無功而返,后來辦案人員,經過全面、深入地了解,掌握了這位新加坡人基本情況,他的老板是香港人,他在廈門這家香港分公司里兼總經理,年薪400 萬港幣,他在廈門除擔任香港這家公司的經理外,還經營著自己的房地產項目。同時還了解到,他在廈門包了一個“二奶”,最近他夫人也從新加坡來廈門了。掌握了這些信息后,第二次找他談話時,調查人員主動出擊,警告他:你在廈門有個情婦,我們可以告訴你的夫人也可以不告訴。你身為香港分公司的經理卻還經營著自己的房地產項目,我們可以告訴你的老板,也可以不告訴,關鍵是看你是否配合我們的工作。這一下他傻眼了,態度來了個 180 度的大轉彎,不但將自己行賄的情況全說了,還一直和辦案人員套近乎,辦案人員離開后,還給打電話,囑咐千萬別將你們掌握的情況告訴他的夫人和老板。

 現代社會是信息社會,信息就是財富,信息就是戰斗力,你掌握的信息越多,你的辦案能力和工作能力就越強。

 說到掌握信息的重要性還有這樣一個故事:有一位師傅帶有兩個徒弟,一天,他讓這兩個徒弟共同去完成一項任務,并明確由二徒弟負責此事。大徒弟不服,問師傅:“我是大徒弟,我來

 的時間比他早,資歷比他老,為什么這事讓他負責而不讓我負責?”師傅并沒有解釋,而是要求他們兩個:“你們兩個現在就去市場上給我了解一下土豆多少錢一斤?”兩個徒弟都跑到市場上調查去了。一會兒,大徒弟回來了報告師傅:“今天市場上的土豆五角錢一斤。” 師傅聽了沒說什么只是點點頭。又過了一會兒,二徒弟也回來了報告說:“師傅,今天市場上共有六個賣土豆的攤位,大概共有七千多斤,好的土豆五角錢一斤,賣的很好。次一點的賣四角五一斤,但行情不好,幾乎無人問津。” 聽了二徒弟的報告,師傅對大徒弟說:“你現在明白了嗎?這就是我為什么讓他負責而不讓你負責的原因。” 四、掌握一般的談話規律、方法和原則以及注意事項。

 “兵無常法,山無常形,水無常勢”。有的紀檢監察干部總結出一些談話技巧和方法,這些可以借鑒、參考,但不能死搬照用。我們面對的是一個個活生生的有思想、有頭腦的人,由于每一個人的生活閱歷、思想修養、學識水平、脾氣性格等不同,因此在和他們談話時所采取的方法、策略也不能完全想同,同一種談話方法和技巧在這個人身上靈驗,在另一個人身上就可能行不通。但是,并不是說我們紀檢監察辦案談話就沒有規律所循,它和做任何事情一樣,同樣存在著需要我們遵循的一般規律和原則。這就需要我們辦案人員要學會和運用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辯證關系。一般存在于個別之中,只能通過個別而存在;任何個別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質或屬性。所以我們紀檢監察辦

 案人員首先要研究和掌握一般性的談話規律、方法和原則以及注意事項。這里我們從被調查人的心理特點談起。

 (一)被調查人的供述障礙和供述動機 1、被調查人的供述障礙。所謂供述障礙,是指阻礙被調查人做出真實和完全供述的內心因素。由于這些因素的存在和起作用,被調查人就產生了種種不同形式的拒不供述的心理狀態和行為表現。顯而易見,在調查談話過程中,被調查人頭腦中的供述障礙,正是順利完成談話任務、獲得談話成功的主要心理障礙,能否突破這種心理障礙,常常是談話成敗的關鍵。因此,調查人員全力探尋被調查人頭腦中存在著怎樣的供述障礙,并找準其相關因素,從而設法打破其供述障礙,使其產生供述動機并形成供述決意,乃是談話成功的焦點。案件檢查實踐向我們提示,在導致被調查人拒不供述的眾多因素中,比較多見的主要有:

 (1)畏懼心理。被調查人唯恐供述了自己的全部違法違紀事實將使自己受到黨紀政紀的懲處,特別是認為供述的錯誤越多、越嚴重,受到的懲處越嚴厲,因而,或者拒不供述,或者避重就輕。這是被調查人較普遍存在的基本的供述障礙。

 (2)僥幸心理。許多被調查人都懷疑和低估紀檢監察機關的辦案能力,自以為做案手段高明、隱蔽、他人不知,別人不曉,辦案人員未必能查清他們的違紀行為和取得足夠的證據,懷著僥幸心理,企圖蒙混過關。因而,除非證據擺在面前,總不愿主動供述。屬于“不見棺材不掉淚”型。

 (3)哥們義氣。有的被調查人唯恐由于自己的供述涉及到其他同案人或關系人,或怕遭受到打擊報復、或者出于“友情”、“義氣”、“私情”等情感方面的考慮,有的則是嚴守攻守同盟等。

 (4)對立情緒。有的被調查人對紀檢監察案件檢查不理解,對辦案人員抱有成見,思想上反感,態度上生硬,拒不供述。有的則是在與紀檢監察機關或個別案件檢查人員接觸過程中產生或形成了對立情緒,以至產生對抗心理,也會成為重要的供述障礙。

 (5)破罐破摔。有的心理素質較差的被調查人,不能正確對待自己所犯錯誤,尤其是嚴重違法違紀的被調查人,自己感覺錯誤性質嚴重,自認為供述之后,必遭嚴厲懲處,因而橫下一條心,頑固地拒供。

 (6)不懂法規。有的被調查人不了解有關的規定精神,《案件檢查條例》第三十二條明確規定“被調查人拒不承認而證據確實充分的,可以認定”,他們誤認為“只要自己不承認,就定不了案”,因而形成了供述障礙等等。

 2、被調查人的供述動機。

 應當看到,雖然大多數被調查人在談話過程中都存在這樣那樣、程度不同的供述障礙,但同時也并非全然沒有供述動機。

 這里所說的供述動機,是指可能支配被調查人如實供述違法違紀事實的內心起因,當這種內心起因即供述動機產生、存在和起作用時,被調查人才可能進一步形成供述決意,從而如實地供

 述自己的錯誤事實,只要供述動機克服了供述障礙的嚴重束縛,在被調查人頭腦中占據主導地位并成為支配力量時,供述決意才能形成,如實而徹底地供述行為才能出現。

  由此可見,研究供述動機產生、存在和起作用的客觀規律,成功地啟發、培植、調動和利用被調查人的供述動機,并進一步推動發展成為供述決意,就成為談話著力點。因而,供述動機和供述決意的研究,也就成為談話技巧的關鍵問題之一。供述動機的產生、存在和起作用是有一定規律的,通常與下列因素有關:

  (1)爭取從輕處理的愿望。在案件檢查實踐中,根本不指望獲得從輕處理的被調查人雖然不是沒有,但總是很少見的,絕大多數被調查人都渴望獲得從輕處理,即使犯有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嚴重錯誤的被調查人,也常常抱有一線希望(就連胡長清臨執行死刑時,還交給警察一封信,并一再要求警察一定送到江主席手中,說我會書法,能給國家賺取外匯,請中央留自己一條性命)。如果確信如實供述能夠得到從輕處理,許多被調查人都會為爭取從輕處理而如實進行供述的。

  (2)悔過自責的覺悟。有的被調查人在紀檢監察機關對自己立案調查后,在周圍環境和輿論的重壓下,有山窮水盡、走投無路之感,確實可能產生不同程度的悔過自責的覺悟,真實的悔過自責感有可能促使他們如實、徹底供述自己的全部違法違紀事實。

  (3)自知已無法隱瞞。這種心理常常表現在窩案、串案和

 違紀問題不太嚴重的涉案人員,他們意識到涉案人多嘴雜,自己不講,他人可能會講,倒不如自己主動講,爭取從寬處理。還有的被調查人在開始談話中拒不供述,多系抱有僥幸心理,以為自己的違法違紀行為尚可隱瞞下去,而一旦發現自己的錯誤確已敗露,無法繼續隱瞞,也就不得不如實供述了。

 (4)對感化的回報。被調查人體驗到組織對自己的感召,從而受到感化時,常常會以如實供述的行動作為回報。有時甚至僅僅由于調查人員幾句尊重、理解被調查人或正視其錯誤的話語,也可能促使他們消除對立情緒而決心供述自己的全部違法違紀事實。

 (5)以求解脫的愿望。被調查人在拒不供述的情況下承受著巨大的心理壓力,經歷著難熬的心理緊張,迫切希望得到心理解脫,再加上辦案人員不失時機的耐心地啟發、開導,于是,在激烈痛苦的思想斗爭的煎熬中,被調查人就可能會產生徹底供述以求解脫的愿望。而徹底供述自己的違法違紀事實不失為一種尋求解脫的途徑,因此也可能促使其形成供述動機。

 3、怎樣啟發供述動機和消除供述障礙 供述動機和供述障礙是談話中被調查人心理活動的一對基本矛盾。抓住這一基本矛盾,施以必要的心理影響,促使矛盾向供述的方面轉化,正是案件檢查談話的主要基點,從這個意義上說,抓住和解決供述動機與供述障礙的矛盾,是談話的一個關鍵。

 調查人員在對被調查人施加種種心理影響時,必須充分注意

 他們的心理特點,其中包括他們的年齡特點、性別特點、個性特點、職業特點、職務特點、文化專業特點,同時還要特別重視他們在特定時間、空間條件下的心理狀態特點。另外,違紀性質不同和錯誤嚴重程度不同的被調查人,在談話中往往表現出不同的心理特點。例如,自知錯誤極其嚴重的被調查人和只犯有一般較輕錯誤的被調查人,在供述障礙和供述動機方面,顯然會有不同。違紀動機和違紀原因不同的被調查人在談話中往往表現出不同特點,因而也會表現出不同的供述障礙和供述動機。在共同違紀的數個被調查人中,由于各自在違紀過程中不同地位以及同案人之間相互關系不同,在談話過程中也表現出不同的供述障礙和供述動機。我們調查人員就要象看病的大夫一樣,對被調查人員要號準脈搏,是什么樣的病開出什么樣的藥方,做到區別對待,對癥“下藥”。

 盡管被調查人有各不相同的心理特點,對他們施加心理影響的方式方法應當有所差異,但是,也不是不存在某些規律性。例如,在被調查人拒不供述或堅持做假供述的僵持情況下,調查人員不得不進行所謂“攻堅戰”時,攻堅的最基本的共同有效的方法決不是采取逼供、誘供和騙供等非法談話手段,而只能是一靠證據,二靠邏輯。

 首先,證據的力量是顯而易見的,事實勝于雄辯,證據事實可以有力地揭穿被調查人的謊言,使其感到違紀事實難以掩蓋,因而理屈詞窮,不再無理狡辯,不得不如實承認錯誤事實。只要

 證據確實充分,被調查人的任何辯解都是徒勞的。更何況有明文規定,即使當事人不承認,紀檢監察機關照樣也可以依據確鑿的證據認定其違法違紀行為。特別是對那些閱歷豐富、職務較高、頭腦精明、防御極嚴,甚至有幾套反調查本領的人,更要注意用證據說話,把握好問話的分寸,決不能有急躁情緒,更不能聲色俱厲,否則,不但不能湊效,反而會造成攻不破,放不下的局面,將給我們的調查工作帶來很大的被動。

 其次,在強調證據的決定性作用時,也不應低估邏輯的力量。從被調查人的陳述和虛假供述中找出自相矛盾之點,或對與已掌握的證據顯然矛盾的事實予以揭穿;或以富于說服力的邏輯推理指出其假供述與事實不符,在此種情況下,常可顯示出邏輯的“攻堅”威力。

 同時還應注意,被調查人在談話過程中的心理也不是固定不變的,它總是隨著各種因素的作用而不斷地變化著,供述障礙與供述動機之間的矛盾斗爭也在錯綜復雜地發展和變化,在不同的時間與空間條件下總會處于這樣或那樣的心理狀態。調查人員必須及時掌握他們的心理狀態及其變化,并有針對性地施加影響,因勢利導,扶持其供述動機,克服和消除其供述障礙,促使被調查人進行如實供述。

 五、談話中幾種常見的發問方式 總結我們的辦案實踐主要有以下幾種發問方式:

 (1)“偵察式”發問。在與被調查人初次接觸或初次涉及

 新的重大違紀問題時,借以了解被調查人究竟知道哪些事情,陳述內容是否真實。

 (2)“命題式”發問。在被調查人交待了些枝節問題,并且愿意進一步檢查錯誤時,可采用此種方式,指定某一主要問題或主要情節,讓其盡情地陳述,若其陳述不著邊際,可給予必要的提示,若其陳述前后矛盾或含糊不清,可讓其復述和解釋。

 (3)“迂回式”發問。在案情比較復雜,被調查人防御心理較強時,可采用此種方式,提出一些與主要錯誤事實表面無明顯聯系,實則有內在聯系的問題,使被調查人在摸不清案件檢查人員意圖的情況下作出如實回答,從而堵死其推卸責任的退路。

 (4)“直接式”發問。在被調查人員極力回避主要問題,而案件檢查人員又掌握了一定證據時,可采用此種方式,針對被調查人的要害問題進行詰問,使其沒有回旋余地,不得不正面回答問題。

 (5)“跳躍式”發問。在案件檢查人員已經掌握了大量證據,而被調查人也已經作好了應付檢查的準備時,可采用此種方式,對被調查人早有防備的問題避而不問,跳過其防線,或交叉發問打亂其防御計劃,然后突然插到問題的中心,使其措手不及,促其交待問題。

 六、做好談話工作需要注意的幾個問題 1、認真擬寫詢問提綱。如果對其詢問次數過多過頻或同一問題反復詢問,容易引起被調查人的反感,使詢問工作受阻。在

 詢問中如果思路不清,邊想邊問,也會影響詢問的效果。這就要求調查人員在詢問前詳細地列出需要了解的主要問題,哪些問題先問,哪些問題后問,擬好提綱,做好充分地談話準備,從而使詢問具有較強的針對性。

 2、把握好談話時機。時機把握得好,調查人員就會處于主動地位,通過發問、交談、適當列舉部分證據等形式,促使被調查人如實陳述。時機把握得不好,容易使被調查人產生抵觸情緒,甚至會拒絕談話。在被調查人員急于找調查組表白自己,或被調查人組織起的攻守同盟已被打開缺口,調查人員掌握了一定證據時,都是詢問被調查人的好時機。

 3、選派合適人選擔任主談。最好由調查組中職務較高、年齡較大、有一定工作經驗的人擔任主談,以使其產生敬畏感、信任感。

 4、樹立良好的自我形象。具備良好的個人品質和人格魅力會為一次圓滿的談話奠定良好的基礎。辦案人員莊重的儀表、嚴肅的態度、文明的語言及對對方人格的尊重,這些光明磊落、實事求是形象的樹立,能使辦案人員在違紀人心目中既有威懾力,又有親和力,能贏得他們的敬畏和信賴。談話中要尊重被調查人的陳述,注意傾聽被調查人的說明和解釋,給被調查人一種公正無私、認真負責的形象。談話態度應誠懇、談話用詞應婉轉、準確、簡練,既有嚴肅的批評教育,又有合情合理地啟發疏導。

 5、注意分析判斷。在被調查人進行陳述時,應注意對其觀

 察分析,核對其陳述內容各部分是否相符;分析其陳述內容與其他證據有無矛盾;注意其表情動作的細微變化;判斷其心理活動,采取適當對策。在被調查人回憶不起相隔已久的事情時,可給予其幫助以恢復記憶,但不能提供具體的案件情節,不能出現暗示,以防止出現被調查人為表現態度好而順著說的現象,影響證據的真實性。在被調查人采取對立態度時,案件檢查人員應以柔克剛,一方面對其態度提出批評,一方面利用其陳述中的矛盾,以及陳述內容與其他證據的矛盾,對其施加思想壓力,使其不能自圓其說,從而放棄幻想,講出實情。在被調查人編造謊言時,不要急于打斷和制止,被調查人看到辦案人員聽得認真,便會極力從更多方面來論證自己所講的虛假情況是真實的。俗話說:“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虛假情況講的越多,暴露的矛盾也就會越多,這時辦案人員就可以抓住漏洞,揭穿其謊言,使其不能繼續說謊。有些被調查人自以為手段高明,防守嚴密,違紀行為不會被人所知,因而談話時表現出滿不在乎的神態,這時調查人員可采取施加壓力的方法,如出示有力證據或連續發問,造成被調查人的心理緊張,使其受到震動而改變態度。

 6、選擇好突破口,控制好詢問節奏。提問必須做到簡明扼要,層層深入,使詢問調查工作順利進行。從實踐中來看,常選擇的突破口,一是明顯暴露出來的違法事實;二是兩人以上共同參與或多人知曉的某一情節或事實。辦案人員可以通過對這些事實、情節的一步步詳細詢問,并輔之以恰當地使用其他證據,從

 中擴展線索,由此及彼,由表及里,逐步查明整個案件的客觀事實。同時,辦案人員在詢問工作中,要集中精力、排除干擾,拋開“自我”,保持良好的心態,把握住自己的情緒。要以必勝的信念,通過細致充分的準備,認真實施事前擬定的計劃,一步一個腳印地把問題問清楚。辦案人員要牢牢地掌握詢問的主動權,力戒急躁、畏難情緒;同時要注意掌握好詢問節奏,當對方如實陳述時,不要輕易打斷;當對方明顯東拉西扯時,要及時糾偏引導;當案情有重大突破或有意外收獲時,不要喜形于色,隨意表態,應讓其講完后,再對不清楚的問題補充詢問。總之,辦案人員要通過正確、策略的詢問,體現出威嚴,給當事人一定的精神壓力,使其感到不可能與組織和法律法規較量,而不是與辦案者個人較量,從而達到使其積極配合調查、主動承認違法違紀事實的目的。

  7、要掌握和適時調整詢問的策略。詢問時要堅持一事一問,不要剛問東、又說西,一定要先把一件事問到底,趁熱打鐵,一氣呵成,然后再問其他的事。當遇到談話對象是一定層次的負責人時,更要注意針對他們有職有權、閱歷豐富的特點,注意談話氣氛,把握問話的分寸,問得盡量寬一些,由淺入深,由表及里,循序漸進,不可急躁,更不可聲色俱厲。當被詢問人態度蠻橫、狡辯、不予配合時,不可急于求成,可適時調整詢問策略,扭轉話題,實行迂回側攻。在詢問中要及時捕捉被詢問人的心理變化,做到聽其言、觀其行、察其色,要眼中有人,心中有事,針對當

 事人不同階段的心理變化,適時改變談話的語氣、語調,控制好節奏,并相應調整談話策略,或是用法律政策教育,或是用典型案例啟發,或是出示有關證據敲山震虎,最后達到詢問目的。

  8、要善于做好宣傳教育工作,完成詢問調查任務。實際上,詢問調查的過程也是一個黨紀、法規宣傳教育的過程,通過在不同的詢問調查階段的黨紀法規的宣傳,使當事人知法懂法,主動配合案件調查,接受詢問。但實施這一辦法要注意:一是把握好時機,可以根據詢問工作的需要,選擇在詢問的開始、期間甚至結束的適當時間進行;二是要有的放矢,不脫離當事人本身的實際,盡力喚起對方的覺悟和良知,啟發其知錯改過,如實陳述,以便搞清事實,使案件盡快了結;三是要注意分寸,不能言過其實,違背原則或者脫離案件實際輕易表態,否則將留下后患;四是在涉及與本案直接相關的黨紀、法規和政策規定時,一般不直接談違法或合法,而是讓當事人自己去判斷,盡量不暴露調查人員對其行為的評判,以免造成被詢問人的緊張情緒和反感情緒,不講真話或拒絕回答問題。

 9、如實做好談話記錄。在與被調查人談話時,應認真做好談話記錄,將其所述內容固定下來,經被調查人認可簽字或蓋章后作為證據使用。

 七、談話中應遵循的幾項主要原則。

 1、堅持取證合法,嚴禁誘供、指供的原則。在與被調查人談話時,辦案人員一定要兩人以上,首先要表明身份,講清政策。

 要明確執紀辦案的目的是為了教育挽救人,因此對犯錯誤的同志要有一個正確的態度,要熱情地幫助、善意地批評、真誠地關愛,使其感到組織的溫暖,從而如實供述。嚴禁先入為主,有錯推定,嚴禁誘供、指供、逼供和以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手段收集證據。

 2、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實事”就是客觀存在的一切事物;“是”就是客觀事物的內部聯系,即規律性;“求”就是去研究。這一馬克思主義的精辟論述,運用到紀檢監察談話中并以此為準則,就形成了實事求是的原則。這就要求我們辦案人員要按照辨證唯物主義的立場、觀點和方法去查明案件真實情況,一切從客觀實際出發,具體情況具體對待。對違法違紀事實不擴大、不縮小,要堅持一就是一,二就是二,客觀公正,使案件檢查的結果完全符合客觀實際情況,經得起實踐和歷史的檢驗。

 3、堅持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原則。辦案人員通過調查詢問所取得的言詞證據是定案的重要證據,但并不是唯一證據。因為人的語言表達總是有不確定性,并帶有個人的主觀成分。因此通過談話所獲得內容,還需要作進一步地核實,使其與其他證據材料相互銜接、相互關聯、相互印證,這樣才能做為有效的證據使用。

 總之,談話是我們紀檢監察辦案工作中的重要環節,能否做好談話工作,并通過談話成功地突破案情,是對我們辦案人員綜

 合素質、工作能力和辦案水平的考驗。我們從事紀檢監察辦案工作的同志都應該很好地學習,刻苦鉆研,不斷地總結提高。謝謝大家。

  紀檢監察機關查辦案件工作的技巧

 案件檢查的技巧問題,關乎能否順利而有成效地完成案件檢查任務,特別是能否順利而有效地完成案件調查任務的關鍵,它是實現案件檢查任務與目的重要手段和有效途徑。案件檢查的途徑是多方面的,這里著重介紹談話的技巧和經濟案件的查帳技巧。

 一、

 談話的作用

  談話在案件檢查中運用得比較普遍,它是案件檢查的重要工作形式或基本方法之一,同時也是紀檢監察案件檢查人員應該具備的基本技能。從一定意義上講,案件檢查離不開與人談話。談話技能和技巧的高低,運用得是否得當,是衡量案件檢查人員思想水平和工作能力的重要標志之一。因

 此,學習和掌握談話的技巧和技能,提高談話水平,對做好案件檢查工作,順利完成案件檢查任務,提高案件檢查效率,具有重要的意義。案件檢查中的談話主要是指與案件關系人的談話,大體包括證人、知情人、檢舉揭發人、和被調查人。這里主要突出講的是被被調查人的談話,成功的談話可以把小案件辦成大案件,也可以深挖辦成窩案和竄案。相反如果我們不注意這方面的技巧,就會取得相反的效果,大案也辦成了小案或者不稱其為案件。

 二、談話的組織領導和決策指揮

  1、作為案件的組織者,組織談話的技巧的高低是提高案件成功率的保證。談話技巧成功是指通過合法的途徑及時取得被調查人真實可靠和完整徹底的供述,從而獲得對違紀案件的正確認識。

  2、作為案件的指揮者,要不斷指明談話的方向。

  3、案件指揮者要有效的控制談話的進程。

  4、案件指揮者要樹立談話的必勝信心。

  5、案件指揮者要保證談話的連續性和一貫性。

  6、案件指揮者要使外圍調查和內部的調查形成合力。

  7、要善于獲取再生證據,突破談話對象的心里防線。

 三、獲取談話成功的方法和技巧

  (一)違紀人員受審時的五種心理狀態及對策

 違紀人員在受組織審查時,由于他們的文化素質、所任職務、工作社會閱歷、從事的職業以及脾氣性格不一樣,因而所表現出的心態也不一樣,認真研究、準確掌握違繆員的心理活動,適時把握有利時機,有針對的開展心理攻勢,對突破案件能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1.主動服法,爭取從寬處理的心理。這種心理常表現在窩案、串案和違紀問題不太嚴重的涉案人員,他們意識到涉案人多嘴雜,自己不講,他人必講,倒不如自己主動講爭取從寬處理,因此,他們要接受組織審查時,不僅能積極主動配合組織調查,而且能大但揭發他人問題。辦案人員在查辦這類案件時,一般應速戰速決。組織在對涉案人員處理時,應根據其問題的輕重程度,對舉報他人問題屬實,確有立功表現的應加以保護,從輕或減輕處理。

 2.負隅頑抗,任其處理的抵抗心理。這種心理往往表現在作案人員少,自以為手段高明、隱蔽、他人不知,或是受人恩惠、代人受過不肯講;案發前立有攻守同盟不能講;

 由于領導壓力或他人威脅不敢講。除此之處,涉案人員性格剛直、脾氣倔強也容易表現出這種情緒,這種心理多表現在受審時的初期階段。

 辦案人員在查辦這類案件時,要有打持久戰的思想準備,必須要認真細致、扎扎實實地搞好外圍調查取證工作,充分掌握涉案人員的物證、書證、人證和言證等有效的語氣材料,對違法人員進行審查時除做好耐心細致的思想政治工作,進行黨紀法規及典型案例教育,化解其對抗心理外,還可以對其問題適時而不破的進行提示,使其意識到組織已掌握其違紀違法的事實,突破其心理防線,一旦打開缺口應閃電式的擴大戰果,不給其喘息的機會。對個別閉口不談或是強詞奪理、無理狡辯、矢口抵賴、拒不認錯的違 紀人員要認真做好調查 取證工作,要語氣確鑿充分時,以證據認定其違 紀事實,進行處理,決不能讓其蒙混過關。

 3.作賊心虛,心神不定的恐慌心理。俗話說:作賊者心虛,心虛必然造成心理恐慌,其表現為外強內虛,心理矛盾。查辦這類案件首先要造成一種嚴肅的辦案氣氛,給其施加壓力促使其加劇心理恐慌變化,并抓住其交待問題時不能自圓其說的謊話,窮追不舍,使其自己知道說假說已授人以柄,迫使其講真話;其次是對已調查出涉案人員確有違法行

 為的,借助司法手段采取強制措施,效果更佳。是在放走同案人員時,有意讓未作交待的涉案人員看見,使其知道別人已講,大勢已去,自己頑抗不過去迫使其就范。

 4.避重就輕,逃避處理的僥幸心理。這 也是一種消極抵抗的普遍心理,涉案人因違 紀違法問題暴露后,在其交待問題時總是大談自己的功勞、政績、奉獻而談實質性問題時則避重就輕,尤其是對已構成違紀違法的問題則閉口不談。與這類涉案人員談話時要加大力度,要對他們進行黨的政策和紀律條規及法律教育。還可以采取虛實并舉,引而不發的辦案技巧,抓住其徘徊心理進行心理攻勢,教育其講不清問題過不去,打消其抱有的一絲幻想,曉以利害關系,這就要求辦案人員審時度勢,有效地抑制其僥幸心理,促使其認罪心理形成,對于經教育拒不交待的可利用已調查掌握的重型炮彈和點而不破的辦案方法,摧毀其僥幸心理防線,促使其主動交待問題。

 (二)影響思想情緒的方法技巧

 1.消除對立。對立情緒,在被調查人中比較普遍地存在著,是影響被調查人供述的主要障礙。消除對立先要摸清產生對立情緒的原因。被調查人對政策不理解、對案件檢查

 不理解或由于案件檢查人員執行政策有偏差等都會引起對立情緒。消除對立情緒,首先要認真執行政策,對于執行政策有偏差的,要實事求是地糾正。再則要認真貫徹"懲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針,把被調查人當作同志看待,使其感到調查人員確實是為了教育挽救他,在認識、意志和情感上同時發生轉變,這樣一般都可使對立情緒得以緩解。對立情緒不是單一的心理現象,一般都伴有僥幸、抵觸等現象。因此,要使對立情緒消除,就需要同時解決這些消極的心理現象,要注意方法技巧的綜合運用。

 2.造成緊張。在談話中常常有這種現象,被調查人僥幸心理嚴重,自以為防守嚴密,表現出輕松自信,沒有思想壓力,甚至態度惡劣,無視調查人員。對此,調查人員應在被調查人狂妄自信、缺乏防備的情況下,使其思想"緊張"起來。可以突然出示具有一定份量的證據。這種出乎被調查人意料之外的舉動會很快造成被調查人的緊張。由于被調查人突然緊張,茫然無措,應付不了所出示的證據,使得被調查人既搞不清他的哪些錯誤暴露了,也無法馬上用編造的謊言欺騙調查人員,狂妄自信的氣焰和僥幸的心理必然要有所收斂和轉變,在此基礎上,調查人員不應松懈而是要進一步指出其錯誤的嚴重性和惡劣態度的不良后果等。應當說明的是,造成的緊張應保持在正常的限度之內,即法規條規允許

 的范圍和不超越心理機制所能承受的壓力界限。

 3.減輕壓力。在談話中,被調查人由于懼怕懲處,進行過頂撞、抵賴或說過謊話;或者是由于談話的氣氛、環境異常等因素,加大被調查人的心理壓力,表現得過于緊張和驚恐。在這種狀態下,被調查人或矢口否認或既不拒絕問話,又不進行回答。出現這些情況時,調查人員要通過一定的方式,緩和談話的氣氛和談話的語調,減緩談話的速度,或改變談話的環境,暫避開實質性問題,從被調查人愿意談的話題談起,使雙方先實現心理上的接觸,建立起共同談話的基礎。從而使被調查人對調查人員產生信任感,消除雙方的心理隔閡。此時,調查人員要抓住時機,再輔之以其他方法技巧,就會使談話取得進展。

 4.加快談話速度。對于那些閱歷豐富,能言善辯或神經類型屬于強型的被調查人,加快談話以至達到緊迫不舍的地步是必要的。這種方法的實質在于,一方面調查人員利用自己的主動地位,把主動權掌握在自己手中,利用事先準備好的一連串問題,將被調查人編好的供詞壓下去,不讓他把謊言講出來,避免因此造成談話僵局。另一方面,在快速提出問題的情況下,被調查人被迫接受了這種速度,就會無暇周密考慮和拖延回答,再也不可能深思熟慮地去編造謊言。

 加快問話速度和頻率,是"造成緊張"的方法之一。

 5.減緩速度。有時放慢談話速度更為有利。因為在某種情況下,被調查人企圖用加快速度,用籠統的供述跳過某些核心問題或主要情節,而達到掩蓋錯誤或包庇同案人的目的。在這種情況下,調查人員不要被動地順應被調查人供述的速度,而是要及時打斷被調查人籠而統之的答話,減緩問話速度,深追細問。責令被調查人的回答不得偏離問話的實質內容,迫使被調查人對關鍵細節詳細供述。有時被調查人急于逃避談話,他一再試圖用挑逗調查人員發火或激起調查人員煩躁情緒的方法,加劇談話的緊張氣氛,求得談話草草結束。這時調查人員應首先控制自己的情緒,發揮更大的耐性和堅韌力。用減緩談話速度的方法,來減弱被調查人急于逃脫談話的情緒,有時效果是很明顯的。

 6、環境談話。環境談話是指發揮多人談話的綜合優勢,以主辦按人為主,其他辦案人員為輔,進行各種有側重的談話,營造一種不可抗拒的查案環境,這種環境會給違紀者較大的心理壓力,讓其感到無路可逃,只有配合調查才是唯一的明智的選擇。對群體談話不能沒有目的,沒有配合,一哄而上,讓對方識破“弱點”。

 7、出其不意。對于那些僥幸心理嚴重,防御嚴密或早巳編造好供述的被調查人,調查人員驟然地提出一個與以前談話毫無聯系,而被調查人又意想不到的問題,或者突然出示一個證據。這種方法就會打亂被調查人編造和準備好的對答,因此不能迅速地找到對答的步驟。利用這種方法的目的,不僅僅在于讓被調查人承認一二個具體錯誤,而是改變了他的情緒,打破了他的自信感和防御計劃,使其心理上的抗拒力崩潰,這樣就為談話順利進行打開突破口。

 (三)分散注意力的方法技巧

 1、自由交談。這是一種分散被調查人注意力的有效方法。主要用于那些對談話感到壓抑,缺乏談話興趣的被調查人。這種人用緘默寡語或矢口否認的方法對待談話,不和調查人員過多交談和爭論,以免言多語失。對此,調查人員要停止正面強攻或對實質性問題的提問,先緩和談話氣氛,改變談話的威嚴方式,再根據被調查人的個性特點,或從其愿意交談的方面人手,在較緩和的氣氛中進一步加深心理接觸,使其對調查人員的信任感增強,壓抑感消除或減小,使其在不知不覺中順從和接受調查人員的談話。這種情況的出現,標志著被調查人的戒心有所解除,注意力已被分散。此時,調查人員要巧妙地、不動聲色地把談話逐漸引向實質問

 題。當調查人員認為實質問題或被調查人的"缺口"已經暴露,就可以轉入直接追問違紀違法事實的階段。

 2.聲東擊西。有些被調查人既想逃避責任,拒不供認,又想表現自己"態度老實",總想和調查人員糾纏在一些次要問題上,或承認一些次要情節時表現得很誠懇,妄想把談話引向歧途。"聲東擊西"的方法技巧就是利用被調查人的這一特點,將計就計,使其產生錯覺。"聲東擊西"的方法技巧在實施中,可以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是"示假而隱真",即"聲東"階段。在談話中,調查人員要煞有介事地向次要問題發動進攻,或從表面上與主要錯誤"無關"的情節談起,隱蔽主攻方面,使被調查人產生錯覺或思想麻痹,覺察不出調查人員的真實意圖。第二階段,"表面攻此,實則攻彼",即"擊西"階段。當調查人員確認通過"聲東",已引起被調查人注意力的轉移,而且看準被調查人的防御已出現漏洞,便要立即扭轉鋒芒,直取其要害,使被調查人猝不及防。當被調查人覺察時,敗局已無法挽回。

  成功地運用"聲東擊西"的方法技巧,關鍵是"聲東擊西"的真實目的。"擊西"的時機抓得要準,提前了則時機不成熟,仍然觸動不了被調查人的要害,造成夾生;如果延誤了時機,被調查人覺察到調查人員的真實意圖會立即縮

 回,調查人員再重新部署,發動攻勢,也難于奏效,反而會使被調查人變得更加頑固。

 3.四面出擊。這是一種使被調查人摸不著頭腦,抓不住談話規律的戰術技巧。有些被調查人為了逃避懲處,想把每個問題都隱瞞住,其心理總是處于高度緊張狀態。"四面出擊"的方法,就是針對被調查人的這種心理狀態使用的。在運用這種方法技巧時,要精心選擇出擊點,使被調查人猜想不到調查人員所針對的是哪個問題。談話提問轉得要突然,使被調查人忙于應付,完全處于被動之中,造成其顧此失彼,防不勝防的局面。"四面出擊"的結果,使被調查人對這個問題剛剛緊張起來,又被另一個問題分散了注意力,很難集中精力進行防御。待被調查人感到心慌意亂,首尾難顧之時,調查人員要及時打出過硬證據,首先攻下他一條比較要害的錯誤,這樣,就會從精神上擊垮其防御能力。

 運用"四面出擊"的戰術技巧要注意:一是必須區別對象,不能對任何作全面防御的被調查人都適用,特別是對那些閱歷豐富,職務較高,頭腦精明,防御極嚴,甚至有幾套反調查、反談話本領的被調查人使用時,不但不能奏效,反而會造成攻不破、放不下的局面。二是保持進攻的節奏感。攻擊點的不斷轉移,不是隨心所欲毫無目的的,而是每攻一

 個問題都要使其注意力有所分散。也只有在其注意力無法集中時,他的漏洞、矛盾才會暴露。

 (四)促使被調查人形成一定觀念的方法技巧

 1.造成錯覺。錯覺是由于某種原因引起的對客觀事物的不正確的知覺。這里所說的錯覺,是指被調查人在一定心理狀態影響下,對調查人員的問話產生的判斷推理上的錯誤。在談話中,被調查人為掩蓋或減輕責任,總是希望達到某種愿望或不愿出現某種結果。在這種心理狀態下,調查人員向被調查人輸入一定的信息,這時被調查人就會根據所獲得的信息,進行錯誤的推理判斷,從而形成錯覺。這種錯誤觀念的形成,往往是由于被調查人個人的主觀意愿在思維中起了決定性的作用。在談話中,調查人員可以利用被調查人的某些愿望或不希望的結果等,憑借證據中的某個情節和過程,用巧妙的問話使被調查人產生錯覺。

 要說明的是,制造假象,決不允許違反政策,對被調查人使用引誘和欺騙的手段。關鍵是制造假象、造成其錯覺的事實、情節、過程、證據都必須是真實的。這里最重要的不是調查人員輸出信息的本身,而是在這個信息影響下被調查人根據自己的愿望所作的思維推理,而不是外在力量驅使的

 非法逼供、誘供和騙供。

 2.連續使用證據。在談話中,有些被調查人對自己錯誤的隱蔽性深信不疑,認為紀檢監察機關掌握不了證據,不管調查人如何做工作,仍然頑固地進行抗拒。為了打破被調查人的自信,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調查人員針對被調查人的一個或幾個錯誤,選擇一些直接或間接的證據,連續、猛烈地向被調查人"打"過去,即"排炮式"的使用證據,這樣會給被調查人強烈的刺激,即使他故作鎮靜,內心也會產生巨大壓力,自信感消除,恐慌情緒上升,并會迅速對自己的防御進行重新評價。"調查人員并不是不掌握他的錯誤"的新觀念隨之形成,引起是承認錯誤還是繼續頑抗的新的動機斗爭。

  運用這種方法的目的就在于讓被調查人形成新的觀念,引起新的動機斗爭。但這并不是結束,調查人員要抓住這個時機,有效地進行攻心,使其原有的觀念徹底消除,為其如實承認錯誤打開通道。

 3.揭露謊言。撒謊是被調查人逃避責任,對抗談話的最基本的手段。揭露謊言,則使對抗失去最起碼的效能。揭露謊言重點是要揭得準,即掌握確實的證據,對被調查人的不同情況和掌握證據的情況,選擇不同時機,或是在被調查

 人撒謊之初,就迎頭痛擊;或是在其表演"精彩"時,將其從"興頭"上打下去;或是讓其謊言全部講出,已收不回去時,再從整體上進行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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