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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范文(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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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是一個漢語詞語,亦作“剏新”,一指創立或創造新的,二指首先。出自《南史·后妃傳上·宋世祖殷淑儀》:“據《春秋》,仲子非魯惠公元嫡,尚得考別宮。今貴妃蓋天秩之崇班,理應創新。”,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4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4篇

【篇1】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同時,還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記者就此專訪了省委講師團主任鄭昌華教授。

記者: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全面深化改革總目標的重要內容,同時,還提出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這二者之間是什么關系?

鄭昌華:總目標揭示的是改革的根本方向,是全面深化改革的總引領。《決定》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中明確要“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對整個國家制度體系和制度執行能力建設提出的目標,其中,國家治理體系是一整套緊密相連、相互協調的國家制度,包括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和黨的建設等各個領域的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安排。由此可見,“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總目標與分目標、總體布局的體系與一個方面的體制的關系。“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通過“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

記者:以前我們更多地講社會管理,現在提出社會治理,二者有什么區別?

鄭昌華:治理同管理,既有聯系,也有區別。管理一般是指自上而下的縱向的、垂直的、單向的管理指揮和控制組織的協調活動,而治理則既包括各方面的科學管理,也包括法治、德治、自治、共治等內涵。從社會管理到現在提出社會治理,雖然只有一字之差,卻是一次很大的創新,代表著我們黨在社會建設理念上的很大轉變。相對于社會管理,社會治理更強調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更強調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發揮經濟手段、法律手段、道德手段、宣傳教育手段的作用。

從講社會管理到提出社會治理,我們經歷了一個認識和實踐不斷深化的過程。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明確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的新要求。從社會管理轉向社會治理的創新,并強調創新社會治理體制,一方面是與“推進國家治理體系”的總目標相呼應,另一方面是適應新形勢下我國社會結構和社會組織形式發生深刻變動、社會管理環境發生深刻變化的需要,說明我們黨對社會發展和社會建設規律的認識和把握有了一個新飛躍。

記者:那么,我們應該如何適應新形勢,以深化改革創新社會治理?

鄭昌華: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提高社會治理水平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要從各個方面進行長期不懈的努力。

首先,要改進社會治理方式。要基于對政府與社會、政府與市場的關系的科學認識,對傳統社會管理方式實行重大變革,實現社會治理方式的轉變。按照《決定》要求,要堅持系統治理,使治理主體從政府包攬向政府主導、社會共同治理轉變;要堅持依法治理,使治理方式從管控規制向法制保障轉變;要堅持綜合治理,使治理手段從單一手段向多種手段綜合運用轉變;要堅持源頭治理,使治理重心從事后處置向源頭治理轉變。

其次,要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我國社會組織主要包括社會團體、基金會、民辦非企業單位等,這些社會組織是社會治理的重要主體和依托。現在我國已經有50多萬個社會組織,單從數量上看確實有很大的增長,但是人均數量在世界上還算很少的,而且一些社會組織質量不高,很多仍是“官辦、官管、官運作”。在社會建設方面,要真正做到“市場能辦的就放給市場,社會可以做好的就交給社會”,必須進一步激發社會組織活力。要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的關系,創新社會組織培育扶持機制,形成政社分開、權責明確、依法自治的現代社會組織體制,充分發揮社會組織在促進經濟發展、繁榮社會事業、創新社會治理、提供公共服務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再次,要建立健全體制機制。社會是一個復雜的系統,社會治理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不能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更不能顧此失彼、本末倒置,而要注重整體性、系統性、協調性,這就要著眼于建立健全社會治理的體制機制。要建立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機制、便捷有效的心理干預機制、廣泛覆蓋的矛盾調處機制、堅強有力的群眾利益保障機制等等,通過建立健全科學完善的社會治理體制機制,保證社會善治常態化、長效化。

核心提示: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說明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不斷走向良性化。

專訪中央編譯局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周紅云

  從社會管理走向社會治理

社會組織發展,關乎政府與社會的關系建構,也關系到另一個很重要問題,即維穩。如何有序地培育與鼓勵各類社會組織的不斷發展的同時,又不會產生其他社會問題?就此,我們專訪了中央編譯局比較政治與經濟研究中心副主任、研究員周紅云。

《21世紀》:《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中指出,實施全面規范、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建立權責發生制的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制度。您曾研究過公共預算中的公民制度化參與,您如何看待預算改革?

周紅云:公共預算改革很重要,它是一種基礎性改革。財政與公共預算,說到底是納稅人的錢如何支出的問題,讓普通公眾合理、有序地參與到預算改革中來,是理所當然的,更有助于改善預算制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公共預算也是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讓民眾參與進來,最好的方法就是借助于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讓人大在公共預算改革方面發揮更大作用,促使公共預算更加透明化、科學化。

《21世紀》:《決定》提出,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您如何看?

周紅云:令人倍感欣慰的是,此次全會明確提出“社會治理”,此前說的更多是社會管理,而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也說明政府與社會的關系不斷走向良性化。社會管理創新就是要實現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變,實現政府對社會單向度的管控向政府與社會對社會公共事務管理的合作治理轉變。社會管理創新的實質就是一場政府改革,主要表現為從全能政府到有限政府的轉變,從管制政府到服務政府的轉變,及從權力政府到責任政府的轉變。

須知,政府與社會,如同鳥的兩翼,缺一不可,社會不斷發展與成熟,對于實現良好的治理很重要。治理,而不是單純的管理,說明了一種協同精神,各地也不斷在社會治理方式方面進行探討,已經有了一些好的案例。

比如杭州政府的治理改革可歸納為“復合治理”實踐,即由“構建社會復合主體”、“民主促民生”、“開放式決策”等一系列相輔相成的改革舉措構成。杭州市積極借助民間組織的力量,但不是簡單地把政府職能外包出去的做法,而是吸納民間組織,與政府組成“社會復合主體”,整合多種資源,促進特色行業發展,推進重大項目建設,發展文化社會事業,提升城市發展層次,在政府與社會之間構建起一種新型合作伙伴關系,在不斷培育和提高社會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等自治能力的過程中,實現了社會管理創新,從而逐步實現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的轉變。

《21世紀》:《決定》提出,激發社會組織活力。正確處理政府和社會關系,加快實施政社分開,推進社會組織明確權責、依法自治、發揮作用。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您如何看?

周紅云:這是政府簡政放權的另一方面,即一方面政府在不斷下放各種審批事項,向市場和社會放權,試圖不斷厘清政府與社會邊界,它的另一方面就是,社會需要發展出各種中間組織來承接政府下放的這些權力并提供相應公共服務。政府的意圖是很好的,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從而正確處理政府與社會的關系。

在我們的實地調研中,這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主要有:一些社會組織仍發育不足、成長不足,即使政府投入資金,交給他們項目,但是他們的能力依然有限。一些社會組織仍對自身定位不清晰,對自身專業化發展定位不清晰,政府項目具體是什么就做什么。這不利于社會組織長遠的專業化發展。

《21世紀》: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您怎么看?

周紅云:這涉及到維穩問題。穩定,應是個動態平衡問題。應用制度化方式解決老百姓的實際問題與訴求。隨著經濟不斷發展、利益不斷多元化,完善各種制度應是化解社會矛盾最重要方法。不僅讓老百姓有表達訴求的渠道,而且政府要以協商、協同治理的心態來處理這些問題。此外,在一些決策過程中,可考慮讓普通民眾有效、有序地參與進來,只要有適度的參與,普通民眾對決策的結果支持度就會增加。這就是協同治理、化解矛盾的思路。

各種社會組織也是政府與民眾間很好的緩沖帶,盡快培育發展社會組織,讓他們盡快成熟起來,將有利于社會治理的方方面面。從這個意義上說,為了維護社會穩定和社會秩序,政府首先應致力于促進社會的成長和發育,致力于提高社會自治能力和水平。因此,政府培育強大的自我組織和管理的社會,正是政府社會管理的首要職能。另一方面,社會自治與政府對社會的管理應是一枚硬幣的兩面,社會自我組織和自我管理并不排斥政府對社會領域進行公共管理,而且在作為國家機構的政府存在的歷史時期內,社會管理必定成為政府不可推卸的重要職責。

當然,政府的社會管理職能區別于政府其他管理職能,它更側重于對公民社會自身無法自我管理的社會事務和社會生活的管理,且必須以公民社會自我組織和自我管理為前提和基礎。

《21世紀》:未來,促進民間組織發展,還需要在哪些方面下功夫?

周紅云:社會組織的發展、成熟,需要一個好的制度與法律環境。目前,我們還并沒有一個關于社會組織的母法,僅有一些條例,這方面需完善,立法需及時跟上。此外,稅法應怎樣支持民間組織發展也需明確化。總之,將社會組織的發展納入到一個制度與法律的環境中來,不僅有利于它們自身的發展與成熟,也是政府與社會建立良性關系的應有之義。

社會治理是對社會管理概念的理論創新(2)

2013-12-24 14:07 來源: 深圳特區報 作者: 汪斌鋒 鮑宗豪 字號:

提 要

十八大報告涉及關于我國社會現實中的重點難點問題成為社會學研究的熱點。回顧這一年,學界圍繞社會結構與階層流動,新型城鎮化、社會建設、社會治理、生態社會學等熱點問題,從不同視角和面向展開深度研究,產生一些有影響的理論成果,從而彰顯了社會學研究社會、建設社會、服務社會的責任意識和價值追求。

社會結構:階層流動乏力

社會結構和分層是社會學研究的傳統課題。眾多學者深入到社會結構和社會內在分層機制展開研究,以期揭示諸多社會問題和社會矛盾的結構性根源,從而為社會建設、社會治理和政府決策提供依據。

一是社會階層固化趨勢導致底層社會向上流動乏力。錢兆成研究表明,農村學生主要集中在普通地方院校與專科院校。王偉宜通過對7所重點大學學生情況進行實證分析發現,我國優質高等教育資源的獲得存在明顯的階層差異。教育機會公平逐漸喪失成為社會流動之憂。

二是高房價影響社會流動。一方面高房價影響社會流動,催生大量房奴,降低城市居民生活質量。劉志偉根據全國性面板數據對城市房價與勞動力流動關聯性進行了實證檢驗。研究表明,房價升高會阻礙勞動力流動,尤其是青年人的擇業流動,同時高房價還剝奪青年人的夢想,使其不得不生活在還房貸的高壓力之下;另一方面高房價使得大部分欠發達地區有為青年——大學生及農民工群體無法更好地進入城市生活,阻礙了地區間人口流動。

三是流動性缺失導致“社會病”流行。主要體現在:第一,社會擁堵。郭強、王芳等人的研究表明,大量底層社會群體有向上流動的需要而現實中流動渠道狹窄,如千軍萬馬過獨木橋,必然導致社會擁堵。第二,階層固化。馬西恒等人提出階層固化,意圖強調處在上層的社會和處在下層的社會同時出現流動乏力的情況。

新型城鎮化:人的城鎮化

十八大報告提出的新型城鎮化成為2013年社會學研究的熱點。從取得的研究成果來看,無論是城鎮空間規劃、功能設置、戶籍制度、社會保障研究,還是城市產業布局、就業機會的研究,歸根到底都是人的城鎮化。新型城鎮化將人的城鎮化放在首要位置,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人的城鎮化而非土地的城鎮化。田莉等人的研究表明,通過土地出讓,政府積累了大量的財政收入用于基礎設施建設和改善投資環境。一些地方建設用地的無序蔓延、房價飆升超過絕大多數人的購買力及忽視“人的城鎮化”,導致了一系列社會問題、經濟問題和環境問題。

第二,“城市病”研究。我國的城市化產生了人口急劇過度聚集、資源能源緊張、交通擁堵、環境惡化等“城市病”。對“城市病”的關注使得大量研究人員加大對城市空間規劃、城市人口分布以及城市制度設置等問題的研究力度。

第三,新型城鎮化的“中鎮模式”研究。2013年同濟大學科學發展研究所與上海華夏社會發展研究院聯合成立的新城鎮化中鎮模式研究小組對新型城鎮化的“中鎮模式”進行了深度闡釋,“中鎮模式”汲取了大城市高效、小城鎮快速的優點,克服了大城市過載、小城市浪費的缺點。從以上總結來看,2013年城鎮化研究充分體現了人的城鎮化,旨在用文明發展來增進人的幸福和幸福感,從而形成人口宜居、生態美好、社會發展的可持續城鎮化。

社會建設:價值、結構、制度與關系

近幾年,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一直是社會學高度重視的研究領域。從2013年的研究文獻來看,學者們分別從理論層面和實踐層面雙管齊下,對我國轉型期的社會價值建設、社會結構建設、社會制度建設和社會關系建設進行了多個層次的研究。

一是社會價值建設。學界認為,社會價值建設旨在從兩方面入手,一方面塑造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社會價值;另一方面學界也試圖構建個體或群體對政治共同體之成員地位(包括自我安全、歸屬、團結、包容或排斥)的心理認知和主觀感受的公民身份認同。

二是社會結構建設。學界主要從社會結構化的角度展開,尤其是備受爭議的“單獨二胎政策是否放開”的問題直接關系到未來社會的家庭結構、人口結構、就業結構等等與之相關聯的諸多問題。有區別地判定社會結構現狀并試圖預測社會發展的可能,從而通過對當前社會改革調整入手,通過制度設置來規避社會風險,塑造結構合理的社會發展態勢。

三是社會民生制度建設。十八大以來,社會民生制度建設被放在了突出位置。其中,社會保障機制、社會福利體系、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公共衛生建設和公立醫院體制改革等眾多領域先后出臺了一系列從頂層制度設計到底層民眾利益保障的制度措施,充分體現社會主義國家社會制度建設取向,一方面將廣大人民的最根本利益、最基本需求作為制度設計的方向;另一方面也不斷提升我國制度化建設水平。

四是社會關系建設。學界認為,社會關系建設在于重建社會信任,尤其是現代法制的建立健全和傳統道德觀念中信任文化的挖掘。同時不斷激發社會活力,培養社會組織能力,通過“社會人”和“共同體”培育來抵消“經濟人”的冷漠。

社會治理:從管理到治理體現全面創新

從理論來看,社會治理與社會建設的理論和研究范式密不可分,2013年“社會建設與社會治理研究中心”在京掛牌成立也充分說明其中的淵源;從實踐來看,社會治理需要政府培育社會參與自身建設的制度與能力。特別是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社會治理提高到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高度。從2013年的研究來看,主要集中于我國社會治理理念和社會治理體制機制的創新以及新形勢下社會發展面臨的挑戰和對策。

第一,社會治理是對社會管理的觀念創新。社會轉型也是社會管理向社會治理轉型的過程,三中全會再次強調和重申了市場的地位,也表明政府需要進一步厘清與市場的關系。因此,社會治理體現在政府與社會共治,它是對社會管理的創新發展。

第二,社會治理是對社會管理的手段創新。通過社會治理發揮社會組織、單位的主動性、能動性,發揮社會自身的調解、凈化作用。通過法治手段、社會規則和市場秩序來規范和協調社會利益群體,使其正常發展。

第三,網絡社會治理。2013年以微博等新媒體為代表的網絡社會治理成為社會關注的又一焦點,當在政府與市場、社會、公眾這三者互動關系的反思中產生的社會治理是有限政府視域下的延伸。

生態社會學: 由環境危機引發的熱議

生態社會學的崛起與其說是生態環境進入社會學視野,還不如說是社會學回歸關注現實生活中人的生存境遇。生態社會學跨學科視野和多學科交叉的理論方法,對社會的反思富有啟發意義。

一是對經濟發展方式的反思。生態社會學研究的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對經濟增長的反思。生態社會學從兩個方面進行了研究,一方面提出生態補償制,通過將生態代價計算入經濟增長的成本,轉移經濟收益用于生態補償,從而修復已經受損的自然環境;另一方面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實現經濟模式轉型,例如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調整經濟增長結構,發展綠色經濟等等。

二是對社會發展目的的反思。生態社會學在社會哲學層面進一步反思了人類社會發展的目的。對傳統社會發展的目的進行質疑,試圖重新厘清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之間的關系。如何選擇既要人類發展,同時又不對人類未來發展構成危害的發展方式成為難題,或許當前科技能起到調節矛盾的作用,但具體作用有多大,還有待證實。

第三,社會學研究回歸現實生活中。生態社會學思想的一個重要前提是回歸到對現實中人的關注。首先,人的生存危機作為人類的問題被提上日程;其次,資源能源的枯竭已成必然,未來的人類將如何生存?因此,生態社會學的反思不斷推向經濟、政治、文化的歷史和現實層面,還進一步推向未來社會的發展可能。

沁園春·雪

北國風光, 千里冰封, 萬里雪飄。

望長城內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頓失滔滔。

山舞銀蛇, 原馳蠟象, 欲與天公試比高。

須晴日, 看紅裝素裹,?分外妖嬈。

江山如此多嬌, 引無數英雄競折腰。

惜秦皇漢武,?略輸文采;?唐宗宋祖,?稍遜風騷。

一代天驕,?成吉思汗,?只識彎弓射大雕。

俱往矣,?數風流人物, 還看今朝。 克

出師表

兩漢:諸葛亮

  先帝創業未半而中道崩殂,今天下三分,益州疲弊,此誠危急存亡之秋也。然侍衛之臣不懈于內,忠志之士忘身于外者,蓋追先帝之殊遇,欲報之于陛下也。誠宜開張圣聽,以光先帝遺德,恢弘志士之氣,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義,以塞忠諫之路也。

  宮中府中,俱為一體;陟罰臧否,不宜異同。若有作奸犯科及為忠善者,宜付有司論其刑賞,以昭陛下平明之理;不宜偏私,使內外異法也。

  侍中、侍郎郭攸之、費祎、董允等,此皆良實,志慮忠純,是以先帝簡拔以遺陛下:愚以為宮中之事,事無大小,悉以咨之,然后施行,必能裨補闕漏,有所廣益。

  將軍向寵,性行淑均,曉暢軍事,試用于昔日,先帝稱之曰“能”,是以眾議舉寵為督:愚以為營中之事,悉以咨之,必能使行陣和睦,優劣得所。

  親賢臣,遠小人,此先漢所以興隆也;親小人,遠賢臣,此后漢所以傾頹也。先帝在時,每與臣論此事,未嘗不嘆息痛恨于桓、靈也。侍中、尚書、長史、參軍,此悉貞良死節之臣,愿陛下親之、信之,則漢室之隆,可計日而待也。

  臣本布衣,躬耕于南陽,茍全性命于亂世,不求聞達于諸侯。先帝不以臣卑鄙,猥自枉屈,三顧臣于草廬之中,咨臣以當世之事,由是感激,遂許先帝以驅馳。后值傾覆,受任于敗軍之際,奉命于危難之間,爾來二十有一年矣。

  先帝知臣謹慎,故臨崩寄臣以大事也。受命以來,夙夜憂嘆,恐托付不效,以傷先帝之明;故五月渡瀘,深入不毛。今南方已定,兵甲已足,當獎率三軍,北定中原,庶竭駑鈍,攘除奸兇,興復漢室,還于舊都。此臣所以報先帝而忠陛下之職分也。至于斟酌損益,進盡忠言,則攸之、祎、允之任也。

  愿陛下托臣以討賊興復之效,不效,則治臣之罪,以告先帝之靈。若無興德之言,則責攸之、祎、允等之慢,以彰其咎;陛下亦宜自謀,以咨諏善道,察納雅言,深追先帝遺詔。臣不勝受恩感激。

  今當遠離,臨表涕零,不知所言。

【篇2】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

導語:中國共產黨第十八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審議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提出一個重大戰略任務——創新社會治理體制。這也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改革總目標的重要組成部分,標志著我們黨對社會治理的認識和要求從局部走向了系統。

什么是“社會治理”?這個時候提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有什么緊迫性?如何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接下來,我們就一起從以上三個方面來學習國家的這一新提法:創新社會治理體制。(展示課題框架)

一、社會治理的內涵

所謂社會治理,就是政府、社會組織、企事業單位、社區以及個人等諸行為者,通過平等的合作型伙伴關系,依法對社會事務、社會組織和社會生活進行規范和管理,最終實現公共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也就是說社會治理是一個協調的持續的互動過程,既涉及公共部門,也包括私人部門,領域很寬闊。

從“社會管理”到“社會治理”,雖是一字之差,卻有其必然性。在一個社會結構單一的時候,決策者可以像指揮軍隊一樣引領社會前進,但當利益格局復雜、社會訴求多元以后,要把更多的決策交給社會去博弈,交給社會組織去負責。要使居民的公共參與在法律和秩序的框架內進行,社會通過居民的參與來解決發展中出現的矛盾。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以往的“社會管理”提升為“社會治理”,反映了我們黨的治理理念的高度提升,昭示著中國的治理模式正在發生深刻變化。治理是一門駕馭、引導社會和組織的藝術,它決定權利如何應用,決策如何做出,居民或利益相關者如何參與的結構之間、過程之間以及傳統之間的互動。治理不僅決定走向哪里,而且也決定誰應當參與決策和以什么樣的資格參與。國外的經驗研究表明,公眾參與與政府的信任度之間有明顯關系,公眾參與可以提高政府的信任度。

在社會管理實踐中,人們逐漸認識到:社會的制度結構或關系,不只是政府內部的結構和關系,還包括社會部門的結構和關系;人們越來越認識到:政府對于公共事務的影響只是眾多因素中的一個因素,事情越復雜,政府的局限性越明顯;越來越多的人們開始相信:公共關心的重要問題,包括環境問題、信息和通訊技術發展問題,非常復雜,以至于不能僅僅依賴政府單獨決策。這樣,一個好的社會運行方式,還必須包括社會的廣泛參與,即以社會治理替代社會管理,唯此,才能充分調動社會積極性,既節省成本有效率,又能提高效能促進社會和諧。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將社會管理發展為社會治理,適應了我國新時期的新特點和人民群眾在新時期的新期待。

二、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性、緊迫性

未來30年,改革重心將同步向社會領域傾斜。因為與經濟改革相比,當前我國社會治理領域的改革相對滯后,治理手段相對短缺。這也就是我國大力倡導重視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原因。

(一) 善治——人類永恒的追求

善治指的是一種最好的治理方式,其本質特征就是政府與公民對公共生活的合作管理,它是政治國家與公民社會的一種新穎關系,是兩者的最佳狀態,是公共利益最大化的社會管理過程。 這意味著,公民與政府有更多的合作,更多的公民參與到國家的政治活動中來,也意味著民主程度的提高。政府從更多的管理領域退出來,讓民間組織和公民自己去管理,減少行政管理環節,從根本上提高政府效率。不斷從統治走向治理,努力實現公共管理和統治行為向治理行為轉變,這是人類政治發展的根本方向。從近代資本主義國家治理模式看:在自由資本主義時期,追求“最好的政府就是最小的政府”——近代福利國家時期,政府職能大大增強——20世紀70年代后期,小政府的理念又開始盛行——近年來西方金融危機之后,政府職能又有擴大的趨勢。從新中國治理模式看:人民公社——鄉、村——社區。歷史發展證明:現實社會中并不存在一個最優的、最理想的、一成不變的政府和治理模式,善治是人類永恒的追求。

(二)為實現中國夢優化環境

《紐約時報》專欄作家托馬斯在十八大前夕,以《中國需要自己的夢想》為題撰文解讀“中國夢”,寄望中國“將人民的致富憧憬與更可持續發展結合起來”。一時間,“中國夢”成為海內外輿論關注的熱點話題。有這樣一個調查,84.8%的中國公眾認同目前階段存在“中國夢”。67%的中國公眾認為,與以往各個時期相比,當前的中國是最容易實現夢想的歷史時期。 “生活在我們偉大祖國和偉大時代的中國人民,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機會,共同享有夢想成真的機會,共同享有同祖國和時代一起成長與進步的機會……”

中國新任國家主席習近平17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會上,向全國人大代表發表自己的就任宣言。25分鐘的講話,9次提及“中國夢”,說明了什么?1、“中國夢”是新一屆中央政治局強烈而清晰的施政目標。2、

“中國夢”是民族的夢,也是每個中國人的夢。要實現中國夢,一個穩定和諧的環境是不可或缺的。

(三)中國經濟社會發展的迫切需要

1、應對社會轉型帶來的挑戰

  社會轉型之下,我們的社會結構、思想觀念、利益格局都在發生深刻變化。

隨著社會結構的變化,大量人員逐漸游離于原有單位系統之外,成為所謂“體制外人員”。體制外人員的主要活動大都在現有社會治理體制的調控范圍之外。這種管不到也管不住的現象,成為社會治理的“盲點”。

人們思想活動的獨立性、選擇性、多變性、差異性也在明顯增加。一方面,人們的公平意識、民主意識、權利意識、法治意識、監督意識不斷增強。與此同時,部分社會成員思想道德失范,有些人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發生扭曲。城市建設的高速發展,生活節奏的加快、城市空間的規劃,城市正由“半熟人社會”向“陌生人社會”轉型,人際關系陷入了困境,這些都極大地沖擊了城市社會道德的良性運轉。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中,所有的人都越來越認識到市場的神奇與無情,也越來越感受到金錢的無所不在的巨大作用,也越來越深刻地感受到個人與國家關系的漸行漸遠。于是,盡管政府仍然在不斷地進行道德與政治的宣傳,但它們對于國民的實際作用實際上已經越來越小。換句話說,在當今中國,似乎人人都是名副其實的“經濟人”。社會生活領域中也無不充斥著金錢原則。人際間的功利化在社會生活中逐漸被放大,從而滋生了道德上的利己主義。馬年春晚小品《扶不扶》引發全國熱議,臺詞“這人倒了咱不扶,這人心不就倒了嗎?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來了”成為金句。

中國人向來是“不患寡而患不均”。可是,中國改革開放這30多年來,盡管物質財富有了很大的增長,偏偏出現了嚴重的分配不均,貧富懸殊非常嚴重。聯合國有關組織規定,基尼系數低于0.2表示收入絕對平均;0.2-0.3表示比較平均;0.3-0.4表示相對合理;0.4-0.5表示收入差距較大;0.6以上表示收入差距懸殊;并把0.4作為貧富差距的國際警戒線。根據中國國家統計局的調查結果,改革開放以來,中國居民基尼系數呈現不斷上升態勢,2000年中國基尼系數達到0.412,沖破了國際警戒線。此后,中國官方就再沒有發布基尼系數了。但是,中國貧富差距不斷拉大卻是不爭的事實,有學者和國際組織的研究表明,2010年中國基尼系數超過了0.5。世界銀行報告顯示,美國是5%的人口掌握了60%的財富,而中國則是1%的家庭掌握了全國41%的財富。中國的財富集中度甚至超過了美國,成為世界上貧富懸殊最嚴重的國家之一。

貧富懸殊意味著什么?第一,危及社會穩定。貧富懸殊問題之所以特別引人關注,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它關系到社會穩定。貧富懸殊造成了中國弱勢群體相對剝奪感的增強,使他們傾向于用暴力手段解決問題,一旦引爆,就是社會動蕩的“火藥桶”。并且,地區之間的貧富懸殊還加深著民族矛盾,成為中國邊疆安全的一大隱患。第二,破壞經濟增長。貧富懸殊使低收入者把大部分收入必須花在生活必需品上,而高收入者則傾向于高檔消費品,從而不利于經濟結構的優化。貧富懸殊必然導致需求不足、內需不振,也不利于人力資本的投資,進而阻礙經濟增長。第三,加劇社會失范。非法致富的示范效應引發其他人也會采取非法手段,甚至制假販假、欺騙訛詐、貪污腐化、走私販毒、偷盜搶劫、拐賣人口等方式來謀取財富,導致社會秩序越發無序和混亂。

2、是解決當前各種社會現實矛盾的需要

改革開放以來,黨和政府始終高度重視社會治理,為形成和發展適應我國國情的社會治理制度進行了不懈的探索和實踐,取得了重大成績,積累了寶貴經驗。同時,我們也要看到,當前我國處于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又處于社會矛盾凸顯期,社會治理面臨著新情況和新問題。尤其是近幾年,中國社會似乎開始進入一個矛盾快速積累期,各種矛盾與沖突不絕于耳。有許多必須解決而且回避不了的問題,有許多必須抓緊而不能拖延的任務。

(1)人民內部矛盾多發多樣
  長期積累的矛盾,或是沒有得到重視,或是沒有及時解決,導致矛盾觸點增多,燃點降低。最給力的春聯,上聯:“房價漲. 地價漲. 油價漲. 電價漲. 水價漲. 糧價漲. 肉價漲. 蛋價漲. 菜價漲. 藥價漲.這也漲. 那也漲. 怎一個漲字了得. 漲了還漲”;下聯:“上學難. 參軍難.就業難. 買房難. 租房難. 擇偶難. 結婚難. 育兒難. 就醫難. 養老難. 男也難. 女也難. 看世間難字當頭. 難上加難。”橫批:活在中國。讓老百姓的幸福感跌至有史以來的最低點。

哈爾濱醫科大學附一院,患者李某因對醫生的醫療建議不滿,持刀向4名醫生行兇,致一死三傷。當晚,有網站刊登新聞后附帶“讀完這篇新聞后的心情”調查,6161人參與投票,其中選擇“高興”的竟高達4018人,占總數的六成以上。這引發了人們對醫患關系新的思考。

當前,我國的矛盾涉及各行業各階層.既有農民、城鎮居民、職工、離退休人員、個體工商業者、學生,也有軍隊退役人員、原民辦教師、老村干部、老知青等特定人群。前幾年網上出現《15名中層干警集體舉報山東一公安局長》的帖子,一時間引起了轟動。帖文稱當地15名警員實名舉報郯城縣公安局長孫某某變賣國家資產、變相貪污等問題。這15名警員中,有派出所所長,三級警督,也有普通警員。當他們身著警服站在上訪隊伍中時,人們都以異樣的眼光看他們。維持秩序的人發現他們后,便以武力趕他們回家,難以相信警察也需要上訪。《南方周末》在《國內首份信訪報告獲高層重視》一文中披露:“官方統計,中國每年信訪量都超過1000萬件”。考慮到其中許多都是群體性(如征地、企業轉制、復轉軍人、民辦教師等等)訴求中的代表上訪(按要求每個群體至少要有5名代表),這1000萬件背后蘊含的人數應是數千萬以上。這個龐大的群體其人數之多、行業之廣、涉及面寬,也是世所罕見。
  (2)刑事犯罪居高不下
我國目前仍處于刑事犯罪高發期,以報復社會為目的的惡性案件和極端事件有所增多,給社會治安穩定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造成了極大威脅。兩個壯漢僅僅因停車與女子發生口角,便惡向膽邊生,活活摔死兩歲幼女——素不相識、毫無恩怨的路人,因一點爭執,便痛毆婦孺、立斃人命,沖著熟睡的幼兒都下得去手,這樁發生在北京的極端惡性案件,因其太過悖倫逆天,讓輿論“驚呆了”。而幾乎前后腳發生在首都機場的爆炸案等,也讓公眾既驚且怒,安全感瞬間滑落。(因為未吃到離婚飯,開車撞死7人,撞傷12人)
  (3)流動人口和特殊人群管理問題突出
  流動人口、孤殘流浪兒童和閑散青少年、刑滿釋放人員、精神病人、艾滋病人、吸毒人員等、境外來華人員的管理與服務,一直是一個難題。近日有媒體曝光“東莞丐幫”,犯罪團伙用各種手段使人致殘逼人乞討。一位曾混跡東莞丐幫的老人稱,幫主為了利潤,會把幼童的腿砸斷,而幼童越慘幫主就越賺錢。而為了防止大一點的孩子報警,丐幫會給他們吃強力安眠藥,這樣的孩子壽命很短,隨時會被“幫主”扔掉。
  (4)公共安全事故頻發
  安全生產事故時有發生,僅2013年上半年,全國共發生各類生產安全事故226048起,死亡和下落不明27763人,食品藥品安全問題時有出現,嚴重影響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食品藥品安全事件頻繁被曝光,從“皮鞋很忙”到“口蜜腹劍”,讓民眾本已敏感的神經再次緊繃。“監管跑不過媒體”的現狀更是使得網民爆發了對“政府責任”和“企業道德”的新一輪拷問。中國食品藥品安全監管將何去何從?
  (5)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和社會組織管理與服務問題突出
  中國7.9億就業人口中有80%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就業,針對這些人的管理與服務一直是政府的一塊心病。特別是富士康2010年上半年的十二連跳,跳動了所有中國人脆弱的神經。

5月26日:甘肅籍男工賀某墜樓亡,23歲
·5月24日:一男員工跳樓死亡,19歲
·5月21日:一名湖北籍男工墜樓亡,21歲
·5月14日:一名安徽籍男工7樓墜亡,21歲
·5月11日:一河南籍女工跳樓身亡,24歲
·5月6日:男工盧新從陽臺跳下身亡,22歲
·4月7日:一湖北籍男員工身亡,22歲
·4月7日:一云南籍女員工墜樓身亡,18歲
·4月6日:饒姓女工墜樓,仍在治療,18歲
·3月29日:23歲湖南籍男工從宿舍樓墜亡
·3月11日:一李姓員工從宿舍樓墜地身亡
富士康的失敗,在于其已經固化地將員工鮮活的生命肢解,絕大多數員工以“長時間的加班、長年累月只機械地做一件事情、不與他人交流溝通”為生活常態,而這常態,直接導致了每一個鮮活的生命變成了片面的碎片,不再是完整的個體。 以富士康為代表的中國制造企業,正是因為這種極端不利于個體發展的模式,最后帶來了災難性的破壞。
  (6)互聯網管理問題
  我國有5.64億網民,4.2億手機上網用戶,是世界上互聯網使用人口最多的國家。面對互聯網技術和應用飛速發展,現行管理體制存在明顯弊端,主要是多頭管理、職能交叉、權責不一、效率不高。同時,隨著互聯網媒體屬性越來越強,網上媒體管理和產業管理遠遠跟不上形勢發展變化。特別是面對傳播快、影響大、覆蓋廣、社會動員能力強的微客、微信等社交網絡和即時通信工具用戶的快速增長,如何加強網絡法制建設和輿論引導,確保網絡信息傳播秩序和國家安全、社會穩定,已經成為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突出問題。從秦火火到周祿寶,還有一些樂于傳謠的網絡大V,他們利用網絡便利,借著造謠傳謠形成所謂影響力,進而謀取不當利益。他們殊途同歸,都成了危害社會的“大謠”。對此法律專家、社會學者以及廣大網民紛紛指出,對于這些網絡“大謠”必須重拳出擊,依法嚴懲,還網絡以清明空間。
(7)境外勢力插手人民內部矛盾
  境外敵對勢力極力把人民內部矛盾引向對抗性矛盾,把群眾的利益訴求轉變為政治問題。

3、是解決當前社會治理問題的需要

(1)政府社會治理存在很多問題
  第一,政府行為職能轉變不到位,存在著的缺位和越位現象。缺位表現在公共醫療、就業、教育、社會保障、公共安全、環境保護等六大方面,政府的公共服務不到位;越位表現在政府成為直接的利益相關者,與民爭利,導致社會矛盾突出。

第二,在治理主體上,重視政府輕視社會的協同,政府總是包攬一切。  第三,政府的社會治理手段還比較單一,重視行政性、強制性的管理手段,重管制控制(管、控、壓、堵、罰等),輕協商和服務、輕視法制規范和道德管理。

第四,在治理方式和治理環節上,往往重事后處理或運動式的管理方式,輕源頭治理和常規化治理。
  (2)社會組織發育不成熟
  第一、我國社會組織發展緩慢,數量少,規模小,質量低,難以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當前中國登記在冊的社團組織43.9萬個,平均每萬人中擁有社團組織2個;發達國家每萬人中擁有社團組織50個以上,發展中國家則是10個。
  第二、社會組織法規體系尚不健全,立法層次較低,政策環境還不完備。
  第三、社會組織治理機制與社會發展不相適應。現在政府上班的人常常是白+黑、5+2地工作,為什么大家還是不滿意?因為社團組織不發育,本來微觀的社會管理和社會服務都應由社團來滿足和提供。但事實上都由政府承擔了。

第四、部分社會組織行政色彩嚴重,社會組織與政府批準與否無關,與社會需要有關。
  (三)社區建設還不能滿足人們的需要
  第一、社區建設中居委會行政化傾向嚴重。
  第二、社區服務體系不健全(政府服務體系、社會公益服務體系、市場服務體系)
  第三、社區管理主體單一。

社會矛盾急劇增加,數量越來越多,沖突越來越激烈,這說明我們的社會治理體制存在著重大缺陷。

三、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路徑

《決定》對創新社會治理方式作出全面部署,提出“四個治理”原則,即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和源頭治理。這四個關鍵詞,為我們創新社會治理方式指明了方向和路徑。

(一)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原則

  堅持系統治理,善用合作共治方式協調社會關系。建立政府主導的社會治理多元主體合作共治模式,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社會治理體制。堅持黨委在憲法和法律框架內領導社會治理,把握社會治理的正確方向。建立社會治理綜合協調機構,發揮政府統籌指導社會治理全局性事項的主導作用。健全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聯系政府與群眾的互動機制,發揮人民團體和社會組織協調關系、化解矛盾、維護穩定、促進和諧的作用。系統治理明確了社會治理的主體及其相互關系,即社會治理由誰領導、由誰主導以及社會治理主體間怎樣互動。《決定》指出:“堅持系統治理,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系統治理一方面吸收和借鑒了國外社會治理的通行規則,強調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另一方面根據我國國情,強調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社會自我調節和居民自治并不是“讓政府走開”、社會組織和居民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而是要明確政府、社會組織和居民在社會治理中的合理分工,明確政府該做什么、社會組織和居民該做什么,黨委的領導作用、政府的主導作用不能淡化甚至放棄。在當今中國,離開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任何有效的社會治理都是難以想象的。

依法治理明確了社會治理的根本依據和手段,即主要依據什么、依靠什么來進行社會治理。《決定》強調:“堅持依法治理,加強法治保障,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化解社會矛盾。”在一個結構單一的社會,決策者可以像指揮軍隊一樣引領社會前進,但當利益格局復雜、社會訴求多元以后,決策就要在法律的框架內進行。堅持依法治理,善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調處社會矛盾。法治是善治的基本方式,法治的可預期性、可操作性、可救濟性等特征具有其他社會治理手段所不具備的優勢。法治思維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思想基礎,法治方式是社會治理現代化的根本保障。破除社會管控理念,提升社會治理主體法治思維能力,保障其善用法治思維分析社會矛盾成因及化解路徑,善用法治方式解決社會問題,做到依法執政、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監督。

應該說,從20世紀80年代以來,中國的制度建設很快,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2011年3月,中國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宣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形成。可惜的是,中國人沒有養成遵守制度的習慣,中國仍然只能說是一個制度化程度很低的國家。明文的制度只停留在紙面上,相反,附著在明文制度上的“潛規則”卻大行其道。正如中國學者吳思所說,“潛規則”事實上主導著中國社會的運行,成為中國社會運行的真正規范。中國有句話,叫著“原則上不可以”,在中國的語境下,它的意思是“事實上是可以的”。可見,“原則”都是可以變通的,都不是剛性的。做了不該做的事,去“擺平”了,就不會受到懲罰。明文規定不能做的事,“搞定”了,就可以干了。可以說,“擺平”、“搞定”的是人,破壞的卻是制度。中國人要懂得,人要對自己的行為負責;有些事情可以干,有些事情不能干。人們沒有意識到,不遵守制度帶來的,社會成本運行變高,社會信任度變低。這樣,每個人都成為受害者,整個社會不得不為此墊付高昂的代價。

  我們在處理問題時,要盡可能按政策、按法律來處理問題,有政策的按政策,政策不完善的空白的,我們要盡早研究出臺政策、完善政策,避免隨意性。社會治理的各個主體開展活動時都有遵守法律的義務,誰也沒有超出法律規范的特權。  

堅持綜合治理,綜合運用法律、行政、道德、宣傳教育、科技等手段規范社會行為。運用行政手段管理和服務社會,不得違背法定權限及程序。強化道德約束,加強社會行為規范自律,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強化宣傳教育,引導群眾有序表達訴求、依法維權,及時化解社會矛盾。完善現代信息技術為基礎的社會治理體系,提升運用信息技術加強社會治理的能力。

綜合治理明確了社會治理的依據和手段,即綜合運用除法律外的其他手段來進行社會治理。《決定》要求:“堅持綜合治理,強化道德約束,規范社會行為,調節利益關系,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道德作為非強制性的社會規范,是社會的“軟治理”手段,是處理國家與社會、公民與公民等關系的重要行為準則。沒有道德約束的社會治理,絕非善治或良治,要使社會成員的利益關系既合“法”又合“義”。80年代有一部很有意思很轟動的電影叫做《秋菊打官司》,中國老百姓就認一個死理,一定要討要一個說法。當然對于當時的社會環境下面推進人們的法制理念的建立,推動地方領導干部樹立這種法制意識都非常有幫助,但同時我們要反問一下,是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像秋菊那樣求助于法律呢?在封建社會,皇權不下縣,鄉村里面的矛盾大多依靠鄉紳或是家族長老。現在,我們依然可以采用這種方式。有這樣一個故事,說西部有一個省,有兩個農民放馬,這兩個馬群走散了。后來有一戶農民就認為那一批馬是他的,但這兩個農民互不相讓,一定認為這批馬是他的。馬本身的價值大概就1800塊錢,他們最后鬧到說非要討個說法,說要做DNA鑒定,如果要做這樣一個技術鑒定要花3600塊錢,他們也愿意,就是為了討要一個說法,賭一口氣。但是最后在當地有關部門特別是有威信的一些老人的協調下,最后要馬的這一戶給了另外一戶900塊錢作為補償,這樣既和和氣氣的解決了矛盾,化解了糾紛,也減少了兩家的經濟負擔,還節約了寶貴而有限的司法資源。所以說并不是什么事情特別在民間基層一定要走向訴訟的這樣一個渠道,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行政仲裁,幾位一體,大調解這么一個格局。

源頭治理明確了社會治理方式的次序,即不同社會治理方式的優先次序、輕重緩急。《決定》指出:“堅持源頭治理,標本兼治、重在治本,以網格化管理、社會化服務為方向,健全基層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反映和協調人民群眾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我們過去對源頭治理重視不夠甚至忽視,沒有把治標與治本有機結合起來。有些領導干部說非常重視社會治理,但是往往是不出事不管不問,出了事高度重視、高度負責,都是事后被動應付,所以我們現在要提出要關口前移,要防范于未然。馬凱同志在國家行政學院2010年秋季開學典禮大會上做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報告——《努力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在這篇重要的報告里面,馬凱提到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構建一個源頭治理的制度體系。所謂源頭治理就是要把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社會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讓它不發生,少發生,要鏟除社會矛盾、社會問題發生的土壤。當然我們說這是一種理念狀態,實際很難完全做到,但是我們需要向這個方向去努力,去工作。

“四個治理”內容豐富,體現了一系列有機結合:剛性治理與柔性治理相結合、社會服務與社會治理相結合、社區治理與社會治理相結合、政府主導與多方參與相結合、科學精神與人文關懷相結合、治標與治本相結合等等。“四個治理”在宗旨要求和目標指向上具有統一性。

(二)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路徑

《決定》強調:“必須著眼于維護最廣大人民根本利益,最大限度增加和諧因素,增強社會發展活力,提高社會治理水平,全面推進平安中國建設,維護國家安全,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總結起來,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路徑包含三個方面,一是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二是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三是保障國家安全。

第一、采取措施,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

1、加快實施政社分開。健全社會自治機制,增強社會發展活力。通過立法降低社會組織準入門檻,健全社會組織章程、治理機構及退出機制,推進社會組織依法自治。社會組織在中國社會治理結構中的角色越來越重要,在文化、經濟、宗教等各個方面都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這四十多萬的社會組織中,有24萬余個社會團體或多或少帶有官方的性質,因為《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所有社會團體的成立都必須掛靠政府部門作為業務主管單位。有些社會組織其實本身就是政府部門,如中國紅十字會工作人員本身就是政府任命,有事業編制,業務經費由政府財政劃撥。政府作為社會治理服務資源唯一的供給主體,壟斷了社會治理政策的制定過程,由此導致大部分社會組織依附于政府部門,行政色彩濃厚,自主性不高。這種情況下,社會力量的資源供給水平不高,社會上蘊藏的大量人力、物力、財力資源沒有被充分調動起來參與到與其自身利益密切相關的社會治理各個環節之中。國際上,社會組織又稱為“非政府組織”、“第三部門(即區別于政府和企業)”,從名稱上就彰顯了其民間性。這些組織有可能會和政府合作,有可能接受政府的財政資助,有可能承擔政府購買的公共服務,但絕不接受政府行政命令的管束。

健全社會參與治理機制,實現政府治理與社會自治良性互動。修訂行政許可法及政府采購法,將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通過委托、授權或購買的方式交由社會組織承擔,提升社會治理效果。對此,決定指出,適合由社會組織提供的公共服務和解決的事項應交由社會組織承擔。基本公共服務領域的教育、醫療、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等,也要逐步加大政府購買服務的力度。這樣一方面推動了政府職能轉變,把自己不便管也管不好的社會職能剝離出來,交給社會組織承接。另一方面也促進了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通過持續加大公共財政的支持力度,提高了社會組織的項目運作能力和服務的能級,暢通了社會組織參與社會建設和社會治理的通道。這是一個雙贏的過程。在實際運行中,很多社區已經在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方面做出了有效的嘗試,既緩解了公共養老院供應不足的問題,也成為解決就業壓力的重要手段。

哪些政府職能可以轉移,是要考慮的問題。經過梳理,上海靜安區結合實踐將政府職能轉移的范圍分成三類:“公共管理主要涵蓋市容環衛服務等;社區服務包括為老、助殘等等;社會事務則包括第三方評估等服務。”。在政府資金的激勵下,上海靜安區社會組織的數量不斷增加,服務范圍逐漸擴容。截至去年11月底,靜安區共有社會組織449家,其中民辦非企業單位312家,社會團體137家,從業者總數接近8000人。社會組織的服務領域遍及助老、助殘、市政服務、教育、體育、文化、工商服務業、科學研究、衛生等多個領域。

為了聚集一批具有全國影響力和競爭優勢的社會組織,2012年起靜安區設立每年1500萬的社會組織發展專項資金,并出臺專項資金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對社會組織有針對性地給予開辦費補貼、房租補貼、人員經費補貼、能力建設補貼、公益創投補貼等等,對獲得區級、市級、國家級各類榮譽的社會組織及個人給予獎勵。

2、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志愿服務在溝通政府與民眾的關系、彌補政府和市場的缺失等方面發揮了重要的“第三只手”的作用。健全志愿者招募培訓和注冊管理制度,建立志愿者星級認定、嘉許制度和志愿服務回饋制度,支持和發展志愿服務組織。相較經濟社會迅速發展而言,我國社會服務領域的改革進展則相對緩慢。發達國家的經驗告訴我們,當經濟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會出現許多社會問題,這些問題是政府和市場不可能全部解決或解決不好,解決這些問題的一條有效途徑就是大力發展志愿組織。

3、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尤其是培育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現在,發達國家的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比較完善,許多原來由政府管理的事情轉由它們自律管理。隨著改革的不斷深化,政府將逐步從大量具體、瑣碎、繁雜的事務性工作中解脫出來,由此出現一個“缺位”的問題,而建立和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社會組織就是解決政府缺位問題的有效形式。完善財稅支持、人才扶持等制度,限期實現行業協會商會與行政機關真正脫鉤,重點培育和優先發展行業協會商會類、科技類、公益慈善類、城鄉社區服務類社會組織,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完善居(村)委會組織法,健全村規民約、社區公約,夯實居(村)民自治治理結構,發揮群眾在基層社會治理中的主體作用,促進城鄉社區依法自治。

第二、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

隨著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各種利益主體之間圍繞著資源占有和使用的利益爭端增多,人民群眾維權意識和平等意識日益增強,由于信息不暢等原因,導致了很多社會矛盾的出現。對此,《決定》指出要“創新有效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體制。建立暢通有序的訴求表達、心理干預、矛盾調處、權益保障機制,使群眾問題能反映、矛盾能化解、權益有保障”。

1、改革我們的信訪工作制度。原則上信訪不再作為地方政府的考核指標,同樣信訪我們也不再接受越級上訪,只能一級一級來。另外,既然是依法治國,就要增強法律在處理社會矛盾、解決社會利益糾紛當中的作用。同時,我們還要建立起政府自我糾錯的能力,就是要改革和加強我們的行政復議工作。通過改革和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一方面提高政府的自我糾錯,另外一方面,防止因為進入到司法訴訟程序當中,給社會資源帶來的巨大浪費,同時對當事人還有一個時效性過長的這樣一個影響,因為整個訴訟的時間很長。同時,還對上下級政府之間的監督,從過去的那種名義上的監督轉變為實體上的監督,因為行政復議上級政府可以變更下級政府做出來的相關行政裁決。

除此之外,在群眾關心的社會決策方面,要健全重大決策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完善公共決策社會公示、公眾聽證、專家咨詢論證制度,健全民主決策程序,凡是與群眾切身利益密切相關、影響面廣或容易引發社會不穩定的重大決策事項,都要充分聽取群眾意見,對大多數群眾不理解、不支持的事項緩解出臺或者不出臺,防止因決策不當而損害群眾利益,引發社會矛盾。在這方面,銅仁市創建的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是個好經驗。習近平同志在貴州調研時指出:銅仁“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制度,統籌推進重點工程建設和社會穩定,實現‘項目要推進、風險要防范、矛盾要化解、群眾得實惠’,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矛盾方面取得好的效果。”

決策有風險 評估要先行,保持社會穩定的"銅仁經驗"

近年來,貴州省銅仁市在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中,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作為一項基礎性工作來抓,全面建立和推行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探索出“風險評估先行、防范化解聯動、建設與調解并進、發展與穩定統籌”的工作模式,實現了“項目要推進、風險要防范、矛盾要解決、群眾得實惠”,為實現該市“加速發展、加快轉型、推動跨越”提供了堅實保障。這個都是源于一次“舞龍”引發的深刻反思 。2009年元宵節前,銅仁市德江縣發生一起大規模群體性事件。起因是當地政府在未征求群眾意見、沒有充分考慮傳統習俗的條件下,草率改變傳統舞龍線路,從而引發群眾不滿。事件平息后,銅仁市的決策層意識到,當地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民生欠賬多,在發展中積累和暴露的矛盾和問題較多,處理稍有不慎,就會給社會穩定帶來巨大風險和沖擊。“加快發展的前提是得到群眾的理解和支持,這里的關鍵在于干部的決策、言行和作風。”定政策、出措施、上項目,既要充分考慮決策和項目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又要充分考慮潛在的穩定風險,從源頭上預防和化解社會矛盾,實現社會和諧穩定。 經過認真研究,銅仁市把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作為超前防范化解風險的重要手段,明確要求各級黨委政府在做重大決策或實施重大項目前,必須全面、系統、深入地評估、論證決策或項目可能帶來的社會穩定風險,并將其結果作為決策的重要依據。為此,該市還制定完善了《重大事項社會穩定風險評估辦法》、《風險評估工作管理規定》等規范性文件,健全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工作的執行、責任和監督機制,以確保執行過程中不走樣。后來,銅仁市籌備建設科技工業園區和教育園區,涉及兩個鄉鎮7個村2365戶近萬人的征地拆遷,銅仁市始終將解決好征地拆遷群眾的切身利益作為第一任務,成功地實現了重點工程建設與社會穩定工作統籌推進。

  第三、健全公共安全體系,維護國家安全

如今的安全,已經不僅僅是指交通安全,還包括環境、食品、生產、國家的安全。

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改革發展才能不斷推進。但由于監管不到位,食品藥品安全和社會安全問題已經嚴重影響到了群眾的日常生活,給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造成了重大的損失,甚至也影響到了政府的公信力。這些方面的安全已經是老話題了,在此不一一贅述,只提《決定》中的一個亮點。

國安委從最初有人提出,20多年來一直有人在提。那么中央什么時候設立,恐怕與必要性有關系。也就是說,在沒有感覺到非傳統安全威脅成為巨大挑戰的時候,沒有那么迫切的時候,現有的機構具有應對挑戰能力的時候,就不需要建立新的機構。而今天中央認為,到了必要期,我們現在遇到的很多挑戰,越來越嚴重。所以《決定》提出要健全公共安全體系,設立國家安全委員會,完善國家安全體制和國家安全戰略,確保國家安全。

對外維護主權安全,對內維護政治安全。這種維護“雙安全”的表述在習近平的講話中表現為,“我國面臨對外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對內維護政治安全和社會穩定的雙重壓力。這種“雙重壓力”就是產生國安委的動力。國安委的成立,很大程度上是為了加強國家安全事務(以及對外工作)的橫向協調,更重要的是為了強化縱向的中央(尤其是國家元首)對國家安全事務的統一領導、集中指揮。對于保障維護國家核心利益,確保中央對外戰略意圖的實現,都有著重要的實際意義。(暴力事件)

在世界范圍內看,擁有國家安全委員會是一個國家安全體制和安全戰略成熟與完善的標志。美國1947年就根據《國家安全法》設立了國家安全委員會。俄羅斯、法國、印度等國也都設立了類似機構。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效能已被充分驗證。

  面對復雜多樣的快速轉型社會,多元互動、共同協作的權力運行過程更適合于現代社會建設。這也決定了社會治理必須遵循動態和權變原則,因時、因地施治,不斷推進社會治理模式的結構性轉型。因此,社會治理體制的構建和創新,不僅有助于完善政治體制改革和進一步解放和增強社會活力,而且也助于增強我們對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自信。

【篇3】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

形成社會治理新格局 重在創新社會治理體制
作者:馬雅琴
來源:《西部論叢》2019年第22期

????????摘 要:社會的變革不僅給我國經濟社會帶來了巨大的活力,隨之而來的還有新的社會矛盾和問題,社會治理也愈加復雜。人們的自主意識覺醒,政府職能的轉變,迫在眉睫。因此,社會治理應適應社會的新變化,轉變社會治理理念,改進社會治理方式,不斷提高社會治理水平。

????????關鍵詞:社會治理;體制機制;基層治理

????????隨著改革開放的日益深入和社會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的經濟體制、社會結構、利益格局以及人們的思想認識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為全面推進我國社會治理體系建設,習近平從思想、理論以及實踐等多方面拓展了社會治理的新境界。中共十九屆四中全會進一步以“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為主題,審議出臺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其中,就社會治理也是做了重要闡述。

????????十九大提出要以共建、共治、共享來構建社會治理格局,并以提高社會化、法治化、專業化、智能化水平,完善治理能力,這個重要的科學決策。自改革開放以后,國家發展的一直在經濟建設為中心,據相關數據統計我國的社會結構落后經濟結構15年,而這一差距是直接導致社會問題與矛盾的因素。另外,前期一直倡導政府管理社會,在管理社會的過程中,發現不足、出現短板,進而也導致了政府與社會之間的沖突,政府干預過多導致群眾對政府的信任度下降。十九屆四中全會更是充分體現了共建、共治、共享的要求。其中,“共建”突出了制度和體系建設在社會治理格局中的基礎性、戰略性的地位。

????????要創新社會治理體系,必須要努力從當前社會治理欠缺的部分入手,然后多方面、多層面形成合力,綜合施策。

????????第一,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有效機制。新中國成立之初,我國社會階層主要以知識分子階層、農民階層、工人階級為主。如今,隨著全球化的腳步,帶來的新文化思潮也在影響著這個時代的人們,自我意識的覺醒和民主意識的增強,人們的美好生活的向往和訴求已不再簡單或者是單純了。在新形勢下如何處理人民內部矛盾,就要以形成有效解決矛盾機制為準,健全工作體系、干預機制以及綜合機制。將矛盾及時化解在源發地。

【篇4】創新社會治理體制的提出是在

創新社會治理體制要堅持“四個治理”

◎ 文/龔維斌

【期刊名稱】中國國情國力

【年(卷),期】2014(000)004

【總頁數】2

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創新社會治理體制,改進社會治理方式。這既是我國社會主義社會發展規律的客觀要求,也是我們黨對社會管理理論認識的一次升華,更是我們黨在社會建設理論和實踐上的一次新飛躍。

堅持系統治理

社會治理是全社會的共同行為,要加強黨委領導,發揮政府主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各方面參與,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

1.發揮政府治理的主導作用

發揮黨委在社會治理中的領導核心作用的同時,要強化政府研判社會發展趨勢、編制社會發展專項規劃、制定社會政策法規和統籌社會治理方面的制度性設計、全局性事項管理等職能。正確處理政社關系、政事關系、政企關系,改革社會組織管理制度,鼓勵和支持社會組織發展,激發社會組織活力,凡是社會能辦好的事務和公共服務盡量交給社會力量承擔,充分發揮社會力量在社會治理中的作用。

2.增強社會自我調節功能

依托人民團體、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和各類社會組織,開展形式多樣、方法靈活的平等對話、相互協商、彼此談判、規勸疏導,化解不同利益主體之間的利益沖突。推進以行業規范、社會組織章程、村規民約、社區公約為基本內容的社會規范建設,充分發揮社會規范在協調社會關系、約束社會行為、保障群眾利益等方面的作用,通過自律、他律、互律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行為符合社會共同行為準則。

3.深化居民自治

深入貫徹居民委會組織法、村委會組織法,深入開展以居民會議、議事協商、自我服務為主要目的的民主治理實踐,以村務公開、居務分開、民主評議為主要內容的民主監督實踐,全面推進居民自治的制度化、規范化、程序化。

堅持依法治理

1.用法治精神引領社會治理

法律的權威和地位是衡量一個國家、一個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準。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多次提出,要更加注重發揮法治在國家治理和社會管理中的作用。依法治理是我們黨領導人民治理國家的基本方略,法治也是社會治理的重要原則。我國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革,利益關系日益復雜,利益訴求日益多元,社會矛盾日益凸顯,人們政治參與意識、民主法治意識、權利意識、公平公正意識普遍增強,對法治的期待越來越強烈。因此,需要在社會治理的各個方面、各個環節全面貫徹法治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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