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鄉村治理工作調研報告
目錄 一、我縣鄉村治理的現狀分析 ....................... 2 (一)基層組織建設持續夯實 ..................... 2 (二)基層民主活力顯著增強 ..................... 3 (三)群眾法治意識得到提升 ..................... 3 (四)德治氛圍日漸濃厚 ......................... 4 二、鄉村治理存在的問題 ........................... 4 (一)村民自治能力不強 ......................... 4 (二)治理主體法治意識不夠 ..................... 5 (三)基層德治缺乏有效手段 ..................... 5 (四)治理體系運行不暢 ......................... 6 (五)鄉土人才留不住 ........................... 7 三、鄉村治理的對策建議 ........................... 7 (一)構筑鄉村治理基礎 ......................... 7 (二)創新鄉村治理機制 ......................... 8 (三)推進鄉村法治建設 ......................... 9 (四)提升鄉村德治建設 ........................ 10 (五)增強鄉村治理保障 ........................ 11
近年來,中央高度重視鄉村治理工作,連續兩年的一號文件都提出并強調“要建立和改善鄉村治理機制”。剛剛召開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出臺了《中共中央關于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明確提出“堅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構建基層社會治理新格局”。為了解我縣鄉村治理現狀以及存在問題,形成建議和對策,結合“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工作,我通過對毛尖山鄉實地調查、座談了解,以“解剖麻雀”形式并結合全縣有關情況,調查報告如下:
一、我縣鄉村治理的現狀分析
我縣轄 24 個鄉鎮,182 個行政村和 6 個社區,戶籍總人口 41 萬余人,其中城鎮人口 10 萬人。隨著經濟社會發展進步、農村改革進程深化和鄉村振興戰略實施,當前我縣鄉村治理機制不斷完善,社會安全穩定形勢持續向好,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群眾的安全感和滿意度不斷增強。在建立推行民主法治、優化治理主體結構、提升公共服務水平等方面,均有明顯進展。
(一)基層組織建設持續夯實
1、鄉鎮事業單位改革全部完成,“兩中心一所一大隊”實現編制、人員、財務全部劃歸鄉鎮管理,解決鄉鎮公共事務管理的權責對應問題;2、村級黨建標準化建設持續提升。
2018 年村兩委換屆,全縣 182 個行政村和 6 個社區黨組織、村委會及村務監督委員會、團、婦、兵等配套組織齊全,書記主任一身兼比例達到 57.4%以上,村兩委年齡、文化程度等結構持續優化,基本實現了大學生村級后備干部全覆蓋;3、村級黨群服務中心建設實現全面上臺階,新時代文明實踐站、人民調解室、道德講堂等均實現標準化配備;4、村級優秀帶頭人不斷涌現,“雙十佳”評選選拔機制穩步推進。
(二)基層民主活力顯著增強
1、全縣各村堅持“四議兩公開”制度,保證群眾對村級事務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提升村民參與村務管理積極主動性;2、規范建立村級財務監督委員會,實行村務公開和“陽光村務”;3、各村均成立了“村民議事會、紅白理事會、道德評議會、禁毒禁賭會”等“四會”組織,讓群眾推選自己的代表參與管理服務。
(三)群眾法治意識得到提升
1、積極整合社會資源、司法資源和黨政資源,鄉、村兩級均構建了人民調解、司法調解、行政調解等多元糾紛化解體系;2、“ 七五”普法取得較好成效,群眾法治意識得到增強,特別是在護林防火、生態保護等方面法制意識提升較快;3、掃黑除惡工作取得階段性成果,群眾安全感和對政法工作滿意度綜合指數和排名不斷提升。全縣共打掉黑惡勢力 5 個,抓獲犯罪嫌疑人 189 人。
(四)德治氛圍日漸濃厚
1、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逐漸深入人心,特別注重從“娃娃抓起”;2、鄉風文明建設開始啟動,通過采取鄉賢論、榜上亮、群眾評,每月評選“文明戶”、“身邊好人”、“道德模范”“好媳婦好婆婆”等;3、“道德講堂”全面鋪開,結合“扶貧夜校”等弘揚慈孝和睦、誠實守信等傳統文化,提升群眾道德素質;4、村規民約均已建立,部分取得良好效果,如我縣天堂鎮城東社區查灣組早在三年前就用共同約定禁限放煙花爆竹且一直共同遵守。
二、鄉村治理存在的問題
隨著城鄉統籌發展、市場經濟、社會自組織發展的日益活躍,人流物流、資金流、信息流加快流動,社會利益關系協調難度加大,原有社會規范和管理手段逐漸弱化。盡管鄉村治理能力水平得到整體提升,呈現向好發展態勢,但是也面臨一些亟待破解的問題:
(一)村民自治能力不強
1、部分村級黨組織出現軟弱渙散情況,全縣摸底越有11 個“軟弱渙散”村,缺乏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來實施村民自治;2、部分村村委會班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能力不足,不能很好調動村民參與村級事務的積極主動性;3、農村青壯年外出務工占大多數,特別是邊遠山村出現了“空心村”現象,在家“三留守”人員參與自治意識不強,
能力不足;4、村級集體經濟發展不優不快,大部分村除了光伏之外,很難找到集體經濟增收途徑,距離縣委提出的“351”目標仍有差距。
(二)治理主體法治意識不夠
1、鄉村治理主體運用法制思維和法治方式不夠熟練,鄉鎮依法行政能力有待加強,村級熟人社會、人情社會仍然存在;2、針對外出務工人員和流動人口的法制宣傳存在空白,沒有做到全覆蓋、高頻率,宣傳手段以傳統散發傳單、以案說法、會議宣傳為主,缺乏群眾喜聞樂見的形式,一些村民法制觀念淡薄,陷入“套路貸”網絡騙局,影響社會穩定;3、信訪機制存在漏洞,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以訪代法”等觀念仍然存在,通過信訪渠道反映問題的意愿強烈,不愿依法表達利益訴求、維護自身權益;4、基層矛盾糾紛排查化解仍不夠深入、及時、有效,有的地方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例如兩性情感糾紛等,難以及時發現,發現后不能及時有效化解,存在較大穩定風險。
(三)基層德治缺乏有效手段
1、農村普遍存在傳統道德觀念淡化現象,受拜金主義等不良風氣影響,上慈下孝、勤勞致富、鄰里和睦、耕讀傳家等家德家風傳承出現斷裂,不愿意贍養父母、懶惰散漫、不服從管理等現行均較為常見;2、鄉村存在誠信缺失問題,少數群眾不愿履行公共義務,對修路、水利等公共設施建設
不愿籌資籌勞,欠錢欠款不愿償還,特別體現在貧困戶不積極主動償還扶貧小額貸款,逾期率逐漸上升,影響較大;3、村規民約執行缺乏有效監督,對不遵守執行的村民,盡管寫了懲罰性條款,但是缺乏較真碰硬的執行主體和強制措施;4、道德評議會的影響力有限,部分鄉賢、“五老”等道德評議會組成人員因為多種原因參加道德評議的積極主動性不夠,有的有怕得罪人的思想,導致評議流于形式,揚善懲惡的作用沒有發揮到位。
(四)治理體系運行不暢
1、基層黨委、政府還沒有實現從“社會管理”到“鄉村治理”的根本轉變,治理方式單一、被動,主要依賴于行政命令和國家強制力, 疲于應付和解決具體問題,缺乏源頭性、長效化的治理機制和措施,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法治保障的鄉村治理體系的運行協調性不高;2、村級治理手段有限,村兩委工作有行政化傾向,不適應新時代人流、物流、信息流的快速流動趨勢,主要依靠行政推動、口頭調解等傳統手段,在掌握現代化、信息化、智能化治理方法和治理手段方面先天不足;3、普通黨員、村民組長、村民代表發揮先鋒模范作用不明顯,年齡普遍老化,加上待遇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現找不到人當組長現象,在發動群眾、引導群眾參與自治管理服務最后一米上出現“空檔”。
(五)鄉土人才留不住
1、城市人才虹吸效應明顯,農村產業發展提升與需要匹配的專業技術型人才已經形成剪刀差, 年輕人不愿意到鄉、村工作, 來了也留不住人, 基層農技隊伍知識嚴重老化, 年齡結構、專業結構、梯次結構不合理現象普遍, 推廣新技術的人才尤其缺乏;2、村兩委年齡結構雖有改善,但是由于工資待遇相對不高,村干隊伍留不住年輕人的現象仍普遍存在;3、農業產業化帶頭人、農業專業合作社帶頭人、農產品深加工龍頭企業嚴重缺乏。
三、鄉村治理的對策建議
鄉村治理現代化是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內容。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格局,做到“德治、法治、自治”相融合,是適應形勢變化、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的必然要求。
(一)構筑鄉村治理基礎
1、要強化村黨組織領導核心作用,加強支部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健全以村黨組織為核心,村民委員會、村務監督委員會、村級團支部、婦女委員會、集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廣泛參與的“一核多元”鄉村治理架構,加強和改進對農村自治組織、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群團組織的領導,把黨的政治優勢、組織優勢和密切聯系群眾的優勢,轉變成鄉村治理的制度優勢;2、加強鄉村干部隊伍建設。進一步加
大從機關、事業單位和國有企業中選派優秀人才擔任村黨組織第一書記的力度。進一步提高村干部的待遇水平和工作保障,逐步實現與外出務工平均收入基本相當,調動其工作積極性;3、提高民主協商治理能力,善于通過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的方式推進鄉村治理。
(二)創新鄉村治理機制
1、深化細化壓實“網格黨小組+”治理服務機制,將行政村化分為若干個網格,鄉村黨員干部全部進網格,在每個網格成立以先進黨員代表任組長、其他黨員為成員的黨小組,建立“村兩委成員+鄉網格干部+黨員+鄉賢+群眾”聯動體系,把鄉村治理中所有人的因素聯動、帶動起來,延伸服務群眾解決問題最后一米;2、建立“新時代文明實踐站+道德講堂+扶貧夜校+鄉村振興連心講堂”等思想政治宣傳新平臺,在村黨支部的統一領導下,把黨員干部、鄉賢五老、發展能手組織整合起來,常態化深入群眾及時學習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把扶貧政策、慈孝文化、技能培訓等送到百姓庭院、田間地頭;3、真正發動群眾參與村民自治,提高村民參與自治的能力。在村黨支部引領下,通過宣傳、發動、引導群眾遵守村規民約,參加“四會”, 拓寬黨員群眾參與鄉村治理的渠道,讓村民一道對村里要辦的大事、要解決的難事、影響和諧穩定的矛盾糾紛等進行討論解決,包括低保
評定、鄉村建設、產業發展、收益分配、鄰里糾紛等,讓村民把想說的話說出來,把合理的建議提出來,把心里的怨氣釋放出來,提高廣大群眾脫貧致富、建設家園、振興鄉村的積極性,最終實現鄰里和睦、農村穩定、產業發展。
(三)推進鄉村法治建設
堅持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的基層社會治理體系。鄉村治理中,自治是基礎,法治是前提,德治是支撐。法治是加強和創新鄉村治理、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根本之舉,自治和德治都要以法治為前提基礎,通過法治加以引導、規范和保障。1、緊密結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按照“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要求,堅決掃除“村霸”、宗族惡勢力、群眾身邊的腐敗問題,凈化、優化農村發展環境;2、充分運用綜合治理手段,建立村級法律顧問制度。加強對鄉村治理的法治指導,確保鄉村事務依法妥善處理,自治章程、議事規則,村規民約等自治行為在法律規定內依法運行。探索將文明創建、環境整治、移風易俗、誠信文化等涉及公共事務的管理納入地方規章框架;3、進一步落實“誰執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選擇村民集中回村的重要時間節點,通過以案說法、法治講座、法律援助進農村等多種形式,扎實開展法律進鄉村宣傳教育,加大《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涉農法律法規在廣大農村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執行,引導群眾自覺
守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靠法。4、運用法治治理成果,建立農村誠信體系,對違規違法的村民建立約束限制機制,樹立違法行為除了接受法律懲罰外,在生產生活其他方面受限制的鮮明導向。
(四)提升鄉村德治建設
1、加大農村道德建設的宣傳力度。抓住精準扶貧、鄉村振興、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有利契機,主動順應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文明發展趨勢,因地制宜探索可行性強的措施、機制。培育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相契合的優良家風、文明鄉風和村莊文化,提高農民群眾思想覺悟、道德水準、文明素養,提高農村社會文明程度。2、搭建道德建設的平臺。給予“鄉賢”和道德評議人員相應社會地位、政治地位,建立健全道德評議機制,通過舉辦道德講堂、開展道德評議和德孝主題文化等活動,形成良好道德風尚。促進鄉賢、道德模范等評議主體在鄉村矛盾糾紛化解、公共服務開展和公益事業建設中的作用;3、組織群眾參加紅白理事會,弘揚科學精神和時代新風,抵制封建迷信和腐朽落后文化對農村、農民的侵蝕,引導群眾抵制婚喪嫁娶大操大辦等陳規陋習,引領基層文明新風。4、創新德治成果的運用,例如可否在村級建立家庭道德檔案,在征兵、升學、報考國家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察考核中把家庭道德檔案作為參考依據,形成村民遵守道德、敬畏道德的良好氛圍。
(五)增強鄉村治理保障 1、加強鄉鎮黨委、政府公共服務職能,加大基本公共服務投入,使鄉鎮成為為農服務的龍頭。構建治理一張網、服務一扇門、執法一隊伍、建設一條龍、綜治一中心的“三治”保障體系,著力增強鄉鎮統籌協調能力,發揮好鄉鎮黨政機關服務、帶動鄉村進行有效治理的作用。2、運用互聯網、大數據、物聯網、云計算、人工智能等現代信息技術,探索建設以基礎數據平臺為支撐、以綜合治理平臺和公共服務平臺為核心,打造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助推脫貧攻堅、服務鄉村振興、關愛留守人員等功能于一體的“平安鄉村?6?1 智惠農家”系統,構建線上線下相結合的鄉村便民服務體系;3、推動鄉村高質量發展,提高鄉村治理的物質保障。進一步加大對現代農業的政策扶持和補貼力度,將農村產業和龍頭企業引進、科技人才指導、科技項目、配套服務項目等產業緊密結合起來,實現一二三產融合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帶動鄉村可持續發展。盤活村級閑置資產,創造鄉村新的就業崗位,吸引外流人才、優質資源向鄉村回流,改善農村資源外流、活力不足、人口老齡化、空心化等現實問題,讓農民真正享受到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和集體經濟發展成果,從內在激發鄉村發展活力;4、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要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有吸引力的職
業,讓農村成為安居樂業的美麗家園。
0 2020 年脫貧攻堅成效鞏固提升方案
按照中央和省、市、縣委堅決打贏打好精準脫貧攻堅戰的決策部署,以及縣委縣政府《關于打贏脫貧攻堅戰三年行動的實施意見》(X 發〔20XX〕34 號)和《全縣“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集中行動”實施方案》(X 扶貧組發〔20XX〕2 號)要求,結合我鎮脫貧攻堅工作實際,經研究決定,利用三個月的時間,在全鎮范圍內開展“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集中行動”,現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堅持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堅持問題導向,以“更嚴、更細、更實”的要求,深入開展脫貧攻堅鞏固提升行動,以“繡花”功夫和較真碰硬的工作作風,對 2014 年以來精準扶貧工作進行“全面體檢”,及時發現和解決問題,補齊脫貧攻堅工作短板,著力夯實貧困人口穩定脫貧基礎,全面鞏固提升我鎮脫貧攻堅工作水平和成效。
二、行動內容
本次行動主要對政策落實、貧困戶基礎信息、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貧困村戶退出質量、干部結對幫扶和檔案管理等工作進行全面核查、整改。
(一)提升扶貧政策知曉率
主要查貧困戶對扶貧政策的了解程度。鎮村干部、幫扶
責任人要在學透吃透精準扶貧政策的基礎上,進村入戶向貧困群眾面對面地進行講解,深入宣傳精準扶貧政策、貧困戶認定條件與標準、政策落實的工作流程等知識,讓貧困戶熟悉政策,知曉辦理程序。對關乎群眾利益的危房改造、雨露計劃、醫療救助、農村低保、金融扶貧、產業扶貧等,要多方位的進行有效宣傳,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二)提升基礎信息精準度
1、對繼續享受政策貧困戶主要查家庭成員的基礎信息是否準確,包括家庭人口數、家庭成員姓名及證件號碼、聯系方式、在校生狀態、各項邏輯關系、貧困戶屬性、致貧原因等信息;查貧困戶的收入情況,包括收入明細、戶認可度、是否達標等。根據發現的問題,及時修改扶貧開發系統,真正做到各項指標數據真實精準且無漏項,邏輯關系前后對應,堅決杜絕錯誤數據重復出現,盡最大努力實現系統數據越來越精準。
2、對脫貧不享受政策戶主要查是否存在脫貧不穩定的情況;對其他相對貧困“邊緣戶”主要查是否存在應納未納的問題。
(三)提升保障政策落實率
主要查脫貧質量及各項政策落實情況。對收入不達標的要立即落實好有效措施,確保收入達標;對房屋不安全、家庭衛生臟亂差的,結合實施“潔居工程”,全面整改到位;
查貧困戶子女是否在校、是否落實貧困家庭學生資助,查貧困戶是否參加醫保、就醫住院費用是否“一站式”結算到位,對落實不到位的立即解決;對無安全飲水的千方百計落實到位;對無人照料、缺少基本生活用品、生活質量差的“老病殘”特困群體,結合實施的“農村互助養老工程”,納入供養范圍,確保農村“老病殘”特困群體脫貧解困,過上有飯吃、有衣穿、有人管的生活。
(四)提升貧困戶對幫扶工作的滿意度
主要查幫扶責任人對貧困戶的幫扶措施是否到位、是否符合實際,是否存在簡單的送米送面送油等過節式走訪情況。督促幫扶責任人針對貧困戶的實際情況,因戶制宜,精準制定發展產業、安排就業、兜底保障等切實可行的幫扶措施,要力所能及的為貧困戶幫辦一些證件辦理、政策咨詢落實等“家事”、“瑣事”,切實提高貧困戶對幫扶和扶貧工作的滿意度。
(五)提升貧困村退出質量
主要查 5 個省定貧困村的退出指標,重點是“五通十有”和村集體收入。以經管站賬務為準,村集體經營性收入要達到 3 萬元以上,“五通十有”涉及的各行業部門要分別對 5個貧困村出具相關證明。
(六)提升扶 貧資金和項目管理水平
一查項目實施程序。根據《山東省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
項目管理辦法》(魯財農〔20XX〕61 號)和《濰坊市財政專項扶貧資金和項目管理細則》(濰財農〔20XX〕11 號),對項目庫建立、立項提報、審批備案、組織實施、竣工驗收、資金報賬、后續管護及資料歸檔等各個環節程序逐項查看檔案,看項目立項是否科學,實施程序是否規范,檔案資料是否齊全,內容是否真實,錄入系統的資料是否有漏項錯項。
二查項目運營維護情況。核實項目是否正常運轉,看產權主體是否明晰、項目形成資產是否記入資產管理臺賬、村級資產是否納入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平臺,看項目資產管護水平,是否建立項目監管制度、制定實施細則,落實管護責任。
三查項目資金管理使用情況。核查項目建設資金使用管理的規范性、有效性和安全性。看扶貧資金是否公告,是否嚴格執行制定的會計核算辦法,報賬手續是否完備,單據是否合規;看資金撥付手續是否按規定辦理,有無滯留資金問題,資金是否專款專用,有無擴大開支范圍或擠占、挪用、截留等問題。
四查項目效益及分配情況。核實貧困人口參與項目建設、項目帶動貧困群眾就業、通過項目出售農產品增收情況,評估項目的投入產出比,綜合評價項目是否達到實施方案設計效益。看項目產生收益是否已經分配,分配范圍是否與實施方案一致,是否根據貧困人口情況實行差異化分配,收益
方案更改的程序是否合規,是否在鎮經管站和縣級備案等。
(七)提升精準扶貧檔案管理水平
嚴格按照《臨朐縣精準扶貧檔案管理實施細則》的要求,將貧困村、貧困戶檔案包括從精準識別、到精準幫扶、再到精準脫貧全過程形成的所有文件材料整理歸檔,實現“一戶一檔”“一村一檔”,達到進館要求。
三、方法步驟
(一)動員培訓階段(20XX 年 3 月上旬)
3 月上旬,召開動員會議,成立鎮黨委書記任組長的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集中行動領導小組、鎮紀委書記任組長的督查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落實專門隊伍。縣扶貧辦將安排專門力量赴我鎮開展專題業務培訓。
(二)自查自糾階段(20XX 年 3 月 11 日—25 日)
各社區各村要對照行動內容,結合實際情況,列出具體責任人員和進度表,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要逐村逐戶逐項進行深入查擺,及時梳理匯總,能即時整改的立即整改到位,不能即時整改的建立問題臺賬限期整改,并于 3 月 25 日前將自查表及問題臺賬報鎮扶貧辦。
(三)集中整改階段(20XX 年 3 月 26 日—4 月 30 日)
進一步落實責任,迅速行動,集中開展整改工作。對發現的問題,逐一甄別,落實整改措施,明確完成時限和責任人。做到每個問題都有解決方案、都有具體責任人。期間,
鎮督察組不定期到各村督查整改情況,縣扶貧辦將抽調各鎮(街、園、區)扶貧辦業務人員,分片區對各鎮(街、園、區)繼續享受政策的建檔立卡貧困戶逐戶核查,確保問題整改真正落實到位。
(四)鞏固提升階段(20XX 年 5 月 1 日—31 日)
按照“帶著問題查、盯著問題改”的要求,縣扶貧辦將組織對我鎮行動開展情況進行檢查驗收,采取銷號管理,直至一戶不漏全部整改到位。集中整改基本結束后,我鎮將啟動扶貧檔案整理工作,利用 2 個月的時間按照標準要求完成貧困戶退出、貧困村退出、項目管理等檔案整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切實提高認識。開展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集中行動是我鎮脫貧攻堅任務基本完成后的一次全面檢驗。各社區各村要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端正政治態度,強化責任擔當,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協調聯動,集中人員、精力和時間,確保脫貧攻堅鞏固提升行動工作務實、過程扎實、結果真實。
(二)壓實工作責任。各社區黨總支書記作為此次鞏固提升集中行動的第一責任人,要深入一線加強指導督導,堅持問題導向,進一步明確工作要求,逐村壓實任務,落實責任。各結對幫扶干部要明確幫扶職責,密切與貧困戶的聯系與溝通,幫助解決實際困難,切實提升貧困群眾獲得感和滿
意度。
(三)嚴格督查問責。要將脫貧攻堅鞏固提升集中行動與“工作落實年”活動緊密結合,落實“嚴、細、實”的要求,針對問題和不足,研究有效措施,立查立改,不走過場。要嚴格督查,鎮督查組將不定期對各項扶貧工作進行督查,縣扶貧辦和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將聯合對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工作落實不力、整改不到位或搞形式走過場的,嚴肅追責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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