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廳,拼音是dà tīnɡ,指較大的建筑物中寬敞的房間,用于會客、宴會、行禮、展覽等, 以下是為大家整理的關于大廳接待的規章制度3篇 , 供大家參考選擇。
大廳接待的規章制度3篇
【篇一】大廳接待的規章制度
員工規章制度-章程規章制度☆用餐,休息必須登記,時間由店長或領班統一安排
☆上班時間不得外出處理私事,會見親友
賣場紀律
☆上班時間按規定穿著工裝,工鞋
☆不得在賣場上嬉笑打鬧,高聲喧嘩,污言穢語,聚眾聊天,倚靠貨架,進食
☆不得將公司電話作私人用途
☆上班時間不得攜帶手機
☆銷售空閑時員工應及時整理貨品,保證賣場/貨倉清潔
工作態度
☆不得發表虛假言論,損害公司或他人聲譽
☆配合服從公司人員的巡店督察
☆認真完成店長分配的臨時性任務
☆注重團隊精神,配合協作,不得推諉工作
財務制度
☆非收銀員/店長嚴禁未經允許擅自開啟電腦及收銀柜
☆嚴禁向外透露公司營業額和操作規程
☆嚴禁任何未經允許的打折讓利行為
☆嚴禁挪用營業額或店鋪備用金作他用
☆嚴禁錢賬不符,貨賬不符的交接班行為
☆員工離崗時必須主動提請店長檢查背包
☆店長有責任每日檢察員工行為是否符合規定,如有不符現象發生,可以進行警告或者10元每人/次的罰款處理。
☆公司人力資源部和巡店督導或市場人員將就以上規定進行不定期抽查,如有不符規定現象發生,可以進行20 50元每人/次的罰款處理。
行為規范
1.每天準時上班(提前15 30分鐘,按公司規定的儀容儀表要求到店鋪報到)
2.每天每次吃飯時間不得超過30分鐘。
3.員工一個月遲到3次第一次口頭警告,第二次書面警告,第三次依情節嚴重者可考慮解雇,并不做任何補償。遲到10分鐘以內罰款5元,20分鐘以內罰款10元,30分鐘以上記曠工。(備注:店鋪所有員工罰款充當店鋪員工基金備用)曠日一天扣三天工資,曠日三天當自動離職,自動離職者不結算工資,不作任何補償。
4.員工要滿三個月方可辭職,如未滿三個月辭職者,保證金不予退還,員工辭職應提前1個月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辭職,如未提前1個月,則半月工資和押金不退,當賠償店損失。
5.10月1日以后,所有員工不準辭職,如有特殊情況。扣一個月工資。
6.員工要服從上級或公司的工作安排,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7.員工需要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寫申請征得店長的同意。如是病假申請,必須在半個小時前通知店長,不可委托全人傳達,回店鋪應提交病歷單證明,否則,視為礦工。
8.員工換班必須向店長申請,同意后方生效,每月換班次數不能超過兩次。
9.員工任何時間不能在貨場內:閑聚、一起聊天、嬉戲、吵鬧或高談闊論。
10.員工在貨場中不得有下列行為:照鏡子、哼歌、講粗話、修指甲等不文明行為。
11.員工任何時間不能在公司范圍內吸煙,以免影響公司形象。
12.員工無論在任何場合,都應維護好公司名譽,不能做出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事情。
13.除因公事外、員工不得在賣場內攜帶手機。公司電話不做私人用途,員工若有特殊情況,
應征得店長同意后方可使用。
14.公司電腦只做公事用途,嚴禁私自使用。
15.上班時間不能與親友聊天,若有親友來訪,應征得店長同意后,酌情給予幾分鐘時間。
關店時,如有朋友來訪,應請其在店外等候。
16.未經允許不可帶走店內任何物品。否則,視為偷竊行為,嚴重者送到警方處理,并立即開
除不做任可補償。
17.賣場內任何人不得擅自拍攝及采訪,如有出現這種情況,應立即交于店長處理。
18.所有飲品使用后要及時清理衛生,保持干凈的工作環境。
19.員工要愛護店鋪財產,愛惜店內設施和營業物資,員工丟失或損壞店鋪物品須照價賠償。
穿著店鋪的制服不能在公眾場合抽煙、講粗話或親熱行為,以免影響公司形象;制服若有損壞、丟失應立即重新購買。
20.當班收銀員不能攜帶現金上崗,否則沒收現金收繳充當員工基金。
21.同事任何時間離開店鋪,包括:下班、重新來店鋪、進倉等,必須主動接受店長檢查,店
長必須認真嚴格負責檢查。
22.店長/店鋪負責人請假或換班,必須向老板申請,批準后方可生效。
23.所有請假事宜,必須當時立即登記在排班表上,且應在月底做考勤表上統一上報。
24.店長有權隨時檢查員工口袋或衣柜。
25.所有同事在上班時間里未經看場允許不能接聽私人電話。
26.員工要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公司營業額秘密及一切營運文件的資料、信息、決不向外界
透露。一經發現,立即開除,并不作任何補償。
入職規定:
1. 試用期:店長試用期為三個月;收銀員為二個月,店員一個月。
擔保規定:
1. 保證金:店鋪入職人員,須交付服裝保證金人民幣300元,半個月工資押金。該項在員工離
職后,不計利息返還;未滿1年的離職按工衣吊牌價6折,滿一年后贈送。
2. 店鋪之店長、收銀員入職時,應提供擔保證明及其擔保人的身份證件;
二、員工待遇:
1.每天上班8小時,星期六、星期天、節假日10個小時,超過按每小時3元計。
2.每月保底工資元,加1%提成,完成當月任務提成2%,超過20%的超出部份按
2.5%
提成,超過30%的超出部份按3% 超過50%的超出部份按4% 提成,地[地[全勤獎每月30元。
3.每月評出銷售第1名獎100元,第2名50元,最佳進步獎30元。
4.工作滿一周年的,表現良好,業績突出,過年加一個月的底薪工資。工資在過年后一個月后
發放。
5.為了獎勵員工,凡在今年內完成個人銷售達萬元的,全部按2.5%提成,達萬
的全部按2.7%提成,達萬元的全部按3%。(注:以前已提成的沖減,其他幫助完成不計)。
6.每人每月休假二天(星期六、日、節假日不得休息更不得請假)
第二篇:超市員工規章制度
天天購物廣場員工規章制度
作為一名超市員工,必須要以超市的形象、利益為出發點,以方便顧客為宗旨,本著對超市兢兢業業工作,全心全意為顧客服務的態度,凡是本超市服務員必須遵守以下規章制度:
1.服務員在工作時間必須穿由本超市統一訂制的工服。不能妝容夸張;不能衣冠不整;不能披肩散發;上班時間必須佩戴工作牌,下班時間沒到不得提前脫工作服或摘工作牌。
2.員工與員工之間互相監督,舉報各種違紀行為,根據事情的嚴重性給予20-100元獎勵。員工不得私自帶包入賣場內,下班不得夾帶賣場內任何物品出門,不得偷吃偷拿賣場內任何物品。
3.愛惜本超市的所有物品,發現損壞根據產品的價值賠償;不能亂寫亂涂,尤其不能在產品和標價簽上、貨架等處亂寫亂畫,聽從管理人員的統一安排。
4.要勤儉節約。不能浪費水、電、膠帶及散裝物品和包裝散稱物品所用的一次性手套、塑料袋等,下班之前各區域必須關燈、關秤、關水。
5.不遲到,不早退,按時上下班,高高興興上班來,平平安安回家去。
6.臨期產品提前下架問題:保質期2-3年的產品提前6個月下架;保質期12個月的產品提前2個月下架;保質期18個月的產品提前3個月下架;保質期6-10個月的產品提前40天下架,不按規定下架臨期產品,發現過期導致貨物不能及時退換出去,該區域服務員承擔全部責任,自己將過期產品買走。
7.貨物的擺設要整齊,產品要干凈,日期要新鮮,擺貨規則:新日期在里,老日期在外;同等價位,同等類別擺在一起,縱向擺貨,新貨破損或包裝漏氣,日期臨近不新鮮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店長,產品銷售后要及時向移動和補加貨架上庫存的貨。
8.稱散貨時要認真查看plu號,不能出錯,員工對自己區域的物品價格、位置要清楚,顧客詢問物價時要如實回答,無標價簽應及時補上。
9.愛護公共衛生和公共財產,去衛生間必須登記,保持衛生間里面整潔。
10. 上班時間不得玩、打手機,不得聚在一起高聲談笑;不得看報或雜志等,不得剪指甲。不得靠在貨架上;不得趴在柜臺上;不得坐在地上擦貨;上班時間不得購物;不得吃東西;儀態要大方,站姿要端莊。會客時間不得超過10分鐘。
11. 對待顧客要熱情,不得怠慢任何顧客不能與顧客發生爭吵斗毆等,員工之間要和睦相處,不能拉幫結派,不能爭吵斗毆,發現一次雙方同時開除。提成區域的服務員要互幫互助,不能沒有素質的拉攏顧客,要有團隊合作精神。
12.顧客來換貨,態度一定要好,凡是顧客換貨,一律不準補票(不論服裝換皮鞋;還是皮鞋換床品等)。發現有人補票,一次罰款30元。
13. 員工要以超市的利益為先,不能做有損超市利益的事,不能說有損超市利益的話。服務員的會員卡一律不準借給顧客,提倡顧客主動辦卡,告知顧客會員卡的好處和優惠政策。
14. 各區服務員必須保管好各自區域的任何產品,盤點時,發現物品遺失或者被偷,此區域服務員和有關工作人員平攤本產品的損失。
15. 員工交接班時的主要任務是:搬貨、擦貨、整理貨、整理標簽等。其它時間以接待顧客為主,員工搬貨、擦貨時一定要小心自身的安全和貨物的安全。貨物損壞照價賠償。
16. 老員工辭職必須提前1個月寫申請報告,否則扣除合同保證金600元和最后一個月的工資,新員工到崗必須干滿3個月方可辭職。如果1個月沒干滿者工資分文沒有。如果干滿1個月沒干滿5個月要離開者,扣除培訓費300元。
17. 每月請假超過3天的員工,本月工資只能領取50%;另外一半押到下個月發
工資時再發。
18. 新員工試用期間不得請假,試用期如有不遵守賣場內以上規定或無法勝任賣
場內的工作,即不被錄用,立即辭退。
19. 每位新員工第一天到崗必須購買人身意外保險,金額為174元,保期為一年。沒買保險者不得上崗,(附:工作期滿3個月的員工,保險費用由本超市承擔,未滿3個月員工,有本員工自己負擔,一單投保概不退還,如有特殊情況離職,可攜帶超市團體保險單復印件,無原件拿走。)
本人同意以上條款員工簽字:
手印:
年月日
第三篇:員工規章制度
員工規章制度
一、嚴于職守
2、所有員工必須熱愛集體、關心企業、嚴守職責、熱情待客、文明服務、熱愛本職工作、講究職業道德,為本酒樓建立良好的聲譽。
二、上下班及請假規定
1、員工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打記時卡,如因病、事假或其他原因未能打卡的,應立即向上級報告,以備核查;任何人不得代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
2、員工上下班必須走員工通道,所攜帶物品必須交給保安員檢查。
3、員工每月有3天帶薪假期,節假日假期規定如下:清明1天,端五1天,元旦1天,中秋1天,勞動節1天,共6天。
4、員工請假必須履行請假手續;病假每請1天扣1天工資,事假每請1天扣2天工資,曠工1天扣3天工資,連續曠工3天者為自動離職。
員工入職,必須填《員工入職表》,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寫辭職書,并退還公司所有物品,部門主管簽名確認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三、處罰條例
1、準時上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認真完成好本崗位工作。(違者扣1元/分鐘)
2、工作時不打私人電話,不會客,不玩手機,不看報刊雜志,不賭博,不抽煙喝酒(應酬客人除外),不嚼口香糖或其它零食,不發出有礙于公司安寧的聲響、喧嘩等噪聲。(違者扣10元/次)
3、不得對同事、上司或客人表現出不禮貌或在酒樓內粗言穢語,不得和客人爭辯,不得蓄意侮辱、誹謗他人或無中生有招惹事生端,不得向客人索取物品或小費等。(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4、工作中不得頂撞上司或不服從上司安排、調配,不得違反服務指標和工作紀律。(違反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5、不得使用客用洗手間,不得食用客人專用飯,不得私自到包廂或以外的地方休息或看電視。(違反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6、謝絕客人一切不合理要求,若是不聽警告一意孤行,后果自負, 本酒樓概不負責。(違反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7、愛護財物,不得損壞公司任何東西,不得使用酒樓物品作私人用途,如果損壞照價賠償,嚴重者將追究法律責任。(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8、每位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的整潔,女服務員必須化淡妝,不得留長指甲,不涂指甲油。廚房工作人員不得留長發和胡子,長指甲,上班時間應戴工作帽。(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9、入住公司宿舍必須《遵守員工宿舍制度》,任何員工不得帶非本
酒樓員工逗留或住宿,如有特殊情況,需向會長或上司請示,否則宿舍一切損失由該人員負責。(違者另扣1天帶薪假期/次)
10、上班時間,不得辦理與工作無關的事情,每位員工都有維護公司的聲譽和利益的義務。(違者扣1天帶薪假期/次)
四、即時解雇條款
1、偷竊、行騙、不忠、不信。
2、有意損壞公司或客人物品。
3、侮辱或襲擊上司、同事、客人挑撥任何打斗行為。
4、參與社會上非法集會、宣傳及協助賣淫等違法行為。
5、鼓勵或謀劃任何方式罷工行為。
6、無充分的理由拒絕執行本崗位職責,玩忽職守的。
7、嚴重違反本公司制度、嚴重失職或營私舞弊對本公司利益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
以上條款如有違反,造成的損失公司可以從當事人工資中扣除;情節嚴重的,公司可以扣發當事人工資或單方面終止勞務合同。
第四篇:前廳員工規章制度
前廳員工規章制度
一、行為規范
1、各級員工應切實服從領導的工作安排和調度,按質按量,按時完成任務,不得無故拖延、拒絕或終止工作。如有不同意,可以事后提出或向老板反映情況,但不得當場頂撞。
2、員工必須嚴格執行餐廳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勞動合同。
3、在工作期間內,必須服從安排調動,接受領導分配的任務,聽從指揮。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 的意識。
4、嚴格遵守考勤制度和崗位責任制度,不遲到、不曠工、不脫崗、不串崗。
5、工作時間,不準打私人電話,如有必須,應向主管請示,處理業務電話時要語言簡練,盡量縮短談話時間。
6、對任何人都不得使用污言穢語,不得譏諷客人或對客人不理不睬,不得與賓客爭辯。
7、要做到微笑服務,態度和藹,說話親切,音量適中,答話要迅速準確,不能因個人情緒影響工作。
8、尊重客人的風俗習慣,對奇異服裝,舉止特殊、相貌奇特的客人不得嘲笑、模仿,不要給客人起外號,在客人面前不要交頭接耳。
二、崗位職責 主管崗位職責
1、 安排當日工作重點,及時傳達上級指示。
2、 巡查、監督、跟進落實領班及各區域崗位的工作。
3、 嚴格按照計劃衛生安排表執行日、周、月及年度的衛生計劃表。
4、 做好人員安排,負責檢查員工的儀容儀表及上崗工作狀態。
5、 掌握餐廳工作情況及有關數據,搞好客人關系,處理客人投訴。
6、 填寫服務員及領班的過失單和獎懲單,按程序執行獎懲。
7、 對餐廳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對餐廳所屬員工的工作質量的后果負責。
8、 關心餐廳所屬員工的工作、思想和生活。
9、負責外場員工招聘工作,采購計劃、工程報修等。
10、負責每月外場人員的入離職情況,并做好記錄。
11、與其它各部門的人員保持良好合作,互相協調。
領班崗位職責
1、 負責檢查落實部門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和各項工作的完成工作。
2、 安排、檢查員工做好營業前的各項準備工作。
3、 做好各項單據、物品的交接工作,包括刀叉,筷子數量每日清點。
4、 管理及檢查銷售開單情況,確保其正確性及各部門出品的協調性。
5、 主持每天例會,聽取服務員匯報,安排班前、班后的具體工作和總結。
6、 負責外場員工每月的排班及排休,編制員工出勤表,檢查員工出勤狀況。
7、 檢查每日工作狀況。如員工儀容儀表、物品用具消耗,員工意外事故,新員工報到等。
8、 負責物品盤點
9、 對新員工進行在崗培訓,以確保新員工掌握必要的工作技巧,并順利、有效的進行工作。 服務員崗位職責
1、 按照餐廳服務員工作行為規范或老板的工作和質量要求,做好接待前崗位工作、接待間服務和接待后復原工作,努力完成指派任務,向賓客提供優質服務。
2、 懂得和熟悉餐廳的業務工作。
3、 保持個人衛生,發不遮眼,指甲不留長,保持工服干凈整潔,經常清洗
4、 要有熟練的業務操作知識,掌握及懂得客人需要的每份飲料及食物用餐規律。
5、 工作責任心要強,有獨立處理事物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善于班前班后會提出問題,及時轉告客人提出的意見。
6、 做好上班前后的樓面衛生工作,確保用具的清潔完好和齊備。
7、 發揚互助互愛精神,員工之間加強團結、溝通、理解。
吧臺人員崗位職責
1、 服從領班以上領導指揮,積極配合各部門工作。
2、 上班時應確保服裝整潔,必需品齊備。
3、 懂得消毒用具的衛生知識。
4、 清洗時應輕拿輕放,保證不損壞餐飲用具及玻璃器皿。
5、 見單出品,不隨意浪費餐廳原材料。
三、正常上班時間
1、a班10:00-14:00,17:00-22:00
提前換好衣服,完成打掃工作,早上值班的在完成工作的前提下14:00--17:00休息,17:00全體正常上班,晚上下班看情況而定,有客人情況下值班服務員和吧臺人員值班。其他工作人員把自己崗位事情做完下班;
2.b班 12:00-21:00
做好交接工作,完成每日下午的衛生安排
如果有遲到者,當月內第一次不計,第二次5分鐘內不計,第六分鐘后奉獻5元,往后每次翻倍。
四、表揚懲處制度
(第二天下午5點工作會公開提出)
獎勵
獎勵條件:1. 能達到餐廳行為規范要求者2. 能按要求認真完成本身職責的
3. 對餐廳的宣傳有突出幫助的4. 工作處理上的表現得到客人和經理肯定的
5. 在節約餐廳財務方面有突出表現的
獎勵安排:1.表現良好者,開會表揚,加1-5分,每分1元
處罰
處罰范圍:1. 未達到餐廳行為規范要求者2. 未能按要求完成本身職責的
3. 做出有損餐廳形象的行為的4. 工作處理上造成客人敵對情緒的
5. 出現其它重大失誤造成餐廳財產損失的
具體處罰范圍:
1.將不合格的餐具、用具顯于客人面前。2.上崗后依物靠物、未保持良好的姿勢站立。
3.在餐廳大聲喧嘩、嬉戲打鬧。4.上班時間吃零食、玩手機。
5.上班時間說方言。6.上班時間未經允許調崗調假。
7.上崗后擅自離崗、聚崗、串崗。8.偷吃、偷拿客人或餐廳食物。
9.未經允許使用客用設施及物品。10.下班后無故在餐廳逗留。
11.工作期間在工作區域內抽煙。12.未交接就下班。
13.員工用餐出現浪費現象。14.因工作不負責引起客人投訴。
15.與客人對抗、爭執及對客人不禮貌。16.屢教不改,違反同樣錯誤兩次以后。
15.蓄意損耗,毀壞餐廳物品,或將客人一流物品據為己有。
17.工作態度不認真,不按操作規程執行,不履行工作職責。
18.不服從領導安排或與領導因工作原因發生爭執(未按 先服從后上訴 程序)。
19.披頭散發,儀容儀表不符合標準,制服不整齊衛生。穿拖鞋上班者。
20.未經允許接打私人電話,或在客人面前打電話。
22.制造謠言、煽動他人、惡意中傷本餐廳或他人聲譽,企圖破壞正常工作程序。
23.利用工作之便,索賄受賄,貪污或企圖貪污餐廳或客人財務。
特別處理范圍:
偷竊和私拿餐廳和他人財產,奉獻50元/次,并賠償原物;情節較重者開除,取消當月工資;情節嚴重者,取消當月工資,交由公安部門處理。
損毀餐廳物品的,視情節賠償。玻璃器具每月3個為可接受損耗,超過3個,當月所有由服務員打掉的杯具須損毀者按價賠償。客人損毀杯具應及時報告主管,由主管負責處理。
處罰具體安排:
1.情節較輕者,第一次通報批評,第二次處罰1-5分,每分1元
2.情節較重,直接作出相應處罰
第五篇:員工規章制度表
員工規章制度表
本人到職服務后,在本職學能上除發揮專長全力以赴外,并應服從及遵守公司下列要求及準則,克勤克儉 誠實待人 相互溝通 彼此體諒,若違反以上要求與精神,愿接受公司懲處。
工作準則及要求:
1. 每日早上09:00上班,下午18:00下班,中午用餐時間為12:00~13:00,一周五天制,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為保證員工的身體與工作效率,公司不鼓勵員工超過上下半小時的前后到達或離開工作地點。非加班人員必須在18:00打卡,對于員工在沒有加班申請核準的情況下,公司對不正常的考勤打卡記錄不予承認。上下班忘記打卡,并最遲于第二個工作日補簽,逾期不填將按事假處理。
2. 遲到:每月遲到3次以上(含3次),扣款10元/次,并扣績效考核2分/次;遲到3次以下,扣績效考核2分/次。9:05-9:15和13:00-13:15間到達辦公室,視為遲到。9:15及13:15之后到達辦公室,作事假半天處理。
3. 上班期間全力以赴,敬業樂群,做好本務,并保守公司各項業務機密。
4. 新進人員應接受公司1~2個月的培訓,視融入公司文化及達到公司要求后始可升任正式員工,并享公司的福利及個人保障。
5. 公司每月薪資結算期為當月的6日至次月的5日,薪資發放日期為每月10日。
6. 公司公關及辦公用品需先登記、后領用,珍惜公司各項辦公設備及用品、節約使用,若損壞則按原價賠償。不得將公司物品私自帶離工作場所,若經查獲予以解聘。
7. 員工有責任保持整潔的辦公環境,在規定禁煙區內不得吸煙,不準亂扔紙屑垃圾,每天下班前整理個人辦公用品、文件、保持桌面整齊。工作時間內,不準在工作場所內大聲喧嘩、嬉戲、吃零食、打電腦游戲、看電影視頻,也不準利用工作時間做私事、睡覺、閱讀與工作無關的書刊。不準長時間打私人電話,不準撥打服務電話,個人私事一律不準撥打公司長途電話。員工在下班后應自覺關閉電腦、窗戶、關燈及鎖門。
8. 所有員工工作時間必須佩帶員工證。員工受聘后,由人事統一制作發放。員工離職時,必須交回本證,發現遺失或損壞,須賠償50元。
9. 員工因公外出,應提前告知部門主管,并由本人填寫 出入登記表 ,在 出入登記表 上寫明外出時間、地點、事由,預計回公司時間等,外出歸來還要注明實際歸來時間,回公司后須補打卡。不得讓/替公司的其他同事代寫。凡忘記事先填寫出入登記者,須于外出回來后1個工作日內補辦登記,否則均被視作無故礦工1日處理。
10. 在每月16日前自行填寫 費用申請表 ,并匯總至行政部。,票據請貼于右上角。
11. 事假、婚假、年假、喪假、產假、調休、公休、帶薪假提前2天書面請示部門主管并批準;病假提前1天書面請示部門主管并批準,特殊情況可先電話告知,待上班后補填請假單,并附上醫院開具的病假單。員工因病(非因工)長期病假,需提供三級甲等資質醫院開具的診療書及病假單。請假(病假、婚假、產假、喪假等)若無法提供相關證明,均以事假計算工資。請假3天以上者(包含3天)須提前2周請示部門主管并批準。
12. 加班:公司不鼓勵員工加班,如需加班請提前填寫加班單,由部門主管、行政部門簽字同意并由總經理簽字核準。每月員工累計的加班工時以36小時為限,部門主管應嚴格控制員工加班,并及時調整。加班交通費:加班超過晚上21:30時,可報銷回家的車費,但須經部門主管預先批準。
13. 員工無故缺勤并未請示部門主管,作曠工處理,凡曠工兩天以上者(含兩天、兩次無故曠工),均作自動離職并不予結算曠工期間內的任何薪資、津貼 獎金。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當即予以革職開除。
14. 員工離職需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公司,并移交與本職工作相關的事務(文件資料、客戶追蹤進度、辦公用品等)及辦妥各項離職手續始可離職。
15. 公司執行公關活動之前做出有關活動的預支申請表,并交至行政部,申請預支有關費用(表格樣式請查看共享文件夾中的 活動預算支出統計表 )。活動之后請完整填寫 活動預算支出統計表 ,并附上余款和票據,交至行政部。
本人已閱讀并理解《員工規章制度表》,特此簽字確認。
員工(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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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總則
本公司的所有員工,因公務上之需要,受命出差國內,或為其它集團內公司出差、外出辦公,均依本制度規定的費用標準、出差申請、借款、執行、報銷程序辦理。
二、費用標準
2.1.國內差旅費標準如下表(金額為人民幣):
員工級別交通工具最
高級別
日均住宿費最高金額
膳
食
酒店最高
級別
一類
地區
二類
地區
三類
地區
補
貼
總經理飛機經濟艙
淡季四星
級,旺季
三星級
實支實支實支
實
支
副總
經理
飛機經濟艙三星級總監飛機經濟艙三星級經理飛機經濟艙三星級
員工8小時以上火
車硬臥8小時
以內火車硬
座或汽車
經濟型
注: 一類地區指北京、上海、深圳、廣州;二類地區指其它省會城市及直轄市;三類地區指除一類、二類城市以外的所有城市。
2.2.國內出差分為短途(外勤)、長途出差二種
2.2.1. 短途(外勤)
二地距離較近,當日可以返回,只發生往返二地的交通工具費用,
不享有膳食費報銷。
2.2.2.長途出差
二地距離較遠,客觀上無法當日返回,可報銷異地城市的交通
工具費、住宿費、膳食費等差旅費用。
2.3. 交通工具
2.3.1. 飛機客位一律為經濟艙,特殊情況(如經濟位已滿而急于出差)
除外。
2.3.2. 經理級別以下員工因時間緊迫或從合理成本考慮而需要搭乘
飛機的,應事先在《員工出差申請表》(附表一)的航班資料
中注明,并呈總經理批準,否則乘事先批準的交通工具。
2.3.3. 包括旅程中必須的飛機、火車及市內交通等費用,按實際報支,
要注意節省費用,如非必要,一般只限乘坐公交車或地鐵。
2.3.4. 出差過程中,利用出租車僅限于有客戶同行、緊急情況、有可
能耽誤出發時間或攜帶物品過重、下雨、訪問客戶等情況,并
由有關批核者證明核支。
2.3.5. 如果乘坐公司轎車,則不得支領交通費。
2.3.6. 低層人員陪同高層人員同行出差時,經高層人員批準,其交通、
住宿可和高層人員相同。
2.4. 住宿費
2.4.1.總經理及副總經理在淡季可入住四星級酒店,旺季可入住三星
級酒店,經理級可入住三星級酒店,其它員工原則上入住經濟
型酒店,并在日均住宿費最高金額以內報銷。
2.4.2.如遇特殊情況住宿費需超過規定標準,如差期遇上法定長假期
或當地正有交易會在進行,需總經理特許。
2.4.
3.除總經理特許外,在無合理的解釋下超出標準,差額由員工支
付。
2.4.4.出差期間如住親友家中而不入住酒店,每天可另獲補助費人民
幣100元。
2.5. 膳食補貼
2.5.1 總經理及副總經理的膳食費按實際報支,其它人員均按實際出
差天數領取人民幣/元/天的膳食補貼,領取膳食補貼的員工不
可再報銷膳食費。
2.5.2市內公干(短途外勤)不可報銷膳食費。
2.6. 商務應酬/宴請費
2.6.1在出差地招待關系戶,應事先在《員工出差申請表》中提出申
請理由及金額預算,報總經理批準。
2.6.2宴請的對象必需為與公司在業務上有關的機構或員工,而非集
團內的雇員或顧問,集團系內員工聯誼活動,一律不得報銷。
2.6.3嚴禁以公款搞與業務無關之私人交際應酬活動,并應注意杜絕
逢客必請、規格過高、陪客過多、重復宴請等現象。
2.7. 其它零星費用
2.7.1 如因公需要的郵寄費、電話費、行李托運費按實支報銷,但私
用禮品及私人市話及長途費均不得報銷。
2.7.2 國內出差不可報銷洗衣費。
2.7.3 參加已經提供住宿、就餐的會議、培訓,或是由出差地公司統
一安排用餐、用車的,不可報銷相關住宿、交通費用及獲取膳
食補貼。
三、出差申請
3.1. 員工在出差前應填報《員工出差申請表》。
3.2. 出差申請的審批權限如下:
3.2.1. 一般員工:
- 出差1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批準;
- 出差1天以上5天以內經電話或郵件報總經理同意后,
由副總經理批準;
- 出差5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2.2. 部門經理:
- 出差3天以內經電話或郵件報總經理同意后,由副總經理批準;
- 出差3天以上由總經理批準。
3.2.3. 副總經理:
- 出差1天以內,經電話或郵件報總經理同意后,可直接出
差;
- 出差1天以上(不含1天),一律由總經理批準。
3.3. 完成審批程序后,復印《員工出差申請表》呈交人事行政部登記,并作
為記錄考勤的依據。原件由出差人員保存,并于出差后呈交財務部作報
銷用,未經批準而出差者,其差旅費一概不得報銷。
3.4. 每月人事行政部匯總各員工出差/外出辦公的情況,以便存查。
3.5. 如因緊急事務來不及辦理出差申請手續者,經電話或郵件報總經理同意
后仍可出差,但必須電話通知人事行政部作備案,待回程后盡速補填《員
工出差申請表》,作為報銷差旅費的依據。
四、借款
4.1.如差期超過兩天,員工可按實際需要填寫《借款審批單》向財務部申
請預借差旅費。
4.2.出差預借款金額,經所屬部門負責人及財務經理根據審批后的《員工
出差申請表》中的出差費用預算核查后暫付之。
五、執行
5.1. 所有國內出差機票、車票、酒店等的預訂,均由人事行政部統一負責,
并由人事行政部負責選擇3家以上機票或酒店預定公司比較價格后,選
擇其中一家合格的機票或酒店預定公司預訂機票或酒店。
5.2. 出差路線應該選擇最短而且最方便的路線,盡量減少出差所用時間。出
差途中如遇天災人禍等不可抗力因素,需改變已核準的路線時,要征得
有關批核者再次核準,差旅費方可如實報銷。
5.3.出差過程中,因生病、交通中斷或其它意外情況超過預定差期停留時,
在查清事實的基礎上,可按實支付費用。
5.4. 因公務出差,無論其出差及銷差時間提早或遲延,或遇有法定假日或休
息日,均不做加班論。
5.5. 出差員工在出差期間必須向主管領導報告事務辦理情況。不能按期回公
司時,需通過電話與公司主管領導及人事行政部聯系。
5.6. 完成出差任務回公司后7日內,應認真向主管領導匯報出差結果。
六、報銷
6.1. 需報銷差旅費的員工,應取得機票,住宿,交通,膳食及其它雜費的憑
證(例如:登機證,酒店或賓館的發票,用餐發票及有關的費用明細等),
以備財務部核數之用。特殊情況確實無法取得發票的,可采用支付證明
單代替,但需寫明原因,并且至少要有一人以上簽字證明,且必須填寫
收款單位名稱及核實電話,金額不得超過500元。如未有檢附憑證者,
不得報銷。
6.2. 出差返回后,員工應于3日內填寫《差旅費報銷單》(附表二),詳細反
映費用發生的日期、起止地點、費用類別、金額及辦理事項。
6.3. 各類費用單據要整齊地粘貼在《單據粘貼單》上,并按費用項目(如:
交通費、住宿費、膳食費)分類粘貼在一起。各類單據必須用膠水粘貼,
不得使用訂書針、大頭針或回型針串別在一起。
6.4. 如在總經理簽批后3日仍不遞交發票單據給財務報銷,財務部應通知人
事行政部將該員工的預借差旅費在其當月工資中先行扣回,待報銷時,
再行核付。
6.5. 員工如有違反規定虛報旅費事情,一經察覺,視情節輕重予以懲處。
6.6. 員工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后,先交部門負責人、財務經理根據本制度
規定的標準審核差旅費,經總經理審批后支付給員工。
七、附則
7.1.本制度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并頒布各員工。
7.2.本制度自簽署頒發之日開始執行。
附表一:員工出差申請表
附表二:差旅費報銷單
總經理核準:
___________________
【篇二】大廳接待的規章制度
[規章制度]社團評優規章制度
學生社團評優規章制度
一總綱
第一條為了實現對社團的科學管理,保證社團高效、有序運行,提高社團活動質量,更好的發揮學生社團在建設學校特色校園文化中的重要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社團評優切實遵循“公平、公開、公正、客觀”的原則。
第三條凡在學校團委注冊的社團均有資格參加評選。
第四條凡符合評比條件的社團必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年度評優材料,沒有按時上交的社團評優分數一律以0分計。
第五條社團評優工作由團委負責,最后結果上報學校審批通過。
第六條社團評優每學年舉行一次,具體操作分兩個階段,第一學期期末進行第一次評比,第二學期的六月進行第二次評比,綜合兩次的情況得出最后結果。
第七條社團評優實行量化計分,總分100分,每個社團設起評分60分,并在此基礎上,根據社團一年來的具體表現,進行獎扣分。
第八條本考核共分六部分:(獎扣分最高為100分,括號內為最高加分)
1.配合度評分(25分)
2.社團內部建設評分(20分)
3.社團活動評分(35分)
4.社團活動成果評分(20分)
5.社團處分扣分(100分)
第九條計算公式:總分=60+(獎扣分之和)*40%
二評優細則
第十條配合度考核(最高加25分)
㈠各社團必須出席的會議、活動等的考勤評分;(最高加8分)
㈡其他配合情況:(最高加20分)
⒈主動提供有關改進社團工作建議的,有具體實施方案,可根據其操作可行性的大小,加1~4分/次;
⒉積極配合團委及各部門完成各種工作任務的,根據其工作表現和貢獻大小,加1~5分/次;
⒊其他配合,加1~3分/次;
第十一條社團內部建設評分(最高加20分)
㈠針對社團實際情況制定出各種促進社團發展的規章制度的,加1~4分/學年;
㈡資料齊備,管理規范,沒有出現資料不全的,加2分/學年;
㈢社團組織機構完善,加2分/學年;
㈣社團有其他出色舉措,對全校社團的建設具有重要借鑒意義的,加1~5分/次
第十二條社團活動評分(最高加35分)
㈠每學期初按規定時間上交學期工作計劃書,加2分/學期
㈡社團每舉行一次活動,都加基本分1分,在此基礎上,依據以下標準在加分:
⒈每次活動總結:
⑴活動結束后四日內及時向團委上交工作總結,總結內容詳細,客觀真實,對活動方案有合理補充的,加1分/次;
⑵在規定時間上交,總結內容基本清楚的,加0.5分/次;
⑶沒有上交的,不加分。
⒉每次活動的意義:
⑴思想健康,緊扣社團宗旨,富有時代感,符合當前主流意識的,加1.5分/次;
⑵思想健康,基本符合社團宗旨,創意一般的,加1分/次;
⑶活動與社團宗旨無關的,不加分。
⒊每次活動的組織工作:
⑴活動任務落實,部門協調,分工明確的,加1分/次;
⑵活動任務基本落實,部門基本協調,分工基本明確的,加0.5分/次;
⑶活動任務未能完成,部門間缺乏合作,無分工的,不加分。
⒋依據每次活動開展及效果:
⑴秩序良好,活動流程銜接有序,無明顯冷場或錯漏的,加1分/次;
⑵秩序一般,有一定的同學參加的,加0.5分/次;
⑶秩序混亂,現場反應冷淡的,參與性差的,不加分。
⒌社團組織全校性的活動,加5分/次
⒍社團聯合組織活動的,加3分/次
第十三條活動成果評分(最高加20分)
㈠以社團名義或社團派出選手,在各類比賽中獲獎的給予鼓勵加分
⒈國家級的加5分/次;
⒉省級的加3分/次;
⒊其他校級的加2分/次;
㈡創辦報紙,刊物,參照其內容質量,出版次數和影響力等,加1~3/份
㈢在研究方面取得成果并發表論文的,由團委根據其成果大小,加1~6分/篇
㈣其他成果,根據其影響力和貢獻程度,加1~4分/次
第十四條社團扣分
㈠校級警告,嚴重警告,暫停活動的,分別扣除10分/次,15分/次,20分/次
㈡其他處分,根據具體情況,扣除5~10分/次
三獎勵懲處規定
第十五條每學年根據評優結果,排前三名的社團將被授予“優秀社團”榮譽稱號;
第十六條被評為“優秀社團”的社團自動獲得3個“優秀社團干部”的名額。該名額的產生方式:社長自動當選,另外2名在社團內部投票產生。(團委有權根據社長的表現否決其作為“優干”的資格,在此時該名額自動傳給社團其他干部)
第十七條為鼓勵社團創辦品牌活動,將根據各社團呈報的資料,評出“坪山高級中學五大精品社團活動”
第十八條發現有虛假材料的社團,其評比最后得分,一律為0分
第十九條排名在最后的社團,將責令其在新學期進行整頓
第二十條名次初次確定后,有異議的社團應在3天內,提出確鑿的證據和充分材料,向團委申請復議,復議期過后,團委將上報結果,并全校公示。
第二十一條本規定由團委負責解釋。
學生社團考核評優規章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實現對社團的科學管理,保證社團高效有序的運行,提高社團活動質量,營造良好社團發展環境,規范社團之間競爭,根據《湖北省高校學生社團管理辦法》有關規定,結合兩院社團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社團考核評優采取積分制,積分制度在院團委的指導下由社團聯合會監察部負責執行,最后結果由院團委審批通過,嚴格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三條所有社團積分由基礎分、實踐分和創新分組成。根據社團具體表現進行獎扣分。考核公式總分=基礎分+實踐分×50%+創新分
第四條具體考核分為兩階段,第一學期末進行一次考核,第二學期六月份進行再次考核,綜合兩次考核的情況評定最后結果,作為社團年終考核評優的最重要依據,并公布與眾。
第二章考核細則
基礎分40分
1.社團須嚴格遵守兩院社團聯合會章程,所進行的活動必須有益與本社團會員。
10分
2.經社團聯合會監察部對社團資料核實,社團應具備
①社團章程10分
②社團管理制度8分
③獎懲制度4分
④社團活動規劃方案及財務預算表8分
⑤會長級干部受處分-5分/次
實踐分100分
(一)社團內部管理(15分)
1.會議出勤(5分)
①社團負責人按時參加社團聯合會例會及臨時會議。3分
無故缺席-2分/次遲到或早退-1分/次
②社團每學期召開會員大會不少于兩次,每次會員參加開會人數應占80%以上。
召開兩次2分只召開一次-1分未召開-2分
2.內部組織建設(5分)
社團在進行換屆時,需在社團聯合會監察部的監督下公開進行,社團不得擅自改選,不得繞過社團聯合會私自改選,否則改選結果無效,對整個社團作不及格處理。
3.社團會員管理(5分)
社團為會員建立個人檔案,未建扣5分
(二)社團活動開展(45分)
1.活動前,社團向企劃部遞交活動計劃書及實施方案1-5分
【篇三】大廳接待的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精品文檔,僅供參考
精品文檔,僅供參考
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規章制度范本
企業的規章制度正式名稱為企業勞動規章,通俗的叫法不一,如員工守則、從業規則等等,一套完善的企業規章應包含企業經營管理方方面面的內容,以達到企業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的目的。下面是本站為大家整理的企業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
企業規章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
1、公司用工實行勞動合同制,崗位實行聘任制。總經理由董事會聘任。副總經理、部門經理、部門副經理由總經理聘任。員工經部門經理提名由總經理聘任。
2、新聘員工實行先試用后錄用的原則,試用期最長為三個月,試用期內,經考試、考核合格者可正式錄用,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及公司依法制訂的各項規章制度,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勞動合同書》
3、在勞動合同期內,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可以對合同進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書》的相關條款將對以上情形予以明確。
4、在聘任期內,根據員工的品德、能力、勝任聘任約定崗位工作的程度、業績、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等情形,公司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制訂的規章制度,有權解聘、換崗、直至解除勞動合同。對造成經濟損失嚴重者和影響惡劣者追究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勞動合同期和聘任期滿,公司對能遵守規章制度、工作業績顯著者優先錄用和聘任。
6、員工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福利待遇按公司規定執行。
工資管理制度
為明確公司員工的工資待遇,規范公司對員工工資的發放標準,充分調動公司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特訂立本制度。
一、公司員工實行標準工資與績效掛鉤工資制,另計發獎勵工資、加班工資、工齡工資、崗位工資等相結合的工資制度。
二、員工工資每月10日前發放(特殊情況除外),遇節假日順延。
三、加班工資標準:全天為20元,半天為10元。連續加班近4小時為半天,近8小時為全天。
四、工齡工資標準:
按在公司實際工作年限計算工齡,工作滿一年每月工齡工資為5元,以后按此幅度逐年遞增,按月發放。
五、考勤工資標準:
月全勤獎每月30元,全年滿勤獎300元。(每月出勤26天為滿勤)。
六、其他獎懲按公司有關制度執行。業績考核工資另定方案。
獎勵制度
1、工作中的改革、創新被采納并給公司帶來效益的,獎勵100500元;
2、發現重大問題并及時解決、處理,為公司減少不必要損失的,獎勵100500元;
3、工作中任勞任怨,卻遭他人無理排擠、打擊,但為了公司的利益,而不計較個人得失的,獎勵200元;
4、發現有損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為,敢于指正和揭發的,獎勵200元;
5、一年中,連續5次獲獎勵,年終再次給予5次獎勵的總和。
懲罰制度
1、對公司不忠實,謊報情況及散布流言蜚語的,予以除名。
2、對公司及公司的職工(包括管理者)的缺點及錯誤不能正面提出而私下進行議論的,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3、私做交易而謀求非法收入的,予以除名。
4、由于對公司職能部門及有關人員在行使權力時不能理解又不通過正常渠道申訴,或由于其它任何原因而消極怠工的,予以除名。
5、對客戶的疑問不解釋、不解答、不落實的,罰款20xx0元/次;對上級布置的任務不按時完成而又不能說明原因的,罰款20xx0元/次。
6、有意怠慢工作或工作不努力的,解聘;未能完全履行自己的職責的、發現公司財物受損、丟失而不管不問的,解聘。
7、應急情況離開,未交接好自己手頭工作而又沒向公司匯報的,罰款20元/次。應急請假、正常請假及正常調休,在自己安排的天數內,不能如期回公司又未補辦手續的,視同擅自離崗,罰款20元100元/次。
8、工作時談論與公司無關的話題、說風涼話及冷言冷語的,罰款20元100元/次。
9、管理人員如采用正確的手段指出自己的缺點、錯誤及對自己提出批評的,職工采取不理智的態度,泄私憤或打擊報復的罰款50元200元/次,并免職同時解聘,情節嚴重者予以除名。
10、在匯報工作時報喜不報憂,對同事及上級進行隱瞞的,解聘
11、不服從工作安排,拒不執行的,予以除名。
考勤制度
1、公司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和曠工。
2、公司執行國家規定和企業實際相結合的作息制度,每日正常工作不超過8小時。
3、上下班按部門認真填寫考勤記錄,實行上班簽到、下班簽出制度。上、下班考勤記錄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統計,并于月初將上月考勤情況及時報送財務部作為扣發工資、支付加班工資和發放滿勤獎的依據。
6、遲到、早退超過五分鐘者,按每五分鐘(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計算)計扣5元的標準執行,超過三十分鐘者,扣半天工資,超過一個小時的視為曠工一天,一個月累計遲到達三次視為曠工一天,曠工一天每次扣50元,每月曠工三天者,當自動離職。
7、公司實行月滿勤獎和年滿勤獎制度。每月上班26天為滿勤,月滿勤獎為30元/月,連續12個月滿勤為年滿勤,獎為300元/年,經考核達到滿勤標準的員工滿勤獎年終公司一次發放。
8、上班外出辦事需要向行政人事部或部門經理講明所去地點、時間、所需辦理事宜,如有不相符而影響工作的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無事不離崗、不串崗、不做與工作無關之事,否則,每次罰款10元。
9,因工出差,須填制出差審批單后,交行政人事部備案。否則,不報銷差旅費,并每次罰款10元。
休請假制度
1、公司建立休、請假制度。所有請假都必須以書面形式進行申請,按審批程序經審批人簽字同意后生效。
2、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二天以上(含二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經分管領導審批后,最后由總經理批準;部門副經理休假、請假半天,員工一天由部門負責人簽字,由分管領導審批;一般員工休假、請假半天由部門經理視工作情況予以審批。
3、所有休假、請假均應履行手續經批準后方可離崗,并將休假、請假申請報行政人事部備案登記。未履行休假、請假手續而離崗的,視為曠工。
4、婚、喪假、女員工產假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5、事假按請假天數,每天扣發30.00元工資;連續請事假超過5天的,當自動離職。
6、因病請假3天內(含3天)不扣發獎勵工資;3天以上--10天內(含10天)按每天扣日獎勵工資;10天以上--20天內(含20天)扣月獎勵工資的50%;20天以上取消當月全部獎勵工資。病假必須經縣級以上醫療機構出具證明。凡弄虛作假者,按曠工處理;情節嚴重者,作除名處理。
財務管理制度
1、公司財務收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不得坐支現金。當天發生的經營收入當天必須存入銀行。
2、收款收據、發票、現金支票、轉賬支票等重要憑證和票據由出納統一管理、登記,不得缺號、跳號使用。領用、存根收回由出納設立專項登記簿登記。
3、費用開支嚴格執行公司的規定的標準,不得超標,盡量減小財務支出。
4、財務印鑒必須分離保管,財務收支日清月結,財務手續合規齊全。
財務報銷制度
1、費用報銷嚴格執行先審核后報銷的制度。一切費用的報銷應先由會計按規定的標準審核票據,由分管領導簽暑意見,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2、公司財務支出實總經理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支付憑證必須附有經會計審核、總經理審批的有效票據。
3、費用經辦人員一般應在費用發生后三天內及時報銷(特殊情況除外)。費用報銷原則上實行兩手制,一人經辦,一人證明。
養老保險管理制度
1、為體現公司對員工的關愛,激發員工的工作熱情,使員工老有所養,對符合條件的職工一律申報參加社會養老保險。
2、員工社會養老保險工資標準以我市規定的為起點。繳納的養老保險費按國家規定執行。
3、聘用的離退休、退養人員公司不為其購買養老保險。如下崗人員原單位不再為其交納養老保險金,由其本人將養老保險轉到公司后,由公司按此制度為其申報交納社會養老保險。
衛生管理制度
為規范員工日常工作行為,營造一個舒適、健康和諧的辦公環境,維護公司對外整體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1、每天上班后應將辦公室打掃干凈并整理好各自辦公桌上的文件及材料。
2、每周末對公司整體環境進行一次集體大掃除,
3、不得在辦公室亂扔紙屑及煙頭等垃圾,更不得隨地吐痰。
4、應保持辦公桌上的文件、辦公用品等擺放有序,不得亂扔亂放,雜亂無章。
5、報刊雜志閱讀后應及時放回報刊架,按序擺放。不得隨意堆放更不得四處亂扔。
6、隨時保持梯步、走道等公共區域衛生整潔。
7、注意個人衛生,勤剪指甲,隨時保持儀容整潔得體。
檔案管理制度
1、為加強對文件統一管理,防止文件丟失,公司行政人事部設立文件收、發文登記簿,逐日逐項登記清楚。
2、收到的文件應及時交總經理或部門分管領導閱示,對不按制度辦事所造成的損失,按本規章制度的獎懲制度執行。
3、要建立健全的檔案管理體系,檔案的分類應科學合理,各歸檔的資料應收集齊全,裝訂成冊,鑒定準確。
4、各部門對檔案要實行科學管理,以保證檔案資料的保管安全。
公文辦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公文辦理程序,提高辦文效率和質量,按照明確分工、各負其責、加強協作、統一管理的原則,對公司的收發文進行規范管理。
一、收文辦理:
1、凡是收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登記,并根據文件內容,由行政人事部簽批擬辦意見,分別呈送各級領導閱示及有關部門辦理,急件及時送辦。
2、承辦部門應按文件時限要求抓緊辦理不得延誤、推諉,對不屬于部門職權范圍或不適宜本部門辦理的,應當迅速退回行政人事部并說明理由。總經理簽批由具體部門或個人負責辦理的,則必須按要求辦結。
3、對已辦結的公文,各部門均應及時送交行政人事部歸檔。密級公文辦完后立即送交,業務指導性公文需留用的,可采取復印件的辦法備用。
4、簽收登記后批辦的文件,由行政人事部負責催辦。領導批示限期辦理的文件,重點催辦并及時反饋辦理結果。
二、發文辦理:
1、各部門在職責范圍內需要對外發文的,由各部門擬定文稿,經總經理批示后發文。
2、公文送總經理簽發前,應交副總經理及行政人事部審核。在不改變原意的的情況下,核稿人可對文稿進行刪節和文字加工,需對文稿進行較大修改時應提出意見,由經辦人(主辦部門)修改。
3、所有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發文號,確定文種、發放范圍、打印份數及時間要求。
4、公司的發文,一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起草,并按程序辦理。
企業規章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單位的名稱是:職業技術培訓學校。
第二條 本單位的性質是:利用非國有資產、自愿舉辦、從事非營利性社會服務活動的社會組織。
第三條 本單位的宗旨是: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遵守社會道德風尚,為了職業技能掌握和提升,助推就業創業轉化率。
第四條 社會組織黨的建設有關內容:本中心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規定,設立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第五條 本單位的登記管理機關是:民政局;
本單位的業務主管單位是:人社局。
第六條 本單位的住所設在:中心銀座3,4,11樓 。
第七條 本章程中的各項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為準。
第二章 舉辦者、開辦資金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本單位的舉辦者是:公司。
舉辦者享有下列權利:
(一)了解本單位運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推薦理事和監事;
(三)有權查閱理事會會議記錄和本單位財務會計報告;
第八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人民幣20萬元;捐贈者:有限公司,金額:人民幣20萬元。
第九條 本單位的業務范圍:
(一) 職業技術培訓:電子商務從業人員、日間照料、種植養殖、焊工、電工、汽車維修工、中式烹調師、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評茶員、美容師、美發師、育嬰員、保育員、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茶藝師等職業技能;
(二) 職業技術鑒定:電子商務從業人員、日間照料、種植養殖、焊工、電工、汽車維修工、中式烹調師、防水工、砌筑工、混凝土工、鋼筋工、架子工、手工木工、評茶員、美容師、美發師、育嬰員、保育員、中式面點師、西式烹調師、茶藝師等職業技能。
第三章 組織管理制度
第十條 本單位設理事會,其成員為3人。理事會是本單位的決策機構。
理事由舉辦者(包括出資者)、職工代表、及有關單位(業務主管單位)推選產生。
理事每屆任期3年,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十一條 理事會行使下列事項的決定權:
(一)修改章程;
(二)業務活動計劃;
(三)年度財務預算、決算方案;
(四)增加開辦資金的方案;
(五)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六)聘任或者解聘本單位理事長和其提名聘任或者解聘的本單位副理事長及財務負責人;
(七)罷免、增補理事;
(八)內部機構的設置;
(九)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十)從業人員的工資報酬;
第十二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3次會議。有下列情形之一,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
(一)理事長認為必要時;
(二)1/3以上理事聯名提議時。
第十三條 理事會設理事長1名,副理事長1名。理事長、副理事長由理事會以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選舉產生或罷免。
第十四條 副理事長協助理事長工作,理事長不能行使職權時,由理事長指定的副理事長代其行使職權。
第十五條 召開理事會會議,應于會議召開10日前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內容等一并通知全體理事。理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書面委托其他理事代為出席理事會,委托書必須載明授權范圍。
第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應由1/2以上理事出席方可舉行。理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理事會作出決議,必須經全體理事的過半數通過。
下列重要事項的決議,須經全體理事的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一)章程的修改;
(二)本單位的分立、合并或終止;
第十七條 理事會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當場制作會議紀要,并由出席會議的理事審閱、簽名。理事會決議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規定,致使本單位遭受損失的,參與決議的理事應當承擔責任。但經證明在表決時反對并記載于會議記錄的,該理事可免除責任。
理事會會議記錄由理事長指定的人員存檔保管。
第十八條 理事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會會議;
(二)檢查理事會決議的實施情況;
(三)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十九條 本單位理事長對理事會負責,并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單位的日常工作,組織實施理事會的決議;
(二)組織實施單位年度業務活動計劃;
(三)擬訂單位內部機構設置的方案;
(四)擬訂內部管理制度;
(五)提請聘任或解聘本單位副職和財務負責人;
(六)聘任或解聘內設機構負責人;
本單位理事長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條 本單位設監事3人。
監事任期與理事任期相同,任期屆滿,連選可以連任。
第二十一條 監事在舉辦者、本單位從業人員或有關單位推薦的人員中產生或更換。監事會中的從業人員代表由單位從業人員民主選舉產生。
本單位理事長、理事、及財務負責人,不得兼任監事。
〔有關單位主要指業務主管單位〕
第二十二條 監事會或監事行使下列職權:
(一)檢查本單位財務;
(二)對本單位理事長、理事,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進行監督;
(三)當本單位理事長、理事的行為損害本單位的利益時,要求其予以糾正;
監事列席理事會會議。
第二十三條 監事會會議實行1人1票制。監事會決議須經全體監事過半數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四條 本單位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的,應按相關規定設立黨組織。
第四章 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五條 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為本單位的理事長。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法定代表人:
(一)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正在被執行刑罰或者正在被執行刑事強制措施的;
(三)正在被公安機關或者國家安全機關通緝的;
(四)因犯罪被判處刑罰,執行期滿未逾3年,或者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執行期滿未逾5年的;
(五)擔任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法定代表人,自該單位被撤銷登記之日起未逾3年的;
(六)非中國內地居民的;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擔任法定代表人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資產管理、使用原則及勞動用工制度
第二十七條 本單位經費來源:
(一)開辦資金;
(二)政府資助;
(三)在業務范圍內開展服務活動的收入;
(四)利息;
(五)捐贈;
(六)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八條 經費必須用于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盈余不得分紅。
第二十九條 執行國家規定的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得兼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單位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進行財務審計。
第三十二條 本單位按照《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的規定,自覺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本單位勞動用工、社會保險制度按國家法律、法規及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 章程的修改
第三十四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自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之日起30日內,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七章 終止和終止后資產處理
第三十五條 本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開展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三十六條 本單位終止,應當在理事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
第三十七條 本單位辦理注銷登記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和有關機關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剩余財產,完成清算工作。
剩余財產,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清算期間,不得進行清算以外的活動。
本單位應當自完成清算之日起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
第三十八條 本單位自登記管理機關發出注銷登記證明文件之日起,即為終止。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九條 本章程經202X 年1月8日第 一屆第 一次理事會表決通過。
第四十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理事會。
第四十一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企業規章制度
企業的規章制度正式名稱為企業勞動規章,通俗的叫法不一,如員工守則、從業規則等等,一套完善的企業規章應包含企業經營管理方方面面的內容,以達到企業管理的制度化、規范化的目的。由于企業規章是由企業制訂用來約束勞動者的規范,實踐中關于某些規章的法律效力問題即該規章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問題便成了許多勞動糾紛產生的原因和爭議的焦點,也成了在此類勞動糾紛中勝負的關鍵。那么如何判斷企業規章的法律效力?
首先,規章制度的制訂權是法律賦予企業的用人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制訂規章制度用以規范企業管理運作是企業行使用人權的重要方式之一。因此,企業制訂規章制度也稱為企業內部法。
其次,只有依法制訂的規章制度才具有充分的法律效力,這里的依法包括內容要依法即合法,也包括程序要依法即合法。許多企業的規章看似非常詳盡完整,實則關鍵時刻,如發生勞動爭議時就會被人抓住在內容或程序方面與法相悖之處而否定其法律效力而成為企業敗訴的緣由。
最后,企業規章的法律效力不能溯及既往,即企業規章只對其發布實施之后的人或事產生效力,而不是逆溯到以往,除非企業和勞動者另行特殊約定承認后來實施的企業規章對以往的事或人發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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